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儿自传之艺术人生路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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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儿自传之艺术人生路Word文档格式.docx

不过我最爱的字体可能还是美术字,比如黑体、宋体、圆头体、综艺体等。

每当我看到电视剧中喜欢的人物和外面美丽的风景时,回到家里,我总要迫不及待地把它们画出来,甚至把它作成一首诗或写一篇文章来表达。

当时我家里很穷,没有钱买水彩纸笔,所以每当书本上有一篇白纸,我总要小心翼翼地把它撕下来作画。

我家人一直都是挺反对我的这些爱好,家人的观点一直就是:

这些影响你学习,爱好这些东西也不能当饭吃,以后也没有用处。

所以,家人是极力反对我的这些爱好,说实话,我的学习一直都是很好的,一直在班上都是拔尖的,我确实也太爱好这些东西了。

因为下午回家我通常要去放牛,所以晚上才能做作业,我的书桌是家中堂屋里的一张饭桌,家人睡觉都要穿过我写作业的地方。

通常情况下,我等家人睡着了以后,才悄悄地把白纸拿出来画画,画画时还一直心惊胆颤,得提高全身警惕,当一听到家人起床上厕所穿鞋子的声音时,我立马就把正在画的画藏起来,不能让家人发觉,俨然一副好好做作业的样子。

这样,躲躲闪闪、担惊受怕的一晚上,直到睡觉时,我就能在做完作业的同时还画好一两幅画,然后饶有兴志地把画张贴在墙上,心中涌现出一种无以言表的成就感。

然而,第二天,我的作品被家人发现了,不但受不到表扬,还被家人狠狠地把墙上的作品撕掉,再挨一顿批评和臭骂……。

当时画的画全是自己所看的电视剧中喜欢的人物、上学路上看到的风景、书本中的插图等。

尽管家人如此反对,我含着泪水心中也永远不会放弃,只是以后背着家人画的作品不再张贴在家里墙壁上,而是每幅作品完成后拿到班上与同学分享,我的画画兴趣就是从当时开始萌芽的……

因为当时我家里没有电视机,所以看电视就只能在邻居家看,还记得那时电视剧中的字体通常都是用繁体字显示的,特别是当每部电视剧播放完毕时,总会在电视屏幕上显示繁体的“剧终”二字。

由于我当时没有接触过繁体字,所以,当看到那两个字太复杂,被懵住了,既认不到,也写不来,于时,我暗自发誓,一定要把那些繁体字写会。

小学四年级时,班上每个同学发了一本《新华字典》,我爱不释手,把该字典当作我最好的老师,一有空我就照着字典上的繁体字反反复复写,甚至一个假期的空闲时间,我都会照着字典反复写繁体字,写完繁体字后就是练书法、看作文书等。

总之,我很佩服我的爱好,爱好太多了,因为爱好,所以从来都不觉得累。

我的青少年时期太有诗情画意了,如今让我非常的怀念。

当时看到不同的景和人物我都想吟诗作画、写文章,看到一种颜色,我就能琢磨出该颜色是如何调配出来的。

还记得我读小学时,老师规定每天每个学生必须得写一篇日记,班上同学是无话可说,没有写的,而我写的有太多。

不要说每天一篇,即使每天几篇日记,我也能写出来,日记内容包括叙事、写景、写感想、抒发情感等。

当时在学校期间,每逢书画比赛、作文比赛等,我的作品都会出现在展览区。

小学四年级时,在全县中小学生书法比赛中,我曾获得全县中小学生书法比赛三等奖,当时,在本期的比赛中,我们学校就只有两个人获奖,我便是其中之一。

那时候,我在学校基本算一个名人了,因为获奖多,老师、同学对我映象比较好,认识我的同学也颇多。

说实话,我对文字很敏感,因为从小学起,我对不熟悉的字一定会查字典把它弄懂。

记得从小学四年级起,我的词语听写,全都是一百分,从来没有得过九十几分的,通常情况下我不会写错别字,甚至帮别人指出错别字。

小学五年级,在《写字》课上,我们的老师不再教我写毛笔字,让我自己写便是。

因为,当时该老师的毛笔字写得不如我的好,毛笔字的运笔、行笔也没有我懂。

全班中,我是惟一一个不受她指点的学生。

从小学识字时起,我就特别爱好书法,经常有人看见我走路时手指在空中比划,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是用手指在空中学写字。

每当我看见好的书画作品,我总会在旁边学习、临摹很久,甚至用手指在空中或荷包里学习临摹,特别是一些书法作品,我看后直到把它学会才罢休,回去后就能把该字体写出来。

读小学时,我是家里的放牛娃,每次在山坡上放牛,其它的放牛娃一般总找不到事做,觉得无聊,然而,我就喜欢往有墓碑的地方走,因为这样就可以在那里学写墓碑上的字体。

一天放牛的时间里,我会去很多有墓碑的地方学字,当时觉得那些字体很漂亮,让我非常的佩服。

而如今,我仍然能记得那些墓碑上的字体,只是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学习与积累,我在书法方面进步了不少,如今对那种字体崇拜的感觉不再如当年那样明显。

我在青少年时期放牛时,经常用石头在山坡上堆字,堆好字后,我上看、下看、左看、右看,直到所堆的字体满意后,才赶着牛儿回家,以后便经常来此地看自己堆的字,如果字体已乱则进行恢复。

也经常在平滑的石头上刻字,用牛虱子的血在光滑的石板上写血字,所有的字体都是我堂堂正正书写的,由于字体经过日晒雨淋、风吹雨打后,总会淡化,我随时在放牛的时候回到原地,对该字体处进行更新、修改。

这就是我对艺术的执着追求。

如今想到此,我还有种淡淡的回味。

1999年,我踏上在乐山读书的求学路,由于家人的反对,我没有读成该校装璜美术专业,而是选择计算机专业。

进校后经书法老师的推荐,我加入了该校书法协会,正式接触书法并进行正规学习,母校书法恩师的谆谆教诲让我永记心间、恩师在艺术上的造诣让我崇拜、恩师的高尚情操和宽广的胸怀让我感动,这就是艺术熏陶带来的境界……

有一次,我在乐山滨江路一带闲逛,当经过乐山师范学院到嘉州宾馆那一带时,我看见一位老师正在围墙处写油漆大字,我走着走着情不自禁就停止了脚步,站在旁边津津有味地欣赏该油漆大字不知不觉入了迷。

当那位老师发现我在旁边观看了很久时,把我叫到了他身边,给我讲解写大字的要点,并让我试着在勾勒出的字体上涂油漆。

说实话,尽管我很爱美术字,但那次是我平生第一次接触油漆字,虽然我双手沾满了红油漆,但是心里是乐滋滋的,很有收获。

回到嘉州宾馆,我们聊得很愉快,分别时他把电话号码留给了我……

至今,我还记得母校书法协会会员卡上的名言:

“艺术之不易,勿慕时尚,勿甘小就。

——徐悲鸿”。

艺术不是言传的,艺术是感染的、熏陶的。

艺术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信仰。

……………………………………………………………………………………………………………………………………………………………………………………………………

我对音乐的爱好是与生俱来的,也不知从何时起,就对音乐情有独衷。

如今听着往年的老歌,我总会思绪万千、心潮此起彼伏,听着经典的老歌曲,总会勾起我对童年往事的回忆。

还记得小学六年级的音乐课,我代替老师教全班同学唱音乐书本中的歌曲。

因为,我哥比我高几届,那些歌曲全是平日里,我听哥哥唱歌时自己跟着学唱的。

最主要的是,我们的音乐老师声音不好,沙哑的声音唱几句就不行了,高音也高不上去,所以,我就经常代替她。

小学时,由于家里没有收录机,但自己又特别喜欢音乐,于是,有空时我会去同学家听录音机中播放的歌曲,或者是把他们磁带里的歌词单借来自己看着歌词学。

由于我太爱好唱歌了,每当自己所看的电视剧中的歌曲,我一般都会把它学会。

邻居们有一种共识,那就是“不见我之时,先闻我之声”。

平日里,无论在家中,还是山坡上,只要有我的地方,通常会留下一路歌声。

但是,我唱歌从来都不是乱唱的,而是用情歌唱,用心领悟,用歌声表达、倾述。

我把音乐当作我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甚至用音乐和书画作比喻,实际上他们都有共同点:

那就是唱歌与写字一样,都要有抑扬顿挫,有低沉、有高潮、有激情、有伤悲等,点滴之中都是对情感的抒发与表达。

由于我经常爱在家中唱歌,每次母亲总会说:

“一天闹糟了,难得听。

”家人不理解,实际上,我是用心在练声音。

每逢如此,母亲最打击我的话语始终是:

“你在屋头震‘干飙’,闹麻了。

”其实练歌喉的难点在于练肺活量、练高音部分。

家人是永远不会理解我的用心良苦,永远不理解我永藏心中的志向。

于是乎,我就去放牛,把牛赶到远远的山坡上、人少的地方去放牧,因为这样我可以尽情高歌……青春期到了,我的声音变粗了,音线也变得不再高亢了,我很伤心,因为我怕将来声音还是这样,我的音乐梦想从此就磨灭了。

我常常想到的一个问题:

为什么那些歌唱家或是歌手到年老时,仍然能够登上舞台高歌,声音仍然是那样的宏亮动听。

看来嗓音只要经过锻炼还是会有希望。

有一天,我在山坡上放牛,天漆黑成一片了我和旁边的牛儿还在山坡上,我借助夜色、趁周围没有旁人影响正好可以放声大唱,于是我唱着刘欢的《好汉歌》、《少年壮志不言愁》等飙高音,唱到兴志高涨后才赶着牛儿回家……。

我心中是多么的向往舞台的表演与享受歌唱带给自己无法言语的人生快乐。

自我总结的经验:

唱歌需要先天的嗓音加后天演唱技巧,加之标准普通话发音与情感的投入。

我特别喜欢模仿声音,从小小时起,我就喜欢模仿汔车的声音、摩托车的声音、猫、狗等小动物的声音,也能用舌头奏音,模仿摇滚音等。

有一次春天里,我和爸妈一起在山坡上干农活,听着树上鸟儿清翠的鸣叫声,我就开始学着模仿鸟鸣声,虽然模仿不是很到位,但还是有几分相似。

记得初中时,我特别喜欢唱一首当时比较出名的、陈少华演唱的歌曲《九九女儿红》,当期音乐考试,音乐老师要求全班同学按照音乐书本中的歌曲每人任选一首唱,老师对该歌曲作出的评分记为该期音乐成绩。

然而,我却偏不唱音乐书中的歌曲,另辟蹊径唱了一首《九九女儿红》,结果得到了全班同学热烈的掌声,让老师从此对我刮目相看,该期音乐成绩我也得了高分。

1999年在乐山读书时,我唱了一首刘德华演唱的《中国人》,得到全班师生的称赞。

后来,由于我喜欢刘德华的歌曲,并且爱好模仿刘德华的演唱技巧,在校园中,被同学称为乐山财校九九级的“刘德华”。

长大后,我在基层乡政府工作,在山青水秀的地方工作,我一直心情愉快,正好可以发展爱好、陶冶情操。

后来,我买了一套音响效果不错的家庭音响并在该住处墙壁上挂上了霓虹灯。

我随时更新歌碟,不论是红歌、经典歌曲、民歌还是流行歌曲,我都喜欢,自己也琢磨着学唱民族唱法、学着模仿歌曲的演唱技巧,掌握歌手对该歌曲的发音和声音的运用。

下班后和周末的日子里,我总会在自己的屋子里练歌,我有一个习惯就是,唱歌很投入,如果不影响到同事休息,如果没有达到高潮,我练歌要练到嗓子有疼痛感才停止,一般情况下,我会唱反串、甚至飙一首高音才算到此为止。

因为我知道:

一般歌手都是挺能唱的,开一场演唱会就会一个人独唱几个小时,所以,我经常一个人唱三四个小时的歌。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在家里听歌和唱歌,选择在安静的情况下唱歌,在没有人打扰的情况下我便会非常的投入,从进场到拿话筒的动作,我都会留意。

整首歌就像是一个歌手在舞台上演唱一样,整首歌曲我力争唱得没有一个败音。

了解我的人就会知道:

我很专注、很执著。

一般情况下,我会选择先吃饭,后唱歌,而且吃了饭后要等待半个小时后才能唱歌,因为这样便不会伤胃,就会在唱歌过程中全身心投入;

反之,我就会饿着肚子唱歌,即使中途要吃饭,我也会把歌唱完了才吃,中途不受任何影响,骨子里就有一股废寝忘食的韧劲。

毫不忌讳地说,当时我的住处,被当地同事和朋友称为当地的“素歌厅”。

每当坐在家中看电视,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模仿主持人和播音员的声音。

甚至电视中的歌手在唱歌,我也在外面跟着其唱,俨然一首合唱的感觉。

我很喜欢表演,喜欢舞台的感觉。

不可否认,现实中也有业余胜过专业的。

但是,能有机会接受专业老师的辅导、学习,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梦想。

我曾经为了画一幅壁画,从晚上十点画到凌晨三点过,直到一幅作品的完成,我才睡觉。

为了自己喜欢的歌曲,会想方设法把它学会,就连唱法都把它模仿出来才罢休。

墙上或纸上有一个小黑点(黑疤点),一般人看来那是一个败点,然而,我能将那污点用艺术的眼光把它处理成一幅艺术作品,这就是艺术的独特之处,这就是艺术的魅力。

有人问我:

“你这样执着,这样用心,这样投入,不累吗?

”我的回答:

“不累!

因为我很爱它,所以我觉得这是一种享受。

一个人一生都为之追求的东西,除事业外,那便是最大的爱好了。

我很爱唱歌,我很享受歌声带来的意境。

爱好表演,人生是一个舞台,看自己如何扮演角色。

有些事情,用艺术的眼光看待,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是另一道景,另一篇书。

现实中,一个爱艺术的人要么是一个无法被一般人理解的“疯子”,要么就是一个天才。

艺术之不易,勿慕时尚,勿甘小就……

-----此篇自传内容来自本人往事真实的写照和发自内心的表达,余先发写此篇于2014年1月24日晚(农历癸巳年腊月二十四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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