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第四讲第五讲.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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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市场主体法

(一)企业法,创业企业设立流程如下:

1.组织形式选择即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2.名称设计即设计新创企业和企业产品的称呼3.登记注册(具体包括:

企业名称登记、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备案事项),请问,如果你要成立企业,你会先做什么?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公司法,一、组织形式的选择:

假如你选择企业的形式创业,你知道企业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分为哪些类型?

所有权,组织结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

(一)个体工商户,1.概念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自己个人的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由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市场经营主体。

2、个体工商户的设立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3、个体工商户的优劣势个体工商户的优势主要有: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注册手续简单,费用低;(3)税收负担轻。

个体工商户的劣势包括:

(1)信誉较低,很难获得银行大额贷款;

(2)经营规模小,发展速度慢;(3)管理不规范,有的个体工商户甚至对经营所得和工资所得都不加以区分。

(二)个人独资企业,1、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最为简单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企业名称:

a.只使用一个名称;b.组成:

字号或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以及所在行政区划名称,投资人出资:

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出资额应当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比如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外,其他人都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1)出资人不同(自然人/自然人或家庭)

(2)雇佣人数不同(8人以上)(3)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4)适用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法/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列)(5)法律地位不同(企业组织形态),(三)合伙企业,1、概念合伙企业,是指按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合伙人应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合伙企业必须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其他必要条件。

创业企业设立流程如下:

1.组织形式选择即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形式2.名称设计即设计新创企业和企业产品的称呼3.登记注册(具体包括:

企业名称登记、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其他登记备案事项),请问,如果你要成立企业,你会先做什么?

如何注册?

登记审批制度,申请人申请,提交材料;登记机关决定是否登记,如何组织?

1.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2.合伙企业的组织,a.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b.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可以采取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或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两种方式。

c.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c.入伙与退伙,入伙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退伙,自愿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退伙,法定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劣势1、优势

(1)注册手续简单,费用低。

(2)决策自主。

(3)税收负担较轻。

(4)注册资金随意。

2、劣势

(1)信贷信誉低,融资困难。

(2)无限责任,这是最大的劣势。

(3)可持续性低。

(4)财务有限。

(5)缺乏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的优劣势:

优势

(1)注册手续简便,费用低。

(2)税收较低。

劣势

(1)无限责任。

(2)易内耗。

(3)合伙人财产转让困难。

法律责任(对外关系如何解散)对外关系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如何解散1.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返回,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2.合伙企业的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3.合伙企业的清算,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企业的清算,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法律责任分组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小结: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资企业(自学),企业与公司设立和遵守的规则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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