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专利法律知识分类模拟1有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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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人专利法律知识分类模拟1有答案

专利代理人专利法律知识分类模拟1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甲于2011年7月1日完成了某项发明创造,并于2011年7月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直接递交了专利申请。

乙也于2011年7月1日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于7月2日上午到邮局寄出了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年7月4日收到该申请。

如果甲乙二人的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何人?

A.甲

B.乙

C.甲和乙共有

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答案:

B

[解答]先申请原则、申请日的确定

《专利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在本题中,甲于2011年7月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直接递交了专利申请,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1年7月4日;乙于2011年7月2日上午到邮局寄出了专利申请,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1年7月2日。

故甲乙二人中乙是最先申请的人,专利权应当授予乙,B选项正确。

2.下列哪项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一种制造冲锋枪的方法

B.一种肝移植的方法

C.一种新的地质勘探方法

D.一种寺庙中使用的木鱼

答案:

B

[解答]强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专利法》第五条所称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包括仅其实施为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一章第3.1.1节规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含义是,如果仅仅是发明创造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使用受到法律的限制或约束,则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并不属于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由上述规定可知,虽然冲锋枪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受到法律的限制,但制造冲锋枪的方法并不属于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可以被授予专利权,故A选项错误。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由于“一种肝移植方法”是治疗方法,因此其不能被授予专利权,B选项正确。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一种新的地质勘探方法”和“一种寺庙中使用的木鱼”符合上述定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故C、D选项不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

B。

3.下列哪个期限可以延长?

A.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B.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期限

C.专利权的期限

D.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

答案:

B

[解答]期限的延长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由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和“专利权的期限”都是《专利法》中规定的期限,属于法定期限,故不能延长,A、C错误。

《专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由此可知,“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期限”为指定期限,故可以延长,B选项正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故“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能延长,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

B。

4.王某于2009年10月20日就一种改进的汽车制动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发明专利申请。

下列哪种情形不会影响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A.2008年8月在日本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时,王某就该种系统进行了口头介绍

B.王某在一本2009年10月出版的杂志上发表了一篇介绍该种系统的文章,且元其他证据证明该杂志的具体印刷日

C.王某于2009年10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同样内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0年5月8日被授予专利权

D.某公司经王某授权于2009年2月在美国销售的新型汽车上使用了该种系统

答案:

B

[解答]现有技术、新颖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A选项中,由于王某在日本公开介绍该系统的时间早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故其介绍的行为将破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A选项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三章第2.1.2.1节中规定,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日的除外。

印刷日只写明年月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

B选项中,由于王某发表文章的杂志的出版日期为2009年10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杂志的具体印刷日,故其公开日为2009年10月31日,晚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不破坏王某申请的申请日,B选项正确。

C选项中,由于王某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在其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之前,并在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之后公布,构成其发明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破坏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C选项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三章第2.1.2.2节中规定,使用公开的方式包括能够使公众得知其技术内容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交换、馈赠、演示、展出等方式。

由于某公司使用该系统的日期早于王某申请专利的日期,故构成使用公开,破坏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

B。

5.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同一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B.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C.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D.若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还包括了不同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发明,则该从属权利要求和该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答案:

C

[解答]从属权利要求的单一性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提出的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在技术上相互关联,包含一个或者多个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中特定技术特征是指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六章第2.2.1节(5)规定,一般情况下,审查员只需要考虑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的单一性,从属权利要求与其所从属的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

但是,在遇有形式上为从属权利要求而实质上是独立权利要求的情况时,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单一性规定。

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由于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理由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则需要考虑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规定。

由此可知,如果是形式上从属,或者独立权利要求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时,则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可能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故A选项错误。

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但缺乏创造性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也可能存在缺乏单一性的问题,故B选项错误。

由于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则必然包舍有对现有技术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特征,而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也就必然包括该作出贡献的特征,即特定技术特征,故从属于该独立权利要求之下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C选项正确。

即使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还包括了不同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发明,但只要从属权利要求中包含与独立权利要求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则该从属权利要求和该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具有单一性,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

C。

6.金某于2004年3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004年8月13日,金某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优先权基础提出了一件PCT国际申请。

该PCT国际申请于2006年7月2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于2008年3月6日被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

该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何时届满?

A.2024年3月18日

B.2024年8月13日

C.2026年7月20日

D.2028年3月6日

答案:

B

[解答]发明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已确定国际申请日并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该国际申请日视为《专利法》第二十八条所称的申请日。

由此可知,本题中金某PCT国际申请的申请日为2004年8月13日。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由此可知,金某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应当是自2004年8月13日起二十年,即到2024年8月13日届满,故B选项正确。

7.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公众对被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了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意见。

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只要该申请的申请人尚未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审查员均应当考虑该公众意见

B.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采纳该公众意见的,应当同时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C.如果该公众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

D.该公众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

答案:

D

[解答]关于公众意见处理的原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9节规定,任何人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供审查员在实质审查时考虑。

如果公众的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

专利局对公众意见的处理情况,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

8.下列哪个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A.电脑屏幕保护画面设计

B.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包装袋设计

C.达芬奇的画

D.售报亭的形状设计

答案:

D

[解答]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授权条件

《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一部分第三章第7.4节中,对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其中包括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和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这两种情形。

故“电脑屏幕保护画面设计”和“达芬奇的画”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A、C选项错误。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由此可知,“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包装袋设计”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B选项错误。

由于“售报亭的形状设计”是对售报亭的形状作出的设计,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其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

D。

9.某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9年6月1日,公布日为2011年3月1日。

该申请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不能引证下列哪个文件?

A.申请日为2009年5月31日、公布日为2011年2月25日的欧洲专利申请

B.申请日为2009年4月1日、公布日为2011年3月1日的中国专利申请

C.印刷日为2009年5月的某中文期刊

D.公开日为2009年5月19日存在于互联网的相关文件

答案:

A

[解答]说明书中引证文件的撰写要求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对说明书应当包括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其中对于背景技术的要求是:

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可能的,并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二章第2.2.3节中规定,说明书中引证的文件可以是专利文件,也可以是非专利文件,例如期刊、杂志、手册和书籍等。

引证文件应当是公开出版物,除纸件形式外,还包括电子出版物等形式。

所引证的非专利文件和外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应当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前;所引证的中国专利文件的公开日不能晚于本申请的公开日。

在本题中,由于A选项中的专利申请是欧洲专利申请,且其公开日在本申请的申请日之后,故不能被引证,A选项正确。

10.对于共有的专利权,在共有人无任何约定的情形下,下列哪种行为不必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A.专利权的转让

B.专利权的普通实施许可

C.以专利权入股

D.专利权的出质

答案:

B

[解答]专利权的共有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由此可知,在共有人无任何约定的情形下,除B选项中专利权的普通实施许可外,专利权的转让、以专利权入股、专利权的出质都必须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故B选项正确。

11.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并公开了该组合物可用来杀菌。

该申请的申请日为2012年6月1日。

一篇2011年3月1日公开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染料组合物,该文献没有公开所得组合物可用来杀菌。

相对于该篇文献,该申请下列哪项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

A.一种杀菌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

B.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

C.一种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可以杀菌

D.一种杀菌方法,包括使用有效量的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一种组合物

答案:

D

[解答]判断新颖性的原则和基础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十章第5.4节中规定,一种已知产品不能因为提出了某一新的应用而被认为是一种新的产品。

例如,产品X作为洗涤剂是已知的,那么一种用作增塑剂的产品X不具有新颖性。

但是,如果一项已知产品的新用途本身是一项发明,则已知产品不能破坏该新用途的新颖性。

这样的用途发明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发明的实质不在于产品本身,而在于如何去使用它。

在本题中,A选项要求保护的是一种杀菌组合物,同时用制备方法加以限定,而以相同方法制备的组合物已在对比文献中公开,制备方法限定“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没有为该申请组合物本身带来新的特征,因此,两种组合物实质相同,该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

同理,C选项中用“可以杀菌”限定“由植物材料M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与对比文献中已公开的组合物实质相同,因此该权利要求也没有新颖性。

B选项中“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与对比文献中已公开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相同,因此该权利要求也没有新颖性。

D选项中的“一种杀菌方法”请求保护的是对比文献中并没有公开的“已知物质的新用途”,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因此该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

综上,本题答案为:

D。

12.甲乙夫妻二人共同提出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下列针对该驳回决定提出的哪个复审请求符合相关规定?

A.甲单独提出的复审请求

B.甲乙共同提出的复审请求

C.甲乙不提出复审请求的情况下,他们的儿子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的复审请求

D.甲乙不提出复审请求的情况下,该专利申请的发明人丙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的复审请求

答案:

B

[解答]复审请求人资格

《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二章第2.2节中规定,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由此可知,只有甲乙共同提出复审请求才符合相关规定,B选项正确。

13.在设计构思相同的情况下,下列哪组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合案申请?

A.毛巾和围巾

B.书包和铅笔盒

C.麻将牌及其外包装盒

D.茶壶和茶杯

答案:

D

[解答]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

《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

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所称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是指各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大类,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而且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相同的设计构思。

A选项中的“毛巾和围巾”,由于习惯上并不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因此不能合案申请,A选项错误。

B选项中的“书包和铅笔盒”,习惯上并不同时出售,因此不能合案申请,B选项错误。

C选项中的“麻将牌及其外包装盒”,由于不属于同一大类,因此不能合案申请,C选项错误。

D选项中的“茶壶和茶杯”,由于属于同一大类,并且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使用,因此可以合案申请,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

D。

14.下列有关实用性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这里的积极效果指的是完美元缺的有益效果

B.由于电离盒有可能产生微量臭氧,对人的身体可能会造成伤害,从人体健康方面考虑不宜使用,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C.由于永动机违背自然规律,是不能实施的,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D.由于过滤净化装置与高压静电发生器价格昂贵,导致烟雾净化器成本高,社会上很少人使用,脱离社会需要,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答案:

C

[解答]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五章第2节中规定,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提出申请之日,其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的效果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

这些效果应当是积极的和有益的。

由此可知,A选项错误。

由于电离盒能够制造,如果其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的效果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且这些效果是积极的和有益的,则具备实用性。

至于其可能产生微量臭氧,对人的身体可能会造成伤害,并不是实用性考虑的范畴,故B选项中的说法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五章第3.2.2节中规定,具有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符合自然规律。

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能实施的,因此,不具备实用性。

由于永动机违背能量守恒定律,不能被实施,因此不具备实用性,C选项正确。

由于烟雾净化器能够制造,如果其产生的经济、技术和社会的效果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预料到的,且这些效果是积极的和有益的,则具备实用性。

至于过滤净化装置与高压静电发生器价格昂贵,导致烟雾净化器成本高,社会上很少人使用,并不是实用性考虑的范畴,故D选项中的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

C。

15.对下列哪件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受理?

A.缺少说明书摘要的发明专利申请

B.缺少说明书附图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C.缺少简要说明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D.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地址的发明专利申请

答案:

A

[解答]不受理情形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16.关于专利标识,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专利标识既可以标注在专利产品上,也可以标识在专利产品的包装上

B.只需标注“专利产品仿冒必究”,而没有必要标注专利号等相关信息

C.只需标注专利号,而没有必要标明专利类别,因为专利类别可以从专利号中获知

D.专利标识的标注不符合规定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答案:

A

[解答]标明专利标识的权利

《专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专利权人依照《专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方式予以标明。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四条规定,在授予专利权之后的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人或者经专利权人同意享有专利标识标注权的被许可人可以在其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该产品的包装或者该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标注专利标识。

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五条规定,标注专利标识的,应当标明下述内容:

(一)采用中文标明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

除上述内容之外,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

由此可知,B、C选项错误。

《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八条规定,专利标识的标注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或者第七条规定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

专利标识标注不当,构成假冒专利行为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由此可知,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

A。

17.下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对于关系重大经济利益或者社会影响的专利,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B.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口头审理都应当公开举行

C.请求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一律终止

D.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案件的审查不受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和提出的理由、证据的限制

答案:

D

[解答]无效宣告审查原则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一章第2.3节中规定,复审程序和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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