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病房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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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病房管理制度
急诊科病房管理制度
篇一:
急诊科各项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态,都应一
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医师行为规范
一、对急诊病人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危重抢救病人要及时抢救,不得延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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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病人诊断和治疗,要认真、及时、准确。
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给假的原则。
三、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以医谋私,不开人情方、人情假、假证明,不“搭车”开药,不收受“红包”.
四、认真执行三级医师负责制,上级医师既要指导业务,传授技术,又要抓医德、带作风、带思想,同级医师要紧密配合,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下级医师要尊重上级医师,虚心学习。
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发扬学术民主,教学、科研不能损害病人健康、利益,不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嫉贤妒能。
六、严守医密,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泄露病人隐私,更不允许利用隐私要挟病人。
七、认真、及时、准确书写病案,不准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案及各种原始资料。
八、在诊治过程中,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常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九、积极预防差错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挽救,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准隐瞒和私自了结。
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一、遵守院规、着装整洁、态度和蔼、仪表端庄、行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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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二、工作态度端正,做到清廉正直,接待病人热心,接受意见虚心,解释工作耐心,护理工作细心,一视同仁,出以公心.
三、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三查七对”等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四、树立“敬业、爱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五、医护密切配合,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观察病情,抢救及时,认真交接班,准确记录,切实做好病员护理.
六、慎言守密,取信病人;加强病室管理,为病人创造良好身心医疗康复环境。
“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树医疗行业新风”十条要求
一、医院一切工作要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医务语言文明,服务热,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努力减轻患者的负担;
三、采取有效措施,基本消除门诊服务中的“三长一短”现象(即患者挂号、划价、取药排队时间过长,医师为患者诊察的时间过短);
四、认真搞好门诊的分诊、导诊服务,并配备适量的便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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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
六、三级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的医师;二级医院急诊科,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主治医师;一级医院也必须安排本院作风好,技术过硬的技术骨干,负责急诊工作;
七、院内急会诊,要在20分钟内到位;
八、不发生乱收费的现象;
九、不购进、使用伪劣、过期药品;
根据患者的需求,不断改进服务,群众对医院服务的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
时。
二、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自制药品
首次投入临床使用。
三、党政机关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和外宾住院、手术及特殊检查。
四、紧急手术而病员家属、单位领导均不在场。
五、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含行政、后勤部门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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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
重器材,发现贵重药品丢失或成批药品变质。
六、收治涉及法律或犯罪嫌疑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
七、报批数额较大的经济开支,签订重要的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
八、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和严重违反法纪的人和事。
九、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
十、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请院外会诊.十一、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收来院进修人员。
十二、新闻机构来院采访或摄录音像资料等。
十三、涉外事项.
十四、本院职工因病住院.
医疗安全制度
一、各科室主任为科室医疗安全的责任人。
二、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尤其是岗位责任制、查房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值班、交班制度、急诊首诊负责制度、手术审批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放射防护制度、毒麻药品管理制度、医嘱及处方制度、机器维修保养制度、医疗保护性制度等。
各科要害部门要有专门的防护及安全措施。
三、注意防火、防盗、防爆及其它重大事件发生,对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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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易燃品、毒品必须加强管理,严防滥用、偷盗、中毒、燃烧及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
四、注意安全用电,禁止任何非专业人员动用医疗器具及设施。
五、凡发生病员人身伤害及医务人员人身伤害和公共安全缺陷,必须迅速报告有关部门,并书面报告安全委员会。
六、安全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必须对所属部门及管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危害安全的事件发生。
七、如违反制度及操作规程,出现危害安全的事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八、医疗制度执行由医务科进行监督和考核,水、电设备及设施安全、治安安全由总务科、设备科及保卫科监督考核。
病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住院病人、陪伴及探视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病人及陪伴、探视人员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三、病人入院带有大量现金时,应交住院收费处暂收,出院时结清帐目,取回余款。
四、用现金交付费用时,由病人或家属、陪伴亲自办理,不要随意让他人代办,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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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陪伴及探视人员不得在病区内吸烟、大声喧哗、乱扔污物或发生有碍病人治疗和休息的行为。
六、爱护病区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在病房内用明火、电炉煮食或取暖。
七、发生纠纷或有疑问时,应找有关部门解决,不得在病区内吵闹、滋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八、病人死亡,应按规定将尸体停放太平间,不得无理取闹,轻者说服教育,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病区医护人员要对病人、陪伴、探视人员进行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做好防范工作。
急诊科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科主任领导下,对全科医疗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科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
三、负责组织全面医疗质量检查和调查。
四、负责组织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质量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组织推行急诊科医疗标准化工作.全面完成考核指标。
六、负责汇总科室的医疗,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信息,资料,控制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图,并具体执行管理措施。
七、负责监督检查各医疗、护理小组的质量管理工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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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具体指导。
八、负责提出有关要素质量计划管理资料,并参与要素质量的计划管理。
九、随时向科主任汇报科室医疗质量信息,定期汇报质量管理资料和工作情况。
保护性医疗制度
一、对病人态度和蔼,礼貌用语,避免恶性刺激.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
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
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查房时对病情的分析讨论应避开病人及家属。
有关病情诊断、处理、预后等情
况,由负责医师或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医师向病人或病人授权委托人交待清楚,
对无行为能力的患者及有可能对病人造成不良刺激和不良后果的,应向病人授
权委托人交待。
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或其他医护人员在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以免
造成不良影响。
对危重、痛苦呻吟、病情恶化的病人,有条件者应分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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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以免影响其他病
人,增加恶性刺激。
除相关医护人员以外的人不得查阅病历记录等医疗文书。
病人做检查或会诊需
要病历资料时,应由医护人员携带。
病人死亡后,应向病人授权委托人交待是否同意尸解等有关事项,进行尸体料
理并尽快送太平间,不得在病房停留过久。
二、三、四、五、六、
首诊责任制度
一、凡危急症患者就诊,尤其是科间“临界"危重者,均应由首诊科室进行有关检
查、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必要时,请有关科室会诊。
被邀科室会诊人员应
随喊随到,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并写好会诊记录.对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应
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及协助,不得对病员未作任何处理就推向他科.
对诊断一时不明的危重患者,应先收急诊观察室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初步抢救,
不得因等待检查而停留诊断室内,以致贻误抢救时机。
凡需入院的病人,按主要疾病以第一诊断为准收入院,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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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门诊诊断不清而误
收它科者,该科应先作必要的处理,作好记录,并请有关科室会诊,应邀科接
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前往协助诊疗,如需转科者,须待病情稳定后,才能转
科。
在收治病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时,双方应先报告本科上级医师,如仍得不到
解决,则应汇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医务科及总值班根据病情有权确定收治科室。
凡诊断明确的传染病需转院时,由门诊内、儿科医师直接与医务科联系,如诊
断不明确者,可请传染病医院会诊.
对当时未带现金或经费手续的急症抢救病员,应先抢救后补办经费手续。
药房、
放射科、检验科、收费室、入院处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收住急诊观察室的病员,由收住科负责处理,对非急诊科收住的观察病员,在
行政下班时间后由急诊医师负责观察处理,但收住医师必须向急诊医师交班并
做好交接班记录.急诊医师处理如有困难者,可通知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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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共同处理.
对下班前半小时就诊的普诊病员开出了各种检查单,不能返回时,医师应据病二、三、四、五、六、七、八、
情给病员开一些必要的药物,并解释清楚必要时再诊。
如病情较重者,要向急
诊医师交班。
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各级医师必须按时查房,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不含参加上级医师查房)。
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对新入院病人,科主任或医生组长应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时必须严肃认真、全面详细,保持病房安静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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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讨论病情应避开病人及家属。
五、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六、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是否正确、及时、恰当,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检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和安全隐患缺陷,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及安全隐患缺陷,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
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手术、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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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值班医师在其他医师休息时(如中午、夜间、假日等)应主动对病房的所有病员逐一进行查房或巡视。
七、上级医师查房要求
1、做好准备:
选好病人,做到三看(看病人、看病历、看文献)。
2、认真组织:
遵守三项程序(病历报告、询问检查病人、讨论),达到三个目的(解决诊断和治疗问题、检查治疗及护理工作质量、结合病例进行教学)。
3、体现一高(查房质量高),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四细(询问细、检查细、分析细、处理细).
八、院领导以及专家委员会,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医嘱制度
一、医嘱应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新入院病人的医嘱应及时开出。
篇二:
急诊科管理制度
急诊科管理制度
1、急诊科属一级临床科室,隶属于院部直接领导,业务工作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与指挥.
2、急诊科的业务工作无条件的接受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科室督导、检查、评判、协调,以及差错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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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和各种纠纷的裁决.
3、急诊科医师按院部规定采取固定与轮换相结合的方式,轮换医师一般采取年~1年轮换制;急诊科护士采取固定制,人员的增补由分管院长和护理部决定。
4、急诊科实行全天候24小时应诊,全体医护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能够胜任急危重症的抢救和日常诊疗工作。
5、急诊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主持日常业务工作、科室管理和重大抢救的组织、指挥与协调等事宜;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搞好科室管理,并具体负责日常护理工作.
6、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以“精湛、热忱、团结、奉献"的招医精神为工作准则,作到身体力行。
7、全体医护人员要时刻牢记“挽救生命、减轻病痛、明确诊断、确保安全”的基本工作任务,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一切工作都要突出方便、快捷、高效、优质;
8、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院、科两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严禁无故脱岗、空岗与窜岗,特殊事情要严格请、消假,因故暂离要作到向有关人员说明具体去向与大致时间。
9、遇有重大灾害性事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实行全院一盘棋的大急诊救治体系,迅速启动相关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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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凡涉及法律、刑事、纠纷的事件,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1、要恪守文明礼仪规范,作到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工作时间衣帽整洁、挂牌上岗;注意各工作与生活环境卫生。
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急诊工作质量,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畅通,贯彻便捷、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急诊科必须始终不渝的贯彻首诊负责制:
1、无论病员自己挂号来诊,还是经院前急救科接送来诊,凡是经急诊分诊后其第一个接诊病员的医师即为首诊负责医师。
2、首诊医师应以对病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急诊接诊制度执行,一旦接到指令危重病人必须立即靠到床边、一般病人不超过15,30分钟开始处置。
3、首诊医师接诊后必须详细的询问病史,进行全面而规范的体检,急危重症患者必须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再检查的顺序和原则执行.
4、各项体检和必要的紧急处置完毕以后,方才安排进行相关的辅助检查和完成必备的病历文书,并等待结果完善诊断。
5、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难、危重、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在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辅助检查以后再请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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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医师复查,必要时邀请科内其他专业会诊,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初始分诊意向或推诿病人。
6、凡遇有多发伤、跨科性疾病或确系他科疾病病人时,首诊医师也必须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相关的辅助检查后,方可邀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或转科。
7、凡是病情和各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在未落实责任科室或虽然落实但相关医师还未到达或接手的情况下,首诊医师仍必须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做到负责到底.
8、会诊时首诊医师必须认真听取会诊医师意见,敦促写好会诊记录和拟诊意见,如会诊医师仅为口头意见或拒写时,为确保医疗安全,首诊医师必须详细书写会诊意见,拒写时要有具体时间和拒签的相关记载。
9、危重或诊断不明且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确需紧急检查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安排护送、联系相关通道科室或亲临护送,并尽最大可能在自己的有效监控之下进行。
10、首诊医师在遇“三无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病人时,均应据病思治,不得以医疗费用为借口而拒治和拖延治疗,由此而造成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1、凡首诊医师留院观察的病人,只要其在班,要尽最大可能由该位医师负责,并严格按急诊观察制度执行,定时巡视病人,相关病情解释由首诊医师负责;
12、如患者需收住院,首诊医师要根据病情,负责医患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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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联系病房、安排护送等事宜。
如需转院提请相关专业科室予以会诊安排;
13、在以上诊疗全过程中,凡因擅离职守、敷衍马虎、相互推诿、不负责任而造成医疗差错和事故者按相关制度和纪律严肃处理.
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急诊科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师负责制度,急诊内、外科专业都必须有至少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参与科室的各项业务与管理等事宜:
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并协助科主任及护士长搞好科室的行政管理等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的值班医师(包括主治和住院医师)作好各项日常医疗工作,有计划的开展三基训练.
3、定期查房,主持和指导本专业的重大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特殊疑难及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工作,并定期作出业务总结。
4、担任本科室和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理论培训和技术指导。
5、尽力参加急诊门诊工作,以提高日常工作水平。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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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负责下级医师所完成的各项医疗文件的检查、指导、纠正与签发,并定期作出质量报告。
8、指导全科医务人员结合本专业的临床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急诊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详细掌握负责范围内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一旦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等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科主任报告。
4、参加值班、日常急诊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5、检查、修改下级医师的病历文书,决定病人是否出院,审签、完善出院和收住院病人的一切病历资料。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回顾检查本辖区的各项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杜绝安全隐患,协助护士长搞好责任区的日常管理。
7、主动和带动下级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并作好资料积累,予以及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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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担任一定量的教学任务,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三基知识的水平和日常业务技术的提高。
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班次的急诊接诊病员的日常诊疗工作。
2、无条件的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所接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负责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负责我院在急诊辖区内门诊治疗病员的临时应急措施的补救和监督工作.
3、按病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完成和书写病历,普通急诊病历即刻完成,留院观察病历必须当班完成;负责本专业留观病人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和完善出院和收住院病人的全部病历资料;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所开具的检查单;
4、向当班上级医师及时报告经治病人的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的病情变化,提出相关的转归去向;
5、住院医师对所管辖的病员应全面负责,每一班次在下班以前,均要作好交班工作。
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须床边交班并填写交班本。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的留观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巡视)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变化和所做的诊疗措施;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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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并及时予以总结.
急诊会诊制度
在急诊日常业务工作和危重病人救治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急诊科本身和专业诊疗有困难的现象.因此,为提高急诊医疗服务质量、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因病情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及时邀请相关专科会诊,以免贻误诊断、丧失抢救良机。
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紧随会诊医师前往,并向其面陈病情。
2、急诊值班医师在申请会诊以前,必须将病历书写完整,尽其所能作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在急诊病历中写明会诊的目的。
3、应邀会诊的专科医师一旦接到会诊通知,必须认真对待、即刻前往(白天不得超过10分钟,午、夜间不得超过20分钟),任何被邀科室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和拒绝。
4、会诊以后,应邀会诊医师必须将其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重要的专科救治措施在病历文书中注明.危重病人、诊断疑难者、我院无条件诊治或治疗有困难的特殊病人既要向原接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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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交代清楚,又要向患者及家属面陈,以使患方得以知情、配合诊治。
5、特殊情况下的口头会诊,原接诊医师必须在病历中予以详记,并注明会诊时间以备查。
任何专科会诊医师不得马虎,出现拒写现象,一旦如此,原接诊医师有权在病历文书中注明.因此出现医疗纠纷等,被邀科室均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6、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应在病人到达或发生、发现以后即刻展开,不得因等待会诊而耽搁时间、贻误最佳救治时机和延缓诊断,只要在未明确诊治责任转换以前,首诊医师要始终如一的给予应急性救治。
7、诊断不明或病情危重且其伤病又跨专业者,必须多学科联合会诊;需要住院但又有争议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向急诊科主任汇报,由急诊科会同门诊部、医务科按病情的严重性来进行裁决.
8、急诊医师必须时刻牢记会诊的重要性,会诊的过程既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又是一个保障医疗安全的过程。
任何级别的急诊医师均要克服爱面子和盲目自大的思想;一旦需要会诊,就要做到积极、虚心、热情、礼貌。
9、年资低的(3年以内)住院医师原则上不负责、也不单独会诊,实习、进修医师不负责会诊工作.
急诊科抢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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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症抢救是与时间争夺生命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抢救的成果如何直接体现急诊科的总体素质及业务水平。
因此,平素必须具备各种抢救预案,一旦急危重症来临立即启动组织实施。
2、抢救工作一旦展开,必须具备严密而健全的组织分工,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指挥。
参加抢救的全体人员必须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
3、抢救范围:
凡病情危重,需立即进入抢救室组织人力,全力进行抢救的病例,如:
各种严重的外伤危及生命者、各种原因的失血、有休克倾向者、各种原因引发的呼吸困难者、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有休克及心衰倾向者、各种急性中毒、中暑、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