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优秀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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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优秀Word格式.docx

(五)检查内容

1、企业资质证照以及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情况;

2、企业三项制度的制定以及落实情况;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4、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相关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各组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分工,确保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各执法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执法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按期进行复查。

按照有关规定将抽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需要立案处罚,及时履行行政处罚程序(包括内部程序),结案后案卷及时归档。

【篇二】

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根据《2年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成应急管理系统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实现应急管理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深入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实现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联合抽查全覆盖。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四)确保年度随机抽查占比达到5%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细化“一单两库”

认真组织梳理应急管理系统在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确认的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按照国发〔2021〕5号和冀政字〔2021〕22号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

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

(二)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果评估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监管效能。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推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应用,实现“一个平台搞抽查”,抽查检查结果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使用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其他平台的须向省双随机办报批。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安全生产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三)严格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

结合应急系统执法计划编制要求采取定向抽查方式组织实施。

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

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兼顾专长的方式,从《xx市应急管理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

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人员认真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并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调整充实一线监管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稳妥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执法检查的公平、有效、透明,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

(三)严格抽查纪律。

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检查,不得无故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年1月14日

【篇三】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推行安全生产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秘{2021}107号)及《来安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与目的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执法缺位或重复执法问题,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

确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抽查内容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的全部事项。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

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

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来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被抽取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执法检查人员。

每次行政执法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当年不少于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3%。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行政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有关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

六、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我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担任组员。

七、严格落实责任

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八、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篇四】

局机关各相关人员:

为切实做好黄骅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黄骅市应急管理局年度“双随机”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目的

为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抽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黄骅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市场监管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

三、抽查范围

上半年:

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五金制品、机械加工、汽车制造等机械企业。

下半年:

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谷物磨制、木质家具制造、金属制品生产等粉尘企业。

四、抽查事项

主要围绕规章制度、安全投入、隐患排查、人员培训、特种作业、警示标示等事项进行检查。

五、计划实施

(一)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进行两次,6月份一次,9月份一次。

具体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由黄骅市应急管理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六、结果处理及公示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需要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的,由检查人员当场出具,并告知有关责任单位,如果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特别严重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或约谈主要负责人后仍然拒不整改的,将予以曝光和行政处罚。

七、工作要求

明确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人员认真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并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统筹协调,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稳妥推进。

(二)强化宣传培训。

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交流执法经验,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

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篇五】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政规〔2021〕54号)及《2021年武汉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点》(武事中事后联办〔2021〕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xx区规范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比例

(一)抽查时间。

2021年4-12月。

(二)抽查比例:

严格按照《xx区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抽查比例执行;

二、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xx区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抽查内容进行检查;

三、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托抽查工作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抽查工作平台,并通过xx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

(三)抽查后续处理。

各执法检查人员要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督促、跟踪和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到位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

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函告相关部门查处;

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计划

小编寄语。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计划,请大家参阅。

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24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办〔202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

1.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新闻发布、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

加强政务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全县经济发展的信心。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支行按职责分别牵头落实)

2.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3.每季度在媒体上公布相关统计数据,适时组织召开主要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县统计局牵头落实)

4.建设审计公告专栏,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做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的公开,特别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县审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1.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分类公开,及时更新我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让政府收费项目和资金管理清单一目了然。

3.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4.及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县人社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精神,及时制定我县实施意见,细化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围绕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农牧局、县环保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各类特许经营权招拍挂(含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等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中,从交易公告、交易进程到中标(成交)结果等全流程交易信息,均要在**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集中全面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卫计委、县环保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要把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权责清单公开,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

(县编办、县发改委、县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及时更新,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编办、县商务局、县工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要进一步完善汇总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县工商局、县发改委、县编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4.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

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县发改委、县编办、县行政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及时公开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

依法依规公开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情况,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指导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1.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县内重点批发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小麦、玉米、大豆等收购价格信息。

做好收购旺季收购进度信息公开,收购旺季时每五日发布收购进度信息。

每月发布粮食购销情况,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县发改委、县农牧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

推动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信息,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县农牧局、县人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1.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创新税收政策公开方式,组织业务骨干深入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加强税收政策宣讲和咨询辅导。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及时公开本乡镇(街道)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

3.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要按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

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

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分头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

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和已完成过剩产能化解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

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相关信息,并提供给“信用**”网站同步发布。

督促指导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

(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委、县财政局、县国资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1.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加大主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情况公开力度,推进公开休闲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

(县政府有关部门分头落实)

2.强化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

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加大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公开力度。

做好工业品生产许可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

(县质监局牵头落实)

3.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

定期公布全县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数据分析结果。

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县工商局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

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

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健全完善扶贫公开渠道,加强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解读公开,让基层群众及时知晓扶贫政策,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

(县扶贫办牵头落实)

2.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

(县民政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要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开展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工作,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2.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适时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河湖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

(县水利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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