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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运市场管理

浠黄两县区黄砂生产经营联合办公。

1997年10月8日,经浠水县、黄州区两县政府同意,成立黄砂资源管理委员会,由矿产、航管、国税、地税、工商、黄砂公司等单位组成,对黄砂生产经营实行“六统一”,即:

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价格、统一票据、统一结算、统一收税(费)。

管委会在巴河、兰溪两港设立联合收税(费)专班,合署办公、征收的税(费)按比例分成。

198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水路营业性运输企业、个人实行开业许可审批制度,营运船舶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持证经营。

《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开始纳入营运管理。

1988年全县三户交通专业水运企业、15户社会水运企业及175户个体联户进行了宣传,补办全部企业及部分个体联户《水路运输许可证》98户,补办204艘船舶的《船舶营运证》。

1989年7月21日实施《湖北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各地加大了运输管理力度,仍有大量“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存在,至1996年,我县“三无”船舶通过各级政府及航务、港监部门集中行动,进行打击和整顿才逐步消除,全县1996年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226户,持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344艘。

1997年9月28日开始实施《湖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明确了航务、港监部门依法管理可实施强制措施,对营运船舶管理措施明显加强,船舶经营户及船舶拥有量不断增加,至2007年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经营户达332户,持有《船舶营运证》船舶408艘。

1989年水路货物运价,实行国家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长江货物运价(基准一级货物运价)标准宜昌葛州坝以下为航行基价0.0349元/吨公里,停泊基价2.20元。

如巴河至武汉黄砂运价为7.09元/吨,实际运价只有4.50元/吨左右,长江旅客运价实行国家指导价。

兰溪—黄石票价2.00元,散花—黄石0.70元。

1990年湖北省货运价格进行了调整,宜昌葛州坝以下航行基价为0.0425元/吨公里,停泊基价为3.10元,巴河—武汉黄砂基准运价9.05元/吨,实际运价仍保持在4.50元/吨左右,长江客运票价兰溪—黄石3.00元,散花—黄石2.00元。

1993年、1995年水路客货运价又分别进行了调整,计划内按政府指导价,计划外按市场调节价,1995年宜昌葛州坝以下货运航行基价调整为0.055元/吨公里,停泊基价调整为5.00元,巴河—武汉黄砂基准运价为12.70元/吨公里,而实际运价也只有5.00元左右。

旅客运价继续执行国家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散花—黄石1.50元,兰溪—黄石5.00元。

2000年湖北省水运价格重新规范,确定政府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管理形式,长江中、下游费率不变。

散花—黄石客票价2.00元,兰溪客运取消。

至2004年除特定时期、特定货物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客货运价全面放开,根据市场自主定价,客运价格实行报备制。

浠水河、巴水河黄砂由地方政府牵头从1996年起,实行产销特定价(包括挖砂、税费),1996年为4.00元/吨,1997年4.50元/吨、5.00元/吨,直到2007年逐步经由5.50元/吨、6.00元/吨、7.00元/吨、8.00元/吨、9.80元/吨、11.00元/吨,达到15.00元/吨。

1988年至1995年,我县水路交通规费由航务、港监部门统一征收,1996年至2007年实行由县“黄砂联办”统一征收分配与航务、港监部门自征相结合的方式。

水路客货附加费从1992年3月1日开征至1998年取消。

二、船舶管理

(一)、船舶检验登记

1993年2月14日前,船舶检验主要依据1963年10月7日公布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章程》及相关规范和规程未进行的,1993年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109号),以后的检验法律依据是第109号令及相关船舶检验规范和规程。

(二)、船舶的营运检验及发证

1、营运检验按船舶登记的船籍港实行属地管辖;

2、根据船舶的船长和主机功率实行分级管理,我县船检站目前的检验业务范围为船长60米以下,主机总功率176千瓦以下;

3、程序为:

船主提出申请,检验机构受理,派员登船实施检验(存在影响安全航行缺陷时应整改后复查),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证书。

(三)、新建及扩建船舶的报审

1、图纸技术资料的圾审批;

2、由有建造资质的船厂向船厂所在地船检机构提出申请。

(四)、船舶的编号

船舶的船名以前由船舶检验机构授予,从2000年我县船舶登记启动后,由船舶登记机构(海事部门)授予。

三、船员管理

船员一直由市地方海事局统一培训考试及发证。

四、水上运输安全管理

据1992年统计,本籍船舶发生事故2起,损失14800元,死亡1人,沉船1艘。

船舶安全面99.6%,每总吨经济损失为2.07元。

持证船员:

驾驶部741人,轮机部580人。

1993年:

船舶总量590艘,80840载货吨,2956客位,26748千瓦。

渡口总量:

59处,渡船失修停渡13处,现有46处分布在全县20个乡镇,55个村。

渡船总量:

52艘,2715客位,523千瓦。

渡工总量:

87人

2007年:

船舶总量619艘,148316总吨,159735载货吨,51733千瓦。

列管渡口26处,其中安全监管渡口23处,渡船27只,232.6千瓦,488客位,分布全县11个乡镇(场)。

黄冈地区巴河水系航务港监联合办公成立。

1997年4月1日,经地区航务局、港监处同意,“黄冈地区巴河水系航务港监联合办公室”成立。

“联办”由浠水县航务、港监所巴河站、黄州市航务、港监所长孙堤站组成。

两站人员行政隶属关系及工资关系及工资不变。

“联办”负责进出巴河水域从事运输船舶的安全监督和海事处理,运政和航行检查签证,“三无”船舶查处,各项规费的征收和查漏补征工作,实行“三统一”,即:

统一管理、统一票据、统一收费,从而避免了一河两县市在航务、港监管理工作中的弊端,强化了规费征收。

1997年6月12日,戴家洲村和江中村农民邓继发、袁令清(无船员证书)非法驾驶一艘15马力、12吨的“三无”机驳船,装载兰溪镇兰溪村13名村民及蔬菜,冒雾航行至黄石大桥水域与1号白航标相撞,导致船只翻沉,15人全部落水,幸得黄石市多家单位及时援救,其中11人获救,4人(3男1女,其中一家2人)失踪,下落不明。

全县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现场会在巴河港召开。

2000年6月24日,县政府在巴河港召开了全县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现场会,现场拆解“三无”船舶2艘,参加会议的有省、市人民政府、省交通厅、省航务港监局、市交通局领导以及市航务局和黄石、鄂州、武汉、咸宁、襄樊等地港监部门、省6家新闻单位进行了宣传报道。

2002年5月7日23时左右,浠水县巴河镇马骑山村左绪恒所有的“三无”船舶114号机驳拖一驳,满载共同砂由巴河驶往武汉港,途中行至长江阳逻水首牧鹅洲白浮下400米水域乱水区时,船队发生倾斜断缆后翻沉,船上6人全部落水,1人获救,造成5人失踪,船舶沉没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2002年5月7日23时左右,浠水县巴河镇马骑山村左绪恒所有的“三无”船舶114号机驳拖一驳,满载共同砂由巴河驶往武汉港,途中行至长江阳逻水首牧鹅洲白浮下400米水域乱水区时,船队发生倾斜断缆后翻沉,船上6人全部落水,1人获救,造成5人失踪,船舶沉没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五、水运规费征管

1988年1月起,执行省修改和补充的《价规》,同时停止执行原鄂价工字(83)第126号文件颁布的《湖北省水路货物运价规则》,但继续执行同文颁布的《湖北省客运运价规定及计算办法》。

港务费:

省物价局、交通厅鄂交运[1990]第310号《湖北省港口费收规则》执行时间:

1990年11月1日。

1、船舶港务费:

每净吨0.35元,每千瓦0.48元;

2、停泊费:

码头、趸船每净吨每日0.07元,每千瓦每日0.10元,浮简:

每净吨每日0.03元,每千瓦每日0.04元;

3、货物港务费:

以“W”计费的货物每吨0.50元,以“M”计费的货物每计费吨0.25元。

省交通厅物价局文件鄂交运(1993)38号《关于调整湖北省港口费收标准的通知》。

执行时间:

1993年3月1日。

1、船舶港务费:

每净吨0.55元,每千瓦0.75元;

2、停泊费:

码头趸船,每净吨每日0.12元,每千瓦每日0.16元。

浮简:

每净吨每日0.05元,每千瓦每日0.07元;

3、货物港务费:

以“W”每计费吨0.80元,2006年调整为每计费吨1.00元,以“M”计费的货物每计费吨0.40元。

货物附加费:

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文件鄂交财(1991)217号《关于开征水陆货物运输附加费的通知》。

从1992年1月1日起征收水陆货物运输附加费,每吨公里0.004元货物附加费,1998年停止征收。

航养费:

省人民政府鄂政发[1993年9号关于印发《湖北省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征收标准:

1、按费率计征:

长江干线按营运收入总额6%,航行于长江干线以外按8%。

2、按费额计征:

每月每总吨位4.5元。

1993年1月1日起执行。

水路运输管理费:

按交运字[1990]136号、鄂价费字[1992]217号、财预[2003]470号规定执行。

1、按费率:

营运收入1.6%。

2、按费额:

机动船2.50元/千瓦月,非机动船0.60元/号月。

航政费:

按价费字[1992]191号,财预[2003]470号之规定执行。

六、航道

我县有巴河、浠河两条季节性内河航道以及白莲河库区航道。

根据交通部交基发[1994]1145号文以及湖北省计划委员会、交通厅鄂交计字[1995]0279号要求,黄冈市交通局成立了航道定级工作专班,收集、整理了航道的普查资料,并按要求施测了河流横断面,收集和分析了河流水位特征值,走访调查了港区、河流腹地的经济运量,矿产资源分布开采,航运现状研究了水系区域规划,水电规划等成果,论证确定2030年巴水河巴河口至上巴河公路大桥为Ⅳ(3)级航道,浠水河浠水县城至河口为Ⅳ(3)级航道。

根据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交水发[1998]659号《关于内河航道技术等级的批复》的精神,巴水上巴河至巴河口32.5公里为IV航道,浠水城关至兰溪20.5公里为IV航道。

省交通厅鄂交基[1998]669号《关于发布湖北省Ⅷ、Ⅸ级航道的通知》,浠水白莲河水库库区40公里航线为Ⅷ级航道。

到2007年,巴河航道延伸至大广北高速公路巴河大桥(巴河镇马岗村)下游1公里处,航道里程21公里。

航道通过能力达3000万吨。

1989年通航印证:

新航道较原航道缩短3.44公里,按实际运行船舶概算,总计少耗燃料200余吨;整治段的航宽,由原30米扩至50米;最小曲度半径,由原174米增至300米,提高了安全系数,至1988年末基本无事故(原为事故多发段);最低通航水位为黄海基面10.9,通航期由原来6个月延至9个月,增运黄砂逾100万吨,直接增收200余万元;河口至西阳河15公里春水深1米能上能下,航宽50米以上,河口吊坎完全消失。

浠水系大别山南麓边缘地区通达长江的主要航道。

主流经英山县腹地、罗田县及浠水县中部,其中浠水县境内流域面积约占水系流域面积1/3。

1989年5月,经英山县水电部门实际勘测查明,源出英山县茅坪河上源分水处名仰天锅,海拔1526米,呈东北西南流向。

于鸡鸣河(又名鸡儿河)入境流贯中部,至兰溪港注入长江,全长168.9公里,属长江干流北岸水系,6级河流.境内长76公里,流域面积892平方公里,约占该水系流域面积1/3。

浠水河特征与巴水河同。

支流源短(5公里以上34条),域区降雨量集中(5~7月约占全年的60%),河水暴落,洪枯流量倍比超万。

洪灾:

清代平均每13年1次,民国时期平均6年1次,其中民国20年(1931)特大洪灾中,县城街道行船,全河船牌毁损难计。

建国后,因白莲河水库蓄洪,平均每年泄洪1次,船牌基本无损。

兰溪河口至六神港11公里,至浠水县城24.5公里,至花凉亭29.5公里,至腊梅河33公里,至毕家冲39公里,至关口42.5公里,至蔡家河49.5公里,至城隍港55公里,至白莲河60公里,至古河港67公里,至仁圣寺71公里,至鸡鸣河76公里,至鸡鸣河内口80。

5公里,至瓦寺前91公里,至独山尖97公里;至英山县城98公里。

以上为浠水河主流航道里程,支汊季节性航程略。

到2007年,黄砂开采到青苔,但基本水源不足,仍靠江汛倒灌通航,年通航期不足半年,五月中旬至十月上旬。

航道通过能力可达1000万吨,洪水季节可通行1000吨级船舶。

七、港口

我县有巴河、兰溪、散花三座港口。

2002年4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9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发[2002]16号文件通知,原长航双重领导的港务局下放地方,港务局所管理码头由地方港航部门管理。

1、巴河港

1988年,巴河港区岸线,内河上起上巴河公路大桥,下至巴河口,全长36公里,三级航道21公里;长江上起巴河口河道中心线,下止巴河镇伍州村新港闸,全长9.9公里。

码头9座,11个泊位,其中靠泊能力1000吨级5座,500吨级2座。

斜坡码头5座,自然坡岸码头4座。

货运码头6座,客运码头1座,取水码头1座,修船码头1座。

2007年,在使用的货运码头有内河2座码头,外江4座黄砂码头库砂未出口,码头闲置,客运码头停用。

作业区总计水域面积24万平方米,陆域面积3.2万平方米,货场面积1.5万平方米。

装卸起重机械1台,最大起重能力5吨。

一九八九年八月黄冈地区行署计委以黄地计交字[1989]182号文批复,《关于巴河港综合码头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的批复》,改造工程总投资控制在100万元以内,修建斜坡道长90米,6米宽,实体挡土墙加固抬高120米长,工程预算总投资为99.72万元。

该工程于一九九0年十一月开工,次年三月竣工。

2、兰溪港

1988年,兰溪港长江段上起巴河镇伍州村新港闸,下止回风矶,全长12.2公里。

浠河上起关口镇,下止兰溪河口,其中浠水二桥至兰溪河口,全长23公里,航道定级为四级。

港区共有码头14座,15个泊位,其中靠泊能力2000吨级9座,1000吨级2座,500吨级3座。

斜坡码头8座,直立码头2座,自然坡岸码头4座。

货运码头12座,客运码头2座。

占用长江岸线876米,内河岸线110米。

2007年,在使用的货运码头有8座,闲置未用4座,2座客运码头停用。

装卸作业线机械化程度较高的有3条,为石油码头、化肥码头、铁砂码头,最大起重能力5吨。

作业区总计水域面积38万平方米,陆域面积15万平方米,仓库6215平方米,货场1.13万平方米。

兰溪铁砂综合码头扩建工程是根据黄冈地区行政公署计划委员会黄地计字[1991]33、456号及黄地交[1991]37、150号等文件精神建设。

建设规模为:

码头泊位一个,年吞吐量为80万吨,停靠船型1000-1500吨级,工程建设投资85.5万元(省地计划补助60万元,实际拨款55万元,其余资金为企业自筹)。

该工程于一九九三年元月七日动工,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正式完工。

兰溪煤炭码头扩建工程是根据黄地交[1995]88号《关于浠水县兰溪煤炭码头扩建工程设计的批复》精神建设,码头规模为靠泊1000吨级船舶1个,年吞吐量20万吨,码头结构型式采用实体斜坡道浮码头,批准概算为153.62万元,地区货附费补助40万元,省航务局补助20万元,地方自筹83.62万元。

该工程在原兰溪装卸运输公司专为浠水氮肥厂设立的专用生产泊位上扩建。

工程于九五年十二月底正式开工,九六年七月初试行投产。

新建斜坡道长35米,宽5米,配套囤船一艘24×7×1.9m,刚引桥一座12×3×1m,堆场5000㎡,皮带机宽600mm长170m。

3、散花港

上起回风矶,下止茅山闸,全长18.5公里。

作业区总计水域面积16.5万平方米,陆域面积12万平方米,货场3500平方米。

码头4个,其中货运码头2座,客运码头2座,均为斜坡,靠泊能力2000吨级2座,1000吨级2座。

占用长江岸线470米。

目前,1座客运码头、1座货运码头停用。

散花港在黄石长江大桥开通前以汽渡、客渡为主,少量货运,年吞吐量5万吨以下。

黄石长江大桥开通后汽渡停渡,少量客渡。

2006年,货物吞吐量为3.2万吨,客运量40万人次。

码头建设。

散花综合码头于一九九四年申请立项,同年九月获原黄冈地区计委黄地计交字[1994]216号文批复,建设规模为年吞吐量20万吨,靠泊1000吨级船舶泊位一个,采用实体斜坡道浮码头结构,批准总投资25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90万元,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

工程于一九九六年三月正式动工,九七年十二月正式生产,完成斜坡道长145米,翻堤公路80米,建成堆场3500平方米,配备囤船一艘37.5×10.5×2.7米。

 

一、船舶管理

1、1988年-1992年共检验机动船舶225艘,1900吨位,18000马力。

2、1993年2月14日,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09号令),至年末,全县共检验了船舶120艘,15000吨位,5760马力。

3、1994年-1997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09号令),共检验520艘,7800吨,15600马力。

4、1998年–2003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09号令),共检验1148艘,262200吨,64800马力。

5、2004年-2007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09号令),共检验1520艘,456000吨,94240马力。

6、1998年-2003年,巴河港船籍营运检验885艘,兰溪港船籍营运检验180艘,散花港船籍营运检验75艘。

7、2004年-2007年,全县检验船长60米以下,主机总功率176马力(千瓦)以下1520艘船只。

8、新建及改、扩建船舶报审

1988年,审查图纸套,制造检验4艘,1989年-1995年对造船厂家实行生产技术认可制度。

船检机构对境内各造船厂检验认可结果如何,分等级如何,1996-2002年,全县检验新、改、扩建船舶

二、船员管理

(一)、补充1989-2006年期间的船员培训资料。

1、何年至何年

三、水上运输安全管理

1、《实行船舶进出签证》,补充1988年-2007年进出港船舶实行签证,全县有签证点等方面的资料,分年份、阶段各记述下来,要情况、措施、数据。

2、《实行有证上岗》,营运船舶,须经检验合格并得航行证书后始准许出港,对船长、驾长、技术人员实行有证上岗制度。

补充1988年-2007年这方面资料、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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