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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公报

 

2013

第一号

 

目录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1)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2)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

情况报告(书面)…………………………………………余仪(3)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9)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邓文国(11)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18)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邓文国(20)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安市市花的决定………………………………………(27)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28)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张建华(28)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29)

关于提请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29)

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30)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31)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32)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33)

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34)

关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的议案……………………(35)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命名单………………(36)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谭云任职的报告………………………(36)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免职名单………………(37)

关于提请免去杨正权、李平二人职务的报告…………………(37)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的决定……………………………………………………(38)

关于提请决定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38)

《关于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39)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

决定…………………………………………………………(40)

关于提请决定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40)

《关于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张建华(41)

关于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献血法及献血条例

实施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市人大教科文卫委(42)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办理情况的报告………………………………………(43)

关于市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书面)…………市人大法制委(46)

关于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市人大民宗外侨委(48)

关于201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法制委(53)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测评及表决结果……………………………………………(56)

广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出缺席人员名单(41人)…………………………………(57)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次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3月19日举行,会议议程共12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市花的议案,作出了广安市市花的决定(银杏树作为市树未获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关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会议决定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会议就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印发了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调研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主持本次常委会会议的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维君、康永恒、敬世波、张建华、何玉平、易铭珅及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袁险峰应邀到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罗增斌、邓文国,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运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立,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的主要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农委、民宗外侨委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区市县人大常委会各1名负责人,3名省人大代表、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刘兴汉应邀列席三次全体会议。

5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议程

一、听取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二、听取和审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广安市市树市花的议案;

五、听取和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召开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案;

七、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议案;

九、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人大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请示》的议案;

十、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接受侯晓春辞去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议案;

十一、审议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罗增斌为广安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议案;

十二、人事任免案。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

情况报告(书面)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仪

市人大常委会:

一、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要精神

2013年1月25—31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成都召开,870名省人大代表出席会议。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会议选举了王东明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东升、彭渝、刘道平、曾省权、赵爱明、刘家强为副主任;魏宏为省长,钟勉、黄彦蓉、王宁、陈文华、刘捷、曲木史哈、甘霖、侍俊为副省长;王海萍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邓川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还选举产生了全国人大代表148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75名。

我市推荐的侯晓春、康永恒和省换届选举办提名的赖大福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广安代表团代表余仪、陶生元、柏凡、吕汝伦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陶生元当选为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季晓光当选为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柏凡、封玮当选为省人大农委委员。

会议审查批准了省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圆满实现了中央和省委的人事安排格局,描绘了四川多点多级支撑发展的宏伟蓝图。

(二)省领导在广安团讲话主要精神

会议期间,省领导蒋巨峰、魏宏、甘霖先后在广安团参加审查有关报告,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作出重要指示。

魏宏同志指出,广安团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很有见地,很有深度,省政府将充分听取,认真采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努力完成本次会议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蒋巨峰同志充分肯定了广安这些年发展快、变化大,工业化、城镇化突飞猛进,次级交通枢纽建设大步跨越,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还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希望广安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关于构建多点多级支撑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发展战略,坚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紧紧抓住建设成渝经济区特别是川渝合作示范区的战略机遇,发挥好广安的政治、区位、资源优势,特别是在产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方面要主动融入重庆,更好地接受辐射带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甘霖同志指出,广安优势独特,潜力巨大,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发展的关键在工业,工业关键在项目,项目关键在招商,招商关键在环境打造。

要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开放力度,重点在项目、增量、招商工作上下功夫,打好邓小平和川渝合作这两张牌,把全国人民对小平的感情转化为发展动力和行动,把更多的资源吸引到广安,开创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新局面,早日争先进位,努力实现次级突破。

作为广安团的代表,支持把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出台实施意见,将在个人力所能及范围内,加大对广安发展的倾斜和支持,以实际行动帮助、支持广安发展。

(三)广安代表团的工作成效

会议期间,广安团的35名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谨的工作作风,按照会议日程安排,认真开好每一次代表团会议和全体会议,认真听取和审查各项工作报告,积极履职尽责。

代表们提出《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议案》1件,为本次人代会上代表联名最多的议案;提出《关于加强城镇污水治理的建议》等建议、批评、意见39件,为广安代表团在历次省人代会最多。

二、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主要精神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1月31日下午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82人出席会议。

会议议程一项即人事任命,省长魏宏作人事任命报告。

会议任命了叶壮等26名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广安市委书记王建军同志全票当选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附件:

1.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广安代表团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目录

2.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议案

3.关于加强城镇污水治理的建议

附件1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广安代表团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目录

一、议案(1件)

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议案

二、建议(39件)

1.关于加强城镇污水治理的建议

2.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个别文字修正的建议

3.关于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的建议

4.关于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纳入全省民生工程的建议

5.关于加大川渝合作示范区(广安片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

6.关于将广(安)高(坪)路升级为省道并下达岳池段改造计划的建议

7.关于将岳池县地方电网电价与国家电网同价的建议

8.关于转变作风减少中间梗阻提高办事效能的建议

9.关于优先扶持邻水县加快产业转型发展的建议

10.关于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建议

11.关于将LNG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汽车纳入国家燃油价格补贴范围的建议

12.关于将广安花桥至岳池罗渡等九条县道纳入省道路网规划的建议

13.关于深化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14.关于开展邓小平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推动邓小平故里建设更美丽的建议

15.关于在重大项目布局上向广安倾斜的建议

16.关于尽快设立人身损害社会救助资金组织的建议

17.关于加大农村撂荒地整治力度的建议

18.关于更多关心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建议

19.关于恢复乡镇农经站的建议

20.关于邻水县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纳入全省总体发展规划的建议

21.关于支持岳池县输变电行业发展壮大的建议

22.关于加大嘉陵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力度,支持武胜建设嘉陵江生态经济示范带的建议

23.关于加强我省农村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24.关于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建议

25.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的建议

26.关于启动川渝合作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27.关于加快发展保险业的建议

28.关于加快四川省“城市群”发展的建议

29.关于从严控制新建扩建支线机场的建议

30.关于增设广邻高速公路华蓥西站至重庆方向至通式匝道的建议

31.关于新建华蓥市高兴镇至岳池县伏龙镇巴广渝高速公路连络线的建议

32.关于请求支持“岳池县三安蔬菜专业合作社”创建国家级示范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33.关于出台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相关政策的建议

34.关于尽快出台《四川省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建议

35.关于加强现代信息网络发展统筹规划改善信息服务环境的建议

36.关于如何避免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和解决农民不失地问题的建议

37.关于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乡镇职能转变才能更显党政形象的建议

38.关于创新“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使用支农项目资金才能发挥更大效益的建议

39.关于改善干果产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大项目投入的建议

附件2

 

关于全省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

议案

案由: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

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这句话承接了十七大报告“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

这一举措是总结各地人大工作的实践成果,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制度安排,肯定了代表联络机构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是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和完善人大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条件,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案据:

一、法律对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规定

代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保持联系,扩大代表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活动的参与。

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

二、我省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现状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和中央[2005]9号文件要求,我省市州一级人大常委会多数设立了省人大代表联络处,与人事代表工委合署办公,但基本上是挂牌机构,没有编制、级别、人员,职能职责也含糊不清,各地不一,少数地方在人事代表工委设立了省人大代表联络科,工作人员1—2人;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代表工委设立了市人大代表联络股,工作人员多为兼职。

目前,各地人大的代表联络机构主要侧重于闭会期间代表参加活动的通信联络,还停留在事务性的接待服务工作上。

因此,就当前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地位和力量来说,难以担负起为人大代表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和保障的任务。

三、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势在必行

一是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需要。

建立和不断完善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是为了在组织上、制度上、措施上更好地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供保证,确保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需要。

中共十八大报告专门部署要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对于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2010年10月代表法的修改,赋予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新的重要的职责,为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机构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支撑。

三是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的需要。

代表法要求,人大常委会需要同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需要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这是保障代表依法执行好代表职务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这种联系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在人大除了一般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外,特别需要有专门的代表联络机构来承担,来及时了解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代表的意愿和要求、反映人民群众对代表的期待和监督,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

解决方案:

由省上有权机关制定在全省各级人大统一规范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文件,明确机构名称、机构级别、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职能职责、经费来源等,并明确规定设立时限。

建议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级别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的级别相同,人员编制按照各地代表数量的一定比例配备。

附件3

 

关于加强城镇污水治理的建议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人口日益增多,污水排放量越来越大。

以广安为例,全市181个乡镇,每天排放污水达18万吨以上。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每个县城各有一家污水处理厂,乡镇已建或在建的污水处理站仅15个,且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站大多因为经费等原因运行不正常,大量未经处理的城镇污水直接排入江河、塘库堰,远远超过水体自净能力,致使水域水质越来越差,很多地方水域呈现出“富营养化”,一些地方甚至陷入了“无水不脏,有水不能用、有水不敢用”的境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受到严重影响和现实威胁。

我省其它地方也都与广安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为此,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城镇污水治理力度。

一、将城镇污水治理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督促各地在城镇规划建设时必须相应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和配套管网等设施,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二、建议省政府制定全省城镇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在本届政府任期五年之内,全部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每年均将其列入重大民生工程计划,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强化督查,逗硬奖惩。

三、加大污水治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从建设规划和实际需要出发,每年计划安排和预算安排一定的城镇污水治理项目及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用于城镇污水治理和保障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四、对乡镇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给予政策、项目、专项资金的倾斜支持。

由于县、乡财力薄弱,投入力量十分有限、但污水污染问题又特别突出,需要投入资金量大,县乡无力自行承担,尤其需要省上给予特别关心、倾斜支持,建议省政府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和配套管网建设按实际建设资金额度给予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专项补助。

五、广安市处于嘉陵江、渠江流域出川江河断面,防治水污染负有特殊的区位责任,目前广安市已作出在5年内全面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划,但资金缺口极大,建议省政府把广安市作为城镇污水治理示范市,重点给予项目、资金倾斜支持。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广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全面启动“法治广安”建设,全市“六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依法治理稳步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普法的广度和力度还不够,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二是少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法律学习的重视不够,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四是普法工作队伍建设相对薄弱。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

要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建设方向,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观念。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

要建立顺畅的协调机制,找准工作结合点,将普法依法治理真正融入到全市各级各部门业务工作中,体现到各领域行业的管理中,形成各尽其责、互相配合的生动局面。

三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

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广大农民等“六五”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普法工作,要明确落实责任,带动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

要在不断丰富“法律六进”形式的同时,注重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新兴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借助新闻媒体和文化宣传机构的优势,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要在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大规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更加注重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有关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

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机制和适合流动人口特点的普法长效机制。

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依法治理长效机制。

 

 

 

广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邓文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治市为统领,以创建法治城市为载体,以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为新起点,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要求,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普治并举,全面启动“法治广安”建设,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市各级党委依法执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司法部门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以及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推动广安三次创业和富民强市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科学规划,强化保障,筑牢“六五”普法工作基础。

一是科学规划。

2011年5月10日至11日,我市承办了全省“六五”普法研讨会,全省21个市州认真研讨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并交流普法经验,为我市编制“六五”普法规划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此基础上,以全国和全省规划为蓝本,制定出台了《广安市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率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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