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7190977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9.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页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页
亲,该文档总共1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江苏谨慎整治高速路广告Word格式.docx

  一座“高炮”的建造成本,一般只有一二十万元。

巨大的利润空间,没有明确的市场准入规定,使得广告公司对“高炮”建设趋之若鹜。

而各级政府对户外广告及相关法律理解不一,以江苏而言,自2000年以来,“高炮”建设数量陡增,许多村、镇、区、城管局、规划局都自认有审批权,大搞审批,有些广告公司则签了土地租赁合同就建,没有审批。

  这种现象并非江苏独有,全国的户外广告市场发展迅猛,各地整顿起来也是轰轰烈烈,而且往往“七八年再来一次”。

2005年,就在江苏省主办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之前,为了净化高速公路沿线景观,消除广告乱设带来的安全隐患,江苏省交通厅、工商局、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曾联合展开高速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明确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和服务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100米范围内设置广告牌,对沿线的户外广告,凡手续不全的,要求自行拆除。

但最后,由于种种阻力,只清理了一小部分。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政府此次整顿户外广告也比较谨慎。

据介绍,此前,曾有一名副省长专门召开协调会,要求认真研究,并做到全省政策统一。

就在记者发稿当日,江苏省交通厅有关部门还在与数个地方会商,并专门听取了方骥宏方面的意见。

恰是风正扬帆时——2010年广告市场综合整治纪实

送走新春佳节,人们即将迎来新的春天。

回望2010年的广告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密切配合、协同行动,使广告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2011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联络员会议上,各部门认为去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中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围绕广告发布前规范、发布中动态监管、发布后依法查处等主要环节,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取得了新成效。

2010年,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履行部际联席会议牵头职责,做好广告市场整治的落实、组织、协调工作,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了《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总局进一步加强了广告监测工作,除定期对全国35个卫视频道、70家都市类报纸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5类问题突出的广告进行4次集中监测外,还对电视直销广告、农资广告、奶粉广告、家电下乡产品广告进行专项监测,并将相关监测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工商机关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发布违法广告公告7期,曝光典型严重违法广告58个;

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日常监管,督办查处了100多起严重违法广告案件,继续清理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部署查处了265家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的导航网站、652家含有非法“性药品”广告内容的链接网站;

联合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行政告诫会,对9家发布医药广告问题严重的报社予以告诫,并责令3家报社暂停医药广告发布业务。

中宣部将广告整治工作与“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通过月度新闻通气会、新闻局《内部通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通报媒体广告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报的违法医药广告情况,中宣部还对问题严重的媒体及时提出批评,引导媒体加强自律。

国务院新闻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删除、关闭网上非法涉性和低俗不良广告以及非法网站,充分发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作用。

公安机关积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犯罪活动,会同工商机关严厉打击利用“广告联盟”形式为色情网站投放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

卫生部完善了医疗广告的审查、监测手段,加强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监管;

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有关部门严查网站违法行为,查处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的网站59家。

监察机关、纠风部门将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支持监管执法部门严格执法;

新闻出版总署对刊载严重违法广告的报刊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责成报刊所在地的主管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家广电总局加大查处和督查力度,对播放违法广告情况严重的3家省级广播电台、2家市级电视台和3家县级播出机构作出停止广告播出7至30天的处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采取“七个一律”的治理措施;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了对报纸、期刊、互联网的广告监测,对42家医疗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警告,责令26家中医医疗机构停业整顿。

春风催奋进,风好正扬帆。

在新的一年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必将进一步发挥部门间的整体优势,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我国广告业在监管、发展、社会责任和国家利益的“四轮驱动”下,又好又快地发展壮大。

重庆全面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城建专题会议提出的理顺广告管理体制,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实现户外广告总量减半的要求,重庆市工商局采取六项举措全面开展2010年户外广告整治工作。

一是坚持从严从高,着力解决户外广告“干净、提升”问题。

严禁各种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宣传治疗性病或提高性功能等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各类性用品广告;

各类保健用品广告;

处方药品广告(除医学专业媒体外);

治疗恶性肿瘤、乙型肝炎等疾病的“四种广告”。

严禁在人民广场等6个重要区域,解放碑等5大商圈,机场路、内环等15条重要路段,公共交通工具内外部、轻轨车站等交通设施上发布涉及生殖系统、泌尿系统、肛肠、不孕不育、乳腺疾病和丰胸等六个方面的产品或服务广告,净化主城区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特定设施户外广告内容。

全面启动户外广告合法性、思想性、艺术性审查,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规范广告内容,逐步提升广告品质。

二是区别对待,分类监管。

对整治期间主城区发布的户外广告,从便民、为民出发,分别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对曾经取得合法的市政设置手续,但因为市政府户外广告整治暂停设置审批,导致到期的户外广告设施,由发布单位申请,工商部门按照“三性”审查要求对内容进行备案后发布;

对应该备案而未备案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一经发现,责令其完善备案手续,逾期未完善备案手续的,拆除广告画面,立案查处;

对一直无市政设置手续的户外广告设施发布广告的,一经发现,拆除广告画面并立案查处,同时函告有关部门。

三是不推不卸,积极牵头店招店牌整治。

按照市政府对店招店牌规范整治的要求,积极牵头店招店牌整治工作。

主城各工商分局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当地政府明确由工商部门牵头的,切实负起牵头责任,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或者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如果当地政府明确继续由市政部门牵头的,工商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是下放管理权限,落实整治工作属地监管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户外广告审批和监管效率,按照方便企业办事、方便监管的原则,将朝天门广场、人民广场、菜园坝火车站等部分重要区域、重要部位,跨3个区县发布同一内容广告,以及农村墙体广告等户外广告登记审批权下放辖区区县局登记审批。

同时,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重新明确市、区县局广告监管区域、职责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是突出重点区域,务求整治见到明显实效。

突出“四个方面”重点整治地域,即渝州宾馆—观音桥—机场等37条重点路段;

解放碑步行街等人流、物流集中的16个街道(商圈);

马家岩市场等位置突出、规模较大的13个市场;

大礼堂、菜园坝车站、龙头寺车站等市区30个重点区域、节点、车站、码头。

突出抓好“三个示范”,即机场路等14条示范路段,观音桥步行街等13个示范街道,大川建材市场等13个示范市场,确保整治重点范围见到明显成效。

六是严格依法行政,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推进。

户外广告整治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甚至直接关系企业的存亡,处理不当,必然引发社会问题。

工商部门严格把握三条原则,即依法行政,严格按程序规定办事;

注重工作方式方法,把工作做细做实;

做好宣传引导,加强与广告经营企业的沟通、交流,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稳定。

美国:

法律管得严自律标准高

虽然美国经济高度发达,但户外广告却要收敛得多。

从密度上讲,除了纽约第五大道外,各大城市的户外广告并不像国内某些城市那样铺天盖地。

户外广告业的有序发展,得益于美国的法律管得严,行业自律标准高。

美国的户外广告发布商要遵守特殊的法律法规,联邦政府也出台了多部相关法律。

此外,户外广告商还有自律组织——成立于1891年的户外广告协会,美国户外广告业90%的收入来自于该协会的会员公司。

巴黎:

不让户外广告“喧宾夺主”

近年来,法国一些城市居民对户外广告造成的视觉污染问题日益关注,有些城市为此撤销了一些户外广告。

以巴黎为例,该市能看到较多户外广告的地方,就是购物中心、商业街、地铁或机场商业区内,而且,这些广告的密度也都有控制,不会对城市景观造成“喧宾夺主”。

在一些重要建筑物上,是很难见到户外广告的。

此外,巴黎的户外广告牌在设计大小、色彩时,都会考虑到与周边环境的协调问题。

日本:

广告要符合景观特色

与欧洲相比,日本对户外广告的限制较为宽松。

正因如此,有本地学者认为,日本一些城市的户外广告牌多而杂,少章法,存在着一味求多求大的趋势。

此外,也有学者认为,随着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进展,日本各地景观越来越相似,原有的地域特色逐渐模糊。

基于这些考虑,日本在2005年实施了《景观法》,由各地方自治体负责制定具体的景观条例,以实现“丰富、有个性、有活力”的城乡社会环境。

日本以往的户外广告条例主要着眼于安全,《景观法》更加强调从景观的角度考量户外广告设置,重视因地制宜,按地区特色进行管理。

莫斯科:

今年将淘汰两成广告牌

近年来,随着俄罗斯经济的迅速发展,户外广告市场也日益繁荣起来,以首都莫斯科为例,目前户外广告的总面积已达到75万平方米。

户外广告的迅速增长也带来了视觉污染问题。

对此,莫斯科市长卢日科夫表示,将对户外广告进行更严格的管理,将淘汰20%不合格的广告牌,拆除设在一些历史文化建筑上的广告牌,并减少户外广告牌的数量。

此外,莫斯科市政府还决定,将会把公益性质广告的比例提高到15%。

韩国:

广告严重违法要判刑

韩国早在1962年就制定了户外广告管理法,1990年进行了全面修订。

2002年世界杯后,户外广告急速发展,韩国采取了一系列办法进行治理。

首先,广告公司由原来的申报制,改为注册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批。

其次,严格审查户外广告的内容,对于影响城市美观、侵害公众利益和人们身心健康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和惩罚。

对于违反户外广告法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万韩元(约2.4万人民币)至1000万韩元(约7.2万人民币),严重的要判处一年以下徒刑,并吊销营业执照。

深圳专项整治高速路广告

昨天,南山城管执法部门强制拆除广深高速辖区内一块违法广告,这是深圳7月以广深高速(深圳段)广告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第一宗被强拆的案件,标志着广深高速(深圳段)广告整治进入攻坚阶段。

  政府出台措施强力推进整治

  与北京、上海等城市相比,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深圳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牌林立现象比较普遍,管理混乱,对深圳城市空间、城市景观造成影响,有些广告牌还存在安全隐患,这都严重影响深圳城市形象,阻碍深圳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的进程。

深圳第五次党代会和深圳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圳要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先进城市,加快特区一体化进程,全面提升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

这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7月12日,深圳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会后印发了《深圳市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7月21日,市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将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职责纳入街道综合执法范围的决定》,为确保本次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也为将公路范围户外广告纳入统一审批管理、集中开展行政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落实

  根据市政府部署,本月底要完成广深高速公路(深圳段)户外广告整治任务。

要在短短一个多月内完成这一任务,十分艰巨。

  在市政府、区政府的强力支持下,市、区、街道三级城管部门积极行动,完成了广深高速(深圳段)全长51公里广告调查摸底。

据统计,174块立柱广告中,未经审批设置的89块,经过法定部门审批但已超过审批期限的36块,尚在有效审批期限内的49块。

其中,福田范围内共有9块,需要拆除3块;

南山范围共有33块,需要拆除22块;

宝安共有132块,需要拆除100块。

  市城管局作为牵头单位,连续多次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相关区城管局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以区政府名义制订工作方案,确保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人员安排到位,并做好执法过程中的应急防范措施。

同时,该局还组织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整治行动总体情况,讲明政策,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业主自觉支持深圳城市建设。

市城管监察支队则派出专人分赴三个区,进行指导、协调。

  广深高速(深圳段)所涉及的三个区政府也进行了紧急部署。

南山召开全区动员大会,正式发布了区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并将任务落实到街道执法队。

福田、宝安区城管部门也迅速制订了实施方案。

  四类广告将予以保留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称,鉴于管理体制等历史原因,政府部门将尊重事实,此次整治有四类广告可以保留。

  原经过审批部门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将予以保留,整治工作结束后由市城管局重新办理审批变更手续。

四类予以保留的广告为:

一是在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原经省交通部门审批设置的;

二是在公路和高速公路经过的二线检查站区域内原经市口岸管理部门审批设置的;

三是在县道、乡道和我市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主要指龙大高速)范围内原经市交通部门审批设置的;

四是在公路和高速公路经过的市政公共用地上原经市城管部门和龙岗、宝安区城管局分别审批设置的。

  此外,机场范围内符合户外广告详细规划的予以保留并由市城管局办理审批手续;

不符合详细规划的户外广告,属于机场集团设置的由机场集团自拆,不属于机场集团设置的由宝安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整治。

  在整治工作结束前,相关审批管理部门不再新审批增设户外广告设施,辖区执法部门严控顶风抢建新的违法广告。

  市城管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在解决广深高速深圳段和机场路沿线违法户外广告后,第二阶段整治任务将从9月1日到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违法户外广告的整治任务。

  主动公开审定广告合法有效期限

  除了确定上述四类予以保留外,为大幅提升效果,市城管部门主动公开了整治原则和要求。

  7月28日,城管部门在深圳主流媒体刊出公告,明确今年7月19日作为确定户外广告审批是否合法有效的期限,在此之前已经到期的,无论审批与否,均列于整治拆除范畴,不再保留;

经过法定部门审批,且到7月19日未到期的,予以保留。

同时,要求违法企业在8月5日前自拆,8月6日起各区执法队伍统一开展强制拆除行动。

  落实经费检查验收

  据了解,本次公路范围户外广告整治和清拆工作技术性强,难度大,需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和大型机械。

根据初步测算,每块立柱广告拆除的费用大约6—8万元,仅广深高速深圳段要拆除全部违法广告约需整治经费800多万元。

为确保整治经费顺利到位,方案中明确由各区按照简易程序尽快解决落实。

同时,对任务难度最大的广深高速深圳段(含机场路),市、区将按1∶1比例分摊整治拆除经费。

  在行动期间,市政府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两次检查验收:

9月1日—9月15日,重点检查广深高速深圳段(含机场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情况;

12月16日—12月31日,检查验收全市其他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整治情况。

  理顺体制长效管理

  目前,市法制办已制定了相关统一公路用地范围户外广告审批管理相关文件,上报市政府,力求理顺我市与省相关部门,市城管、交通等部门之间的职能划分和管理协调关系。

  此外,深圳城管、规划等部门正按“减量化、合法化、高端化”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达到常态化水平之后,着手制定广深高速公路深圳段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凡在总体规划中没有的点位一律不再保留,规划中有的户外广告全部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款项上缴市财政。

  宝安区奖惩分明推进整治行动

  在广深高速(深圳段)广告整治行动中,宝安区任务最重。

  据宝安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深高速公路宝安段数量比例最多、涉及面非常广,整治难度非常大。

为确保该区整治任务顺利完成,宝安区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区城管局、相关街道也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立由政府组织强拆的,在履行完相关法律手续之后,按照“条件成熟一块拆除一块”的原则,选取几家具备有资质的清拆公司现场抽签确定最终清拆单位。

同时,宝安倒排整治行动日期,依法开展整治,详尽掌握该路段户外广告设置情况,并确定从本月10号开始强制拆除行动,对15日前拆除的,予以一定奖励,区监察部门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追究街道分管领导和街道执法队长责任。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了保障整治顺利进行,他们将相关法律文书等分发到业主手上,采取分头包干、各负其责形式,加强宣传和动员工作,争取更多的广告设置者识大体、顾大局,自行拆除未经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

对未自行拆除的,坚决依法强制拆除。

  此外,针对其他公路与高速公路沿线户外广告,宝安各街道已开始进行摸底调查研究。

区城管部门将按照“全面摸底、重点整治”的要求,确定清拆范围,由各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深圳特区报)

“这些土匪!

我们是这样定义这些毫无法律意识的政府整治人员。

”临安广告协会会长邹智勇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萧山这边要求15日前自动拆除,15日号就强制拆除,目前不规范的拆除过程中已造成盈中村拆除一个广告牌时掉下一个工人,摔死,镇政府刚赔了39万元,12月9日,该镇又传出消息一个坏消息,倒下的广告牌又压伤一农民工颈椎动脉。

“萧山高炮广告事件”源于杭州市委办公厅[2007]9号文件,《关于开展杭新景(杭千)、杭徽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以及杭州市委办公厅市委办(2009)5号文件。

要求高速沿线30米到500米范围的户外广告牌全部拆除。

一时间,几家欢喜几家忧。

一些在清理范围内的广告公司顿时陷入了业务困境,而高速公司30米以内的广告牌却更加红火。

这些广告牌归属浙江高速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系国营企业。

浙江广告行业正在弥漫着一股紧张的气氛,自今年杭州市高整办200921号文件等整顿户外广告的规定相继出台,一直到今年年底是这场历经三年的整治活动将正式告一个段落,浙江户外广告业将经历一次大洗牌。

新政下的户外广告整治

“我们也是没办法,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事情都还忙不过来,整治户外广告我们是签订了军令状的,听上面的不会错,我们是讲政治的,没办法。

上面只给时间,只看结果,不看过程。

”萧山区瓜沥镇主管此项的陈柏友副镇长(注:

该镇长刚调走,陈柏友系该镇农业副镇长)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瓜沥镇作为本次萧山区整治高速公路两旁户外广告的第一站,到记者截稿时,该镇的民营户外广告牌基本被拆除,陈副镇长告诉《华夏时报》记者说,下周三此次整治倡导人杭州市王国平书记要亲自来视察。

记者追问陈副镇长你们这次行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陈拿出一份《萧山日报》,上面说这些广告牌都是不合法的。

记者问他,萧山日报是法院吗?

萧山日报说不合法你们就说不合法。

他再答说,这是党报。

记者问他为什么这么多年存在的广告牌今天就成了违法的,他们这些省批下来的许可证有是怎么认为的呢?

省批准的合法的怎么都变成了不合法的?

作为一个主管此项目的镇领导,他也答不出来,他就说你找区高等办去解答这个问题。

“本来我们广告行业也很支持此项整治工作,但我们发现地方政府在此项整治有许多不合理、不公正的现象,其中不乏还存有涉嫌行政‘垄断’违法行为在作怪。

如果真的按照杭州市委5号文件整治的话,整个萧山区乃至外地的相关广告企业将面临破产倒闭,这种整治行为的危害性是非常可怕的。

”萧山区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告商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邹智勇说:

“此次广告牌整治的目的应该是规范高速公路沿线这一广告市场,重点清理和整治那些无广告营业执照的村民自建,企业自建,政府相关部门自建等不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特别是首先整治高速公路30米以内严重违法的广告牌,而不是将我们合法经营的集体和民营广告企业笼统地纳入到整治范围。

市高整办[2009]21号文件整治的原则也是:

清理,减量,规范,并不是‘一刀切’似的全部整拆。

邹智勇表示,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地方政府部门并未对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进行规划且设定许可。

也就是说只要广告企业按照《广告管理条例》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广告审批设置和发布手续就是合法经营。

但最近几年,全省各地商广处全部停办户外广告登记手续,使原本合法的广告牌也逾期成为“违法”广告。

另一方面,税收部门也依然向这些“违法”广告收取税收。

现在,地方政府的一纸文件就要将这些广告牌一举拆除,这种先前的行政不作为导致广告牌未审批而由企业主埋单是不妥当。

而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允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查处违法户外广告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而户外广告整治项目部作为临时机构,是不能成为执法主体的,没有强制拆除的权力。

如果政府部门为了公共利益,确实需要拆除,也应该下达整改通知,对方拒不执行后委托法院执行。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因为违法人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

西南政法大学的张和光教授表示,户外广告设置在私有产权的物业上,收益应收归业主所有,政府作为管理者,只能根据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户外广告位的设置进行审批,无权从中获取商业利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