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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乡村五落实1

 

西温庄乡人民政府

安全乡村

创建五落实材料

 

二○一一年六月

 

(1)安全监管部门和人员落实

1、西温庄乡安全生产委员会

组长:

李太平(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府乡长)

副组长:

任润兰(乡党委副书记、乡政协联络组组长)

魏建平(乡党委委员)

杨伟(乡党委委员)

贾晋林(乡政府副乡长)

杨宝明(乡政府副乡长)

成员:

李江(乡安监站站长)

罗小兵(乡派出所所长)

杜十一斤(农机站站长,乡交安委主任)

孟晓峰(乡综治办主任)

宋春生(乡教委主任)

马小凤(乡城建办主任)

段海生(乡农业办干事)

李学富(乡文体站站长)

武建辉(乡电管站站长)

张建刚(乡水管站站长)

李俊清(乡卫生院院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乡政府企业办,办公室主任由杨宝明(兼)任。

 

2、乡安监站组织机构

站长:

李江

安全员:

韩军

高鹏

3、各村(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武宿

组长:

景信杰(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

吴晋杰(居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王延林

2、寺庄

组长:

王宝山(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

郝贵虎(村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郝贵虎

3、北王名

组长:

高连俊(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

李俊杰(村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刘慧梅

4、南王名

组长:

禄成海(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

高润成(村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张太生

5、东温庄

组长:

高贵福(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

张玉马(村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张晓俊

6、西温庄

组长:

邢来锁(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

耿小明(村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田保林

7、高中

组长:

牛云飞(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

赵亮(村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冀建国

8、田庄

组长:

梁贵海(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

王志明(村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尚改云

9、后所营

组长:

王毛小(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

史文秀(村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王毛小

10、西攒

组长:

李俊文(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

梁翠红(居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李润锁

11、西贾

组长:

李三黑(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

肖连东(居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乔丽萍

12、薛店

组长:

陈红卫(村委会主任)

副组长:

陈红生(村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刘永革

13、横河

组长:

杨二斌(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

杨虎牛(居委会副主任)

安全员:

杨二虎

 

(2)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1、“一岗双责”领导体系

乡长李太平是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各分管副职对本部门、本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协调。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乡交管所、交安委负责。

(责任人:

杜十一斤责任领导:

杨宝明)

(2)消防安全、民爆物品安全工作由乡派出所负责。

(责任人:

罗小兵责任领导:

杨宝明)

(3)房屋建筑工程、无证施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由乡城建办负责。

(责任人:

马小凤责任领导:

贾晋林)

(4)水利安全工作由乡水管站负责。

(责任人:

张建刚责任领导:

杨宝明)

(5)教委学校的安全工作由乡教委负责。

(责任人:

宋春生责任领导:

任润兰)

(6)农机安全工作由乡农机站负责。

(责任人:

杜十一斤责任领导:

杨宝明)

(7)网吧、酒店等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工作由乡文体站负责。

(责任人:

李学富责任领导:

杨伟)

(8)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企业安全工作由企业办负责。

(责任人:

李江责任领导:

杨宝明)

(9)卫生系统安全工作由乡卫生院负责。

(责任人:

李俊清责任领导:

任润兰)

(10)农村沼气站及农业企业的安全工作由乡农业办负责。

(责任人:

段海生责任领导:

杨宝明)

(11)电力部门的安全工作由乡电管站负责。

(责任人:

武建辉责任领导:

贾晋林)

二、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乡安委会是乡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任务:

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具体职责如下:

(一)在乡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三)分析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的措施;

(四)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各村(居)、乡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指导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三、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乡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乡安委会日常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

(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乡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四)研究制定全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与各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五)指导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六)承办乡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乡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承办乡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在乡安委会统一指导和综合协调下,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认真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制定本行业、领域、辖区安全生产应预案及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总责、分管负责人职责实施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逐级分解乡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控制和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各村(居)委会主任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负总责,其他副主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村安全员具体负责辖区内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六)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或监督有关单位实施;

(八)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条件、程序,审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批项目;

(九)定期或不定期向乡安委会报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十)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

(11)完成乡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监管工作经费落实

西温庄乡政府把安全生产监管经费纳入全乡公共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

主要用于涉及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

各村(居)委员也要列出专项资金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投入。

 

(4)监管工作条件落实

西温庄乡安监站设立专门办公室,面积20平米,配备电脑2台。

办公桌3个,办公柜3个。

配备安监执法专用车1辆。

普桑晋AH2826

各村(居)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场所设在各自村委会内,有专门办公场所。

 

(五)监管工作制度落实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乡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上级政府安全生产规划。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制度。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要求,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2、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能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3、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机构,构建乡、村、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4、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5、编制和完善乡政府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

6、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和已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的分类管理,督促监控整改事故隐患。

7、负责对辖区内“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的排查、报告和打击工作。

8、保证安全生产财政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条件。

9、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10、完善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在乡政府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

2、提出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的建议。

3、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

4、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5、协调组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6、完成乡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三)、乡政府安监站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乡政府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当地安全生产统筹安排。

2、拟定乡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各村、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监控整改事故隐患。

4、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

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乡政府领导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5、依据区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受理处罚的部门应将处罚情况书面反馈移交部门。

6、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牵头组织制定乡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

9、指导管理村、社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乡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责任

1、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承担全面领导责任;

2、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

3、其他分管副职对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职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所分管行业、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分析,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作出决策性的工作目标。

4、在乡安委会的领导下,根据上级政府的工作要求,主持布置乡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执行落实具体工作。

5、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和重大危险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责令企业、用人单位、事业单位落实好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主持分管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政府工作意见和指令,提出本级政府的工作举措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7、将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实施分级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

随时将安全工作动态情况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实行考核管理

8、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检查整改。

(五)、安全委会领导组职责

1、组长职责

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职责如下:

(1)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办法、措施。

将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纳入本辖区经济发展规划。

(2)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督促检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保证安全生产机构正常运转。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或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总结、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辖区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

(4)督促、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季度检查安全生产不少于一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必须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5)督促、检查并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支持其它副组长和组员的正常工作,鼓励他们的合理化建议,落实安全工作经费。

(6)组织制定并签署本辖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辖区发生人员死亡等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事故的处理工作。

(7)及时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

2、常务副组长职责

(1)负责抓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贯彻落实,主持制定和落实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

(2)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本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深入企业了解和掌握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控制目标的执行情况。

督促他们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先进经验。

听取村(居)、企业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掌握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布置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对事故隐患予以督查整改,直至消除;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有关问题。

(4)辖区内发生人员死亡等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具体负责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认真吸取教训,防止伤亡事故的重复发生。

(5)总结表彰安全先进典型,年终对照安全生产考核政策兑现。

鼓励和支持安全员提出合理化建议。

3、其它副组长职责:

(1)负责抓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分管工作中的贯彻落实。

(2)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督促检查事故隐患的治理和防范措施的落实。

(3)在对分管工作进行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人员死亡等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

4、安监站安全员职责

(1)传达、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及时向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各企业安全生产状况。

(2)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组织和业务指导,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每月一次重点行业检查和对其他企业不定期的抽查工作,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并及时登记,到期复查。

(4)组织企业特殊工种输送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复训和证照年检年审。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及时记好安全台帐,整理好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资料。

(6)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和参加各种会议。

5、行政村(社区)协管员职责:

(1)掌握本村(社区)内的危房、危桥等情况,发现险情立即报告。

(2)掌握和了解村(社区)内的电力线路的安全状况。

(3)经常排查村(社区)内的火灾隐患情况,发生火灾立即报告并组织力量扑救。

(4)掌握本村区域内水库、碶闸、海塘的安全情况,确保汛期安全;发现险情,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协助和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6)发现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所在区域内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8)做好村道的交通安全工作。

(9)认真做好村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

(10)做好安全生产台帐资料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制度

1、每月由乡党委书记、乡政府主任负责定期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乡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向党委会通报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各分管部门的党委成员作当月情况介绍,最后书记、主任作总结,并布置下月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3、重点行业的安全工作由分管安全的副主任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1—3次的安全生产专题会(其中有:

企业安委会、村干部专题会、机关公务员安全专题会)。

4、安全员每周必须召开一次安全专题研究会,抓现场、抓重点企业,抓重点部位,抓违章、违规,排查重大隐患的整治措施会。

5、每月由分管安全的副职组织召开一次由派出所、安监站、交安委、城建办、农业办、综治办、文体站、教委、卫生院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安全专题研究会。

6、乡政府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综合整治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总结大会上通报。

7、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8、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各单位主要领导,视工作需要,邀请重点工矿企业、旅游企业单位负责人出席。

9、每个季度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

10、总结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12、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3、布置下季度安全生产管理任务和措施。

14、每次会议应就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所作的各项决定,必须由专人负责,认真落实。

三、部门联系会议及联合执法制度

西温庄乡联合执法联席会议是西温庄乡联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加联合执法的宏观管理与协调,组织、指导西温庄乡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工作;协调解西温庄乡联合执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全乡性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协调跨部门、跨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1、乡安监站、派出所、城建办、农业办、综治办、卫生院、交安委、文体站是联合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共同承担本辖区的安全联合执法工作。

2、各有关部门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部门的职权范围,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有效的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机制。

3、各执法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凡涉及到企业出现交叉违法行为或在全乡范围内阶段性、集中打击某一违法行为时要采取联合执法、协调行动。

各部门在联合执法工作中要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权威性、实效性。

4、安全生产领域的联合执法,由乡安监站组织协调,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实施。

凡由乡政府组织的集中整治或督查,由乡安监站组织实施,凡涉及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本着专项法规优先的原则,由乡安监站组织协调,执法主体单位牵头实施。

5、建立联合执法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探讨完善联合执法方式,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效果。

6、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中,各部门要识大体、顾大局,以整体利益为重,充分行使和发挥各执法职能部门的权威和特长,共同维护法律法规的威严和震慑力,提高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共同营造平安、稳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乡性大检查一年不少于4次,各职能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适时组织人员对分管范围内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经常性的严格的安全检查。

2、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3、当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和职责范围的,立即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乡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告,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治理。

发现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难以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防范、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通过区有关部门或报告区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关闭。

隐患整改过程中,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以保证及时完成整改任务。

对安全意识不强,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采取必要的处罚和行政措施。

五、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调动广大群众举报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明确举报、受理、整改事故隐患的方法和责任,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举报有功人员要予以奖励,并切实保护举报人。

公布举报电话:

7948942联系人:

韩军

六、危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下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重大危险源包括:

(一)罐区(贮罐);

(二)库区(库);

(三)生产场所;

(四)压力管道;

(五)锅炉;

(六)压力容器;

(七)煤矿(井下开采);

(八)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

(九)尾矿库。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3年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4、在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及时报送乡安监站和区安监局备案

5、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乡安监站和区安监局核销。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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