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分成协议合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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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友住址:
就施秉县阳光车辆停放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项目,经合伙经营的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
本着诚实、守信、共赢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在施秉县合伙经营阳光车辆停放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前期费用投
入共17.8万元,均由乙方和丙方共同投资,乙方出资9.6万元,丙方出资8.2万元。
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先把前期投入费用扣除后所剩的甲方占40%,乙方占30%,丙方占30%)。
三、合伙协议生效后,甲、乙、丙共同进行管理,按照双方议定的管理制度履行各自的
职责。
四、合伙经营三方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五、合伙三方实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三方要按各自的
职责各司其职,尽职尽责。
六、合伙三方要对当月产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通报。
七、合伙经营之中经三方协商达成的各项制度具有和本协议一样的效力。
八、任何一方不得随意退出,必须各尽其责。
如果违约,需补偿违约金50万元。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电话号码:
2011年月日篇三:
合作协议合作分成
速递易合作协议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联
系人:
速递易系统为乙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系统,为了在甲方的物业内
为用户提供更加快捷、安全的便民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经
友好协商,就速递易系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允许乙方在其具有管理权或产权的物业内(具体位
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安装、运行速递易系统,为
该物业的用户提供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更好地提升该物业的服务品质,提高工作效能,降
低管理成本。
2、速递易系统的运输、安装由乙方负责具体实施,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
确保乙方有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顺利进入该物业并提供免费临时停放装卸车位。
3、速递易系统合作经营所需的培训、维护、维修、升级等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能
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若发现故障、损坏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4、保障速递易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持续稳定的单相三线
制电源、做电所需的材料及人工等)
由甲方负责提供。
5、速递易系统在该物业开展业务所需的批准或登记、备案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能
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
6、在速递易启用天后,乙方可根据速递易的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或超期占用费,
以提高速递易的使用率,让更多该物业内的用户都能享受到速递易所带来的便捷服务。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
共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
作期满后如果
甲乙双方主体未发生变化(乙方主体发生重大变化或甲方不再管理本协议约定的物业),则本
合作期限自动续约年。
三、合作分成:
1、甲乙双方利用该物业内的速递易系统进行合作经营,包括基础业务(即开展24小时
便民自助配送及收发服务),以及各种增值业务(例如代收费、代缴费、广告业务等),所产
生的收入和支
出由乙方负责,扣除相关运营费用后产生的利润由甲乙双方按照:
的比例进行分
配。
2、合作经营的利润每年度核算一次,由乙方提供经营数据并核算,并交给甲方书面确认。
对于初期仅开展基础业务产生的不含税收入,乙方暂不考虑设备投入、日常运营维护人员成
本等费用,仅扣除最基本的电费(按照元/度计算)、网络流量费(按照元/月计算)
和短信通信费(按照元/条计算)
等费用后计算利润。
如开展其他增值业务后,利润计算方
式为:
上条约定的各项分成业务所有不含税收入扣除为取得该收入的合理成本费用后再按比
例分配。
3、甲方的合作经营分成款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支付日期为合作经营满一年后,在乙方
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内容为综合管理费)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年度的支付日期
以此类推。
4、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甲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5、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名称:
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510198057499922地址、电话:
成都高新区仁和街39号1栋1层1号87501755
开户行及账号:
农业银行成都清江分理处22900801040001150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在合作期限内对该物业有实际的产权或管理权,可有效履行本协议。
2、甲方承诺乙方是唯一可以在该物业内安装自助配送、收发、支付便民或者类似服务设
施、设备的公司。
3、在本合作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改变该物业内速递易系统
的安装位置。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利用安装于该物业的速递易系统开展单方面的收
费或经营、使用行为,不得开启该物业内的速递易系统或在其内外部张贴标识、进行悬挂、
搭建附属设施设备,对速递易系统进行任何破坏等。
4、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安保部门或相关部门,将速递易系统纳入
其安保巡更范围之内,确保速递易系统不会受到人为、暴力破坏。
5、甲方应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由于甲方泄露乙方商
业秘密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的,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6、合作期限内,如甲方对该物业的管理权发生变更,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合作分成协议合同】
助乙方与新管理方就合作善后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在收到乙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将其在本
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转移给下一个管理单位或产权方。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该物业内的速递易系统及乙方出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属于乙方所有,在合作期满或本协
议提前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速递易系统及其能够拆除的基础设施。
2、乙方将运用速递易系统向该物业内的用户提供24小时便民自助配送及收发服务,并
且乙方可以利用速递易系统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增值业务,乙方承诺其开展的业
务不影响该物业内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3、乙方及乙方合作伙伴的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需要进入该物业内的速递易安装区域的,
甲方应予放行同时,乙方及乙方合作伙伴的工作人员进入该物业时应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六、协议的变更、中止、解除与违约责任:
1、若遇不可抗力情形,使得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作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外一方,
本协议即中止,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协议自动恢复履行。
2、若遇国家政策影响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另外一方,并阐明理由,经双
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本协议及其附件进行变更、中止或解除。
4、一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协议而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合作期内预
期经营所得的损失与合作约定的总金额。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应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都
同意将争议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八、其他:
1、合作期(包括自动续约期)满后,若甲方允许继续在该物业内投放使用类似速递易系
统,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
双方可在合作期限结束前的90天内就续约事宜进
行协商。
若双方决定续约,则应订立新协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
成部分。
补充协议生效后,如对于本协议条款做出修订,则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都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人:
《速递易》合作协议见证方:
xxx业主委员会
年月日篇四:
佣金分成协议佣金分成协议书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佣金分成协议,并就三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一、如甲方所在公司与乙方所代理香港公司达成外贸合作协议,对于公司
所支付佣金,甲乙丙三方按甲方%,乙方%,丙方%比例分配(或丙方一次性分成元
整作为劳务报酬,不再涉及甲乙其他居间活动)。
二、甲方作为居间合同中生产商一方的联络人,乙方作为客户一方得联络人,两方须提
供企业的真实信息,为居间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各自承担居间活动中的相
关费用。
三、乙方收到居间合同佣金后,应在收到相关款项的5个工作日内,转款给乙方及丙方,
如涉及到费用款项,如提供发票、转款手续费等运作费用可以从佣金总额中先行扣除。
四、因甲乙丙三方中任一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给其他各方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对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
日期:
篇五:
利润分成协议利润分成协议
一、分公司费用账户的使用1、必须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规范化等的要求,建立分公司费用账户的现金日记账、
银行日记账及其他相关会计账簿。
2、必须根据业务的实际内容编制会计凭证、登记相关会计账簿,并做到日清月结、账款
相符。
3、必须按月出具并上报总公司本期财务报告。
4、必须按日核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已发生收支业务未记账款项等的合计金额是否与
本单位费用账户的初始金额相符。
5、库存现金必须做到日清日结,保证账实相符过夜现金存放金额必须符合公安部门规
定的现金存放限额标准,及时与银行对帐。
6、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对企业现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凡超过规定限额需支付的款项,
一律使用转账支票予以支付,同时,建立支票领用审批制度。
7、费用账户已经使用的现金及转账支票存根必须按支票号装订成册,以备审查。
8、费用账户已支付款项的票据和未支付款项的票据必须分开保管,并建立票据管理制度。
9、必须按月装订涉及费用账户的所有票据。
10、费用账户的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装订成册的票据必须按年度归档。
11、费用账户账簿、印鉴、票据等必须建立完善的交接制度,并按照规定监交人和交接
双方在交接清单上签字。
二、分公司费用账户的管理及监督总公司对各单位费用账户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分公司费用账户的月度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本制度执行的单位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分公司费用账户的适用范围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分公司费用账户是为了分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费用
支出的需要而设置的,分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必须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费用账户,除
总公司按照分公司正常费用开支报账金额拨付的款项、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其他所有收入
必须交存总公司收入帐户。
四、分公司收入的上缴
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分公司的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利息收入等款
项须及时交存总公司指定收入账户。
五、利润分成
一、分公司按自身销售利润(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利润)计算的40%上缴总公司,
作为总公司的管理费,但营业税金及附加由总公司负担。
分公司负担所辖员工的各项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开支
以及企业应负担的其他税费。
二、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即所有营业收入全部上交总公司,由总公司负担分公司的所
有费用支出,分公司按营业收入的6-10%提取总经理基金,用于分公司费用及员工奖励开支,
年终按实现利润的10-15%提取总经理工资奖励。
三、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总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分公司所有营业收入全部上交总
公司,总公司按照核准的预算金额按月下拨分公司预算费用至分公司费用账户,年终分公司
按利润的10-20%提取总经理经理基金。
合同(合作分成,有较详细分成收益计划)
合作分成协议合同第二篇
作协议XXXXXXXXXXXXXXX
xxxxxxx有限公司书
邮编:
xxxxxxxxxxxxx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quot;
乙方&
)
xxxxxxxxxxxxxxx
xxxxxx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
基于对宽带服务市场的共同理解和认识,为促进双方在宽带网络增值服务领域的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促互进、利益共享,共同发展,优势互补,资源互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性质
1.1为了全力推进网络视频点播业务的应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共同在网络视
频点播业务上开展平台合作,即甲方提供给乙方视频平台运营所需的视频内容,乙方提供给甲方一个用于宣传甲方企业、经营甲方内容的网络宣传平台的合作协议。
第二条、合作保障
2.1甲方负责提供合法具有版权的音视频节目资源
2.2乙方负责提供网络运营资源,包括:
设备资源、技术资源、带宽资源、用户资源、
传输资源等
2.3乙方拥有甲方所授权的节目在2.4乙方负责在xxxxxxxxx开办甲方的专区频道
2.5甲乙双方所属网站互做链接。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自年年日止计,为双方正式合作经
营期。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音视频节目的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4.2甲方保证音视频节目提供的连续性,并根据乙方提供的用户、市场反馈信息即时调
整所提供的节目内容
4.3甲方享有对乙方开展音视频合作过程中的监督权
4.4甲方有权提供一份节目授权证明书盖章为准(本节目授权证明书视为合同的一部
份)
4.5本协议无论什么原因终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存有的甲方提供的全部音视频节目及
其复制品转存到甲方的指定空间或删除。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乙方负责提供宽带网络资源供甲乙双方合作开展音视频运营,并保证所提供的网络
资源具有合法的经营权
5.2乙方负责将甲方提供的音视频节目资源并入乙方的网络系统中供网络用户消费,并
主动开展网络用户的宣传推介工作
5.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必须将乙方存有的甲方提供的全部音视频节目及其复制品完全
销毁、删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作其他用途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商业秘密关系
6.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
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
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6.2各方应对本协议条款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
6.3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七条、节目提供方式
7.1甲方通过碟片投递方式将节目交给乙方
7.2甲方也可用网络传输的方式将节目交给乙方
第八条、音视频节目资源的具体要求
8.1甲方提供的音视频节目内容不限
8.2数量保证每月20部
8.3甲方提供音视频节目应符合以下标准:
节目质量:
DVD质量
节目尺寸:
宽不小于640、比例不限制。
第九条、盈利收益
9.1作品使用取得的所有节目收益和广告收益,所得的收益在乙方扣除相应的成本费后
双方的分成比例为:
乙方60%甲方40%乙方按照内部的结算周期进行结算后及时向甲方支付
9.2甲乙双方商定:
音视频有偿服务的经营收入甲乙双方通过中国集团网通公司收费系
统按月结算
9.3甲乙双方商定:
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各自的收入分
别缴纳各项税金
9.4本着对双方利益的考虑以下收费今额会根据市场需要随时界定9.5节目收益。
可选择以下两种运营方式(根据用户的需求实施):
1)、包月制:
服务费为
包月制服务费是从甲方发展的直接网络用户中收取的用户月租费中提取,用于支付甲乙双方合作提供的音视频服务的单列费用
包月制用户权益:
用户不限次数、不限内容的在其所使用的本机上享有甲乙双方合作提供的全部音视频服务
2)、点播制:
服务费为XX元/次/部
点播制服务费是指通过售卡、银行托收、电信托收、宽带绑定等方式收取用户在享有甲乙双方合作提供的音视频服务时的计次费用
点播制用户权益:
消费用户以从甲方购买一定金额的消费权限的方式进行消费,该消费权限可由用户在约定的消费期限内随时行使,直至用尽为止。
或以先消费后结算的方式按月由电信或指定单位托收。
9.6节目收益范围:
甲方提供的所有视频节目范围内获得的任何直接收益(如包月、点
播等)
9.7广告收益。
服务费为XX元/月(以于广告商签署的销售合同为准)
2)、插播点播制:
服务费为XX元/次/部(以于广告商签署的销售合同为准)
9.8广告收益范围:
甲方提供的所有视频节目范围内获得的任何直接收益,广告业务可
由甲乙双方共同接揽,双方插入广告内容及形式和价格需经双方审核,广告合同双方备案。
第十条、计费及对帐
10.1乙方保证用其计费系统对用户的消费情况及用户数量进行记载,并于每月5
10日内将上一个月用户总量及用户消费明细清单提交给甲方,计费系统甲方可随时查帐
10.2乙方保证其计费系统的准确性、客观性,如因乙方计费系统的错误致使甲方遭
受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损失10.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给甲方的用户消费明细清单及用户数量的真实性,如因乙方
疏漏或故意造成用户消费明细清单及用户数量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符,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使用、复制、转让及透露限制
11.1乙方保证严格遵照协议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的全部音视频节目资源
11.2乙方确保甲方提供的全部音视频节目资源的完整性,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
对其内容进行编辑、篡改及翻录和向第三方转让。
第十二条、侵权和保证
12.1甲方承诺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或已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许可,没有侵犯任何人的
著作权、商标权、播映权等知识产权
12.2乙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如有第三方就甲方提供内容的版权或相关问题对乙方主
张权利、发生争议、纠纷或其他法律指控,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5日内澄清事实,并自行处理与该争议、纠纷或法律指控相关的一切事宜,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履行本协
议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3.2协议双方如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严重损害另一方权益,则守约方可在通知违
约方后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四条、协议的终止
14.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4.2协议终止后,甲方的节目须无条件在乙方平台上再保存一个月方撤下,以保证已订
用户的利益撤消日期为:
合同到期的下个月如发现乙方到期未撤,甲方将保留向甲方追偿的权利
14.3协议终止后,协议中的条款按其性质仍应有效的,协议双方仍应遵守履行14.4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基础协议,双方可在以后的具体运作中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事
件或国家政策因素或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它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
[产品销售分成]合作协议
合作分成协议合同第三篇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手机软件及游戏产品的市场推广、销售一事达成共识,根据《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形式
1.双方采用网络广告投放的形式共建网络平台进行产品内容销售。
甲方负责维护、更新双方合作的内容产品,乙方负责维护网络推广、销售平台的正常运行。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手机主题、手机游戏和手机软件等资源名称】,乙方利用其自身的网络平台,为甲方的内容产品提供广告宣传和销售服务。
二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自2011年2月2日至2012年2月1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对甲方开发、创作的【手机软件或游戏等资源的名称】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2.甲方负责内容产品发布的合法性,并确保提供给乙方链接地址的正确性。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采取相关的措施或变动,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在个人用户对内容产品产生疑问、投诉且不能单独处理时,有权要求乙方给予协助解决,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解决用户的疑问和投诉。
5.甲方应有专门的联系人负责和乙方沟通、协调,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
,联系电
话:
,手机: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合作分成协议合同】
1.乙方经甲方的授权,对甲方开发、创作的产品进行市场推广,并负责自身平台的技术支持、运营。
2.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利益分配,在约定的结算期内向甲方支付销售分成。
3.乙方在推广甲方业务的过程中,不得随意夸大或改变甲方产品的功能或说明。
因此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或引起消费者投诉的,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乙方不得在推广过程中诋毁或贬低甲方产品,不得把甲方产品给非法站点推广(包括黄色站点、六合站点等),不得做任何负面的宣传。
5乙方负责推广、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内容,并向甲方提供数据查询平台,使甲方及时了解产品在销售时,有效用户下载缴费的动态信息。
6.乙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用户购、下载数据,以作为双方结算【产品销售分成】的依据。
7.合作期间,如甲方有其他推广需求,需与乙方协商,乙方应积极采取配合,但超出本合同约定范围的推广活动应另行结算费用。
8.乙方在个人用户对内容产品产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