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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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现行的消防技术标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我省多年来的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了国内及我省的消防管理经验,充分调研了我省区域及单体建筑的消防安全特点,广泛征求了市区镇街等相关政府机构,以及建筑设计、检测、物业管理、业主和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开展了多次研讨会和必要的实践应用,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5章和1个资料性附录,主要内容是:
总则,术语和定义,评估流程,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以及评估报告内容等。
另外,本标准不涉及任何专利。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和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实施的过程中,请各个单位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yehongma200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目次
1总则..............................................................................................................................
2术语和定义..................................................................................................................
3评估流程......................................................................................................................
4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4.1一般规定............................................................................................................
4.2建筑防火............................................................................................................
4.3消防设施及器材................................................................................................
4.4消防安全管理....................................................................................................
4.5建筑(单位)消防安全等级判定....................................................................
5评估报告内容..............................................................................................................
附录A建筑(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测试表................................................................
附录A.1建筑防火检查评估表..............................................................................
附录A.2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检查测试表..........................................................
附录A.3消防安全管理检查评估表......................................................................
附录A.4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综合评定得分计算举例..........................
Contents
1GeneralProvisions 1
2TermsandDefinitions 2
3TheAssessmentProcedure 3
4Building(Unit)FireSafetyAssessment 4
4.1GeneralRequirements 4
4.2BuildingFireProtection 7
4.3FireFacilitiesandEquipments 12
4.4FireSafetyManagement 14
4.5EvaluationCriterionofBuildingFireSafetyGrade 16
5TheContentofFireSafetyAssessmentReport 18
AppendixABuilding(Unit)FireSafetyCheckandTestTable 19
AppendixA.1BuildingFireProtectionCheckTable 32
AppendixA.3FireSafetyManagementCheckTable 49
AppendixA.4TheExamplesofBuilding(Unit)FireSafetyAssessmentComprehensiveScoreCalcuating. 61
1总则
1.0.1为了规范我省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减小风险,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下列既有建筑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1厂房;
2仓库;
3民用建筑;
其他建筑和场所可参考本标准。
1.0.3本标准不适用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城市交通隧道、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汽车加油加气站等特殊场所的消防安全评估。
1.0.4本标准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评估。
1.0.5本标准采用权重评分方式,从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对建筑消防安全进行综合评估。
1.0.6对于按规定可不进行消防设计报建的既有建筑和场所,第三方评估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安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文件,在本标准的基础上合理筛选适用的评估指标。
1.0.7消防安全评估时,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考虑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及器材、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实际使用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并着重把握影响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环节。
1.0.8消防安全评估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其他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并体现消防安全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18
2术语和定义
2.0.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keyunitsforfirepreventionsafety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2.0.2火灾高危单位highfire-riskunits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容易发生造成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的单位或场所。
2.0.3建筑消防安全评估buildingfiresafetyassessment
对建筑的消防安全情况、消防设备设施设置及运行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及时发现消防存在的问题,制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
2.0.4子项subassemblyoffiresafetyassessment
性质、功能单一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可以包含若干个检查内容。
如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选址位置等。
2.0.5单项individualsystemoffiresafetyassessment
由若干个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
如平面布置、安全疏散及避难、灭火救援等。
2.0.6分项subentryoffiresafetyassessment
由若干个属性相同的单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
如建筑防火、消防设施与器材、消防安全管理等。
2.0.7消防安全等级firesafetygrade
根据消防安全评估的状况,依据评估结果,将消防安全划分为“良好、一般、不合格”三个等级。
3评估流程
3.0.1消防安全评估应按照以下流程:
1确定评估对象;
2依据评估对象的类别确定适用的消防安全评估指标以及具体评估内容;
3依据第4章评估指标的要求,按照附录A《建筑(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测试表》的具体评估或检查细则,结合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通过资料审查、问询、现场查看、功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评估;
4汇总检查结果、测试数据、问询记录和相关证明文件,依据扣分准则或得分准则进行评分,并依据消防安全等级判定规则给出评估结论。
确定评估对象
委托人提供有关评估对象的资料和数据
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确定采用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
确定适用的评估指标和评估内容
现场抽样检查、功能测试
现场问询
资料审查
结合项目实际填写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
分项评价,汇总结果
综合分析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和报告
图3.0.1消防安全评估流程示意图
4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4.1一般规定
4.1.1消防安全评估以建筑单体或建筑群为对象。
4.1.2民用建筑、厂房、仓库的消防安全评估指标体系由三级指标组成:
1一级指标被定义为分项,其内容及权重赋值见表4.1.2-1;
2二级指标被定义为单项,其内容及权重赋值见表4.1.2-2;
3三级指标被定义为子项,对应的具体指标要求见本标准第4.2~4.4节。
表4.1.2-1分项指标及其权重表
分项指标
分项指标权重
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
厂房和仓库(甲、
乙)
其他厂房
A建筑防火(w1)
0.4
0.3
B 消防设施及器材
(w2)
C消防安全管理(w3)
表4.1.2-2单项指标划分及其权重表
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单项指标
单项指标权重
民用
建筑
厂房
仓库
A
建筑防火
A1耐火等级及总平面布局
0.14
0.20
A2防火分区
0.12
0.16
A3平面布置
0.09
0.13
0.11
A4安全疏散及避难
0.23
0.17
A5电气防火
0.15
A6灭火救援
0.07
0.08
A7室内外装修及保温隔热
系统
A8通风及空气调节
0.05
A9防爆措施
—
B
消防设施与器
材
B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0.19
B2自动灭火系统
0.25
B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0.22
B4防排烟系统
B5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
0.06
明
B6消防电源
B7灭火器及其他消防器材
C1消防行政审批
0.18
C2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
C
程
消防
C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
安全
演练
管理
C4消防安全组织
C5防火巡查与隐患整改
C6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0.24
注:
表中“-”表示民用建筑不含该单项指标。
4.1.3建筑消防安全评估应当按照先子项评定,再单项评定,然后分项评定,最后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
4.1.4对于子项指标,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应按照本评估标准第4.2~4.4节的相关条文要求,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查看、抽查测试及问询等方法,结合评估检查测试表的具体规定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评估测试表见附件A《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检查测试表》。
4.1.5子项指标得分为被评估对象适用的所有检查内容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4.1.6单项指标得分为其下辖所有被评估对象适用的子项指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4.1.7分项指标得分为其下辖所有单项指标得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fi=
n
å
fij´
wij(公式4.1.7)
i=1
fi为第i个分项指标的得分,即表4.1.1-2中分项指标“A”、“B”、“C”的得分;
wij为分项指标i中第j个单项指标的权重,即表4.1.2-2中“单项指标权重”;
fij为分项指标i中第j个单项指标的得分,即表4.1.2-2中单项指标
“A1~A9”、“B1~B7”、“C1~C6”的得分;
n为第i个分项中适用于被评估对象的单项的数目。
3
4.1.8消防安全评估综合评定得分f为各分项指标得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f=å
fi´
wi(公式4.1.7)
其中,fi为第i个分项指标的得分;
wi为第i个分项指标的权重,即表
4.1.2-1中w1~w3。
4.1.9消防安全评估综合评定得分、分项指标得分、单项指标得分和子项得分的评估满分值均为100分。
4.1.10对于本标准附录A中各子项检查内容的评分可以按符合程度分层次划分为A、B、C、D四种情况,以百分制进行量化,对应分值分别为100分,70分,
40分和0分。
4.2建筑防火
Ⅰ耐火等级和总平面布局
4.2.1建筑耐火等级和主要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4.2.2除特殊规定外,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件、疏散楼梯、吊顶等构件的燃烧性能应符合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4.2.3钢结构构件的防火处理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耐火等级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4.2.4防火间距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且严禁被占用。
Ⅱ防火分区
4.2.6不同危险类别和耐火等级建筑的高度、层数以及防火分区的设置、面积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应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4.2.7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超过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4.2.8防火墙、防火玻璃、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阀、分隔水幕等防火分隔设施完好有效,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墙的设置和构造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2防火分隔设施的耐火极限符合消防设计文件和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3防火分隔设施的启闭功能和报警联动功能应正常;
4常闭防火门(窗)应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方严禁放置阻挡卷帘下落的物品;
5竖管井、隔墙和楼板穿孔、幕墙、变形缝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局部防火封堵的位置均应封堵严密。
4.2.9建筑内的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的设置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4.2.10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以及中庭防
火分区的面积计算应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4.2.11地下或半地下商店,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分隔设施分隔成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
Ⅲ平面布置
4.2.12各类火灾危险性物品在建筑内的设置均应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4.2.13建筑内各功能空间和场所的平面布置和防火墙、防火门、卷帘、楼板等分隔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严禁改变设计用途。
重点功能空间和场所包括:
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活动场所;
2厂房内员工宿舍、办公室,以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场所的设置、平面布置位置和分隔措施;
3仓库内员工宿舍、办公室和休息室的布置位置和分隔措施;
4商场内有明火的食品加工厨房;
5商业步行街。
6其他重点场所。
Ⅳ安全疏散和避难
4.2.14人员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GB50016-
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1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疏散门的数量符合要求;
2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门、疏散走道的净宽度符合要求;
3安全疏散距离符合要求;
4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设置和构造符合要求。
4.2.15下沉式广场、防火隔间、避难走道的设置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且未被占用。
4.2.16避难层(间)的设置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且未被挪作他用。
4.2.17人员密集场所内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门和设置门禁系统的住宅、宿舍、公寓建筑的外门,应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要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4.2.18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前室、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间)等安全疏散设施完好畅通,严禁锁闭、封堵或设置障碍物;
疏散路径上的门禁应能方便、迅速打开。
4.2.19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当采用常开防火门时,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4.2.20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
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4.2.21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
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
Ⅴ电气防火
4.2.22民用建筑、厂房、仓库的消防用电负荷等级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架空电力线路的设置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4.2.23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
4.2.24电线电缆的选用、敷设、绝缘层强度、导体横截面积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应符合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和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4.2.25及时更换老化电线,严禁电线导体裸露。
4.2.26严禁私接、乱拉电线;
选用的配电板、熔断器及保险丝符合JGJ 16-
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4.2.27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B2级的保温材料中;
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4.2.28严禁违规使用可能造成火灾的大功率电器。
4.2.29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按照爆炸危险场所等级合理选用、安装防爆电器、设备。
4.2.30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并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
4.2.31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其工作状态应正常,控制器和探测器等设备和组件的功能应符合DBJ/T15-110-2015《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Ⅵ灭火救援
4.2.32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入口、直升机停机坪、消防电梯等救援设施的设置应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并符合G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