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电处机械工工程施工说明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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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电处机械工工程施工说明书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仪电部仪电处

2012年度仪电处机械维保工程

 

 

核准:

审核:

经办:

 

目录

一、工程名称…………………………………………………P3

二、工程施工地点……………………………………………P3

三、甲乙方定义………………………………………………P3

四、投标说明…………………………………………………P3

五、工程施工范围…………………………………………P3

六、施工工期…………………………………………………P4

七、承包方式……………………………………………………P4

八、考勤、付款方式、条件及工程保修……………………P4

九、履约保证与违约处理……………………………………P4

一十、特别注意事项……………………………………………P4

一十一、协力厂商考核说明…………………………………P12

一十二、处罚条例…………………………………………P13

一十三、验收及结算作业方式…………………………………P16

一十四、询价表………………………………………………P21

一十五、注意事项及相关规定………………………………P21

一十六、甲乙方责任与义务…………………………………P24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

2012年度仪电处机械维保工程

二、工程施工地点

金海浆厂全厂区

三、甲乙方定义

本工程施工说明书所称甲方系指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乙方系指本工程承包人。

四、投标厂商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标准:

具有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经验之企业。

2、所提交的投标书应包括资历文件。

3、中标人必须办妥入琼工作许可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资格登记。

五、工程施工范围

负责金海浆厂仪电处机械部分一般日常维保工作以及临时性抢修工作和计划性停修工作,包括马达及阀门的拆装及相关仪表、电气设备拆装。

六、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一年,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指定。

七、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实做实算方式发包。

乙方报价时应将税金考虑在各项目单价内,不得另立税金。

八、考勤及付款方式

1.承包商考勤标准:

正常工作时间为08:

-12:

00,14:

00-18:

00,其余时间段均按正常工作时间的1.5倍进行考勤,考勤表如附件一。

2.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单价包干、实做实算,按月结算。

九、履约保证与违约处理

请与SSPID协商确定,按本施工说明书内“处罚条例”、“注意事项及相关规定”、“甲乙方责任与义务”所规定之相关条款执行。

一十、特别注意事项:

1、乙方维保工作所需的工机、机具及重型机具自行负责,甲方于维保作业过程中发现乙方未依照维保作业方案进行施工或人员机具不足时,有权要求乙方修正作业方案或立即补足机具,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须满足甲方对维修保养制度及管理之要求,并提供技术性、专业性、时效性及配合度均优良之维修保养人员。

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须淘汰更换;若乙方人员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能符合工作要求,甲方在向乙方提出书面调换要求后,乙方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调换不合适员工。

3、本维修保养工程乙方人数暂定4人,在紧急情况下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时,有权向乙方要求24小时加班作业或在一般休息时间内加班作业或增加人力、设备;乙方在接到指示时,必须于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施工,并确实作好夜间照明及安全措施。

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工作,不得有任何异议。

4、乙方接获甲方人员之紧急工作指令,乙方人员必须于25分钟到达现场,如从厂外调集人员支援应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若于此时间内未到达者,按每次扣罚¥1000.-并累计罚扣违约金。

5、临时性增加维修人员,其上班工时或加班工时采实际考勤计,每月结算乙次,并入本工程作每月结算。

6、甲方因紧急需乙方带料时,乙方应全力配合,不得有任何异议,带料项目单价由项目采购处与乙方另行议价。

工业安全卫生作业管理办法:

1.为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优质、高效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承包商须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向所属员工宣导本公司安全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应确保其使用设备用具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承包商应制订并执行安全作业规程,承包商按国家规定及合约约定处理本单位工伤事件。

3.一般规定

3.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包商承揽的工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均由包商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负责,一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行。

3.2承包单位的领导特别是该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熟悉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

凡是不了解本规程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允许参加施工工作。

3.3包商的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性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核和本公司安全部门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程负责人会同安全技术人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3.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职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不能聘用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3.5施工单位对于高空作业工人,应该提供工具袋、安全带及安全网。

3.6在建筑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允许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3.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3.8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要采取防滑措施。

3.9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坑井和箱中工作,除应该有常用电灯外,并且要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且必须为安全电压。

4.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4.1在施工现场周围要确保安全,陡坎处所,应该用篱笆、木板或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4.2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

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人员。

4.3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它的悬吊高度和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应该按照当地电业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4.4施工现场内一般不许架设高压电线;如必须设置,应该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使高压电线和它所经过的建筑物或者工作地点保持安全距离,并且适当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或者在它的下方增设电保护网;在电线入口处,还应该设有带避雷器的油开关装置。

4.5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经常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

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15米,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10米。

4.6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

存放脚手杆要设支架。

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

5.钢管脚手架施工安全规定

5.1构架结构稳定,构架单元不缺基本的稳定构造杆部件;整体按规定设置斜杆、剪刀撑、连墙件或撑、拉、提件;在通道以及其它需要加大尺寸(高度、跨度)或承受超规定荷载的部位,根据需要设置加强杆件或构造。

5.2联结节点可靠,杆件相交位置符合节点构造规定;联结件的安装和紧固力符合要求。

5.3脚手架钢管按设计要求进行搭接或对接,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搭接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无设计说明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cm(模板支撑架立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5.4脚手架立杆的基础(地)应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设于坑边或台上时,立杆距坑、台的边缘不得小于1米。

5.5脚手架立杆之下不平整、坚实或为斜面时,须设置垫座或垫板。

5.6脚手架的连墙点(锚固点)、撑拉点和悬空挂(吊)点必须设置在能可靠地承受撑拉荷载的结构部位。

5.7作业现场应设安全围护,对尚未形成或已失去稳定结构的脚手架部位加设临时支撑或其它可靠安全措施;设置材料提上或吊下的设施,禁止投掷。

5.8脚手架的作业面的脚手板必须铺满并绑扎牢固,不得留有空隙和探头板,作业面的外侧立面的防护设施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6.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6.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6.2根据明火作业区域火灾危险性的大小,将动火级别分为三个级别。

6.2.1特级动火作业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6.2.2一级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6.2.3二级动火指除特级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作业。

6.3明火作业申请

6.3.1承包单位在公司动用明火,无论特级或一、二级,均由负责施工单位向发包单位(监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发包单位向工安处协助填表,送工安处审批签发。

6.3.2申请“明火作业许可证”要详细注明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式、安全措施、现场施工人、监护人。

6.3.3施工现场经由工安处会同施工单位、监工单位三方共同检查,确认动火作业等级,以及相应择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始可准许可证,如发现有隐患应退回表,要求整改后再申请复检。

6.3.4正式施工前工安处消防检查员到场确认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如未落实责令禁止施工。

6.3.5在易燃易爆区进行明火作业时,申请明火作业许可证的单位之监工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工安处将据情况安排消防员现场监护,作好现场情况记录,并作一般安全测试及工作场地安全检查。

作业结束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确实无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6.3.6动火前应和有关的生产车间、工段联系,明确动火的设备、位置,由生产部门提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置换、扫线、或清扫工作。

6.4动火的现场监护

6.4.1特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工安处及动火工作负责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6.4.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6.4.3二级动火作业指一般动火,由动火部门落实现场监护人,备好灭火器负责消防安全。

6.5动火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6.5.1工安处除一级动火现场监护外,一二级动火只落实到现场查看是否可以动火,并对动火现场随时检查、督促,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和险情时,有权立即制止动火。

6.5.2现场监护人员职责

6.5.2.1动火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

6.5.2.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6.5.2.3始终监护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6.5.2.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6.6明火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6.6.1有条件拆卸的构件,如油管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

6.6.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代替方法处理。

6.6.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6.6.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6.6.4.1未清洗之油罐。

6.6.4.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确保安全压力前。

6.6.4.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6.6.4.4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6.6.4.5遇有火险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清除前。

7.承包单位职业卫生规定

职业卫生法规是卫生监督部门监督执法的依据。

承包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执行。

施工环境管理办法:

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本施工环境管理办法,对于违规作业的单位我司将视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罚。

2.承包商进入我司现场施工的,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接受我司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2.1承包商必须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保证工作人员熟知在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误将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一旦污染事故发生,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

2.2承包商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物品以及危险废弃物堆放场地应设立明显识别标志。

2.3承包商对油类、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存放,防止因泄漏或雨水冲刷污染环境。

2.4承包商使用的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2.5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安全用电、节约用水,防止因火灾污染环境,造成资源浪费。

2.6承包商应保证施工质量,防止因施工质量问题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7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使用运输车辆的,车辆尾气、噪音、冲洗水应达标排放。

2.8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如确需破坏环境,应征得我司同意后方可施工,项目竣工后,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2.9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废机油、废纱废布、废钢废铁、废保温棉不得随意堆放,应集中整理后交我司资材处废品小组或运至固废堆场妥善处理。

2.10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调整好作业时间,防止和减轻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我司相关部门不定期对承包商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如发现有不符合本管理办法的情况,有权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

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可能或已造成严重污染的,我司有权对其实施经济扣罚,对情节严重者有权终止其承包资格。

十一、协力厂商考核说明:

1.我司将对协力厂商的技术标进行考核,其考核内容如下:

A.公司资质证明(相关证书);B.法人或授权委托;C.施工组织、能力配备;D.公司财务状况、年检审核;E.工程经历证明文件;F.最近几年在我司相关工程的业绩;G.投标保证金;H.配合度、信誉度等.

2.在施工期间,我司将不定时对协力厂商进行考核,其考核内容如下:

A.工作质量;B.人员素质;C.工作环境;D.机具车辆.

A.工作质量主要指:

工作效率;工作品质;配合整改等.

B.人员素质主要指:

服从指挥;安全操作;着装仪容;精神面貌等.

C.工作环境主要指:

安全规范;材料堆整;场地清洁;废品处理等.

D.机具车辆主要指:

遵守厂规;摆放整齐;配合调整等.

以上考核将作为协力厂商在我司投标竞标时的重要事项.

十二、处罚条例

序号

处罚事项

处罚方式

备注

1

施工品质自主检验或经甲方复检异常者,应依甲方指定处理期限内改善完成,并先行主动复查后再通知甲方复检,复检时如该异常仍未改善或改善不合格;

甲方根据情形处以500元—2000元/次,罚款人民币

经罚款后仍不改善,甲方可另行雇工改善,所有费用概由工程款中扣抵。

2

乙方于施工期间,不得以工具、材料、人力或机具设备等各种原因不足或不具备就暂停施工或延迟施工;

乙方每拖延一天则连续扣工程款500~2000元人民币至工程结束之日

除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正当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推延工期外

3

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并不于每日收工后清理工作场所,不将垃圾及废弃物运离工地;

每次罚扣工程款500元人民币;

经罚款后仍不改善,甲方可另行雇工改善,所有费用概由工程款中扣抵。

4

乙方出入工地车辆污染施工区周围环境,同时不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清理完成时;

每逾期一日罚扣工程款500元人民币

经罚款后仍不改善,甲方可另行雇工改善,所有费用概由工程款中扣抵。

5

乙方未依承揽本工程规定及安全施工规范施工,致造成甲方之一切损失;

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同时甲方可以依法另行请求乙方及连带保证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6

乙方如有任何违反甲方厂区规定之行为或发生意外事件;

乙方负一切赔偿责任

 

7

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如不预先采取必要之防护措施,如因预防措施不足所造成之一切损失;

概由乙方负一切赔偿责任

如因此造成甲方之经济损失,乙方须对甲方进行同等补偿

8

施工期间人员发生任何伤害事故;

概由乙方负一切赔偿责任

 

9

本工程乙方不得挪用甲方厂区内任何材料,倘经查觉有挪用之情形;

乙方依10倍价钱赔偿,

并依盗窃罪法办,所有赔偿由工程款中扣抵

10

验收结果,倘乙方工作有不符合甲方代表规定之处,应于甲方代表指定期限内无偿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时;

甲方采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抵

若因乙方逾期改善所致之其他损失,亦由乙方负责赔偿

11

乙方施工时,不得影响甲方设备之安全,如在工地内发生事故,致甲方蒙受损失时;

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若倘涉及刑事责任者,亦依法办理

12

工地内如发现埋藏物件,乙方须立即提报并遵照甲方人员指示处理,不得擅自搬离工地,否则;

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

 

13

所有甲供材料的领料地点由本公司指定,装卸车、材料领取及相关运输措施均由得标厂商无偿办理,否则

甲方有权另行雇工完成本工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如因工期延误造成甲方之经济损失,乙方须对甲方进行同等补偿

14

乙方应办理人员保险,如于施工期间人员发生任何伤害事故

概由乙方负一切赔偿责任

15

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具、材料、人力或机具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否则

甲方有权另行雇工完成本工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6

若乙方工期极度延后,同时经甲方开出“工程联系及确认“函后仍不改善时

甲方有权另行雇工完成本工程,所发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同时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决定重新招标或更换承包厂商

17

若乙方于施工期间不依甲方指示施工或乙方不以实际行动配合甲方所有关于本工程之任何指示时

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10000元/天之罚款至乙方依甲方要求改善完成为止

同时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决定重新招标或更换承包厂商

18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于甲方厂区范围内拍照摄影、设置工棚夜宿及炊事

每发现一次,罚扣工程款3000元

若引起各种安全事故,则乙方负一切赔偿责任

19

乙方于承揽本工程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对其它相关工作须作出配合,乙方不得拒绝,否则

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10000元人民币之罚款

同时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决定对本工程重新招标或更换承包厂商,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负

20

乙方所属人员、车辆入场需办理入厂证,证件不得转借。

入场后,如有任何违反甲方厂区规定之行为或发生意外事件

概由乙方负一切赔偿责任

由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21

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对各种可能发生之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应预先采取必要之防护措施,如因预防措施不足所造成甲方之一切损失

概由乙方负一切赔偿责任

 

22

未验收之工程及材料,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

乙方应负责重建或补足

 

23

乙方于工地不得收存违禁物品,不得容留闲杂人等,否则

甲方有权将乙方所有工人驱逐出厂,并送公安机关办理

其间所有相关费用之支出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4

乙方及其员工,对外或互相发生任何纠纷及疾病、残废、抚恤等事,不论属于何因

均归乙方自行处理

 

25

乙方未依承揽规定及安全施工规范执行,致造成甲方之一切损失

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可以依法另行请求乙方及连带保证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26

因施工不良或未按图说规定施工,所产生之环保纠纷或与第三者引起之任何纠纷

乙方应自行负责迅速解决或赔偿

 

27

工程完成后,初验或复验不合格部分,乙方未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时,经甲方自行处理时;

乙方应负担其所有费用

由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28

乙方因工作需要而搭架之工作架须稳固可靠,否则造成意外

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9

若于施工中遇到已受电之开关箱、盘或其他设备,乙方应依劳工安全规定并会同有关单位配合施工,否则因感应电而发生人命事故及损毁器材时,

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30

照明设备不可随意放置路面、厂房内,超过24小时

经甲方现场人员每发现一次,则罚款3000元人民币

31

工程进行安装过程中,不得将施工现场多出的任何杂物随意堆放在厂区内任何一块地方

否则每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人民币

32

不属甲方原因引起,也不属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尚乙方每逾期一日,

则按日罚扣合约总价之0.1%为违约金,违约金之上限金额为本工程之10%。

本罚扣方式为连续记扣方式。

违约金一经罚扣则不退还。

十三、验收及结算作业方式

验收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

施工完毕后,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以便工程结算及付款作业:

1)工程竣工验收单(由甲方提供固定表单,如附表一,一式一份);

2)工程保固切结书(乙方制作表单,如附表二,一式二份);

3)现场完成工作量确认单(乙方制作表单,如附表三,一式二份);

(乙方制作表单,如附表三,一式四份);

4)工程结算付款申请单(表单格式详见附表)

 

附表一

YPEE2-FRM-001

20031215-2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工程竣工验收单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承包单位

工程编号

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验收日期

年月日

工程验收内容及项目(承包厂商)

项目经理

(签章)

设计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

 

(签章)

监理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

 

(签章)

承办部门意见

经办人

部门主管

(签章)

使用部门意见

经办人

部门主管

(签章)

招标中心意见

经办人

部门主管

(签章)

预算中心意见

经办人

部门主管

(签章)

第一联:

主管部门;第二联:

财务;第三联:

承包单位

附表二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

工程保固切结书

本公司依据合同编号为的工程合同的要求,对本工程的施工品质负保固责任,除天灾、地变、战争、人为破坏或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而导致的损坏不在此限外,其余均依合同规定负保固维修责任。

工程名称:

保固期限:

保固项目:

 

此致

业主

 

承包厂商:

负责人:

年月日

 

附表三

附表四

xxx工程结算付款申请单(承包商)

工程名称:

               订购单号:

日期:

承包厂商:

                  合同结算估验   金额单位:

RMB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本期估验

前期累计

至本期累计

合同约定

 

备注

厂商申请估验数量

厂商申请估验金额

金海审核估验数量

金海审核估验金额

估验数量

估验金额

估验

估验

预估

单价

合同

总数量

总金额

工程量

总金额

A

B=A*J

C

D=C*J

E

F=E*J

G=A+E

H=G*J

I

J

K=I*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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