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意见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5/8/2b9a801b-5b89-449f-9c99-eb9a1db69c76/2b9a801b-5b89-449f-9c99-eb9a1db69c761.gif)
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与定期检查,保证检查质量;
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与考核,保证答辩质量。
各学院的教学委员会,不仅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实施者,还是过程质量监控的主要依托力量。
教学委员会应严格把关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初步审核学生的开题报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是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的重要组成人员。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教师的配备、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等工作必须在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时间安排上可采取开设选修课与论文撰写交叉进行的方式,也可采用集中撰写的方式。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必须在每年毕业生离校前二个星期全部结束。
(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后,其全部资料由各学院统一归档,集中保管五年以上。
学校每年从各专业遴选1~2篇优秀毕业论文,汇编成《新余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编》。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选题是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首要环节,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
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化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系统性和综合性训练。
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开展选题工作:
(一)确保设计(论文)的学科专业性特点。
选题应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结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使学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养独立的工作能力。
要尽可能结合科学研究、生产实践、工程技术及实验室建设等实际问题。
为切实达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原则上要求5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须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中完成。
(二)深度、难度与可行性相结合。
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的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选题应当尽量体现学科发展的最新进展,兼顾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既有利于学生掌握基本原理和方法,又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提高;
要注意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鼓励和支持学生走向学科的前沿,从事边缘与交叉学科课题的研究。
(三)一人一题,注重创造性。
要求每个毕业生选做一个题目,并在教师指导下独立撰写设计(论文)。
如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个研究项目,应要求每位学生在共同协作完成项目的同时,还必须制定其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作量。
(四)在一些应用型强的学科中,为鼓励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可以用毕业设计代替毕业论文,并以毕业设计的答辩代替毕业论文的答辩。
毕业设计的内容应与本专业相关,能体现本专业的学科特点,有一定的创新性,具有一定的厚度和深度,相关学院应根据专业的学科特点,制定毕业设计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细则。
(五)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产生。
学生既可以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也可自主选题。
各专业的选题数原则上按学生人数的120%申报。
选题一经确定,在启动后不得更改。
(六)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确定程序。
由指导教师提出选题,或由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提出选题,填报《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表》,教研室审查,经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教研室提交的课题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具备实施条件的课题,及时提出反馈意见。
第一条第十条选题分配
选题分配采用“师生双向选择、二级学院适当调整”的方法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双向选择结束后,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第二条第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一)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性文件,每个学生都必须有任务书。
(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交教研室审查,经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指导教师应在学生开始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前将任务书下达给学生。
(七)各学院应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审议,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撰写阶段。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第七条选题要求
(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应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目的。
(二)指导教师提供的每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重复率原则上不能超过20%。
若选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
(三)选题时要尽可能结合科学研究、生产实践、工程技术及实验室建设等实际问题。
(四)选题要有一定理论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或应用推广价值。
(五)应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基本要求。
第八条选题的来源
(一)可以是指导教师科研课题的一部分。
(二)同本专业、学科内容密切相关,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选题,符合教学要求的自拟选题。
(三)结合实验室建设的实验装置、设备、仪器的设计、工艺改进的选题。
(四)因材施教、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和能力的创新选题。
(五)专题论述等。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确定程序
第十条选题分配
第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第十二条各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和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工作,指导教师应当对学生撰写开题报告进行具体指导。
第十三条开题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二)国内外有关本选题研究的动态;
(三)论文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研究方法;
(五)选题的特色及创新点;
(六)论文写作进度及具体时间安排。
第十四条开题报告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审查。
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报告,给出“通过”、“完善后通过”或“未通过”的审查意见。
由指导教师反馈给学生本人。
未通过审查的开题报告,应及时通知学生修改后重新审查。
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第十五条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具有本专业科学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学术水平。
(三)学生配备的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四)如有学生确因专业特点及选题类型而需要在校外有关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并要求校外单位技术人员做指导的,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严格审核批准后执行。
(五)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8个。
(六)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自己指导的学生设计(论文)的评阅教师。
第十六条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指导学生学习《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等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文件,拟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计划,向学生下达《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使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义、具体任务和要求。
(二)掌握与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研究现状资料,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指导学生选题、撰写开题报告、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研究工作和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四)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期间,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与所指导的学生交流,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五)在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独立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上;
加强对学生学术规范方面的教育,杜绝抄袭和剽窃现象。
(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对其过程的各个环节做全面审核,根据其的研究能力、工作态度、设计(论文)的质量等写出评语并给出恰当的评分。
(七)认真填写《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表》、《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指导教师用表)》、《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表》和《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加强与学生、所在教研室、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和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反馈在指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八)协助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在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做答辩指导;
做好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
第十七条评阅教师的职责
(一)认真评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
(二)评阅教师应填写《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所存在的优点、缺点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评阅成绩。
第六章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要求
第十八条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结构要求
必须包括:
封面,题目,独创性声明,授权声明,目录,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
(二)撰写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分为应用研究,基础研究,设计与调研,其他等四类。
要求学生能够根据专业要求,有目的地查阅科技文献资料,独立分析和归纳资料,了解相关的研究动态,掌握国内外学术研究现状,正确理解和阐述课题研究意义。
使用规范的学术语言,撰写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的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文献的数量和毕业设计(论文)字数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规定。
(三)格式要求
各二级学院可在不与本管理规定相抵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具体详细的规范要求。
同一专业(或专业方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必须保持一致。
各二级学院自行制定的撰写规范和格式需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第十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由教务处监管、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所有符合答辩条件的本科学生均应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方能毕业。
第二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教师担任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主提问人。
第二十二条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意见,审查学生答辩资格,确定答辩学生名单,安排答辩日程。
第二十三条答辩委员会应在答辩工作开始前一周将答辩的时间、地点及参加答辩的人数通知各答辩小组。
第二十四条答辩委员会最迟在答辩前7日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
第二十五条答辩流程原则上为:
学生介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提出问题→学生准备→学生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予以讲评。
第二十六条答辩主要是考核学生独立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对与设计(论文)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论文基本构思及分析论证的掌握程度。
各答辩小组成员对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应当仔细研读,答辩时围绕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提问:
(一)与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本身有关的各种问题;
(二)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方面的问题;
(三)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生产实践或实验操作技能方面的问题。
提问时应避免所提问题过于集中,或过偏、过深。
第二十七条答辩应有记录。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成员要对学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给出答辩成绩。
第二十八条对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第二次答辩。
答辩由各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由答辩委员会评定成绩。
第二十九条其它问题。
(一)答辩前,答辩小组应在内容、格式等方面按照要求认真、全面地审核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发现有不符合要求者,向二级学院提出取消其答辩资格的建议。
(二)答辩过程中,指导教师只能旁听,不允许代替学生回答问题、解释问题或以其它形式参与答辩。
(三)答辩过程中,不允许教师之间对不同观点进行争论。
(四)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公布后,如果学生、指导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对成绩有异议,可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另行组织答辩。
第八章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第三十条评定依据
(一)论文内容、观点、方法有无新意;
(二)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三)资料收集、实验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四)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设计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
(五)独立工作能力、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六)对文献资料理解的深刻程度;
(七)有关论据和结论是否清楚、正确,引用的材料、数据是否确切、可靠;
(八)工作态度是否严谨认真、求真务实;
(九)是否有抄袭剽窃现象等。
第三十一条成绩评定档次及标准
(一)毕业设计(论文)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
1、优秀(≥90分)
⑴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刻苦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出色。
⑵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表现出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透彻,解决问题方案恰当,结论正确并有一定创建性,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较大的实用价值。
⑷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⑸论文写作格式规范,符合有关规定;
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⑹原始数据收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可靠,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⑺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深入地回答主要问题,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良好(80~89分)
⑴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良好。
⑵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得当,解决问题方案实用,结论正确。
⑷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言表达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栏目齐全。
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⑹原始数据收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⑺在论文答辩时,能够简明和正确地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准确地回答主要问题,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中等(70~79分)
⑴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工作努力,态度比较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⑵能按时、全面、独立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般。
⑶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比较实用,结论正确。
⑷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
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规范,能够基本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⑹原始数据收集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基本准确,能够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⑺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能够比较正确地回答主要问题。
4、及格(60~69分)
⑴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基本遵守各项纪律,表现一般。
⑵能够在教师指导下,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⑶论文立论正确,理论分析无原则性错误,解决问题方案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结论基本正确。
⑷论文中使用的概念基本正确,语句通顺,条理比较清楚,栏目齐全。
⑸论文写作格式基本规范,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基本规范,基本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⑺在论文答辩时,能够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能够回答主要问题。
5、不及格(<60分)
⑴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态度不够认真,有违反纪律的行为。
⑵在教师指导下,仍不能按时和全面地完成与毕业设计(论文)有关的各项任务。
⑶毕业论文中,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或结论不正确。
⑷论文中使用的概念有不正确之处,栏目不齐全。
⑸论文写作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有关规定;
论文中的图表、设计中的图纸在书写和绘制上不规范,不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⑹原始数据收集不得当,实验或计算结论不准确,不能正确使用计算机进行研究工作。
⑺在论文答辩时,不能阐述论文的主要内容,经答辩教师启发仍不能回答主要问题。
第三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三部分的评分分别按40%、30%、30%比例算出。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小组按《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分表》、《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分表》、《新余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及成绩评定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由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三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应呈正态分布,一般情况下各专业评为“优秀”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学生总数的15%。
第三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为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
(一)没有参加答辩者。
(二)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请人代写者。
第九章毕业设计(论文)归档
第三十六条各二级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两周内,用学校统一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盒将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三十七条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汇总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汇总分学生个人资料、二级学院汇总资料和报送教务处资料三部分。
第一部分:
学生个人资料。
1.任务书;
2.开题报告;
3.过程管理手册;
4.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指导教师用表);
5.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报告;
6.毕业设计(论文)文本;
7.图纸、程序及光盘等。
第二部分:
二级学院汇总资料。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2.选题审核表;
3.学生选题汇总表;
4.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5.答辩工作方案;
6.答辩评分表;
7.成绩汇总表;
8.质量分析报告;
9.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审批表;
10.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1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
12.二级学院工作总结。
第三部分:
报送教务处资料。
2.学生选题汇总表;
3.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
4.答辩工作方案;
5.成绩汇总表;
7.质量分析报告;
8.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审批表;
9.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10.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稿;
11.二级学院工作总结。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为便于公开监督,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一周内,所有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及成绩由本二级学院负责公示,并接受查询。
第三十九条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存档、保管、公开及教学使用,由各二级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