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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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点医院临床医生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或住院日志的登记工作。
在进行食源性疾病病例登记时,可合理利用已有的纸质或电子版门诊登记簿(腹泻病门诊登记簿),将其“备注”列改成或在最后一列右侧空白处添加一列“是否是食源性疾病”,如果诊断为“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则要在修改或添加列的相应位置填写“是”,或划上“√”。
病例信息报告。
临床医生在完成病例信息登记后,及时手工填写或通过HIS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附件2-5),主要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临床症状与体征、初步诊断及饮食暴露史等,不得有缺项、漏项。
哨点医院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审核、填写和上报等工作。
(2)病例信息报送数量要求:
哨点医院在全年接诊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按要求进行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
力争2018年全年市二院、县医院报告数量不低于300例、县中医院报告数量不低于200例,县妇女儿童医院、镇街卫生院报告数量不低于60例。
5.信息报送
哨点医院应在病例就诊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报送病例信息。
县疾控中心每日至少登陆2次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
6.数据分析利用
(1)病例信息的汇总与分析。
县疾控中心和各哨点医院每日汇总分析辖区内或医院内报告的病例信息,发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核实,并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
短时间内出现2例及以上因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场所就餐(送餐)而发病且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
短时间内出现1例及以上因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场所就餐(送餐)而死亡的病例。
县疾控中心和各哨点医院应对病例信息进行动态分析,发现超过既往发病水平(基线水平)的聚集性病例。
县疾控中心和各哨点医院发现1例或1例以上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食源性中毒病例。
(2)食品安全隐患识别与通报。
县疾控中心通过监测发现导致或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暴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当及时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有关信息。
县卫生计生局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二)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
通过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监测和归因分析,掌握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为制定、调整食源性疾病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1.监测内容
县疾控中心参与调查核实的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2.监测主体
县疾控中心和哨点医院。
3.监测信息来源
(1)哨点医院在日常诊疗中发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2)县疾控中心通过监测发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3)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调查后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4.监测结果报告
(1)哨点医院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要做好登记(登记格式详见附件2-2),并及时上报县卫生计生局。
县卫生计生局委托县疾控中心疾病控制科接收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信息。
联系人:
高海宁,联系电话:
6440564。
(2)县疾控中心收到监测信息后,应及时启动调查,并通过“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上报基本情况;
调查完毕一周内上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及时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送食源性致病菌分离株。
(3)县疾控中心每日登陆“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查看辖区内食源性疾病暴发报告情况并及时审核上报。
5.报告原则与要求
(1)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定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干扰或影响依法报告。
(2)县卫生计生局应协调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保证流调信息的完整性和信息报告的及时性。
(3)县疾控中心应严格按照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报告,确保流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对于暴露地点和就诊地点所属行政区划不同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要依据及时性和属地管理原则,由接诊医院及其所在地县疾控中心为主按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病例信息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事件网络报告,其他所涉及的地区做好协查。
地区间的协查通报由所涉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
对因跨区域造成报告有争议的,由其共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或者指定报告。
三、质量控制
(一)技术培训与指导。
县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内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二)实验室质量控制。
1.县疾控中心和哨点医院实验室检测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检测监测病原菌的技术能力,依据标准程序进行实验操作。
2.对开展生物样本检验、菌株鉴定、药敏和分子分型等实验所需的试剂耗材,应进行技术验收和质量评价。
3.各检测实验室积极参加外部能力验证,同时做好内部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实验结果准确、可靠。
(三)数据审核与管理。
认真审核监测数据,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1.哨点医院加强对监测信息的自查和核实。
2.县疾控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监测数据的审核。
(四)督导与考核。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对县疾控中心、各哨点医院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次数每年不少于2次。
1.哨点医院病例信息报告及时率、样本采集合格率、样本采集完成率和样本送达及时率应达到100%,监测结果报告及时率应达到100%,实验室检测复核准确率应达到95%以上;
2.县疾控中心病例信息审核及时率达到100%,参与调查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规范调查率和网络报告率达100%。
3.暴发报告登记、实验室检测原始记录、调查报告和工作总结等技术资料归档率和完整率等应达到100%。
4.哨点医院应加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和《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样本检验结果表》的存档管理,纸质和电子文档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附件:
1.广饶县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1.2018年全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名单
2-2.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信息登记报告表
2-3.山东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工作流程图
2-4.XX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2-5.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2-6.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样本检验结果表
附件1
广饶县卫生计生系统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门爱芳县爱卫办主任
成员:
黄兴成县卫生计生局疾控股股长
李涛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洪泉县中医院副院长
李春花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刘保华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贾勇县妇女儿童医院院长
李士洪广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侯龙江大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何宗慧大王镇卫生院院长
刘保峰李鹊镇卫生院院长
刘曰顺稻庄镇卫生院院长
郭玉刚大码头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国鹏广饶经济开发区卫生院院长
王公平花官中心卫生院院长
徐银池陈官镇卫生院院长
燕效智丁庄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允亮广北医院院长
万兵团广饶滨海医院院长
张继峰县疾控中心疾病控制科主任
聂义红县疾控中心公卫监测科主任
王丽平县疾控中心检验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疾控股,负责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附件2-1
2018年全县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名单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饶县人民医院、广饶县中医院、大王镇卫生院、稻庄镇卫生院、广饶县妇女儿童医院、花官中心卫生院、大码头中心卫生院、陈官镇卫生院、广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饶经济开发区卫生院、李鹊镇卫生院、丁庄中心卫生院、滨海医院、广北医院
附件2-2
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信息
报告登记表
报告医院名称:
接诊科室:
首诊医生:
基本情况:
首诊病例接诊时间:
年月日时分
首例病例发病时间:
目前来本院就诊病例初步分析:
接诊病例总数:
,重症人数:
,死亡人数:
年龄结构:
散居儿童例、托幼儿童例、学生例、成人例
性别结构:
男例、女例
来本院就诊病例的临床表现:
(请在相应选项处写具体病例数)
1.恶心2.呕吐3.腹痛4.腹泻5.头痛6.头晕
7.发热8.脱水9.抽搐10.青紫11.呼吸困难
12.昏迷13.其他症状(请列举,并写明出现的病例数)
饮食暴露情况:
病例可能的共同就餐时间:
疑似暴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单位(就餐场所):
疑似暴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地点(具体地址):
初步怀疑的暴露食品:
初步怀疑的致病因素:
初步了解具有共同饮食暴露史的总人数:
除本院接诊的病例外,可能还有在其他地方就诊或未就诊的病例数:
诊疗情况:
初步诊断:
主要的治疗和用药情况:
治疗效果:
病例样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情况:
样本采集数:
粪便份(例)、呕吐物份(例)、肛拭子份(例)
血液份(例)、尿液份(例)、其他份(例)
样本留存及移交情况:
本院实验室检测概况:
事件信息上报情况:
信息接收单位:
信息接收电话:
信息接收人:
信息上报形式:
□电话报告,□传真报告,□电子邮件报告,□其他形式
信息上报时间:
医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3
附件2-4
XX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
公共卫生科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急诊、腹泻病门诊、消化内科、儿科等重点科室要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内部的组织协调。
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本院或院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诊疗专家组。
二、病例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三、临床医生在全年接诊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及时登记并报告。
临床医生发现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或住院日志的登记工作,并手工填写或通过HIS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不得有缺项、漏项。
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汇总、审核、网络上报和资料存档等工作。
四、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每起出现2例及以上发病,或1例及以上死亡),应当及时报告医院公共卫生科,并及时联系检验科等相关科室,留存相关生物样本。
公共卫生科在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卫生计生局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公共卫生科负责每周对本院的门诊和住院登记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对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构成瞒报、缓报或谎报的,一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
对情节严重者要按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六、公共卫生科负责组织医院临床医生开展全员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一次。
对重点科室,要适当增加培训频次。
新员工入职培训要有食源性疾病监测方面的相关内容。
七、公共卫生科要配合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相关食源性疾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附件2-5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一、病例基本信息(横线上填写相关内容,或相应选项的“□”中打√,前面带*项为必填项)
门诊号/患者ID号:
是否住院:
□是□否住院号:
;
是否复诊:
□是□否
姓名*:
性别*:
□男□女监护人姓名:
出生日期*:
年月日(年龄岁/天)联系方式*:
病人属于*:
□本县区□本市其它县区□本省其它城市□外省□港澳台□外籍
现住地址*:
省市县(区)(填写详细)
患者职业*:
□散居儿童□托幼儿童□学生□农民□民工□商业服务□餐饮食品业□工人
□医务人员□干部职员□离退人员□教师□家务及待业□牧民□渔民□其他□不详
发病时间*:
年月日时就诊时间*:
年月日时
死亡时间:
二、主要症状与体征*(在相应症状或体征的“□”中打√,至少填写一项)
全身症状与体征
消化系统
呼吸系统
心脑血管系统
□发热℃
□面色潮红
□面色苍白
□发绀
□脱水
□口渴
□浮肿
□体重下降
□寒战
□乏力
□贫血
□肿胀
□失眠
□畏光
□口有糊味
□金属味
□肥皂/咸味
□唾液过多
□足/腕下垂
□色素沉着
□脱皮
□指甲出现白带
□其他:
□恶心
□呕吐:
次/天
□腹痛
□便秘
□里急后重
□腹泻:
大便性状改变
□稀便
□水样便
□米泔样便
□粘液便
□脓血便
□洗肉样变
□鲜血样便
□黑便
□其他
□呼吸短促
□咯血
□呼吸困难
□胸闷
□胸痛
□心悸
□气短
泌尿系统
神经系统
皮肤和皮下组织
□尿量减少
□背部/肾区疼痛
□肾结石
□尿中带血
□头痛
□昏迷
□惊厥
□谵妄
□瘫痪
□言语困难
□吞咽困难
□感觉异常
□精神失常
□复视
□视力模糊
□眩晕
□眼睑下垂
□肢体麻木
□末梢感觉障碍
□瞳孔异常:
□扩大
□固定
□收缩
□针刺感
□抽搐
□瘙痒
□烧灼感
□皮疹
□出血点
□黄疸
三、初步诊断*:
□急性胃肠炎□感染性腹泻□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河鲀中毒
□肉毒中毒□亚硝酸盐中毒□农药中毒□其他
四、就诊前是否使用抗生素:
□否□是(抗生素名称)
五、既往病史:
□无□一般消化道炎症□克罗恩病□消化道溃疡□消化道肿瘤
□肠易激综合征□脑膜炎□脑肿瘤□其他
六、暴露信息
是否怀疑进食了某些食品后出现以上症状:
□是□否,如果“是”请于表格中填写食品信息,可填写多行。
食品品牌、生产厂家、购买地点信息主要对应于预包装及散装产品,进食场所主要对应于餐饮食品。
购买地点和进食场所至少填写一项。
序号
食品
名称*
分类1
加工或
包装方式2
品牌
生产
厂家
进食
场所*
场所
类型3
购买地点*
进食时间*
人数*
其他人
是否发病*
1
2
3
七、生物样本采集(非主动监测哨点医院或不进行病原学检验的,不填写本部分)
是否采集生物样本:
□是□否,如果“是”请于表格中填写样本信息
样本编号*
样本类型*
样本数量及单位*
采样日期*
备注
□粪便□肛拭子□血液□脑脊液
□呕吐物□暴露食品□其他
年月日
八、病例附件
九、填报机构信息
医疗机构名称*:
接诊医生:
填表人:
填表日期: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填卡说明
病例编号:
由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自动生成。
门诊号:
填写病人就诊的门诊号,同一家医院门诊号不能相同,除非是复诊的病人。
是否住院:
在相应的选择前打√
住院号:
填写病人的实际住院号
姓名:
填写病人的名字,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性别:
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监护人:
14岁以下的儿童、无行为能力者和80岁以上老人要求填写患者监护人姓名。
出生日期和年龄:
必填项,内容填写二选一。
联系方式:
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
在相应的类别前打√。
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
填写详细,至少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
原则上填写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患者职业:
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发病时间:
本次发病日期,填写具体到时。
就诊时间:
本次就诊日期,填写具体到时。
死亡病例填写,填写具体到时。
主要症状与体征:
在相应的症状与体征前打√,不能为空,至少填写一项。
不能为空,填写诊断结论。
既往病史:
如有,则输入。
食品名称:
填写可疑食品的名称,不能为空。
食品品牌:
定型包装产品,填写食品品牌,如奶粉等。
生产厂家:
定型包装产品,填写生产厂家,如奶粉等。
购买地点:
填写详细地址,购买地点和进食场所必填一项。
购买地点类型:
填写购买地点类型序号。
进食场所:
进食场所类型:
填写进食场所对应的序号。
进食时间:
填写暴露食品进食的时间。
进食人数:
填写共同就餐的人数。
其它人是否发病:
在相应的选择前打√。
是否采样:
在相应的选择前打√,指的是暴露食品是否采样。
样本信息:
如果采集生物样本,勾选是,需填写样本信息,可填写多个。
样本编号:
根据编码规则填写或者由监测单位自行编制填写,但病人与生物样本要对应。
样本类型:
在相应的类别前打“√”。
样本数量及单位:
填写采样量及对应单位。
采样日期:
填写样本采样日期
备注:
可填写其它必要信息。
医疗机构名称:
填写病人所就诊哨点医院的名称。
接诊医生:
接诊病例的医生。
填表人:
填写病例表格的人员。
填写时间:
填写本表的日期。
暴露信息:
病人主诉或怀疑由食品引起,需填写暴露信息,用“√”勾选是,可填写多个。
1、食品分类:
1-肉与肉制品2-蔬菜类及其制品
3-水果类及其制品4-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5-婴幼儿食品6-乳与乳制品
7-蛋与蛋制品8-饮料与冷冻饮品类
9-包装水(含桶装水)10-粮食类及其制品
11-豆及豆制品12-坚果籽类及其制品
13-菌类及其制品14-酒类及其制品
15-糖果-巧克力-蜂蜜及其制品
16-藻类及其制品17-油脂类
18-调味品19-其他食品
20-多种食品21-混合食品
22-不明食品
2、加工或包装方式:
1-餐饮服务业2-家庭自制
3-定型包装4-散装(包括简易包装)
5-其他
3、进食或购买场所类型:
1-家庭2-饭店(酒店)
3-食品店4-街头食品
5-餐饮业-其他6-单位食堂
7-学校食堂8-工地食堂
9-农贸市场10-超市
11-零售店12-零售-其他
13-农村宴席14-其他
附件2-6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生物样本检验结果表
一、样本信息
病人姓名*
哨点医院
粪便肛拭子血液脑脊液
呕吐物暴露食品其他
二、样本检验结果
检测项目*
检验日期*
检测方法*
定性结果*
定量结果
定量单位
是否取菌株*
沙门氏菌
____年月日
+-
是否
志贺氏菌
副溶血性弧菌
致泻性大肠埃希氏菌
诺如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