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五大自然灾害防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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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五大自然灾害防治

安全知识培训教案

第一部分、安全基本知识

一、入井须知

1、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千万不能喝酒,以保持充沛精力。

2、明火和静电可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不能穿化纤衣服和携带香烟及点火物品下井。

3.入井前要随身佩带矿灯、佩戴安全帽、携带自救器,配备不齐或设备不完好不能入井工作。

4.携带锋利工具时,要套好护套,防止伤人。

5.通过班前会可了解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情况、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掌握防范措施,保证作业安全,因此要按时参加班前会。

6、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听从指挥,排队入井,接受检身。

二、安全乘车与行走

7、上下井乘罐、乘车、乘皮带要听从指挥,不能嬉戏打闹、抢上抢下。

8、要按照定员乘罐、乘车,并关好罐笼门、车门,挂好防护链。

不能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9.人货混装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物料的罐笼、矿车和皮带。

10.开车信号已发出和罐笼、人车没有停稳时,严禁上下。

11.运送火工品时,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千万不能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乘车。

12.乘罐、乘车、乘皮带行驶途中,不能在罐内、车内躺卧和打瞌睡,不能将头、手脚和携带的工具伸到罐笼和车辆外面;不能在皮带上仰卧、打瞌睡和站立、行走,不能用手扶皮带侧帮。

13.乘坐"猴车"(无级绳绞车)时,不触摸绳轮,做到稳上、稳下。

14.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在轨道中间行走,不随意横穿电机车轨道、绞车道,携带长件工具时,要注意避免碰伤他人和触及架空线,当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15、在横穿大巷,通过弯道、交叉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任何人都不能从立井和斜井的井底穿过;在兼作行人的斜巷内行走时,按照"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不要与车辆同行。

16.钉有栅栏和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十分危险,不能擅自进入;爆破作业经常伤人,不可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进入爆破警戒区。

17.严禁扒车、跳车和乘坐矿车,严禁在刮板输送机上行走;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不能钻过或跨越输送带。

三、灾害预防

18.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四大危害:

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瓦斯爆炸。

19.瓦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只要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防止瓦斯积聚和出现火源就可以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

20.监测监控是有效预防瓦斯积聚的重要措施,要爱护监测监控设备;不能因为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断电影响生产而擅自调高监测探头的报警值、破坏瓦斯监测探头或用泥巴、煤粉及其他物品将瓦斯监测探头封堵上。

21.井下的风筒、风门、风桥、风障等通风设施是为矿工提供新鲜空气和防止瓦斯积聚、预防瓦斯事故的最重要的基础设施,这些通风设施一旦被破坏,风流就可能紊乱、导致瓦斯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所以,一是要自觉爱护井下通风设施,二是通过风门时,要立即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发现通风设施破损、工作不正常或风量不足时,要及时报告,修复处理。

22.掘进工作面是最易发生瓦斯积聚、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之一,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可有效防范瓦斯事故的发生。

局部通风机通常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可随意停开。

23.工作面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仍然坚持生产作业,极易引起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

各种规章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当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必须停止作业,从超限区域撤出。

当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也必须停止工作,从超限区域撤出。

24.由矿灯、机电设备产生的火花都能引起瓦斯爆炸和矿井火灾,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所以在井下不能随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更不能使用明刀闸开关。

25.吸烟引发的瓦斯爆炸时有发生,为了确保井下全体矿工的人身安全,井下禁止吸烟和使用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

26.出现以下一种或多种征兆时,就可能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因此在观察到以下征兆时要立即停止作业、从作业地点撤出,并报告有关部门。

无声征兆:

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出、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煤壁发亮,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忽大忽小,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现象。

有声征兆:

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声音由远到近、由小到大,有短暂的、有连续的、间隔时间长短不一,煤壁发生震动或冲击,顶板来压、支架发出折裂声。

27.有些煤矿的煤尘具有爆炸性,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会造成矿毁人亡,后果十分严重;但只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喷雾洒水、冲洗巷帮等综合防尘措施,煤尘爆炸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在井下工作时要爱护防尘设施、设备,不可随意拆卸、损坏。

28.顶板事故是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要注意防范。

当出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范:

顶板、支架发出响声;顶板掉渣;煤壁片帮;顶板出现裂缝;顶板脱层;直接顶漏顶等。

29.顶板是否会发生冒落,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观察:

一是敲帮问顶。

即用钢钎或手镐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的,表明顶板完好;发出"空空"或"嗡嗡"声的,表明顶板岩石已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把脱离的岩块挑下来。

二是打木楔。

即在顶板裂缝中打入一小木楔,过一段时间如果发现木楔松动或松脱,说明裂缝在扩大,顶板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震动观察。

即一手扶顶板,一手持凿子或镐头等工具敲击顶板,若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已有顶板岩石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及时防范。

30.井下火灾后果十分严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引发瓦斯、煤尘爆炸,导致灾害进一步扩大,应十分注意矿井火灾的防范:

一是不能在井下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明火;二是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三是不能将剩油、废油随意泼洒,也不能将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张等易燃物品随意丢弃。

31.火灾发生初期是灭火的最好时机,因而应主动学会使用灭火器具,掌握灭火知识。

在发生火灾时,若火势不大,可直接组织身边人员灭火;若火灾范围大或火势太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撤离灾区或根据领导指示行事。

32、矿井水灾事故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之一,也会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当观察到以下一种或几种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立即向领导或调度室报告,并从受水害威胁的区域撤出:

工作面变得潮湿,顶板滴水、淋水,岩石膨胀,底鼓,矿压增大,片帮冒顶,支架变形,有水叫声,煤层挂汗、挂红,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有时带有臭鸡蛋味等。

33.探水作业经常会发生意外,进行探水作业时,要预先开好躲避硐,加强支护,规定好联络信号和避灾路线,并经常检查瓦斯。

当钻进中遇到异常情况时,不要轻易移动或拔出钻杆、擅自放水,要及时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情况危急时,要立即撤出。

34.炸药在爆炸过程中会产生爆炸火焰,防范措施不当就会引起瓦斯爆炸,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防止因爆破作业引发的瓦斯事故,有关规章规定:

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浓度),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爆破;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发爆器,严禁使用明火、明刀闸(开关)、明插座爆破;炮眼必须按规定封足炮泥、使用水炮泥,严禁使用煤粉或其他易燃物品封堵炮眼,无封泥或封泥不足时严禁爆破。

四、紧急避灾

35.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可减少事故伤亡,挽救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因而要主动学习和掌握矿井灾害预防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熟悉井下避灾路线。

 

36.发生事故后,及时报警可增加获救的机会、赢得抢救的时间。

在事故发生后要充分利用附近的电话或派出人员迅速将事故情况向领导或调度室汇报。

37.避灾过程中,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不要惊慌、不要乱喊乱跑;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决不可单独行动。

38.紧急避灾撤离事故现场时,要迎着风流、向进风井口撤离,并在沿途留下标记。

39.无法安全撤离灾区时,要迅速进入预先构筑的躲避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暂避,在硐室外留下明显标记,并不时敲打轨道或铁管发出求救信号。

撤离路线被封堵时,不要冒险闯过火区或泅过被水封堵的通道。

40、抢救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时,要先复苏,后搬运;抢救出血的伤员时,要先止血,后搬运;抢救骨折的伤员时,要先固定,后搬运。

41.正确避灾,可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遇到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要迅速背向空气震动的方向、脸向下卧倒,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止吸入大量有毒气体;与此同时要迅速戴好自救器,选择顶板坚固、有水或离水较近的地方躲避。

遇到火灾事故时,要首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火)则灭,不能灭(火)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开展自救或等待救援。

遇到水灾事故时,要尽量避开突水水头,难以避开时,要紧抓身边的牢固物体并深吸一口气,待水头过去后开展自救和互救。

遇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迅速戴好隔离式自救器或进入压风自救装置或进入避难硐室。

五、煤矿工人的权利、义务与权利维护

42.享有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要求煤矿企业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

43.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44.有权抵制违章指挥和拒绝冒险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45.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46.有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47.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48.有及时报告险情、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49.因工受到伤害时,有依法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并享受工伤和社会保险的权利。

50.发现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生产行为时,以及因监督、制止违规生产行为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时,可向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工会组织投诉举报。

六、安全术语

1、三不伤害”的内容是什么?

答: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2、处理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什么叫三不生产?

答:

是指:

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4、未进行“三位一体”安全检查,不能开工作业,“三位一体”是指什么人?

答:

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

5、事故隐患处理“五定”原则是什么?

答:

定项目,定人员,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间

6、煤矿三大规程是什么?

答:

《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7、什么是“三违”?

答: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义煤集团确定的四个就是事故是什么

答:

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无计划停风停电就是事故,电气失爆就是事故,电器保护甩掉不用就是事故。

9,检修期间必须做到那四不准?

答:

现场隐患不处理不准检修,无队干部现场指挥不准检修,无安全措施或措施贯彻不好不准检修,无安检员现场跟班不准检修

10.安全管理中的四全是什么?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

11、安全生产管理的“十个薄弱时期”是哪些?

答:

(1)企业管理体制、机制转型、经济大发展和改革时期;

(2)管理松紧转换时期;(3)领导班子调整初期;(4)现场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特殊时期;(5)年度、季度、月度交替和交接班这四个特殊时段;(6)重要节假日,农忙时期;(7)单位受表扬或批评较多的时期;(8)零星岗点多、巷道修复多、整改检修任务多的时期;(9)生产工艺改革时期;(10)事故连续发生时期。

12、“十种薄弱人物”具体是指哪些人?

答:

(1)“两头忙”的“疲劳人”;

(2)缺乏安全知识的“新工人”;(3)思想波动大的“情绪人”;(4)性格简单精暴、安全意识淡薄的“鲁莽人”;(5)不安心本职工作的“跳槽人”;(6)麻痹大意、马虎凑合的“麻痹人”;(7)不服管理,工作不固定,干几天就走的“过路人”;(8)贪图安逸、游手好闲的“混世人”;(9)破坏安全设施、损公肥私的“势力人”;(10)挣钱不要命的“经济人”。

第二部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及集团公司和我矿对安全工作的一些要求、制度。

1、2007年上半年煤矿安全形势

今年1-6月份,煤矿事故总量、较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四个指标继续保持了较大幅度下降的趋势:

一是事故总量下降。

全国煤矿事故同比减少242起、少死亡299人,分别下降18.5%和14.3%;二是较大事故下降。

较大事故同比减少20起、少死亡55人,分别下降18.5%和11.8%;三是特别重大事故下降。

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少死亡59人,分别下降33.3%和49.2%;四是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百万吨死亡率为1.633,同比减少0.406、下降19.9%。

目前各单位都在认真回顾总结上半年煤矿安全工作,初步分析,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特点:

(1)落实部门监管监察责任;

(2)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攻坚;(3)强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4)狠抓安全基础管理工作;(5)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赵铁锤说,在看到工作取得进展的同时,大家更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表现在“两个上升、两个多发”:

一是重大事故上升;二是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上升;三是非法、违法矿井事故多发;四是部分重点省市事故相对多发。

赵铁锤在谈到近期煤矿安全的重点工作时,强调要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与检查;二是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三是组织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四是尽快组织开展第三阶段关闭矿井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技改进度;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七是依法组织和规范煤矿事故调查。

  

河南省、上半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相对稳定健康发展的态势。

上半年,全省煤矿共生产原煤6413万吨,与去年同期持平;共发生死亡事故14起,死亡100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6起、下降53.3%,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0人、上升25%。

其中:

国有重点、国有地方、乡镇煤矿分别发生死亡事故7起、2起和4起,死亡12人、3人和80人。

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为1.56,同比上升48%。

其中:

国有重点、国有地方煤矿、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0.27、0.41、6.26,同比分别下降55.6%、78.6%和上升105.1%。

义煤集团和焦煤集团,洛阳市、新乡市、信阳市、鹤壁市、许昌市和济源市上半年消灭了死亡事故。

事故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地区事故多发;二是瓦斯、火灾和透水事故仍居前列;三是重特大事故比重较大;四是重大未遂事故时有发生;五是瞒报、迟报事故现象时有发生。

2、集团公司及我矿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制度

集团公司、一是创新安全理念,强化安全责任。

提出“安全事故零目标”的新理念。

即:

安全事故为零,安全指挥责任事故为零,机电设备运转事故为零,质量(工程质量、检修质量)事故为零;牢固树立“责任有我,我必负责;安全有我,我必安全”的新思想。

即:

企业的安全责任有我一份,“我”要主动为安全工作尽职尽责,最终用自身的安全来保证整体的安全。

二是建立“大三防”、“小三防”工作体系,保证安全工作的有序性和高效性。

“大三防”即:

基层矿井防。

明确矿井是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整改隐患的责任主体。

要求各矿井用严格的管理、过硬的措施,坚守第一道防线,预防事故发生;业务部门防。

明确要求各业务部门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制定全面、科学、先进、合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督促工作落实,筑牢第二道安全防线;安监部门防。

明确规定局、矿两级安全监督监察部门在保证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具有合法性的前提下,督促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组织排查并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严格把好安全最后一道关。

“小三防”即:

素质防。

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素质,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确保人的行为安全;技术防。

通过制定完善技术措施,为生产提供技术支撑;装备防。

根据矿井实际上装备,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证。

三是放大《规程》的强制力和约束范围,创造性地执行《规程》。

不满足于不违犯《规程》,立足于不发生事故,对重大安全管理和技术问题,要求高于《规程》、严于《规程》。

四是突出重点,坚决杜绝瓦斯超限和瓦斯突出事故。

明确提出“瓦斯突出可预测、可预防、可杜绝”和“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突出就要升级追查”的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瓦斯防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加强预测,超前防范,消除显现,杜绝突出。

五是加强安全指数评价系统研究,建立义煤集团矿井安全指数评价体系。

对每个矿井的安全程度给予综合的评价,让每个领导和职工对本单位的安全程度有整体的认识。

同时,科学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无限拉长重大事故的周期,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六是加大安全培训力度,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针对职工队伍结构的变化,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职工培训教育。

特别是把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作为重点工作。

坚持办好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选择高素质的人才配齐安全监察队伍,精心培育一支“安全意识强、岗位责任清、操作技能好、行为无违章”的员工队伍,着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今年是集团公司的什么年?

答:

攻坚年、落实年、基础年、规范年。

五优”矿井的标准是(安全无事故、工效上十吨、特级标准化、科技有创新、矿区文明化)

“五优”矿井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安全:

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零,杜绝二级以上重大非伤亡事故;无《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及质量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

  2.达标:

矿井达到质量标准化特级矿井。

  3.高效:

矿井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到95%以上;资源回采率符合国家规定;矿井原煤生产人员效率要达到10吨/工以上;职工年人均工资在4万元/人以上或者增长幅度不低于20%;矿井平均吨煤利润40元以上。

  4.科技:

矿井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和新技术推广工作,获得市级(或省局级)以上科技成果每年不少于1项;全矿井科技投入要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以上;矿井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5%。

5.文明:

矿井领导班子团结;无集体上访事件;治安秩序状况良好;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企业文化建设特点明显,成绩突出。

开展“五优”矿井创建活动,既是贯彻落实国家提出的建设“两型三化”矿井(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对目前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延伸与提高,对进一步提高我省煤矿整体素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局每年验收命名一次。

凡按照上述创建标准,制订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符合“五优”矿井标准的煤矿,可申报“五优”矿井。

申报前,矿井要进行自我评审,并将自评结果报各集团公司和省辖市煤炭主管部门。

各集团公司和省辖市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五优”矿井创建标准组织初审,符合标准的,报省局验收。

验收通过后,由省局批准、命名。

  考核验收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要坚持有利于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有利于促进全省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优”矿井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矿井必须重新进行申报。

被命名的矿井,由省局每年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标准,以及发生死亡事故的,省局将撤销荣誉称号。

对于获得“五优”荣誉称号的矿井,省局将在全省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集团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给予每矿100至500万元不等的奖励。

地方煤矿可参照此标准进行奖励。

耿村矿、我矿确立的安全工作大三防体系是(基层区队防,职能科室防,安检部门防)小三防体系是(职工个人防,保护设施防,现场管理防)

我矿今年确立的十个就是事故是什么?

对此类现象怎么处理?

答:

即:

瓦斯超限、无计划停电停风、电气保护甩掉不用、电气失爆、顶板冒顶、工程质量不合格、设备无计划停止运转、发生火灾导致撤人停产、发生水灾导致撤人停产、故意破坏各类安全设施和设备就是事故,对此类现象按照义耿矿字(35)号文的要求严格追查分析和处理。

 

煤矿五大自然灾害防治

一、瓦斯灾害防治

1、瓦斯的危害

瓦斯是开采煤炭过程中释放出来的无色、无味、无臭气体,有四大危害:

一是可以燃烧,引起矿井火灾;二是会爆炸,导致矿毁人亡;三是浓度过高时会导致人员缺氧窒息、甚至死亡;四是会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摧毁、堵塞巷道,甚至引起人员窒息死亡。

2、瓦斯爆炸的条件

氧气浓度不低于12%、瓦斯浓度达到5—16%、引爆火源650-750℃。

3、瓦斯爆炸的危害

(1)瓦斯爆炸时能产生大量的热,使附近温度升高。

在一般正常风流中,瓦斯爆炸最高温度可达1850℃。

在盲巷爆炸时,温度高达2500℃以上,所以造成大量人员烧死烧伤,并可能引起矿井火灾。

   

(2)瓦斯爆炸时的气体温度很高,产生很大压力,是爆炸前气体压力的7—10倍,形成很大的冲击波,(每秒几百米或几千米)开始向外直接冲击,而后向内反冲击,造成人体肢离破碎,可能引起瓦斯连续爆炸,并场起巷道内沉积的煤尘,使之参与爆炸。

(3)瓦斯爆炸时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爆炸后空气中的氧气只有6%到10%,而氮气能达到82——88%、二氧化碳4%——8%、一氧化碳2——4%,而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4时%人就会中毒死亡,当氧气浓度减少到10-12%时,人就会失去知觉窒息死亡 (4)瓦斯爆炸还可能破坏通讯、运输等系统和各类设施,诱发巷道冒顶,造成更大的危害。

4、预防 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

 预防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⑴防止瓦斯积聚。

(所谓瓦斯积聚是指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

⑵防止瓦斯引燃。

⑶防止瓦斯爆炸范围扩大。

详细(1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科学文化素质   首先要对从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瓦斯爆炸事故的规律和危害,并要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行为或发现瓦斯积聚超限的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

   2强化瓦斯的安全管理  最大限度的抽放瓦斯,从根本上消除瓦斯爆炸的物质源 。

  抽出开采层、邻近层和采空区等瓦斯源中的瓦斯,减少矿井、采区和工作面瓦斯涌出,是超前预防、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的根本措施。

   抽放瓦斯的方法,分为开采层抽放、邻近层抽放和采空区抽放三种类型。

   开采层抽放瓦斯具体分为,未卸压抽放法、卸压抽放法和强制抽放法。

其中,未卸压抽放法又分为,开采层工作面顺层钻孔预抽、开采层穿层钻孔预抽、密闭采掘巷道预抽、密闭巷道与钻孔集合预抽;卸压抽放法又分为工作面钻孔边采边抽、掘进巷道超前钻孔边掘边抽;强制抽放法又分为钻孔水力割缝抽瓦斯、地面钻孔水力压裂抽瓦斯、预裂控制爆破抽瓦斯。

 邻近层抽放瓦斯具体分为,上邻近层抽放法、下邻近层抽放法和围岩抽放法。

其中,上邻近抽放法又分为,顶板穿层钻孔抽放瓦斯、顶板岩石巷道抽瓦斯、顶板岩石巷道与钻孔集合抽瓦斯、地面钻孔抽瓦斯;下邻近层抽放法又分为,底板穿层钻孔抽放瓦斯、底板岩石巷道抽瓦斯、岩石巷道与钻孔集合抽瓦斯;围岩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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