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6998204 上传时间:2023-05-10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86.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docx

09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Q/NDFD-206.009-2013

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013-08-30发布2013-08-30实施

 

 

目次

前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职责1

5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3

6检查与考核5

附录A(规范性附录)渉及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6

附录B(规范性附录)涉及京能集团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7

附录C(规范性附录)重大危险源评估流程图8

附录D(规范性附录)重大危险源整改计划表9

 

前言

本标准根据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东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

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各级责任主体对重大危险源的闭环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制定本标准,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集团标准和国家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代替了Q/NDFD-206.009-2012《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标准》

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宁东公司安全监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

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起草人:

彭晓军闫建生

本标准修改人:

侯吉民

本标准审核人:

侯吉民

本标准复审人:

苏永健

本标准批准人:

袁海臻

本标准于2012年06首次发布,2013年08月进行第一次修编。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东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标准,本标准涉及职责分工、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本标准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京能集团有关规定执行。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62号《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

Q/BEIH-217.10-02-201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Q/BEIH-217.10-05-201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察管理规定》

33术语和定义

3.1危险源:

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2重大危险源:

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存储危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危险因素:

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3.4有害因素:

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3.5事故隐患:

是指作业场所、设备或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是控制危险源安全措施的失效或缺少。

44职责

4.1安全监察部

4.1.1是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部门、单位所管辖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实时监控、隐患查评、隐患治理等履行监督职责。

4.1.2组织全公司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4.1.3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标准。

4.1.4定期审核公司所属部门、相关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并上报京能集团安全与科技环保部。

4.1.5完成附合国家和京能集团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和注册工作,并及时如实向地方和上级管理部门汇报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严重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4.1.6按照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邀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按规定时间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检测,并逐级上报地方和上级管理部门。

4.1.7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隐患治理不及时的单位进行考核管理,达到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在控。

4.1.8督促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完整地按照京能集团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要求,登录有关数据。

4.2设备部

4.2.1按照设备管理职责,结合日常设备管理认真履行好生产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评估等管理职责。

4.2.2结合部门实际,按照国家、行业和公司技术法规、标准,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4.2.3落实反事故措施、资金,进行相应的隐患治理和技术改造。

4.2.4负责公司设备管理系统控制重大危险源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完善,责任落实。

4.3发电部

4.3.1运行调度和管理系统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牵头负责部门,对与运行管理相关的重大危险源,从运行操作控制和系统调度角度结合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4.3.2负责所属大宗危险化学药品的接缷、存贮和使用管理。

负责计量化验室所属剧毒危险药品的安全管理。

4.3.3负责斗轮机、推煤机的使用和管理。

4.3.4负责公司运行调度和管理系统控制重大危险源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完善,责任落实。

4.3.5按照设备运行管理职责,结合日常设备运行、使用管理,认真履行好生产系统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评估等管理职责。

4.4物资部

4.4.1负责库房危险化学药品、各类气瓶群、可燃固体/气体/油等的存贮管理。

4.4.2负责所购各类危险品、压力容器等设备、材料供货商资质的审核。

4.4.3负责所属特种车辆的安全管理。

主要有叉车、升降车等。

4.4.4负责责任范围危险品的运输安全管理。

4.4.5建立管理台帐。

4.5前期办

4.5.1全公司控制重大交通、治安事故的牵头负责部门,对相关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和管理。

4.5.2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每月开展一次交通、治安安全大检查。

4.5.3负责公司所属饮用水、食品安全管理,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4.5.4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监督和日常管理。

4.5.5负责综合办公楼礼堂、会议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防火管理。

4.5.6负责通勤车辆的安全管理。

4.5.7负责疫情管理。

4.5.8建立健全各项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对各相关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5.9负责所属生活用压力容器的管理,重点是采暖锅炉、餐厅天燃气瓶、暖器热交换装置等。

4.5.10负责所属非生产防火管理,重点是宾馆、餐厅等人员易集中区域。

4.5.11负责所属生活水源、食品的安全管理。

4.5.12负责所属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5.13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所属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实施闭环管理。

55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5.1总则

5.1.1准确识别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危害事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事件突然发生时能迅速有效的组织处理,将突发事件损失减至最低程度。

5.2.2按照国家和京能集团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本标准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京能集团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两个级别。

(见附录A、B)

5.2管理要求

5.2.1为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突出管理和监控重点,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帐、档案。

5.2.2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5.2.3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公司应及时按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到当地人民政府备案,并逐级上报京能集团安全与科技环保部。

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5.2.4按照京能集团要求每年第一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工作,并提出《安全评估报告》,经公司审核后上报京能集团。

《安全评估报告》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5.2.5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本标准及时上报地方政府、京能集团安全与科技环保部。

5.2.6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规程》、《检修规程》、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5.3主协管部门

5.3.1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由总经理负责总体协调,各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评估由总工程师组织。

5.3.2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由发电部部长、设备部部长、总经理工作部部长、物资部部长、前期办部长主要负责,由安全监察部部长主要负责监督执行。

5.3.3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由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协助部长完成。

5.4管理流程

5.4.1档案管理

5.4.1.1重大危险源所在地点、名称、危害性质、目前管理状态。

5.4.1.2设备、设施厂家说明书、运行、检修规程等资料。

5.4.1.3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的基本情况。

5.4.1.4定期例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的基本情况。

5.4.2公司每年一次的自评估(见附录C)

每年第一季度由总工程师按照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评估工作,并提出《安全评估报告》,经公司审核后上报京能集团。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5.4.2.1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5.4.2.2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5.4.2.3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

5.4.2.4重大危险源等级。

5.4.2.5安全对策措施。

5.4.2.6应急救援措施。

5.4.2.7评估结论与建议。

5.4.2.8《安全评估报告》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5.4.3配合中介机构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管理流程(见附件C)

5.4.3.1安全监察部按上级主管部门(行业、政府)的要求或根据我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危险区域的实际情况邀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我公司进行重大危险源评估。

5.4.3.2配合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准备工作,提供本公司设备、设施资料、数据、生活服务、协调等各方面服务

5.4.3.3中介机构提供评估标准(依据是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制度、企业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规程)。

5.4.3.4配合中介机构开始进行对标评估检测(有专门的评估理论和技术方法,由中介机构提供)。

5.4.3.5中介机构根据事故可能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的积值(危险度),确定评估检测出的事故隐患危险级别。

5.4.3.6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把危险度大的生产设备、设施、区域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5.4.3.7评估结束后,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察部应及时按照国家规定,到当地政府备案,并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5.4.3.8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按设备所属单位重新分工,并修改管理职责。

5.4.3.9对评估发现的事故隐患落实单位、人员、资金费用,实施治理。

5.4.3.10对新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5.4.3.11《评估报告》由中介机构编写,安全监察部负责报上级主管部门。

5.5记录

5.1重大危险源登记表(见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附表)。

5.2重大危险源评估对照表(见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

5.3重大危险源整改计划表(附录D)。

66检查与考核

6.1对一般设备隐患的治理效果考核,执行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6.2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考核,执行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

6.3对评估出的重大隐患未建立起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处罚相关责任单位500-1000元。

6.4重大隐患治理不及时,处罚相关责任单位500-1000元。

6.5未按期开展重大危险源评估,处罚相关责任单位500-1000元。

6.6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未建立,处罚相关责任单位500-1000元。

6.7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未及时更换、上报,处罚相关责任单位500-1000元。

6.8发现和处理重大隐患,奖励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绩效)管理规定》中相关考核条款。

6.9未尽事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共同决定。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渉及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

序号

类别

名称及场所

国家规定临界值

责任单位

1

锅炉

#1、#2机组锅炉

蒸汽锅炉压力>2.5MPa且额定容量≥10t/h;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120℃,且额定功率≥14MW

设备部、发电部

2

压力管道

#1、#2机组高温高压导汽管

介质压力>2.5MPa且额定容量≥10t/h

设备部、发电部

3

压力容器

现场临时使用或物资库房临时存贮乙炔气瓶

介质毒性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且PV≥100MPa·m3的压力容器(群)

设备部、物资管理部

4

可燃液体

燃油泵站两个贮罐

生产场所10t;贮存区100t;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且PV≥100MPa·m3

设备部、发电部

5

可燃气体

制氢站及罐区

生产场所1t;贮存区10t

设备部、发电部

生产场所2t;贮存区20t

发电部

6

有毒危险品

化学试验室

剧毒品1kg

安全监察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涉及京能集团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

序号

类别

名称及场所

危害性质

责任单位

1

电气设备

750KV升压站

可能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设备部、发电部

六台机主变

可能造成发电机组较长时间停运

设备部、发电部

2

生产防火

两台机汽轮机油系统

可能造成重大火灾和机组较长时间停运

设备部、发电部

两台机电缆夹层、桥架及沟道

可能造成重大火灾和多台机组较长时间停运

设备部、发电部

存贮危险品的物资库房和现场二级库

可能造成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设备部、发电部、物资管理部

3

起重机械

锅炉检修平台1个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设备部

客货两用电梯共2部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设备部、总经理工作部

斗轮堆取料机2台

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机组停运

设备部、发电部

汽机房桥式起重机械2台

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可能影响生产机组较长时期运行

设备部

4

非生产防火

宾馆

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驻宁电后勤服务承包商

职工活动中心

餐厅

5

交通安全

通勤车辆(一大)

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总经理工作部

6

饮食

宁东电厂生活区饮用水源

可能造成饮用水源污染、人员中毒

驻宁电后勤服务承包商

电建生活区饮用水源

发电部、设备部

餐厅

可能造成人员食物中毒

驻宁电后勤服务承包商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重大危险源评估流程图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重大危险源整改计划表

序号

评估项目

发现隐患

级别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要求完

成时间

效果评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