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行政执法考试试题库判断题188题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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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1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有权对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团体。

14.《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5.某防疫站发现一运输生猪的车辆有5头死猪。

该检查站立即做出扣押所有生猪及运载车辆的决定,该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16.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发生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的是行政强制执行。

17.某工商局发现甲公司生产劣质产品,遂作出查封劣质产品2000箱的,罚款1万元,上述行为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18.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王某吸毒后,将王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该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19.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产生冲突时,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20.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产生冲突时,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21.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2.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4.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提出补偿要求。

25.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26.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属于法定的行政处罚方式。

27.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28.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出的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9.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为接受授权的组织。

30.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可以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控告申诉,但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3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3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以及对国务院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33.根据新修订《行政诉讼法》规定,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34.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行政机关采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35.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体现了行政强制法的适当原则。

36.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同样可以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37.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属于《行政强制法》中的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38.法定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高效便民都属于《行政强制法》的基本原则。

39.行政法治的核心原则是行政合理性原则。

40.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41.依照行政公开原则,行政许可的实施应当一律向社会公开。

4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3.行政法规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44.法规可以设定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45.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46.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47.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8.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49.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他人无权代为申请。

50.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可以再次自行移送。

51.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52.对于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这一行为,这体现了《行政强制法》中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的原则。

53.若李某因公安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受到损害的,李某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54.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补偿。

55.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冻结存款、汇款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56.某交警大队以刘某发生交通事故撞伤行人李某为由,扣押了刘某驾驶的车辆,这一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57.行政主体作出的所有行为都是行政行为。

58.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5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60.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

61.国务院部、委员会的规章无权针对行政处罚作出具体规定。

62.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国务院部、委员会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63.国务院部、委员会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规定行政处罚。

64.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65.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的数额由国务院规定。

66.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7.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68.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申请,不得口头申请。

69.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70.经复议的案件,行政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只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7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但只能由第三人主动申请参与诉讼,人民法院无权主动通知其参加诉讼。

72.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所违法静坐示威者采取强行带离现场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为。

73.某县公安局可以实施由地方性法规制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74.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5.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76.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冻结存款等行政强制措施。

77.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公务员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78.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物质奖励为主的原则。

79.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可以不设置行政许可。

()

80.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81.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82.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83.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84.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85.法律、法规及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86.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不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87.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应当先予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由其共同上级决定。

88.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89.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90.根据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制度,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但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即可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9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但无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92.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行政强制措施。

93.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94.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不可以设定扣押财物这一行政强制措施。

95.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起草单位在设定行政强制时,必须要向制定机关说明行政强制的必要性。

96.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评价,并对不适当的行政强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97.公务员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撤销奖励。

98.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9.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100.广西某设区市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可以在国务院行政法规设定的许可事项范围内做出具体规定。

101.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102.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对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03.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104.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105.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106.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不得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107.赔偿请求人不可以递交委托他人代书的赔偿申请书。

108.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109.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

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

1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B)。

112.公安机关认定李某违法行为情节较轻,遂应当对其作出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B)。

113.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应当对其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114.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因紧急需要,可以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

115.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可以由被聘用的协管员和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116.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现场笔录应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117.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118.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不得享受失业保险。

119.设定行政许可,可以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120.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同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12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12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减轻处罚。

12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124.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25.赔偿请求人递交的委托申请书不可用口头申请的形式。

126.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口头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127.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律不停止执行。

128.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一律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129.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130.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31.工商局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必须向机关负责人报告并批准,且必须有两名以上被聘用的协管员或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132.某工商局接到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工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通知肖某到场,并现场签字确认。

133.某县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了清远公司的10部汽车,工商局可以委托该县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并出示一式三份的扣押清单,由该公司负责人和执法局负责人共同签署现场笔录。

134.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当事人拒绝的,由见证人代为签字。

135.因情况紧急,某市公安机关需要当场实施扣押物品的强制措施,应当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手续。

136.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137.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138.甲公司申请在市郊建一安全环保新型危险化学品制造厂,行政机关经过严格审查后发现符合批准条件,可以告知化工厂附近居民其有听证的权利。

若举行听证,根据统一、高效原则,应当由负责审查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主持该听证会。

139.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但是国务院行政法规、自治区人大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40.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自收缴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141.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14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143.经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减免罚款。

144.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145.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终止。

146.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147.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48.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后,申请人不履行,则由复议机关执行或申请法院非诉执行。

149.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

150.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51.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或冻结期限已到,行政机关申请延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

152.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向金融机构负责人或向行政机关负责人申请,解除冻结。

153.《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154.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防止证据损坏、避免危害发生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的是行政强制执行。

155.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王某吸毒后,将王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该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156.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规定,禁止行政执法机关利用职权维护本地区的不正当利益。

157.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没有要求执法人员告知相对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158.广西某设区市人民政府无权设定任何形式的行政许可。

159.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属于法定的行政处罚方式。

160.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

161.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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