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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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6)发布与备案。
5.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
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包括:
(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
(3分)
(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
(3分)(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6.简述行政法的法源。
行政法的法源分为:
(1)宪法(2分)
(2)法律(2分)(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1分)
(4)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分)
(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1分)(6)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1分)
7.简述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种类。
可以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
(1)国务院;
(2分)
(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1分)(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1分)(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1分)(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1分)(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8.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2分)
(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
(2分)(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2分)(4)制裁的机关不同;
(1分)(5)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9.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2分)(3)听证的权利;
(4)了解情况的权利;
10.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性质不同;
(3分)
(2)目的不同;
(3分)(3)原则不同。
11.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
(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
(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12.简述行政立法的程序。
13.简述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1)二者不能简单等同;
(2)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
(3)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4)行政机关也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14.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行政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15.简述行政法的法源。
17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18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当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之上,要有正当的动机;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
19.简述行政机关组织法的基本内容。
(1)法律依据;
(2分)
(2)隶属关系;
(1分)(3)职责权限;
(4)任职期限;
(1分)(5)机构设置;
论述题
1.论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案要点)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4分)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
(4分)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
2.试述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
(1)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2分)
(2)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已经设定行政处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来规定行政处罚。
(3分)
(3)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来规定行政处罚。
(4) 国务院各部门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5)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额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1分)
3.试述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2)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
(3) 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4.2009年1月,云龙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云龙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
'
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不得攻击他人系统,网吧实行实名登记……'
并且详细规定了有关罚则。
有人认为该条例有关内容违法。
问题:
该条例属于何种类别的行政行为?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如何实现对其监督?
该条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里的行政立法。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行政立法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
(3)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5.论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
(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
(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所明确规定的责任。
(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6.试论述行政许可的作用。
(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
(2)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民众的权益;
(3)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4)行政许可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
(5)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发展。
7.论述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区别。
(1)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机关,而且仅仅是行政机关,主体单一;
而监督行政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主体呈现出多样性。
(2)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对象只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行政监督的监督对象不仅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而且还包括部分非国家机关。
(3)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监督程序不同。
前者是立案、调查、结论、处分等,后者则是听取汇报、评议、视察、质询、批评、审判等。
(4)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权力依据不同。
前者是行政权,后者则是立法权、监督权、审判权、检察权、公民的申诉控告权等。
(5)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属性不同。
前者纯系一种行政行为,后者是行政行为之外的行为。
正是由于这种区别,使二者产生了上面主体、对象、程序、依据等方面的差别。
8.试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概念、内容及其具体要求。
1.内容:
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
2.具体要求
第一,任何行政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够存在;
第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第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与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9.某乡政府发布公告,规定:
在途经本镇的220国道决定设置关卡,检查来往车辆,对超载货运车辆一经发现罚款5000元。
该乡政府行政处罚设置合法吗?
试述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
不合法。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2.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已经设定行政处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来规定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国务院各部门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
5.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关于行政处罚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规定;
除上述规定外,其他任何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10.卞某生于1993年5月,自幼父母离异,跟随父亲一起生活。
其父忙于工作,放松了对他的管教和关心。
2008年7月,卞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结识刑满释放人员马某。
同年10月17日,在马某教唆下,卞某去公共汽车上扒窃乘客钱包。
正当卞某偷窃一乘客钱包准备逃跑时,被人抓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卞某坦白交待了行窃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马某抓获。
公安机关拟对卞某进行行政处罚。
1.本案中卞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2.体现了行政处罚的什么原则?
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1分),本案当事人卞某具有下列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①卞某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
卞某出生于1993年5月,至行政机关对他处以行政处罚的2008年10月时,卞某才15周岁,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
②卞某是受他人胁迫才有违法行为的,因此也应从轻或减轻对他的行政处罚。
③卞某有立功表现。
卞某协助公安机关将违法人员马某抓获,配合了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活动,也是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之一。
2.考虑违法行为人违法不同情节给予具体裁量,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体现了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11.2009年1月,云龙省人民政府颁布的《云龙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
"
不得公开他人信息资料,不得攻击他人系统,网吧实行实名登记……"
1.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2.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行政立法的监督;
3.人民法院对行政立法的监督。
12.试述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
试述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
案例分析题:
1.王某生于1990年5月,自幼父母离异,跟随母亲一起生活。
1999年,王某母亲改嫁后,逐渐放松了对他的管教和关心。
2006年7月,王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以行乞为生,结识刑满释放人员马某。
同年9月17日,马某教唆王某去公共汽车上扒窃乘客钱包,王某不肯,马某便以暴力相威胁,迫其行窃。
正当王某偷窃乘客钱包准备逃跑时,被人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王某坦白交待了行窃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马某抓获。
公安机关拟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
1.本案中王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2.这体现了我国行政处罚的什么原则?
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王某具有下列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
①王某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
王某出生于1990年5月,至行政机关对他处以行政处罚的2006年9月时,王某才16周岁,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
②王某是受他人胁迫才有违法行为的,因此也应从轻或减轻对他的行政处罚。
③王某有立功表现。
王某协助公安机关将违法人员马某抓获,配合了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的活动,也是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之一。
(6分)
2.卞某生于1993年5月,自幼父母离异,跟随父亲一起生活。
3.张某到某山中盗伐木材,被某县林业局所设立的护林防火检查站的巡逻人员截住,巡逻人员发现其无证入山,对其罚款10元。
张某不服,欲讨说法。
1、本案中的行政主体是谁?
2、本案中的行政相对方是?
3、本案中的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4、本案中护林防火检查站属于派出机关吗?
它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性质是什么?
1、县林业局(4分)
2、张某(3分)
3、县林业局与张某(4分)
4、护林防火检查站不属于派出机关,它行使的行政职权的性质是行政处罚权。
(5分)
4.2008年9月,中原省罗河市燕城区裴庄镇要求收割玉米的农户先办理"
砍伐证"
、"
准运证"
。
裴政[2008]37号文《裴庄镇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
严禁焚烧秸秆,实施秸秆还田。
秋作物秸秆禁烧率必须达到100%"
谁砍罚谁,谁烧罚谁"
农户承包地砍伐或焚烧秸秆1亩以下的对该农户罚款300元,超过1亩的每亩罚款500元。
文件的颁布日期是2008年9月3日。
文件说,对确因养殖、青贮等需要,农户要求砍伐的应先报镇"
三秋"
秸秆禁烧指挥部同意,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经批准方可砍伐,"
否则按违反秸秆禁烧规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否则按违反秸秆禁烧规定,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农民李某因未经批准砍伐玉米秸秆回家喂猪被镇政府罚款三百元。
问题:
(1)《裴庄镇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
(2)《裴庄镇关于加强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是否合法?
为什么?
(3)镇政府对李某的处罚是否合法?
为什么?
(4)李某不服镇政府处罚决定,如何寻求行政法上的救济?
(1)属于抽象行政行为(4分)
(2)不合法,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4分)
(3)不合法,处罚依据违法(4分)
(4)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4分)
5.2008年9月,中原省罗河市燕城区裴庄镇要求收割玉米的农户先办理"
(4)李某不服镇政府处罚决定,如何寻求行政法上的救济
(1)属于抽象行政行为(3分)
(2)不合法,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5分)
(3)不合法,处罚依据违法(3分)
6.1998年2月,李某当选某县某镇闵楼村民委员会主任。
3个月后,李某被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
李某不服,诉至法院。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1、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是合理合法还是越权行为?
2、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是谁?
3、本案中,闵楼村村委会是不是行政主体?
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是越权行为。
(2分)
2、镇政府和李某。
(2分)
3、不是。
4、镇政府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2分),镇政府并不当然享有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只是对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活动具有指导、支持与帮助作用。
本案中镇政府直接免去李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行政合法性原则认为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镇政府行为因为越权而归于无效。
填空题:
1.申诫罚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2.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
3.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
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申诫罚。
5.行政行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包括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5.行政行为无效即自始自终不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被撤销,法律效力丧失时间的起点是被撤销之日。
6.行政行为无效即自始自终不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被撤销,法律效力丧失时间的起点是被撤销之日。
7.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8.在我国,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9.政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