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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

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

3、单选题某检察院决定逮捕涉嫌受贿的某市副市长毕某,毕某闻讯后潜逃。

为缉捕毕某,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_____。

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

某市纪检委

B

B

本题属一般常识,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

4、单选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

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答案】B。

选项A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

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具有防卫意图,所以不可能是直接故意;

选项D的错误在于,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5、单选题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

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

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罚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

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

D

D[解析]《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本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答案为D。

6、单选题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

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_____

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A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

①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②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超越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③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处理事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④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务的正常管理秩序。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①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②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③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④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是:

①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一犯罪。

②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③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

④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本题中派出所所长陈某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致使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

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故本题中选项A为正确答案。

7、单选题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

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

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本案不能以下列哪一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抢劫罪

抢夺罪

盗窃罪

故意伤害罪

甲盗窃后为了逃跑,趁丙不备,夺取丙的摩托车,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抢夺罪。

次日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单独的故意伤害罪。

此题考察的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时空限制。

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

“当场”指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刚一离开现场就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追捕的过程(被视为犯罪现场的延伸)。

本题中被害人丙于次日抓捕甲的行为已不属于犯罪现场的延伸,所以甲的暴力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而是单独的故意伤害罪。

8、单选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

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

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剌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9、单选题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

张某的行为构成_____

诈骗罪

侵占罪

【答案】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

抢劫罪的认定。

《刑法》第263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人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

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0、单选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国家秘密

个人隐私

商业秘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

11、多选题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处罚

事前与盗窃犯罪人通谋、事后为其销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实行犯的实行行为超过了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

ABCD

【答案】ABCD。

《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故选项A正确。

《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故选项B正确。

一般地,若事前通谋,事后按照约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赃物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应按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特定犯罪的共同犯罪处理,故选项C正确。

在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由实行该种行为的人独自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共同犯罪人对此不负刑事责任,故选项D正确。

本题应ABCD。

12、单选题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

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

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

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

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

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A。

本题的考点是正当防卫问题。

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

乙对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

“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

”甲为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卫目的的要求。

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

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而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张某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13、单选题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内,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其家中的一头牲畜。

张某_____。

应负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属于意外事件

应负过失致死的责任

因未造成李某受损害不负刑事责任

张某出于杀害李某的目的实施了杀人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认识错误而使杀人行为没有得逞,应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选项A正确。

张某的行为并非不能预见原因所致,选项B不正确。

C选项的主观条件与题目不符,不正确。

由题目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李某的现实危险,因此,选项D不正确。

14、单选题犯罪的本质特征是_____

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

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

本题选项ABC就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选项D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在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它是犯罪的最基本属性;

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它与应受刑罚惩罚性一起构成社会危害性的度量。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未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程度,则不构成犯罪。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5、单选题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_____

只能独立适用

只能附加适用

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只能并科适用

16、单选题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_。

8小时

12小时

16小时

24小时

D

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17、单选题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_____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犯罪要件是犯罪客体。

18、单选题下列不适用减刑的是_____

死缓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管制

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故A为正确答案。

19、单选题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中抚养十几天后,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

张大妈的行为构成_____

遗弃罪

拐骗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

【答案】D

【解析】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儿童的行为。

行为人只要明知是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而实.施了上述六种行为中任何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

20、单选题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_____个月。

3

4

7

6

《刑事诉讼法》第58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1、单选题赵某乘一女工深夜行走至无人处时,大喝一声“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赵某的行为构成_____

不构成犯罪

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工大喝已经对其人身安全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

22、单选题吴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

则他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为多少年?

_____。

3年

10年

13年

7年

参见《刑法》第58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

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23、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

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_____

简单的共同犯罪

复杂的共同犯罪

必要的共同犯罪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本题考査的知识点是:

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

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

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

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24、单选题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累犯不适用缓刑

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是“应当”。

B错误。

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25、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主刑的是_____。

拘役

刑事拘留

死刑缓期执行

逮捕

AC

AC[解析]刑事拘留与逮捕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故应排除B、D项。

拘役与死刑缓期执行都是主刑。

26、单选题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_____

诬告陷害罪

强迫职工劳动罪

非法搜查罪

侮辱罪

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27、单选题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

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

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

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

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_____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

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28、单选题在刑法的溯及问题上,目前我国采用的是_____

从新原则

从旧原则

从新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

29、单选题李某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发现有人正盗窃工厂仓库中的生产器材,便上前阻拦。

窃贼掏出匕首刺向李某,搏斗中,窃贼被李某用力推倒在地,头撞在被盗器材的铁角上当场死亡。

李某的行为是_____

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承担较轻的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间接故意杀人,但由于李某是为了保护他人的利益,应当免除刑事责任

本题考查的是正当防卫的概念。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题中李某为了使集体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实行防卫,属于正当防卫。

由于歹徒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其犯罪性质已经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李某将窃贼推倒在地,致其死亡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选项A为正确答案。

30、单选题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_____

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

滥用职权罪

职务侵占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选B。

31、多选题下列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_____。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恐怖活动案件

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ABD

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据此可知,本题应选ABD。

32、单选题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_____

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犯罪目的没有达到

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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