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过程控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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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技术交底要求,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技术员对项目总体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技术交底;
项目部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技术员各单位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应组织现场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及、作业队(工班)长进行技术交底;
分部工程开工前,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分部施工负责人、技术员、作业队进行交底;
分项工程开工前,分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作业班组的交底;
工序开工前,作业队(工班)长负责对作业队(工班)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对项目总体施工要求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
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
企业有关安全质量技术管理制度和办法;
技术管理方法和手段;
企业的施工生产能力及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条项目总工组织的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图纸、总体施工组织安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节点进度计划安排;
施工现场调查情况、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
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方法、施工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交底;
作业场所、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的施工方法;
工程的重难点、主要危险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劳动力安排及资金需求计划;
工程技术和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标准;
设计变更内容、有关施工详图和加工图,成品(半成品)保护方法及措施;
施工注意事项等。
第十一条工程管理部组织的技术交底:
各单位工程工程概况、图纸、施工组织安排、进度计划安排、临时过渡方案、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方法、施工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交底、作业场所、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重难点工程、重大危险源及生产要素需求计划、技术质量标准及各方面措施、变更设计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第十二条作业队(工班)长对作业队(工班)全体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
作业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先后顺序;
施工工艺细则、操作要点及质量标准;
质量问题预防及注意事项;
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
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措施、紧急逃生措施等。
第十三条各分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会同专业工程师向作业队(工班)进行交底,并对交底后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施工技术交底可采用文字、讲解、图表、实样、小样、现场示范操作等形式。
第十五条施工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并附必要的图表。
参加技术交底人员应签字确认,参加交底各方各持一份。
交底记录应写明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内容,主要的技术问题等,使全体操作人员明确标准,熟悉图纸,掌握操作方法。
第十六条施工技术交底中要明确做什么、谁来做、如何做、作业标准和要求等。
第十七条未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分项工程或工序不得施工,未参加施工技术交底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队人员不得参与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每个施工现场都必须要有相应的技术交底书,发现施工现场没有相关技术交底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节交接桩、施工复测、实施测量
第十九条与设计交接桩:
工程中标后,由项目总工组织,联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桩橛交接,由设计单位移交下列测量成果资料:
(一)平面和高程控制点成果及技术总结;
(二)平面和高程控制桩点及点之记。
工程管理部组织测量技术人员检查测量的有关图表资料,检查现场标石的完好性、可靠性,做好标识并办理交接桩记录,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施工复测
(一)交桩后,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进行同精度复测,重点工程或建设单位方有特殊要求的测量可报请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派员指导或实施,复测前应编写复测技术设计书或测量方案;
(二)平面控制点及水准点复测的精度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
增补平面和高程控制点时,应采用与原控制网相同的测量方法和测量精度进行;
(三)复测时,外业测量的网形宜与原网相同。
宜使用与原网相同的起算点进行平差计算,平差前,应对起算点的稳定性进行检验。
当复测与原测量成果不符时应重新测量。
当确认原资料有误或精度不符合要求时,应书面报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解决;
(四)为确保控制网的整体性,相邻标段之间应共同协商并现场确认交界处附近同1个水准点作为共用点进行复测。
复测工作应该统一组织,强调标段间的协调与联测,分段复测时,搭接处选取的相邻共用平面控制点一般不应少于2个,坐标换带时不应少于4个;
高程控制点不应少于1个共用水准点;
(五)复测使用的GPS接收机及平差软件需符合我国现行规范和设计方要求。
导线、水准测量平差计算软件应具有导线网、水准网严密平差功能,各种平差计算软件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及类似工程实践检验;
(六)完成复测后应提交的平面复测成果资料包括:
GPS边长对比资料;
坐标成果对比资料;
导线水平角、距离对比资料;
采用的坐标成果;
(七)完成复测后应提交的高程复测成果资料包括:
水准点间高差对比资料;
水准点高程成果对比资料;
采用的高程成果。
第二十一条实施测量
(一)控制点加密
复测工作完成后,由于结构物或路基施工时,设计提交的平面点和水准点的密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需要加密控制点。
加密前,应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方案。
施工平面控制网加密可根据情况采用同精度扩展或逐级发展的方法进行加密,可采用导线或GPS测量方法测量,加密点应布设在坚固稳定、便于施工放线且不易破坏的范围内,并按规定埋石,并做好点之记。
水准点的加密按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测量精度要求进行。
(二)施工放样
1、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外业和内业。
内、外业严格执行测量复核制;
2、在使用控制点时,现场技术人员一定要认真核对控制点名与资料提供的点名一致。
在施工过程中若要增设控制点时,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测量应严格按复测时的导线及水准等级要求进行。
增设的控制点要有检核条件,如增设的导线点、水准点应与复测成果中的高级点构成附合或闭合条件;
3、在控制工程的关键部位(如:
基坑开口线放样、钻孔桩中心定位、墩身及墩台帽石(垫石)轮廓线特征点定位、隧道洞门点及隧道辅助坑进洞施工中线点、竖井近井点等)放样时,所利用的控制点应不少于3个,并首先应对所利用的3个控制点进行相互检核(测量控制点间的角度和距离与理论值进行比较),确保控制点位准确无误,利用其中的2个控制点按极坐标方法进行定位,再选用第3个控制点检核部分放样点;
4、利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测设控制工程的关键部位时,全站仪应至少进行一个测回观测并取2半测回的分中值作为施工控制点。
使用直角坐标法放样时,输入数据时要坚持一人输入另一人检查,确保数据的准确。
在定向后再采集一次后视点坐标和坐标成果表进行较核,以确认点位是否正确或扰动;
5、结构物的关键部位的标高控制要构成附合或闭合条件;
6、墩台竣工后应对帽石(垫石)的高程、中心及跨距进行全面检核,确保架梁的准确。
特长大隧道、利用竖井定向的暗挖隧道应在接近贯通面300米处加测陀螺方向边,对隧道的施工中线进行检核,隧道在二衬前应对隧道的施工中线进行检核,确保隧道准确贯通。
长大隧道洞内加密点设置宜按三角锁布设,采用网平差软件,不宜按双导线布设;
7、对线路中边桩坐标、桥墩台桩基的桩位坐标等坐标复核应采用不同的程序进行重新计算,并采用手工计算有代表性点的坐标,对采用的程序进行检核。
(三)监控量测
结构物的变形观测和监控量测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其观测手段、方法和频率要满足现行工程测量规范的要求。
监测数据要及时整理计算,根据本次沉降值、累计沉降值,本次收敛值和累计收敛值,绘制时间—沉降关系图和时间---位移收敛关系曲线图,并进行回归分析,以预测该测点可能出现的最大位移值,掌握位移变化规律,作为施工依据和控制安全的手段。
(四)测量原始记录
1、原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用铅笔在专业测量记录薄上记录并及时进行复核。
复核时应根据记录表上的角度、距离、测站点和后视方向点坐标计算出所放样点的坐标,并与实测坐标值进行比较。
高程复核应根据记录表中的各转间点高差及引用的已知水准点高程计算所放样的结构物部位标高;
2、测量原始记录不得事后涂改,如发现计算或现场记录错误,可现场杠改。
(五)竣工验收所需施工测量资料
1、设计交桩点资料、加密桩点资料、线路要素资料(线路里程表、曲线要素表、交点坐标、断链表、线路纵横断面图表等);
2、隧道断面资料;
3、监控量测资料及评估资料。
第二十二条项目总工汇总工程测量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跟踪问题信息,做好沟通和反馈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应组织对工程测量工作的结果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工作质量高、效果好的予以奖励,对造成返工和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第四节编制实施性施组
第二十四条按照总体工期计划和施工生产能力,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十五条施工过程中,条件发生变化(工期出现重大调整、设计原则性重大改变、自然灾害等)时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部分修订,发生重大变化或部分修订多次的宜进行换版。
第五节编制作业指导书
第二十六条对于关键工序,应由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编制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
第二十七条作业指导书应与工程范围相匹配,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配置车辆、机具、仪表,根据组织机构设立情况安排劳动组织,依据本工程的验收标准确定质量控制及检验的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向特殊过程施工班组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应提供几何尺寸、质量控制点、事故源、环境和职业健康控制点、效益控制点等关键事项,要明确作业人员工种、作业内容、作业目的、作业步骤,要力求简单实用。
第二十九条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核、批准应流程完整并签字确认,由项目总工发布实施。
第三十条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应及时发放到各作业队(工班),并根据规定做好收发记录,并建立作业指导书管理台账。
第三十一条作业指导书交底人应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和提供技术服务,实施完成后要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三十二条在首件(样板工程)定标后对施工技术标准有修改时,或设计变更施工内容有增加时,应及时修订、增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流程进行审核、批准、发放。
第三十三条每个特殊过程施工现场都必须要有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发现施工现场没有相关作业指导书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四条凡是需要编制作业指导书的关键工序,项目部应组织交底会议,对参与施工的施工技术人员及作业队班组负责人进行培训交底。
第三十五条作业指导书另行成册。
第六节设计变更、按变更审核后的施工图纸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在知悉存在设计变更事项后,要立即停止相关工程施工。
第三十七条在设计变更图纸到达后,要及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图纸审核、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及下达技术交底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对设计变更图纸和原图纸要做好作废标识并分开存放,避免误用。
第三十九条严格按变更审核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及建设方工期要求,严格遵循“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变更未正式成立严禁组织施工。
第七节施工记录
第四十条施工记录是工程自开工至竣工期间施工的原始记录,是施工管理、质量追溯及变更索赔的重要手段和必备资料,应按工程项目分别建立并编号。
施工记录按类别分为施工(工程)日志簿、调度日志簿、作业队(工班)日志簿及其他原始记录等。
第四十一条施工(工程)日志簿
施工(工程)日志由项目部项目专业工程师按规定内容逐日连续填写,不得隔日、跳日或断日填写;
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应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汁笔书写,不得使用其它墨汁书写或电脑打印;
“记录”栏中应连续填写,不得出现空白行、段和页;
对需要补充的内容应在“备注”栏中书写,对记录问题的地方应在“备注”栏中用“*”标识并注明纠正和验证情况的记录页码。
施工(工程)日志中记录的问题应有纠正和验证记录,做到问题闭合。
施工(工程)日志是工程的归档资料之一,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整洁,工程结束随同竣工资料一起归档。
如施工单位变更,施工(工程)日志应随其他工程文件移交并在施工(工程)日志上记明。
施工(工程)日志的填写内容包括:
(一)在首页上单独描述本工程的基本概况,主要包括设计概况、主要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开工及竣工日期等;
(二)施工期内每日气候、施工方法、劳力布置、机械配置、施工操作、施工进度和工程地质变化情况;
(三)相关工作记录,如现场取样、检测、测量、技术交底等,并应与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核对,防止差、错、漏、缺、误记现象,确保相关资料的一致性;
(四)工序检查、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情况及检查验收结论;
(五)每日使用的主要材料规格、数量及检测结果;
(六)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变更设计、主要工程材料代用等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记录;
(七)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和处理改进情况记录;
(八)停工及原因(停工期间重要事件应记录);
(九)上级人员检查时提出的有关质量要求、发现的问题及相关指令,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十)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情况;
(十一)其他与工程施工和质量形成有关的情况。
上述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填写,突出重点,并非每个工程或每天都全部包含。
第四十二条调度日志簿
由调度按规定内容和工程实际情况逐日详细填写,不得事后补填。
调度日志簿的填写内容包括:
(一)当日天气、气温情况;
(二)劳力、车辆、机具、仪表、物资等资源配置情况;
(三)施工安排及完成情况;
(四)重要的时间节点,如开工日期、分部工程完工日期、竣工日期;
(五)信用评价、领导检查、专项检查等及检查结果、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六)施工中遇到的质量问题、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安全问题、环保问题、协调问题,所采用的主要措施和效果记录;
(七)其他重要事项记录。
第四十三条安全日志簿
施工安全日记的内容可分为三个方面:
基本内容、施工内容、主要记事。
(一)基本内容包括了日期、星期、天气的填写;
(二)施工内容包括了施工的分项名称、层段位置、工作班组、工作人数及进度情况;
(三)主要记事包括了:
1、巡检(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情况;
2、设施用品进场记录(数量、产地、标号、牌号、合格证份数等);
3、设施验收情况;
4、设备设施、施工用电、“三宝、四口”防护情况;
5、违章操作、事故隐患(或未遂事故)发生的原因、处理意见和处理方法;
6、其他特殊情况。
第四十四条作业队(工班)日志簿
由作业队(工班)长按规定内容和工程实际情况逐日详细填写,每月一簿;
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并按公司规定妥善保管。
作业队(工班)日志簿的填写内容包括:
1、封面内容按要求和本工程实际填写;
2、首页为作业队(工班)员工考勤;
3、本月施工计划、完成情况表;
4、日工作记录表(包括:
工作项目、数量、作业地点、安全措施、质量要求、作业人员、负责人);
5、施工存在问题、安全、质量、环保情况。
第四十五条施工(工程)日志、调度日志、安全日志簿样式如下:
序号
名称
样例
说明
制作要求
1
调度日志簿
封面(牛皮纸)
A4
封二
内容
2
安全日志簿
32K
第二页正反面
3
施
工
日
志
簿
封面
正文
第四十五条其他原始记录包括混凝土浇筑记录、钻孔桩成孔记录、预应力张拉记录、注浆记录等,由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填制,技术人员负责审核,经旁站监理验证后,应作为施工凭证分类、集中归档保存,是重要的验收报验及质量追溯资料。
第八节实施工程试验、检验
第四十六条工程试验
(一)对材料、设备、构件的进场试验、检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所以项目部要建立好工程试验、检验制度,落实到人头,制定奖惩措施,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二)未经过试验验证、或试验结果尚未知晓、以及试验后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和投入使用;
(三)原材料检验:
钢材、水泥、沙石、外加剂、矿物掺和料等原材料进场,应由物资设备部通知试验室在监理见证下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标准等进行进行取样;
特殊材料可委托外部具有相应资质检验试验机构进行;
(四)设备进场检验
1、机械设备进场后,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并严格按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对设备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
设备型号、标准及运转情况等,完毕后填写《机械设备进场检验记录》;
2、特种机械设备由具备资质的鉴定部门鉴定,并由具有安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
第四十七条原材料试验技术
(一)普通钢筋:
热轧带肋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热轧光圆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的规定。
进场后的钢筋先检查锈蚀程度、钢筋铭牌或表面刻字等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再按要求取样检测,检测参数包括:
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冷曲试验和重量偏差试验等;
(二)水泥:
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特种水泥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要求。
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类别和所处的环境等,合理选择水泥品种。
水泥进场后,由试验室应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
水泥试验项目包括:
细度、比表面积、标准稠度用水量、安定性、凝结时间、胶砂强度等;
(三)碎石、卵石:
碎石或卵石应符合国家标准中技术要求及工程项目所属行业要求。
碎石采购前应在生产厂家按同产地、同规格取样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确定采购进料。
材料进场后,应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试验项目包括: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级配、压碎值、针片状、含泥量、空隙率、泥块含量等;
(四)砂:
砂应符合国家标准中技术要求。
采购前应对砂的料源进行验证试验,砂的验证试验包括:
级配、含泥量、坚固性、硫化物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质含量。
验证试验合格后方可决定采购,并取样送检,试验项目包括: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级配、含泥量(或砂当量)、细度模数等;
(五)石材:
砌体用石材应符合设计规定的类别和强度,石质应均匀、不易风化。
要求孔隙率小,不透水、无裂纹、坚硬、耐冻。
应对采石场的石料取样进行验证试验,试验项目包括:
饱水抗压强度、相对密度、毛体积密度、吸水率。
当材质发生变化或更换料场时均应重新进行验证试验;
(六)混凝土拌合用水:
混凝土拌合用水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和硬化的有害杂质、糖类及游离酸类等。
污水、pH值小于5的酸性水及含硫酸盐量超标的水不得使用。
施工前对水质有怀疑时应取样送检,当采用饮用水源时不需送检;
(七)混凝土外加剂:
外加剂质量应符合现行混凝土外加剂的规定,使用前应复验其效果,使用时应符合产品说明及规范关于混凝土配合比、拌制、浇筑等各项规定以及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并按规范要求组织取样送检,试验项目包括:
含固量、减水率、抗压强度比、钢筋锈蚀、氯离子含量、PH值、凝结时间差,密度等;
(八)粉煤灰:
混凝土中掺加粉煤灰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规范要求,并按规范组织取样送检,试验项目:
包括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含量等;
(九)钢绞线: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表面不得有油、润滑脂等物质,允许有轻微的浮锈,但不得有目视可见的锈蚀麻坑,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规范要求。
检测项目包括:
拉伸最大力、规定非比例延伸力、最大力总伸长率及弹性模量等;
(十)锚具、夹具、连接器:
外观、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不得有裂纹出现,硬度及静载锚固性能等指标应符合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规范要求;
(十一)波纹管:
塑料波纹管要求外观光滑,色泽均匀,内外壁不允许有隔体破裂、气泡、裂口、硬块及影响使用的划伤,其尺寸偏差、环刚度、横向荷载、柔韧性、抗冲击性应满足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规范要求。
金属波纹管外观应清洁,内外表面应无锈蚀、油污、附着物、孔洞和不规则的褶皱,咬口无开裂、脱扣,其尺寸偏差、径向刚度、抗渗漏性能应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规范要求。
按规范要求送检的指标包括:
外观、尺寸、集中荷载下的径向刚度、集中荷载作用后的抗渗漏、弯曲后抗渗漏;
(十二)沥青:
道路石油沥青必须按品种、标号分开存放,沥青在贮运、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应有良好的防水措施,避免雨水或加热管道蒸气进入沥青。
道路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改性沥青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规范要求。
按规范要求取样送检的沥青试验项目主要包括:
针入度、延度、软化点、闪点、含腊量、密度、薄膜加热试验等。
第四十八条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一)普通混凝土: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通过计算、试配和调整确定。
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混凝土配制强度、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
(二)泵送混凝土、抗渗混凝土、高强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水下混凝土等特殊混凝土应严格按有关规范通过计算、试配和调整进行确定,各种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混凝土配制强度、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
第四十九条混凝土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