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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元学案·

序录》云:

“宋世学术之盛,安定、泰山为之先河,程朱二先生皆以为然。

”又云:

“晦翁推原学术,安定、泰山而外,高平范魏公其一也。

高平一生粹然无疵,而导横渠以入圣人之室,尤为有功。

”从这里看不出范仲淹与“宋初三先生”的关系,似乎范仲淹是安定、泰山“而外”或而后的另一支。

其实,范仲淹不仅“导横渠(张载)以入圣人之室”,而且也是“宋初三先生”的领路人。

朱熹的《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十一记:

“文正公门下多延贤士,如胡瑗、孙复、石介、李觏之徒,与公从游,昼夜肄业……”这才是范仲淹与“宋初三先生”之关系的实际情况:

胡瑗、孙复、石介、李觏等等都是范仲淹门下的贤士。

  范仲淹(公元989—1052年)生在徐州,两岁丧父,母贫无所依,改嫁长山(今山东长山县)朱氏。

他21岁时寄居在长白山醴泉寺(今山东邹平县南)刻苦读书[1],23岁时感愤自立,佩琴剑径趋南都(今河南商丘),“入学舍,扫一室,昼夜讲诵,其起居饮食,人所不堪,而公自刻益苦”(《范文正公集·

年谱》),“冬夜惫甚,以水沃面,食不给,至以糜粥继之”(《宋史·

范仲淹传》),如此苦学五年乃“大通六经之旨,为文章论说,必本于仁义孝弟忠信”。

宋真宗祥符八年(1015年),范仲淹登进士第。

  欧阳修在《范公神道碑铭并序》中说:

“公少有大节,于富贵贫贱,毁誉欢戚,不一动其心,而慨然有志于天下。

”(《居士集》卷二十)朱熹也曾说:

“且如一个范文正公,自做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无一事不理会过。

一旦仁宗大用之,便做出许多事业。

”(《朱子语类》卷一二九)

  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年),范仲淹在《奏上时务书》中提出“救文弊”、“复武举”、“重三馆之选,赏直谏之臣,及革赏延之弊”等改革主张。

其中“救文弊”的思想,是继唐代韩(愈)、柳(宗元)之后,宋代古文运动的开端,比尹洙、欧阳修、石介等投入古文运动“至少要早十年”[2]。

他在书中批评当时士人学风和吏治的败坏:

  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

师道既废,文风益浇;

诏令虽繁,何以戒劝?

士无廉让,职此之由。

其源未澄,欲波之清,臣未之信也。

傥国家不思改作,因循其弊,官乱于上,风坏于下,恐非国家之福也。

(《范文正公集》卷七《奏上时务书》)

  范仲淹将士人的学风,即士人能否继承儒家的“师道”,认明儒经之大旨,掌握治世之大才,看作国家的治乱之源;

而此源头的澄清,又在于国家取士制度的改革和吏治的清明。

这一精神一直贯彻到后来的庆历新政中。

职此之故,庆历新政不仅关乎宋代的“革新政令”,而且更关乎宋代的“创通经义”[3]。

  天圣五年(1027年),范仲淹寓南都应天府。

当时晏殊为留守,请范仲淹掌府学。

《宋史》卷三一一《晏殊传》载:

“(晏殊)改应天府,延范仲淹以教生徒。

自五代以来,天下学校废,兴学自殊始。

”范仲淹《年谱》载:

“公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勤劳恭谨,以身先之。

由是四方从学者辐凑,其后以文学有声名于场屋朝廷者,多其所教也。

”范仲淹在此年写了一万余言的《上执政书》,指出当时的宋朝已经处于“泰极者否”的形势,只有“变”,才能“通”而“久”。

他系统地提出了“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备戎狄,杜奸雄,明国听”的改革之策。

其中“固邦本者,在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是后来庆历新政之首要;

而“重名器者,在乎慎选举,敦教育,使代不乏材也”(《范文正公集》卷八《上执政书》),正是后来庆历新政之首要和本源。

也正是在这一年,范仲淹结识了孙复,《范文正公集·

年谱》引魏泰《东轩笔录》云:

  公在睢阳(按即南都,今河南商丘)掌学,有孙秀才者索游上谒公,赠钱一千。

明年孙生复谒公,又赠一千,因问:

“何为汲汲于道路?

”孙生戚然动色曰:

“母老无以养,若日得百钱,则甘旨足矣。

”公曰:

“吾观子辞气非乞客,二年仆仆所得几何,而废学多矣。

吾今补子为学职,月可得三千以供养,子能安于学乎?

”孙生大喜。

于是,授以《春秋》,而孙生荐学不舍昼夜,行复修谨,公甚爱之。

明年公去睢阳,孙亦辞归。

后十年间,泰山下有孙明复先生,以《春秋》教授学者,道德高迈,朝廷召至,乃昔日索游孙秀才也。

(又见《宋元学案·

泰山学案》附录)

  这一段范仲淹与孙复的因缘际会,实为宋代新儒学兴起的一个重要契机。

范仲淹对当时穷困潦倒的“孙秀才”给予同情、帮助,补以学职,授以《春秋》,激励他“安于学”。

泰山学案》载:

孙复“四举开封府籍,进士不第,退居泰山,学《春秋》,著《尊王发微》十二篇”。

孙复在睢阳两次上谒范仲淹,当即孙复四举进士不第之时。

他在泰山“学《春秋》”,当始于范仲淹在睢阳“授以《春秋》”。

孙复不负范仲淹所望,在泰山苦学十年,成为著名的“宋初三先生”之一。

安定学案》载:

胡瑗“七岁善属文,十三(岁)通五经,即以圣贤自期许。

……家贫无以自给,往泰山与孙明复、石守道同学”。

他生于993年,13岁时是1006年,而孙复离开睢阳时是1028年,也就是说,在胡瑗13岁“通五经”之后,又经历了二十多年的贫困坎坷,然后往泰山与孙复、石介同学。

《安定学案》载其在泰山苦学的情况:

“攻苦食淡,终夜不寝,一坐十年不归。

得家书,见上有‘平安’二字,即投之涧中,不复展,恐扰心也。

”在此期间,“宋初三先生”相互砥砺,而范仲淹的“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当通过孙复[4]而传达给了胡瑗、石介。

  景祐二年(1035年),范仲淹在苏州,奏请立郡学,并且把自己所得南园之地建为“义学”,希望“天下之士咸教育于此”。

此年,范仲淹延聘胡瑗“为苏州教授,诸子从学焉”,同时亦给孙复写信,希望他到苏州“讲贯经籍,教育人材”(《年谱》)。

此年末,范仲淹召还判国子监,朝廷更定雅乐,诏求知音,范仲淹推荐胡瑗,“以白衣对崇政殿,授试秘书省校书郎”(《安定学案》)。

此时,胡瑗42岁,经范仲淹的推荐,以“白衣”被授学官之职。

  康定元年(1040年),范仲淹为陕西经略安抚副使。

在戎马倥偬中,他写有《举张问、孙复状》,说孙复“素负词业、经术,今退隐泰山,著书不仕,心通圣奥,迹在穷谷”,希望朝廷“赐召试,特加甄奬”(《范文正公集》卷十八)。

当此时,胡瑗任丹州(今陕西宜川)军事推官,是“范仲淹幕府中的人物”[5]。

  庆历二年(1042年),朝廷依范仲淹、富弼的推荐,“以处士孙复为国子监直讲”(《年谱》),此时孙复50岁,距其离开睢阳已经14年了。

孙复在泰山苦学期间亦曾向范仲淹推荐石介:

“执事若上言于天子,次言于执政,以之为学官,必能恢张舜禹文武周公孔子之道,以左右执事,教育国子,丕变于今之世矣。

”(《孙明复小集·

寄范天章书》)观此可知,石介为学官也是出于范仲淹的推荐。

“宋初三先生”都是因有范仲淹的激励、延聘和推荐,才在宋代思想史或学术史上发生了重要的作用。

  在庆历新政推行时(1043—1044年),孙复、石介并为国子监直讲。

范仲淹又有《奏为荐胡瑗、李觏充学官》(《范文正公集·

政府奏议》卷下),其中说胡瑗“志穷坟典,力行礼义,见在湖州郡学教授,聚徒百余人,不惟讲论经旨,著撰词业,而常教以孝弟,习以礼法,人人向善,闾里叹伏,此实助陛下之声教,为一代美事”。

此时,胡瑗的“苏湖(教学)之法”得到朝廷的肯定和推广,胡瑗本人也被召为诸王宫教授(辞疾未行)。

石介在当时作《庆历圣德诗》云:

“惟仲淹弼(范仲淹、富弼),一夔一契。

……众贤之进,如茅斯拔;

大奸之去,如距斯脱。

”[6]“宋初三先生”与范仲淹及庆历新政的关系,于此得到充分展现。

  庆历新政的夭折,发端于石介的被诬陷而死[7],孙复亦被罢贬。

后来,孙复得以复职,“稍迁殿中丞,年六十六卒”(《泰山学案》)。

胡瑗则在皇祐二年(1050年)再次被召,参与“作乐事”,受到朝廷的嘉奖。

嘉祐元年(1056年),胡瑗“擢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仍专管勾太学。

四方之士归之,至庠序不能容,旁拓军居以广之。

既而疾作,以太常博士致仕。

”(《安定学案》)程颐的“闲游太学”,得到胡瑗的赏识,就是在皇祐或嘉祐年间[8]。

  虽然庆历新政夭折了,但其“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则因胡瑗的执掌太学而得以发扬光大,并且形成了与王安石“新学”相抗衡的一股势力。

《安定学案》载:

  是时礼部所得士,先生弟子,十常居四五,随才高下而修饰之。

人遇之虽不识,皆知为先生弟子也。

在湖学时,福堂刘彝往从之,称为高弟。

后熙宁二年,神宗问曰:

“胡瑗与王安石孰优?

”对曰:

“臣师胡瑗以道德仁义教东南诸生,时王安石方在场屋中,修进士业。

臣闻圣人之道有体、有用、有文。

君臣父子、仁义礼乐,历世不可变者,其体也;

诗书史传子集,垂法后世者,其文也;

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归于皇极者,其用也。

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

臣师当宝元、明道之间,尤病其失,遂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夙夜勤瘁,二十余年专切学校,始于苏湖,终于太学。

出其门者,无虑数千余人。

故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皆臣师之功,非安石比也。

  熙宁变法时,胡瑗的弟子在朝中“十常居四五”,这是一股与荆公新学相抗衡的势力,故而宋神宗有“胡瑗与王安石孰优”之问。

刘彝把胡瑗的“明体达用之学”表达得十分清楚,说胡瑗的教授学者之功非王安石可比,这也是事实;

但说“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皆臣师之功”,却未免尊其师而忽略了范仲淹的重要作用。

胡瑗“专切学校,始于苏湖”,其在苏州讲学即在明道(按实为景祐)年间,在湖州讲学则在宝元年间。

而天圣三年,即胡瑗在苏州讲学的十年之前,范仲淹就已在《奏上时务书》中提出了“救文弊”的思想,指出“文章之薄,则为君子之忧;

风化其坏,则为来者之资”,批评当时“修辞者不求大才,明经者不问大旨,师道既废,文风益浇”,并且强调“其源未澄,欲波之清,臣未之信也”。

两年之后,范仲淹在《上执政书》中提出“慎选举,敦教育”的思想,主张“深思治本,渐隆古道”,期以行之数年而使“士风丕变”。

又三年之后,范仲淹在《上时相议制举书》(《范文正公集》卷九)中提出“宗经则道大,道大则才大,才大则功大”,主张通过改革科举而“使天下贤俊,翕然修经济之业,以教化为心,趋圣人之门,成王佐之器”。

又五年之后,范仲淹在苏州立郡学,胡瑗始应聘而专切于学校。

刘彝所说“国家累朝取士,不以体用为本,而尚声律浮华之词,是以风俗偷薄”,胡瑗“尤病其失”,实际上,范仲淹“尤病其失”比胡瑗早十年。

胡瑗“以明体达用之学授诸生”,这是本于范仲淹的“慎选举,敦教育”思想。

“今学者明夫圣人体用,以为政教之本”,这除了胡瑗的教授之功外,还应归功于范仲淹的首倡敦教育、立郡学。

若无范仲淹的延聘和推荐,胡瑗也不可能“始于苏湖,终于太学”,成一时教育之盛事。

  由于范仲淹和“宋初三先生”等人的共同努力,庆历新政确立了“明体达用之学”。

钱穆先生说:

明体达用之学“正宋儒所以自立其学,以异于进士场屋之声律,与夫山林释老之独善其身而已者也”,“盖自唐以来之所谓学者,非进士场屋之业,则释、道山林之趣,至是而始有意于为生民建政教之大本,而先树其体于我躬,必学术明而后人才出,题意深长,非偶然也”[9]。

  二、两次“革新政令”对道学的影响

  “明体达用之学”是道学之先驱。

前者所针对的“进士场屋之业”与“释、道山林之趣”,也正是后者所认为的学之大弊。

程颐说:

“今之学者有三弊:

一溺于文章,二牵于训诂,三惑于异端。

苟无此三者,则将何归?

必趋于道矣。

”(《程氏遗书》卷十八)此“三弊”中的“溺于文章”和“牵于训诂”属于“进士场屋之业”,而“惑于异端”也就是惑于“释、道山林之趣”。

“苟无此三者……必趋于道矣”,这说出了从“明体达用之学”向道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然而,从庆历新政到道学,其间经过了王安石的熙宁变法,道学是在庆历新政与熙宁变法的正、反两方面作用下形成的。

  庆历新政的实质是:

以整饬吏治为首要,以砥砺士风、改革科举、兴办学校、认明经旨、培养人才为本源,兼及军事、经济等领域。

范仲淹的改革思想是“以民为本”,这在他作的《四民诗》(《范文正公集》卷一)中有鲜明的体现。

如关于农:

“制度非唐虞,赋敛由呼吸。

伤哉田桑人,常悲大弦急。

一夫耕几垄,游堕如云集。

一蚕吐几丝,罗绮如山入。

”关于工:

“可甚佛老徒,不取慈俭书。

竭我百家产,崇尔一室居。

”关于商:

“桑柘不成林,荆棘有余春。

吾商则何罪,君子耻为邻。

”他对当时农、工、商阶层所受的压迫、所处的窘境给予了深深的理解和同情,此即他在《岳阳楼记》中所说的“忧其民”。

他所希望的是进行改革:

“琴瑟愿更张,使我歌良辰”。

而关于士,他批评自秦汉以来儒家之“道”日益荒疏,善恶失去准衡,士之升迁黜陟不是以仁义忠孝、贤能功绩为标准。

虽然“君子不斥怨,归诸命与天”,但是“术者乘其隙,异端千万惑”,由此造成了士风与吏治的败坏:

“学者忽其本,仕者浮于职。

节义为空言,功名思苟得。

天下无所劝,赏罚几乎息。

”这种境况给儒学带来的危害是:

“禆灶方激扬,孔子甘寂黙。

六经无光辉,反如日月蚀。

”这里的“禆灶”(春秋时期郑国言“阴阳灾异”者)是喻指佛老。

他在此所说的佛老“激扬”,孔学“寂默”,“六经无光辉”,也正是稍后王安石与张方平的那段问答所反映的情况:

“一日[荆公]问张文定公曰:

‘孔子去世百年生孟子,亚圣后绝无人,何也?

’……文定曰:

‘儒门淡薄,收拾不住,皆归释氏焉。

’公欣然叹服。

”(宗杲《宗门武库》)在佛老激扬、儒门淡薄的情况下,范仲淹发出了复兴儒学的呼声:

“大道岂复兴,此弊何时抑”,尽管是“昔多松柏心,今皆桃李色”,但是“愿言造物者,回此天地力”。

范仲淹的庆历新政,就是要“回此天地力”,复兴儒学,使“琴瑟更张”,百姓歌咏“良辰”。

  在范仲淹的思想中,民本、吏治、士风与复兴儒学是密切结合在一起的。

如他在《上执政书》中所说:

“固邦本者,在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

”他深切地认识到,

  今之县令循例而授,多非清识之士。

衰老者为子孙之计,则志在苞苴,动皆徇己;

少壮者耻州县之职,则政多苟且,举必近名。

故一邑之间,簿书不精,吏胥不畏,徭役不均,刑罚不中,民利不作,民害不去,鳏寡不恤,游惰不禁,播艺不增,孝悌不劝。

以一邑观之,则四方县政如此者十有七八焉,而望王道之兴不亦难乎!

  吏治的腐败到了如此地步,故改革应从整饬吏治开始。

因为“举择令长,久则乏人”,所以吏治之源的澄清又必须“慎选举,敦教育,使代不乏材也”。

范仲淹说:

  用而不择贤,孰进焉?

择而不教贤,孰继焉?

宜乎慎选举之方,则政无虚授;

敦教育之道,则代不乏人。

  所谓“慎选举”,就是要改革科举以诗赋为先的考试方式,“先策论以观其大要,次诗赋以观其全才;

以大要定其去留,以全才升其等级;

有讲贯者,别加考试”。

所谓“敦教育”,就是要在地方普遍建立郡学,“深思治本,渐隆古道,先于都督之郡,复其学校之制,约《周官》之法,兴阙里之俗,辟文学掾以专其事,敦之以诗书礼乐,辨之以文行忠信”。

如此行之数年,可望“士风丕变”,此乃“择才之本、致理之基也”。

  在《上时相议制举书》书中,范仲淹也明确地提出:

“夫善国者,莫先育材;

育材之方,莫先劝学;

劝学之要,莫尚宗经。

宗经则道大,道大则才大,才大则功大。

”科举考试要“先之以六经,次之以正史,该之以方略,济之以时务”,从而“使天下贤俊,翕然修经济之业,以教化为心,趋圣人之门,成王佐之器”。

  庆历三年(1043年),欧阳修等上疏,言范仲淹“有宰辅才,不宜局在兵府”。

宋仁宗授范仲淹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复除参知政事。

范仲淹“每进见,必以太平责之”。

仁宗“赐手诏,趣使条天下事,又开天章阁,召见赐坐,授以纸笔,使疏于前。

公惶恐避席,始退而条列时所宜先者十数事,上之”(欧阳修《范公神道碑铭并序》)。

此次上疏即范仲淹的《答手诏条陈十事》,包括“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

“天子方信向仲淹,悉采用之,宜著令者,皆以诏书画一颁下,独府兵法,众以为不可而止。

”(《宋史·

范仲淹传》)史称“庆历新政”即是指此。

  “十事”中的第一、二、四、五条都与整饬吏治有关,而第三条的“精贡举”就是“慎选举,敦教育”。

范仲淹批评此前的科举“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移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

当此“天下危困乏人”之时,他主张“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范仲淹所谓“经济”,即指本于儒家的“经义”或“经旨”而经国济民)。

凡各州郡有学校处,“举通经有道之士,专于教授,务在兴行”,考试方法则“进士:

先策论而后诗赋”,“诸科:

经旨通者为优等,墨义通者为次等”,“使人不专辞藻,必明理道”,如此则“天下讲学必兴,浮薄知劝,最为至要”(《范文正公集·

政府奏议》卷上《答手诏条陈十事》)。

范仲淹注重“经济”,将“辞藻”、“墨义”(记诵经书章句)置于“经旨”、“理道”之下,这对于宋代学风的转变起了关键的作用,开启了宋代经学即“道学”或“理学”的方向。

  “庆历中,天子诏下苏、湖取其法,著为令”(《安定学案》)。

胡瑗的教学之法得到肯定和推广,即是庆历新政的产物。

“庆历四年,天子开天章阁,与大臣讲天下事,始慨然诏州县皆立学,于是建太学于京师,而有司请下湖州,取先生之法以为太学法,至今著为令”(欧阳修《居士集》卷二十五《胡先生墓表》)。

宋朝在京师建立太学,在各州县普遍建立学校,并且改革了科举考试的内容和评判的标准,自庆历新政始。

  然而,庆历新政只推行了一年多,便因触犯了一部分权贵阶层的利益——“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

任子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致使“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年谱》)。

党论兴则迫害起,范仲淹与富弼等“恐惧不敢自安于朝,皆请出按西北”,“比去,攻者益急,仲淹亦自请罢政事”,“其在中书所施为,亦稍稍沮罢”(《宋史·

范仲淹传》)。

就这样,随着范仲淹的贬离中央,庆历新政便夭折了。

  虽然庆历新政夭折了,但它对士人学风的影响一直持续。

如朱熹所说:

“范文正杰出之才。

”“至范文正时便大厉名节,振作士气,故振作士大夫之功为多。

”(《朱子语类》卷一二九)程颐早年写的《上仁宗皇帝书》和王安石早年写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都可以说是受到了庆历新政之余风的影响。

  皇祐二年(1050年,或嘉祐二年即1057年),程颐“上书阙下,劝仁宗以王道为心,生灵为念,黜世俗之论,期非常之功,且乞召对,面陈所学”(朱熹《伊川先生年谱》)。

程颐在《上仁宗皇帝书》中指出,当时宋朝已面临“厝火积薪”、“土崩瓦解之势”。

他主张推行“五帝、三王、周公、孔子治天下之道”,由君主之“仁心”而发以为“仁政”。

又说“天下之治,由得贤也”,批评科举取士“明经之属,唯专念诵,不晓义理,尤无用也;

最贵盛者,唯进士科,以词赋声律为工,词赋之中非有治天下之道也。

”(《程氏文集》卷五)这些思想与庆历新政的精神是一致的。

  王安石在皇祐四年(1052年,范仲淹病逝)写有《祭范颍州文》,称范仲淹为“一世之师”,“名节无疵”(《王安石全集》卷八十五)。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被召入朝,写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

其中有云:

“臣于财利,固未尝学,然窃观前世治财之大略矣。

盖因天下之利,以生天下之财;

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

……诚能理财以其道,而通其变,臣虽愚,固知增吏禄不足以伤经费也。

”(《王安石全集》卷三十九)这段话是与后来熙宁变法的精神相符合的,但它只是《言事书》中的枝节之点。

此书先讲改革的必要,然后讲“法先王之政”应该“法其意”,接着就提出:

当时如欲“改易更革”,“其势必不能”,这是因为“方今天下之(人)才不足”。

在吏治腐败的情况下,“朝廷每一令下,其意虽善,在位者犹不能推行,使膏泽加于民,而吏辄缘之为奸,以扰百姓”。

因此,“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

于是,他向仁宗提出对于人才要“教之、养之、取之、任之”。

上述的那段话,只是在讲到“养之”时的一个节目而已。

《言事书》的精神是改革必须整饬吏治,“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这是与庆历新政的精神相一致的。

而以后的熙宁变法,则是王安石俯就了宋神宗的意旨,从以人才为急,转向了“以理财为方今先急”。

  宋仁宗于嘉祐八年(1063年)逝世,继立者英宗在位不满四年而死,其子神宗继位。

熙宁元年(1068年)三月,神宗对文彦博等大臣提出:

“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养兵备边,府库不可不丰,大臣共宜留意节用。

”(《宋史全文》卷十一)此后的熙宁变法实就是禀承了神宗的这个意旨。

当时,这个意旨并未得到大臣们的认可,而逐渐俯从于这个意旨的就是新进的王安石。

熙宁二年二月,神宗擢用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议行新法。

神宗问:

“卿所施设,以何为先?

”王安石答:

“变风俗,立法度,最方今所急也。

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

以礼义亷耻,由君子出故也。

”(同上)此时,王安石的答问仍是以“风俗”“法度”为先。

同年三月,神宗显然想加快对“理财”的部署,他问王安石:

“制置条例如何?

”安石答:

“已检讨文字,略见伦绪。

然今欲理财,则须使能。

天下但见朝廷以使能为先,而不以任贤为急;

但见朝廷以理财为务,而于礼义教化之际,未有所及。

恐风俗坏,不胜其弊。

陛下当深念国体,有先后缓急。

”(同上)此时,王安石已有了“理财”的方案,但他仍考虑“国体”和“先后缓急”的问题,即认为应以“任贤”和“礼义教化”为先急。

  同年四月,“遣使八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此八人中不仅有胡瑗门下高弟刘彝,而且有程颢。

程颢在熙宁元年就向神宗上《论王霸札子》和《论十事札子》,即主张变法。

正如后来朱熹所评论:

“新法之行,诸公实共谋之,虽明道先生不以为不是,盖那时也是合变时节。

但后来人情汹汹,明道始劝之以不可做逆人情底事。

及王氏排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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