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261719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2.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8页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8页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精品.docx

最新动物疫情应付方案精品

动物疫情应付方案

  1总则11编制目的和依据最大水平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坚持经济继续稳定健康发展,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富平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2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危害水平,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性质。

  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3适用范围造成或可能造成畜牧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

  14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

  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2快速反应。

  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各街镇场处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3预防为主。

  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质和设备的应急贮藏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成立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统一指挥。

  指挥长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农工委、区畜牧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经贸委、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畜牧服务中心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畜牧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22日常工作机构及职责区突发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机构。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进入应急状态后。

  221办公室职责1负责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协调;2负责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上传下达;3负责指挥部及办公室各项文件的制发;4负责指挥部工作档案的搜集和整理;5负责及时编发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动态;6负责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宣传组织。

  222检疫扑疫组职责1负责全区动物市场检疫。

  2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动物出栏、出笼的产地检疫;3负责全区动物及其产品运输检疫监督及消毒工作;4负责发生疫情后的封锁、扑杀、紧急预防接种和消毒工作;5负责全区疫情的初步诊断及上报和可疑疫情的紧急处置。

  223防疫督导组职责1负责对全区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2负责督查全区畜禽的预防免疫接种工作;3负责发生疫情后封锁、扑杀、紧急预防接种和消毒工作的方案拟订;4负责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实的督导。

  224后勤保证组职责1负责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资金的争取和协调;2负责全区疫苗、药物、器械等防疫物资的集中推销和供应;3负责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药品、器械等物质的市场管理;4负责疫情发生后的各项物资调运和保障;5负责各项值班工作安排及后勤保障。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区畜牧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应急预案,负责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

  制定疫情监测、处置、防控等项工作的技术规程,成立防控专家组,组建疫情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分析、演讲和预警,负责提出应急预案的启动、防控物资的准备和经费计划、防治对策的制定等,并依法检查监督各街镇场处、各单位防控措施的落实。

  2区公安分局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及时妥善处置有关的突发性事件。

  维护社会稳定。

  成立应急大队处置疫情出现后的现场封锁、控制和隔离。

  3区财政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依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经费保证的有关规定。

  确保防治专项经费落实,并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工作。

  4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做好防控知识、政策和措施的宣传,负责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宣传方案。

  宣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掌握舆论导向。

  按规定及时通报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和疫情信息,消除广大群众的恐惧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5区卫生局人间疫情的监测及消毒灭源工作的技术指导。

  负责疫区内人员防护有关规范的制定和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

  6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建立健全监测网络;承担疫情的监测、演讲及预警,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点。

  及时掌握、分析、演讲疫情动态;提出预防控制对策;指导和监督全区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定疫情性质;负责疫情现场的诊断和处置;做好疫苗、药品、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物资储备;对有关人员开展防控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7区工商分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的动物、动物产品的加工及交易场所包括集贸市场和超市监督管理。

  8区交通局防止疫病通过车船工具传播。

  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公路、水路运输保证。

  9区经贸委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做好定点屠宰场所的管理工作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

  10区林业局及时收集和提供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疫源疫病信息;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负责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

  活动范围和候鸟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野生动物相关污染病样品采集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时,积极配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迅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11区民政局负责接受分配国内外各界捐助的资金和物质,负责对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

  统一组织开展重大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负责指导社区、村委会建立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事件处置的相关工作制度。

  12各街镇场处制定本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方案,成立所在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组织相关单位和村组人员开展对外地畜禽状况动态监测、普查、登记;成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分队,处置疫情出现后的现场扑杀等工作。

  每个分队人员不得少于50人。

  13其他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照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部门职权。

  为扑灭紧急疫情提供方便和支持。

  3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与报告31监测按职责分工,区级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演讲网络体系。

  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结合本区实际,区畜牧服务中心会同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

  32预警依照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区畜牧服务中心、各街镇畜牧兽医站根据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

  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别严重、严重、较重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33演讲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依照规定履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演讲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及其隐患。

  331责任演讲人和责任演讲单位1责任演讲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兽医人员;各类动物诊疗机构的兽医;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人员。

  2责任演讲单位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区人民政府;有关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

  332演讲形式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演讲疫情;其他责任演讲单位和个人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上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演讲。

  333演讲时限和程序必需立即向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演讲。

  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演讲后,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

  应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人进行诊断,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1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至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区畜牧服务中心应当在接到重大动物疫情演讲后1小时内报区人民政府。

  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演讲。

  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能确诊的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认定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立即按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确诊。

  确诊结果应立即报农业部,并抄送省畜牧局。

  334演讲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的动物种类和品种、动物来源、临床症状、发病数量、死亡数量、否有人员感染、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演讲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4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41应急响应的原则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依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

  同时,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

  要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响应级别。

  要根据不同动物疫病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对势态和影响不时扩大的疫情,应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疫情,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及时吊销预警。

  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

  接到疫情通报后,未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地方。

  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质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42应急响应的启动顺序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或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有关专家对疫情的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水平进行评估,接到疫情演讲并经初步调查核实后。

  确定疫情级别。

  根据疫情级别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

  43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响应依次设定四个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动物疫情危害水平等因素。

  431特别重大动物疫情Ⅰ级应急响应依照国家总指挥部的命令或统一部署,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确认后。

  由区人民政府启动区级应急响应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扑杀工作。

  1区人民政府启动区级应急响应机制。

  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扑灭工作。

  请求市人民政府支援,保证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

  发布封锁令。

  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扑杀染疫或相关动物。

  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设置临时动物监督检查站。

  依照《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顺序。

  准确掌握,规范有序,注重社会效果。

  组织街镇、社区以及居委会、村委会。

  组织有关部门保证商品供应。

  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2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组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组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进行评估。

  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紧急免疫和预防用药。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对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开展有关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技术规范的培训工作。

  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组织专家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信息收集、演讲与分析。

  组织疫病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

  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按规定采集病料。

  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人员的技术培训。

  加强对来自疫区运输工具的检疫和防疫消毒;打击非法调运动物或动物产品、防控药品等违法活动。

  432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Ⅱ级应急响应由区人民政府及时报省畜牧局、市农业局,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确认后。

  由省畜牧局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启动省级应急预案的建议,由省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区人民政府依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

  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具体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2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协助疫情应急处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加强对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急处置突发重大疫情工作的督导。

  3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组织开展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评估;负责对全区应急处置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开展有关技术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省、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指导下。

  提高群众防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33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其级别督导市人民政府启动疫情应急预案,较大突发动物疫情确认后。

  采取相应的综合应急措施。

  1区人民政府认真履行职责,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人民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

  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应急措施,并依照规定向上级演讲调查处理情况。

  2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加强对应急处理工作的监督并及时组织或聘请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

  并向有关地区发出通报。

  434一般突发动物疫情Ⅳ级应急响应由区人民政府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区人民政府根据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建议,一般突发动物疫情确认后。

  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并依照规定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突发动物疫情及时采取有效防控应急措施。

  请求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疫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435本行政区域以外地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析本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应根据发生疫情地区的疫情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密切坚持与疫情发生地的联系。

  2组织做好本区域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质准备。

  3开展对养殖、运输、屠宰和市场等环节动物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

  4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宣传。

  5按规定做好公路、水运交通的检疫监督工作。

  44应急处置人员的平安防护特别是一些重大人畜共患病,要确保参与疫情处置人员的平安。

  针对不同的重大动物疫病。

  应急处置人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接种相应的疫苗,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等。

  45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经过该疫病的至少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呈现。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疫区内所有的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置后。

  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农业部或农业部委托由省级动物防疫机构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

  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

  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重大突发动物疫情由省畜牧局组织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

  报省政府或省突发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并向农业部演讲。

  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较大突发动物疫情由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

  报市人民政府或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并向省畜牧局演讲。

  由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一般突发动物疫情。

  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请区人民政府或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并向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省畜牧局演讲。

  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措施终止的评估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上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下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请求。

  5善后处置51后期评估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

  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

  评估的内容应包括疫情基本情况、疫情发生的经过、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的结果;疫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析、结论;疫情处置经过、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效果;应急过程中存在问题与困难,以及针对本次疫情迸发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困难等,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同时抄报省畜牧局、市农业局。

  评估演讲上报区人民政府。

  52奖励进行惩处;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献身的人员,区人民政府对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追认为烈士。

  53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演讲、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

  54灾害弥补确定数额等级规范,依照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灾害弥补的规定。

  按顺序进行弥补。

  弥补的对象是为扑灭或防止重大动物疫病传达,其牲畜或财富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弥补规范参照上级财政部门和上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55补助和抚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

  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56恢复生产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措施。

  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状态终止后。

  对疫点和疫区进行继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57社会救助区民政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救灾救济捐赠管理暂行方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

  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质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6应急保证及培训61应急保证区人民政府积极协调畜牧兽医、卫生、财政、交通、工商等部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

  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的应急保证工作。

  611通讯与信息保障依照规定做好贮藏颐养工作。

  区级应急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讯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贮藏范畴。

  区电信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紧急情况下的电话、电报、传真、通讯频率等予以优先保证。

  612应急队伍保证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置等疫情处置工作。

  预备队伍由畜牧兽医、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区人民政府和各街镇场处两级要建立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预备队伍。

  且相对固定。

  613交通运输保证交通部门要优先协调安排紧急防疫物质的调运。

  614医疗卫生保证作好有关预防保证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人间监测。

  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作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工作。

  615治安保证做好疫区平安捍卫和社会治安管理。

  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

  616物质保证贮藏足够的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依照计划建立紧急防疫物质贮藏库。

  617经费保证为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证。

  区、街镇场处财政部门依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

  各级财政要予以保障,每年用于紧急防疫物质储藏、扑杀病畜补贴和疫情处理、疫情监测所需经费。

  具体经费补助规范和管理方法由畜牧兽医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共同制定。

  如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疫情,实际资金需求与预算安排有差距,各级财政部门要予以追加,以保证支出需要。

  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区、街镇场处财政部门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

  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区、各街镇场处应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

  618技术贮藏与保障负责疫病防控战略和方法的咨询,建立重大动物疫病专家组。

  专家组由技术官员、动物疫病防治专家、流行病学专家、野生动物专家、动物福利专家、经济学家、风险评估专家、法律专家组成。

  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筹划、制定和执行。

  62培训和演习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对重大动物疫情预备队成员进行系统培训。

  内容包括具体包括免疫、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病料采集与送检、消毒、隔离、封锁、检疫、扑杀及无害化处置等知识;1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

  2动物防疫法律、法规;3个人防护知识;4环境维护知识;5工作协调、配合要求。

  区应急指挥部每年要有计划地选择局部地区举行演练,没有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状态下。

  确保预备队扑灭疫情的应急能力。

  各街镇场处可根据资金和实际需要的情况,组织训练。

  63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区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

  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7预案管理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实施,本预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

  并根据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预案的规定。

  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外地实际情况,各街镇场处应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

  组织制定外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