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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地三口岸的开埠与闽商的对外贸易

第二章闽地三口岸的开埠与闽商的对外贸易

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8月,英国凭借《南京条约》第二条的规定,强迫清政府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

中国至此进入了近代史阶段。

福建,由于其传统以来的海洋贸易传统而在开埠五口中独占了两口。

1898年,又开三都澳口岸。

由此三个口岸为中心,福建本土的社会被紧紧的纳入到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之中,无论是外商主导的茶叶贸易、契约劳工市场,还是传统的海外贸易,闽商都呈现出起伏不定的状态。

1844年福州开埠;1853年以后,福州港口地位凸显,成为驰名中外的茶叶集散地。

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1.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影响  2.太平天国占领江浙地区 3.洋务运动的深入开展  4.农产品商品化趋势加强

1843年11月2日,厦门正式开埠,从此,英、美、德、日以及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势力便源源不断地涌入,并由此而扩展到闽南、内地。

打先锋的是领事、教士、商人等。

厦门既是中国农产品出口地,更是近代以来中国最大的契约劳工出洋地。

三都澳位于三沙湾内,港内水深一般在30-50米,海底沙质,锚地良好,可供5-10万吨级船舶出入停泊,并有内河航运之便,是一个天然良港。

闽东地区素以盛产茶叶、茶油、木材、瓷器等而闻名于国内外。

三都澳地处闽东水陆交通要冲,成为闽东各县的货物集散地,尤其它是广大茶区的天然航运中心,内河航道可以通达三个县,离福宁府城不及十公里,是中国最优良的港口之一。

但三都澳未开放之前,其出口物质却须通过陆运或木帆船运到福州港中转。

为了进一步打开福建的市场,西方列强在福、厦两港设立洋关之后,又觊觎三都澳,英国军舰闯到三都澳,“几个月来一直在海湾内部进行勘测”,在西方列强的压力下,最终“出于对两个强国的疑惧,(清)政府作出让步”,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年三月初三日,经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准自开商埠,旋于二十五年设关于此,名为福海关”。

三都港的对外开放,有利于闽东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但也使西方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福建。

三都澳开埠的第二年即有英、法两国轮船进出。

宣统三年(1911年)又有美、荷、日、等国轮船接踵而来,外轮进出港吨位也从开埠初的4150吨增至1915年的116402吨。

由于三都澳开放较晚,经济腹地不太广,出口货物不多,西方势力在这里的活动远不及福、厦两地之甚。

第一节外商在闽开埠口岸的茶叶贸易

一、在福州的茶叶贸易

福州开埠以前,武夷红茶在国际上已享有盛誉。

尤其是英国人嗜好“中国之茶叶,而崇安所产,尤该夷所醉心”。

五口通商后,尾随列强炮舰而来的是商人,英国商人率先来到福建。

1845年6月,英国商人记连来到福州,经过几个星期的调查,他认为福州的贸易前途十分乐观,就开设了一所洋行。

因为当时福建所产茶叶,按清政府规定不能由海路出口,要由陆路通过江西转运广州出口。

如果改用水运,从福州出口不仅路程短,而且节省很多运费。

英国领事阿礼国也认为,单是运输费用的节省,在福州就比广州至少可以降低货价25%,“因而阿礼国和记连热切地期望未来的福州能成为一个茶叶出口的中心”。

此外,记连还想经营可能获取巨利的外国布匹进口生意,他了解到通过厦门转运来的这种货物在福州的需求量相当大,假如外国布匹直接由福州进口就可降低售价,就能更好地掌握市场。

因此,他运来了大批英国布匹。

然而,记连的计划遭到失败。

由于从厦门运进布匹的中国商人联合起来对付他,结果没人买他的布。

同时,他也无法在市场上收购到大批可供出口的茶叶。

此时又发生了由于英国水手的暴行而引起的福州人民的反抗运动,从而彻底打破了他在福州大做生意的美梦。

1846年,记连“在极度反感的情况下放弃这个地方,誓不再来”。

1850年3月,英国商人康普登又从广州来到福州,同记连一样带来大批布匹,初到福州还算顺利,第一次托运255担茶叶去英国,被称为第一个从福州运茶叶出口的商人。

然而由于缺乏资本和经营经验,一年后也同样离去。

从1843年福州开放到1853年,在福州没有进行过大量的对外贸易。

到1846年为止,只有7只外国船进口,其中3只为美国船。

若干外商曾试图收购茶叶,但是由于他们资力有限,无力送款至内地向茶农收购,他们的努力未获成功。

1847年英国领事若逊(R.B.Jackson)沮丧地说:

“关于英国或其他外国在这个港口进行贸易,目前还看不出任何有希望的前途,同时当商人们看不出这里有任何吸引力值得他们再做一次冒险时,他们的勇气也不会长久保持下去。

1845年夏季和福州建立直接商业关系的企图,从头到尾是极不幸运和极使人灰心的”。

在1846年至1852年竟没有西方商船再至福州,“唯一开到这个商港的外国船只仅仅是驶到江口的鸦片船”。

而从事走私外国商品贸易的本地帆船则“全部是由澳门的葡萄牙快艇护航的”。

由于无事可做,英国驻福州领事馆人员裁减到只剩1名助理和1名译员。

到1850年若逊领事离任时,福州领事的地位降低到副领事一级,连最后剩下的1名助理也被裁撤。

“那里的外国人口只有10人,其中7人(1个英国人和6个美国人)是传教士”。

1853年,因太平天国战争切断了从陆路运往上海及广州的茶路,福州成为福建茶区唯一出口口岸,加之清政府开禁茶市,“所有华夷商人来闽,日见稠密”,“并咸乞承租屋地,为储货栖身之所”。

率先到来的是美国旗昌洋行,它从广州派人沿闽江到武夷山采购茶叶,从福州出口,一举获得成功。

于是其他洋行纷纷仿效,接踵而至的是英国怡和洋行和宝顺洋行,“各国船只驶闽运茶者遽呈争先恐后之状,福州由是遂成驰名世界之茶叶集中地也”。

这一年茶叶出口的数量按海关统计是13万担,以后更是骤然增加(见表)。

茶叶多数出口到英国,其余出口到美国、澳洲等地。

到1855年,在福州的外国商行也增加到7家。

除了上述的3家外,另外4家是英国的来士洋行、太平洋行、捷顺洋行和美国的隆顺洋行,外侨已不下28人,其中17人是商人。

进入60年代后,福州茶叶贸易更是蒸蒸日上,茶叶出口都占出口总值的一半以上,有的年份竟占了绝大部分。

如1861年下半年,出口总值为5195898.87元,其中只有405143.87元为杂货,其余都是茶叶。

到80年代,除了1889年茶叶出口所占的比重为77.93%外,其余年份均在80%以上。

自1866年起至80年代中期,是福州港的茶叶贸易的鼎盛时期,出口不仅呈上升趋势,而且超过广州、上海,成为全国最大的茶叶出口地,每年的出口量占全国的1/3以上。

其中1880年,福州的茶叶出口量高达1.0692亿余磅,折合802113担,创下最高纪录。

福州茶叶出口市场也扩大到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大陆各国、俄国及南非等地,其中尤以英国为多,每年输往英国的茶叶占福州出口量的2/3以上,成为伦敦茶叶市场的主要供应者。

由于对外贸易的扩大,外国纷纷在福州设立商业机构。

1867年,据闽海关贸易报告统计,福州已有15家英国洋行,3家美国洋行,2家德国洋行,1家布津吉商行,3家银行,2家货栈和1个印刷局。

自80年代后期开始,一方面由于一批新的产茶国的迅速崛起,印度、锡兰、日本等国的茶叶大量涌入国际市场,使福州的茶叶贸易受到严重冲击;另一方面由于福建茶叶制作技术落后,茶叶质量低劣,加上税收、运费等较高,使福建茶叶在国际市场上渐失竞争力。

于是福州的茶叶出口贸易遂走下坡路,1888年闽海关贸易报告称:

“过去两年的每一年中,外国市场对福州工夫茶的需求是每年减少10万担即1千万磅以上”。

到90年代初期,茶叶出口多维持在30多万担的水平,与50年代相去不远。

1854-1894年福州港茶叶出口量统计表

单位:

年份出口量年份出口量年份出口量年份出口量

1854130000186457578018746753441886665494

1855270000186557109618757202131887615673

185637170018665946201876-缺1888553235

185732005818675502331879缺1889457019

1858290758186860376418808021131890390000

1859265859186958099918817335941891335651

1860300075187048789218826497551892364637

1861559434187163771818836589881893406219

1862505428187264098918846804501894397196

186347461418735655111885722450

(资料来源:

福州港史志编辑委员会编著:

《福州港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6年版,第146页。

其中1860年数字据马士: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523页折算。

二、在厦门的茶叶贸易

厦门的茶叶出口也有悠久的历史,从厦门出口的茶叶,主要来自闽中茶区永春、安溪等县,闽北的武夷茶亦有小部分由此出口。

在开埠的初期,英美同厦门之间的贸易即一直稳步上升。

1843年至1844年由英船装载出口值为5.8209万元,第二年便增加到7.1439万元1846年和1847年虽下降到3万多元,但1848年又恢复到6.7467万元,1849年一跃为20.9065万元,1850年再增为22.0267万元。

当时从厦门的出口货有安溪乌龙和其他品种的红茶、粗瓷器、糖、白矾、纸伞、大米、药材、烟草、瓦和铁器。

在1855年,仅英国一国对厦门的合法贸易总值即超过了18万元,大致占了该港口全部对外贸易的2/3左右。

由于厦门外贸的增长,厦门海关所征西洋各国税银额远较福州为多。

然而自咸丰三年(1853年)开放茶叶贸易后,到福州贸易的外国商船急剧增多,厦门遂落后于福州,但茶叶出口仍占有重要地位。

据说自1858-1864年,每年输出茶叶为3—5.63万担,以后逐年增多,至70年代进入鼎盛时期,1877年达到最高纪录的9.1万担多。

但此后不久即走向衰落,据1883年的报告:

“近年来厦门茶叶生产和出口不断下降,有下述几个原因:

由于台湾茶在美国市场上受到顾客更大的欢迎,厦门茶的销路和价格已经下降,因此阻碍了它的生产。

厦门茶的品质很低劣,买主对它的评价很低。

据说茶地的肥力已经耗尽了,种植者没有办法恢复土地的肥力,也无法开辟新的茶地。

由于往海峡殖民地、菲律宾和南洋群岛的移民日增,茶区的劳动力乃愈见稀少和昂贵。

最后,对茶叶种植本来可能的那种恢复能力,也因重税和其他负担而被减弱了。

茶叶贸易衰落后,厦门口岸出口的土产有限,以蔗糖较为重要,在对外贸易上的入超更加严重,对这种贸易上的不平衡,厦门主要是依靠劳工出口和华侨汇款进行补偿。

三、小结

茶叶是福建主要的经济作物之一。

咸丰年间海禁驰后,福建茶叶多从闽江转运福州出口,于是“洋商采买,聚集福州”,节省了运费和税银,茶叶贸易遂进入“黄金时代”,刺激了茶叶生产。

福建开辟了大片茶山,茶树“漫山遍野,愈种愈多”,形成东、西、南、北四路产茶区,其中以闽北的西路和闽东的北路最为重要。

然而茶叶虽一度快速发展,农民基本上是以种茶为副业,专业种茶户极少。

在商人的盘剥和清政府的重科下,农民“虽手胼足胝,却并未见有获利之一日”,“终岁勤劳,只图一温饱”,维持简单再生产已是困难,更谈不上改进技术和扩大再生产,逐渐失去在世界市场的竞争能力。

光绪中叶后,由于日本、印度、锡兰茶的竞争,福建茶叶逐渐被挤出欧美市场,茶叶出口迅速下降,从而造成种茶业的萎缩、衰落。

民国以后,茶叶生产更加凋蔽,一蹶不振。

咸丰三年(1853年)福建巡抚王懿德奏请在福州开茶市,于是各国“夷商来闽日众”。

从此福建茶叶基本上从广州改道福州出口,因而降低成本,提高了利润,引起福建的“种茶热”。

随着茶叶生产的扩展,制茶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也在成长,其最突出表现是精制茶庄的出现。

精制茶庄的特点是与茶叶的种植采摘过程完全分离,是较独立的茶业制造企业。

它由股东投资,并兼任经理,生产关系是较为成熟的雇佣关系,一座茶庄雇工达数十至数百人。

20世纪30年代全省茶庄发展到四五百家,技术工人约有2.7万人。

抗战爆发后,出海口岸被封锁,茶叶出口下降,制茶业也陷于困顿。

 

第二节外商在闽开埠口岸的劳务市场

明清之际,闽粤沿海人民在同族.同乡的招引下,常自愿结伙随漳.泉商船到南洋各地谋生。

他们自发地订立公凭(即约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以部分劳动所得,扣还“客头”垫付的船资,后来的契约华工制即由此演变而来。

西方殖民者东来后,出于对劳动力的需求,逐渐形成一种诱骗或拐贩华工谋利的制度。

鸦片战争后,契约华工出国出现了高潮,至辛亥革命前后,福建虽然也有一些独立劳动者出洋谋生,但大部分是“契约华工”,契约华工制是该时期福建移民海外的主要形式,也构成了开埠口岸独特的劳务市场,并通过这种劳务输出的方式将中国东南沿海与全球经济链接在一起。

有意思的是,许多闽人以“契约华工”的身份到了海外,很快就能在极短的时间内积累一定的财富,成长为海外闽商。

一.福建契约劳工的产生与发展

早在16世纪和17世纪,葡萄牙殖民者就曾在闽粤沿海“掳掠男妇”,“招诱亡命,略买子女”,把中国人掠卖到海外为奴“每岁不知其数”。

西班牙人占领菲律宾后,为了开发殖民地经济,也在海上劫掠贩卖人口。

清康熙年间,永春黄豪亭等百数十人,就在苏禄群岛被“洋人牵住”,“驱入山垦荒”为奴,然后索要数千金赎身。

甚至通过“大帆船贸易”,将华工送到美洲墨西哥.秘鲁等地从事劳动。

17世纪荷兰殖民者来到远东之后,与葡.西殖民者一样也大肆掠夺人口。

荷兰东印度公司多次命令各地商馆和舰队长官没法引诱当地华人到巴达维亚。

1623年8月,荷兰人企图迫使漳州地方官订立条约,答应“戎克船不开往马尼拉.交趾.柬埔寨.巴达那(Patana).尖卑(Jamby).安得罗基利(Androgiery)等地”。

东印度公司还希望直接从中国得到大批劳动力。

巴达维亚开埠之初,公司不但利用减少税收的办法来吸引华侨商人,而且派遣船只直接到中国招诱移民。

尽管如此,公司对华人劳动力的需求仍难以满足。

印总督燕·彼得逊·昆公然主张以暴力掠夺人口。

1622年4月,他指令驶往中国海岸的舰队司令雷雅尔兹(Reyersz):

“一有机会就大量俘虏中国男女和小孩……以补充巴城.安汶和班达人口之不足”。

1623年又指令继任的舰队司令彼特·迪·卡本特(PieterdeCarpenier):

“在下一个季候风时,派出大舰队前往澎湖和中国……上岸尽量劫掠中国男女和小孩……因为他们就像没收到的中国商品一样能给公司带来好处”。

仅在1622-1623年,公司在中国沿海掳掠的华人就达1300名,其中一些人是作为奴隶使用,另一些人则是作为契约劳工。

1623年,荷兰船“赫伦宁根(Groningen)”号和“哈尔凌(Haerlem)”号把掳掠的200多名中国人在巴城“出卖或作为契约劳工”,巴城的“中国居民只要付出60里尔的赎金就能赎买一个俘虏,赎金要在15个月内分期摊付,赎金付清以后,这些俘虏就可以获得和其他中国移民同等的地位”。

据说:

“哈尔凌号所运来的中国俘虏,每名除人头税外要以60里尔的代价典给有钱的中国人使用,使用期限每人每月以工资4里尔计酬,当做满了60里尔之后,如果他们提出要求的话,可以准予他们回国”。

《巴城日志》载,1634年公司船只也哈多号亦曾从中国载回170人,且认为“如果使用中国人有利”,则还要派其他船舶“为此输送”。

当时这些被掳掠的华工“就像‘羔羊’似的运到巴达维亚转卖给另外一些华人,每人价60里尔,在那里他们就作为人质进行劳动,到上述的数字还清为止”。

然而,荷兰殖民者掳掠华工的暴行,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强烈反抗,迫使荷兰殖民者不得不改变手段,更多地通过招募或诱拐来获得劳工,这样又出现了“自愿”的契约华工,即无钱支付旅费而通过赊欠“自愿”前来巴达维亚的契约华工。

“他们像典当一样过日子直到这笔钱付清为止”。

从此招募的契约华工日益盛行。

康熙开放海禁之后,随着中国与东南亚海上交通的恢复,出洋之人日多。

1686年,有11艘来自福建的商船,其中8艘来自厦门,航抵巴达维亚,载来800多名劳工,这类劳工被称为“新客(Sin-kh'ehs)”,荷印政府的多次公告中都提到“新客”。

新客在中国记载中又称为“新唐”,他们多为“内地积年贫穷游手奸宄”之徒,由中国船带来巴达维亚,身上一文莫名,而由当地雇主或亲友代垫所欠旅费,待日后做工偿还。

当时“新客”主要来自福建闽南甘蔗产地,尤其是厦门同安地区。

他们到了巴城以后绝大多数是充当蔗糖业的雇工,受到非人的待遇,因此“有许多人死掉,使苦工和雇工都感到奇缺”。

但到1690年荷兰殖民当局开始限制新客入口,规定每船限载50名新客。

1706年放宽到大船限载100名,小船50名。

其后的限制时松时紧,全以荷人对劳动力的需求而定。

尽管荷印政府对华人入境有种种限制,契约华工的数量仍在不断地增加,其中有的人是属于非法入境者。

1710年,巴城有130间糖厂,其中79间为中国人所有,约有雇工7900人。

1740年,有糖厂82间,中国雇工6708人,尚有隐瞒不报中国人1871人。

这年全巴达维亚城中国人合计有14962人。

据荷印政府的不完全统计,1754年有7艘中国船载来新客1928人;1760年从厦门开来8艘船,载有新客2007人;1761年有8艘,载来2412人;1804年载来2960人;1808年有两艘厦门双层帆船载来1239人。

以上的统计与事实有很大的出入。

如1754年的7艘船据统计载来1928人,实际上搭载人数是4608人,可想而知其他年份的统计数字也是大低于实际入境人数。

据说,1805年新客华工已占荷属东印度华侨总数的一半。

英国占领槟榔屿后,也把中国劳工作为猎取的对象。

英国东印度公司除了在附近招募华工以外,还直接派船到中国去招募。

据载,“自从东印度公司于1785年占领槟榔屿以来,槟榔屿每年都要收到公司驻广州商馆经手招雇,并用公司船装运来的中国工匠和工人”。

起初,诱骗华工主要在广东虎门口外的伶仃洋一带进行,后因遭到广东当局的查禁而改以华人作为代理人到澳门和厦门等地招诱劳工,用中国载到槟城。

槟榔城副总督R.T.法库哈爵士的信透露,公司以绝对保密的方式借给槟榔屿甲必丹一笔款,让他返回中国招募大批中国人前来。

所招来的华工除了少数是自己支付旅费的现单旅客(Paidpassengers)外,多数是欠旅费的赊单旅客(Unpaidpassengers)。

他们到达槟城后,像商品一样被卖到种植园。

由于英人的招徕,槟榔屿的华人迅速增加,1795年槟城2万人口中就有华人3000,1818年达到7858人,到19世纪30-40年代,每年来槟城的新客约有2000-3000人。

英人在新加坡,亦大力招募华人进行开发。

1821年,从厦门开来的第一艘帆船满载着中国劳工抵达新加坡,其后契约华工源源而来。

由于劳工供不应求,拐贩诓骗虐待现象不断增加,为此莱佛士于1823年颁布法令,规定:

从中国前来没有支付船费能力的人,“其条件是以提供一个期限的服务为补偿”,“旅费须以20元为限,而作为补偿的成年人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新加坡很快发展成为华工的贩运中心。

在19世纪30年代上半期,每年“十二月和一月份输送到新加坡的华工,从未少于6000或8000的数目”。

到40年代中期,估计每年有1万名华工来到新加坡。

贩运至新加坡的契约华工不仅在当地使用,而且从这里转运至澳洲.非洲和美洲各地。

1837年6月19日,悉尼《先驱报》刊登由新加坡贩运华工到澳洲作苦力的广告,一次贩运的人数就达400多人。

鸦片战争后,福州.厦门开辟为通商口岸,门户大开,西方列强即通过驻福州.厦门的领事和商人,从事掠卖契约华工的苦力贸易。

尤其是英国,它的“大队船舶突然涌至,为了替英国各殖民地取得‘劳工’,几乎是要把中国的监狱大门都打开似的”。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英国签订的《北京条约》等条约,规定:

“大清大皇帝允于即日降谕各省督抚大吏,以凡有华民情甘出口,或在英国所属各处,或在外洋别地承工,俱准与英民立约为凭……下英国船只,毫无禁阻”。

其后与其他列强也签订了类似的条约。

从此人民出国遂成为合法,列强掠卖华工的活动愈加猖獗,从而形成契约华工出国的高潮。

早期契约华工是搭乘帆船出洋的,由于到海外去的中国人数一年比一年增加,帆船商人感到很难全部容纳,于是很快就出现了移民公司。

这些公司雇有经纪人和代理人,驻在重要的城市,负责招募移民,给他们供给食.宿和轮船船票,并把他们送到目的地。

当某一外国需要劳动力,按一般习惯,这个国家便派一名招工人员,代表其政府或某一大商行同中国经纪人签订契约,说明所需人数,雇工条件和劳动期限。

经纪人便把劳动的条件在各移民聚居的村落张贴。

愿意接受这些条件的移民便被送到装船口岸,进行疾病检查。

有时这种检查是在移民到达目的地进行的。

在后一情况下,经纪人对于不合格的移民,要负责遣送回国。

从招募到雇主与移民簦立契约,经纪人要按不同的比率,收受一定的佣金,作为报酬。

在装船口岸,如厦门.香港,设有移民客栈。

客栈每日收宿费二角,不供膳,许多住客都自己开伙。

从菲律宾回国的移民一般都住到较好的房间,每人每天宿费三角,伙食在外。

如果移民带回箱子,进口港的海关对每口箱子收税一元。

厦门的银行贷款给这些经纪人,每月利率为百分之四.五不等。

如果这个经纪人信用好,他可以按月利百分之三左右得到贷款,到第二个月,利息就减到百分之二,两个月以后,利息还要继续减低。

经纪人贷款给移民,所索利率要比他付给银行的利率高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

经纪人带着二十名移民去菲律宾,往往由他亲自率领,每名移民的费用约为八十中国银元左右。

移民上船口岸的经缪还同其它城市的移民公司(或招工馆)互相合作,以促进移民出洋。

福清县的一家移民公司(或招工馆)按下列条款签订契约,雇一批农民运往新加坡:

一.移民旅费由公司支付;二.应募移民,每人发给大洋十元;三.在到达目的地后,每一移民,每年发给大洋十元;四.移民在指定给他耕种的土地上耕种了一定年限后,土地收成的半数将归移民本人。

闽清县一家移民公司同苏门答腊政府签订的另一种招募农业劳动者的契约,其条款如下:

一.移民旅费及其它必需费用由移民公司垫付;二.此项垫款于到达目的地后,在移民的工资项下扣还,要经过相当时间,使移民有能力偿付垫款;三.分配给移民耕种的土地将归移民本人所有;四.以此项土地收成的20%交给移民公司,作为佣金。

还有第三种移民方法,即采取在一定程度上由政府加以监督的契约劳工形式。

在这种情况下,契约是由双方的政府代表签定的,规定承工年限和雇工条件。

招募初期,特别是在向移民宣布契约条款以及把移民送交装船口岸时,招工代理人在一定程度要依赖移民经纪人。

从这方面看,招工机构以及承式期间对劳工的管制属于招工国家,在招工期间,中国政府要进行一定程度和监督并负责遣散归国移民。

1876年后,由于古巴.秘鲁和美国不再输入契约华工,契约华工制开始没落。

此后,福建的华工则主要输往东南亚和太平洋岛屿各地。

总的来看,契约华工以到东南亚地区的人数最多,持续时间也最长,荷属东印度的契约华工,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荷兰殖民统治结束才最后终止。

二.最大的契约华工中心--厦门

从厦门口岸出洋的中国移民有两种:

一种与本国人签订契约的移民,另一种是与外国人签订契约的移民。

在前一种契约关系下出洋的移民有一部分是自动的。

这类人一般都前往马来半岛或其周围的岛屿,投奔在那里种田或做工而境遇宽裕的亲友。

另一部分人则立有契约。

一些在海外经商的中国人,受种植园业主的委托,利用回华省亲的机会招出一定人数的做工人手。

办法是由商人在回到本乡之后,向自己的亲戚和乡邻宣布愿意提供盘费,邀约一些人随他一起出洋做工。

商人和他携带出洋的人们彼此成立协议。

商人可以在一年之内支配出洋的人的劳务,以收回他所提供的出洋盘费。

西方列强在福建直接拐卖契约华工最早就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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