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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学院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在政策、领导、制度、组织管理、建设经费等方面都有保障,能确保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一、政策保障

(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等的出台,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18号)、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等的实施,为湖南省高职院校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发展的道路。

(三)娄底市人民政府的系列举措,为我院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1、娄底市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娄政发[2004]15号)、《娄底市职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全力支持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决定》(娄政发〔2010〕8号)等,明确将我院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列入娄底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行重点建设,市政府在校企合作、招生、经费投入等多方面加大政府统筹力度,举全市之力支持我院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2、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实施意见》(娄政函〔2010〕105号),明确支持我院深入开展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制、委员会制等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创建农机技术创新的产学研联盟、公办民助的能源产业学院,开展综合服务的院村合作。

支持由我院牵头组建娄底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区域集团化育人新模式。

3、市政府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与学院搭建校企合作对接平台。

规定凡企业向我院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符合规定的,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财政局制订了《关于职业院校学生参加生产性实训的有关规定》(娄教通〔2007〕48号),规定明确,娄底市企业行业要加强与职业院校合作,配合职业院校扎实做好学生实习及就业工作,并对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单位给予实训耗损补贴。

娄底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伤保险补贴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娄劳〔2008〕45号),通知规定接收实习单位必须与顶岗实习学生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对发生意外伤亡的学生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有关规定进行工伤保险理赔补贴。

我院凭借市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牵引力,先后与区域内的市经济开发区、华南煤炭机械有限公司、湘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在人才、技术、资源、信息等方面全面合作,搭建了与娄底市支柱产业紧密对接、与娄底市骨干企业深度融合的华南娄职、湘丰娄职农装、中阳村等产学研平台,为学院办学特色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为加大娄底市急需的煤矿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市政府一是牵头成立了娄底市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专业教育培训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指导全市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人才的教育和培训。

市安监局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出了煤矿行业从业资格和从业人员强制性准入等举措。

市政府《关于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会议纪要》(娄府阅〔2008〕26号)明文规定,每年从娄底市生产的每吨煤中提取0.3元设立专项经费,统筹用于我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专业学历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计划内的培训,实行专款专用。

二是经报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我院煤矿开采技术与安全技术管理2个专业适当降分录取。

三是协调组织娄底市煤炭科学研究设计院整体进入我院,以加强煤炭安全类专业的建设。

5、市政府统筹建立了资源共享的职业培训体系,将各部门主导的职业培训项目纳入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提升规划,以我院为平台,建设区域性培训基地,实现项目培训与资源建设一体化。

市政府重点支持我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小企业职工培训、下岗职工创业培训等项目,并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娄底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中心等培训认证中心建在我院。

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强化就业准入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就业导向机制,逐步实现培训就业一体化。

6、娄底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印发兼职教师课时费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娄教通〔2007〕45号),明确各职业院校要设立专项兼职教师基金,鼓励全市企业、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熟练技术工人到各职业院校兼职任教和兼任实训指导教师,要保证兼职教师和实训指导老师的兼职课时费按时发放,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的情况和课时费发放情况,每年对职业学校进行专项补贴。

7、市政府将占地800亩,投资5亿元功能齐全的娄底市体育中心建在我院东侧,拟建中的娄底市图书馆也将落户在我院校区内,与学院建立了共享机制,供我院无偿使用。

二、领导保障

(一)湖南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对项目建设院校给予全面指导和大力支持。

(二)娄底市人民政府把我院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列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成立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领导小组的通知》(娄政办函[2010]71号),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和生亲任组长,市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市长鄢福初任副组长,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市政府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梁克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统筹协调我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三)学院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具有内聚人心和整合社会办学资源的能力;学院书记和院长高瞻远瞩,具有较强的科学决策能力和人格魅力,得到了全体教职员工的高度认可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中层干部管理队伍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执行力强。

三、制度保障

(一)建立理论学习和研究的长效机制。

学院紧紧围绕为娄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这一根本任务,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例会、干部培训班、研讨会、双休日讲座、教育教学改革论坛、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和职工牢固树立与高职教育相适应的发展观、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和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观念。

依托学院高职教育研究所,通过创办区域产学研用结合创新论坛,加强对高职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促进思想教育观念的转变,进一步夯实按高职教育规律办学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进一步积极稳妥推进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遵循党管干部原则,继续推行和完善中层干部聘任制。

进一步加强系部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一批事业心强、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进入系部领导班子,切实优化系部领导班子配备。

通过完善系部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进一步理顺学院各职能部门和教学系部的责权利关系,下移管理重心,强化系部管理绩效的考核。

加大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坚持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完善《双师素质专业教师培养和管理办法》,建立“企业实践考核、学院人事考核、系部业务考核、学生评教考核”四位一体的考核聘用机制,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按“工学结合”要求进行。

确保待遇切实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为教师队伍成长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

学院设立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工作联合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对项目建设中的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监控督查、资金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制订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实施项目目标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后勤保障等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

按照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标准的要求,规范管理程序,坚持制度管事,制度管人,保证项目建设的有序进行。

四、组织管理保障

(一)学院制定了《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工作的策划、组织与调控。

领导小组下设建设工作联合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建立项目管理的院、系两级骨干院校建设保障体系和责任体系。

(二)学院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行目标管理、滚动实施、绩效考核评价的管理办法。

各分项目负责人依据建设方案执行年度的建设计划,对建设分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

年度检查结合平时的督察进行,由学院建设工作联合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分项目建设的进度、经费落实及使用、质量和效益等进行检查,对分项目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进行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项目建设期满,各分项目负责人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由学院建设工作联合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并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凡验收合格项目按《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项目建设目标,按《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五、经费保障

(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经费投入有保障。

我院三年用于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的经费预算为8718万元,其中:

申请中央财政投入2000万元,地方财政(湖南省、娄底市财政)投入3100万元,行业企业(湘丰农装、华南煤机)投入1316万元,其它投入(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302万元。

(二)项目建设经费的合理使用有保障。

学院制定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建设经费实行专户、专帐、专款使用,做到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层层落实,跟踪过程,监测绩效。

对项目建设所需投入硬件的采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阳光采购,确保资金使用能够到位、节约、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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