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导读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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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与杨绛先生赴法国巴黎大学从事研究。
1938年,被清华大学破例聘为教授,次年转赴国立蓝田师范学院任英文系主任。
1941年,珍珠港事件爆发,被困上海,任教于震旦女子文理学校。
抗战结束后,任上海暨南大学外文系教授兼南京中央图书馆英文馆刊《书林季刊》编辑。
在其后的三年中,其作品集《人兽鬼》、小说《围城》、诗论《谈艺录》得以相继出版,在学术界引起巨大反响。
1949年,先生回到清华任教;
1953年调到文学研究所,其间完成《宋诗选注》,并参加了《唐诗选》、《中国文学史》(唐宋部分)的编写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先生受到冲击,并于1969年11月与杨先生一道被派往河南“五七干校”。
1972年3月回京,当年8月《管锥编》定稿。
1979年,《管锥编》、《旧文四篇》出版。
1982年起担任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院特邀顾问;
1984年《谈艺录》(补订本)出版;
次年,《七缀集》出版。
1998年12月19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8岁。
传奇钱钟书之“奇”
1929年,钱钟书考入清华,立即名震校园,不仅因为他数学只考了15分,更主要的是他的国文、英文水平使不少同学佩服得五体投地。
钱钟书考公费出国留学时,全国名额仅20余人,而他所报专业英国文学研究名额只有一个,当其他考生闻知钱钟书也报考时,皆放弃。
钱钟书班上的同学也多为佼佼者,像剧作家曹禺、小说家吴祖缃、翻译家石璞、颜毓蘅等等。
当时外文系有龙虎狗“三杰”,狗是颜毓蘅,虎是曹禺,龙则是钱钟书。
当时清华文学院也有“三杰”之说,其中的两位为夏鼐(后为考古学家)和吴晗(后为历史学家),而“三杰”之首又是钱钟书。
传奇钱钟书之“绝”——记忆力惊人学贯中西
他爱读书,而且记忆力惊人。
具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说起他的记忆力之惊人,在现代中国学者中,除了已去世多年的史学大师陈寅恪外,恐伯还没有第二人能和他相比。
国外的学者说钱钟书具有“照相机式”的记亿力,一点也不夸张。
钱钟书读书过目不忘,任人从书中随便抽出一段来考他,他都能不假思索、流畅无碍地背出来,连书中好汉所使兵器的斤两都背得出来。
吴忠匡在《记钱钟书先生》一文中说,钱钟书在蓝田的国立师院任教时,图书馆的《四部丛刊》、《四部备要》、《丛书集成》、《古今图书集成》等大部头丛书,他都浏览过,但见他看过的文集,仅明清别集就有千种之多,这些别集,不管是大家、名家,还是二、三流的小家,别人随便拿一部来考问他,十之八九他都能准确无误地复述其内容,有的甚至一字不差。
别人不敢相信,屡次考他,他也竟屡试不爽。
钱钟书记忆力惊人,传有学生将拼凑的论文交给他,他未置评价,只是将文章内容出处一一列举出来。
精通英、法、意、德、拉丁、西班牙等多种语言。
对于一个曾经在牛津留学的文科学生来说,通晓这些相关语言也许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但要做到纯正得没有一点母语腔调,对所有这些语言文学全部贯通,烂熟于心,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钱钟书是我国英语界公认的权威,当年曾任《毛泽东选集》英文翻译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参加翻译定稿《毛泽东诗词》。
钱钟书在美国讲学,仅凭其操英语的口才,即令四座吃惊,一位在哈佛大学研究院工作多年的美国学者说,他在美国长这么大,生平从未听过像这样漂亮的英语,算来算去只有哈佛的一位语言学教授的英语水平差堪同钱相媲婉美。
再如,他在留学时学习过意大利语,但却从未到过意大利,1978年他首次到意大利出席第二十六届欧洲汉学会,即用意大利语作即兴式的发言。
他的意大利语言咬音之准,味道之纯,不输其英、法、德语水平。
在报告中他还随意援引意大利文学,所涉及的许多陌生作家的作品,他皆能用意大利语娴熟地背诵出原文,引起了意大利学者极大的兴趣和好奇。
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费景汉先生曾描绘过钱钟书访美时的一个场面:
会场上,最出锋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感染别人----钱钟书博学强记,出口成章,把许多美国人都唬着了。
他在茶会中,提及某一位英国诗人,就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了一段那位作者的诗作;
提及另一位德国诗人,就用标准德文背诵了他的一篇作品;
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育一段。
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作品,但钱钟书都能出口流利背出,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
又一次黄永玉要写一个有关“凤凰涅槃”的文字根据,但一点材料也没有。
《辞源》,《辞海》,《中华大辞典》,《佛学大辞典》,《人民日报》资料室,北京城的民族学院、佛教协会都请教过了,没有!
忽然想起钱先生,连忙挂了个电话,钱先生就在电话里说了以下的这些话:
“这算什么根据?
是郭沫若1921年自己编出来的一首诗的题目。
三教九流之外的发明,你哪里找去?
凤凰跳进火里再生的故事那是有的,古罗马钱币上有过浮雕纹样,也不是罗马的发明,可能是从希腊传过去的故事,说不定和埃及、中国都有点关系……这样吧!
你去翻一翻大英百科……啊!
不!
你去翻翻中文本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在第三本里可以找得到。
”结果马上找到,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传奇钱钟书之“狂”
他到清华后的志愿是:
横扫清华图书馆。
他的中文造诣很深,又精于哲学及心理学,终日博览中西新旧书籍。
最怪的是他上课从不记笔记,总是边听课边看闲书或作图画,或练书法,但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甚至在某个学年还得到清华超等的破纪录成绩。
一入清华,钱钟书便开始创造一面又一项“纪录”:
读书数量第一;
发表文章第一:
考试成绩第一;
口出狂言第一....钱钟书读书爱做眉批,于是,清华图书馆在藏书上便到处有了“钱批”。
1933年钱钟书从清华外文系毕业,校长亲自告诉他要破格录取他留校,陈福田、吴宓等教授都去做他的工作,想挽留他,希望他进研究院继续研究英国文学,为新成立的西洋文学研究所增加光彩,可他一口拒绝道:
整个清华没有一个教授有资格充当钱某人的导师。
其率真狂傲可见一斑。
在清华,他还以专挑教授学者的错而出名。
1932年,鲁迅之弟,大名鼎鼎的北京大学教授周作人出版了专著《中国新文学的源流》。
书一问世,颇得好评。
然而,钱钟书却从中挑出了许多错误,且秉笔直书,毫不顾及周的难堪。
他架子相当大,不愿拜访别人,更不拜访名人,他曾引杜于皇的话说:
“即使司马迁、韩愈住隔壁,也怨不奉访!
”无怪乎当年他父亲写信命他拜访章士创,他也懒得理会,无动于衷
据黄永玉先生讲“文革”期间,某天忽然有部门通知学部要钱钟书去参加国宴。
钱钟书道:
“我不去,哈!
我很忙,我不去,哈!
”
“这是江青同志点名要你去的!
”“哈!
我不去,我很忙,我不去!
“那么,我可不可以说你身体不好,起不来?
”
“不!
我身体很好,你看,身体很好!
哈!
”结果钱先生没有出门。
传奇钱钟书之“痴”
钱钟书“痴气”十足,有着孩子般的童心。
杨绛回忆说:
“我们在牛津时,他午睡,我临帖,可是一个人写字困上来,便睡着了。
他醒来见我睡了,就饱蘸浓墨想给我画个花脸,可是他刚落笔我就醒了。
他没想到我的脸皮比宣纸还吃墨,洗净墨痕,脸皮像纸一样快洗破了。
以后他不再恶作剧,只给我画了一幅肖像,上面再添上眼镜和胡子,聊以过瘾。
回国后暑假回上海,大热天女儿熟睡(女儿还是娃娃呢),他在她肚子画一个大花脸,挨他母亲一顿训斥,他不敢再画了。
钱钟书性格很特别,从小有一种“痴气”,一生都有痴气,混混沌沌,疯疯傻傻,没有正经的那种性格。
抓青蛙,放到鞋里,拿着鞋上学。
青蛙跳出来,老师罚他,他也不太在意。
分不出左右来,上中学时候,穿皮鞋,不分左右脚,随意穿。
当班长,因为左脚和右脚分不开,只当了两个星期。
(亲情)
方家三闾大学
鲍小姐↑李梅亭高松年
苏文纨——方鸿渐——赵辛楣——汪太太
↓
唐晓芙孙柔嘉韩学愈
(恋爱)(婚姻)(友情)(事业)
《围城》情节简介
方鸿渐留学回国的船上结识了一夜风情的鲍小姐,同船回国的大学同学苏文纨亦颇有垂青之意。
回到上海之后,方鸿渐在干亲周某的小银行做事,在苏文纨家结识了她的表妹清纯女孩唐晓芙,一见倾心。
追求苏文纨的政客赵辛楣没有随政府迁都去重庆,而是留下来追求苏文纨。
为了斗败情敌方鸿渐,他约了朋友与方鸿渐斗酒,二人不打不相识,成为好友。
苏文纨最后嫁给别人,赵辛楣很是沮丧,方鸿渐也因唐晓芙的拒绝而心灰意冷,二人决定和其他几个人一起去内地一所新成立的三闾大学任教,在路上听赵辛楣说起唐晓芙也已离开上海去了重庆。
一行人舟车鞍马,好不辛苦的来到三闾大学,才发现这所大学帮派分立、勾心斗角,任教不易。
赵辛楣迷恋上了同事的年轻夫人,最后被迫辞职,去了重庆。
失去了朋友的方鸿渐与同来的孙小姐日久生情,最后在成为学校帮派之争的牺牲品后与孙小姐一起离开三闾大学,结婚旅游到香港,与恰在此处的赵辛楣、苏文纨相遇。
回到上海后,方鸿渐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在一家报社做些杂活。
后来方鸿渐失了业,又因为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与妻子吵架,最后决定再到重庆去找赵辛楣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围城》人物形象赏析
《围城》一书塑造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有知识分子,有名嫒淑女,亦有商贾政客。
作者对这些人,有的浓墨重刻,有的轻描淡写,但无论采取何种手法,都生动绘出了他们各异的特征:
或卑微、或鄙俗,或勾心斗角,或虚与委蛇。
方鸿渐
方鸿渐是个让人倍感亲切的人,也是深得女性喜爱的人物。
他很好相处,与他在一起不会有压迫感;
他愿意照顾别人的感受,关心体贴;
他也是个“很会说话”的人,贫嘴滑舌地既能逗人开心,又能化解矛盾;
他是一个颀长俊秀、温文尔雅又时不时冒点“坏水儿”的形象。
从文中不难看出:
对方鸿渐,鲍小姐的引诱、苏文纨的追求、唐晓芙的垂青和孙柔嘉的费尽心机,想来,他肯定是个年轻俊雅的男子。
可惜,方鸿渐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没有能力把握自己的人生,从一出场到全文结束,他都在受别人和命运的摆布,几乎没有一件事顺了自己的意愿。
其实书中有一句话,借了赵辛楣的口,已然给他定论了――那是即将结束赴三闾大学的艰辛旅程,赵辛楣突发感慨:
“象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
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
经过长期苦旅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朋友……”
方:
“我问你,你经过这次旅行,对我的感想怎么样?
觉得我讨厌不讨厌?
赵:
“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
“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赵辛楣一句随口的回答,竟然一语成箴,概括了方鸿渐悲剧的性格和人生走势。
方鸿渐的出场,就是在归国的船上极易地被及时行乐的鲍小姐所引诱又抛弃,作者为什么设计了这段小小的插曲,是为了引出方如何与苏文纨相熟以至引起全篇故事?
似乎同时也在方鸿渐一出场就交待了他是个软弱的、易受摆布的男人,易受诱惑,也不被意图耍弄他的人所惧怕。
试想一下,如果换作赵辛楣,慢说不会上鲍小姐的当,鲍小姐恐怕也根本不敢抱着始乱终弃的目的去接近他。
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船上的那一夜,其实很可能就是他的初夜。
书中交待,到出国留学前,鸿渐都没有恋爱的经验,而依他的家教和为人,在国外那段期间也不太可能涉足风月场所。
也许书中开场便给男主人公安排了这场艳遇,就摆明了这是给成年人看的一本书,也是对人物性格的一个立体诠释。
书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方鸿渐与唐晓芙热恋的那短短的日子,作为心疼他的朋友,我真是从心底里为他感到幸福啊,这也是方鸿渐在全书中唯一过的一段舒心日子。
在唐小姐应允了方鸿渐共进晚餐的邀请后,“他那天晚上的睡眠,宛如粳米粉的线条,没有粘性,拉不长。
他的快乐从睡梦里冒出来,使他醒了四五次,每醒来就象唐晓芙的脸在自己眼前,声音在自己耳朵里。
他把今天和她的谈话一字一句,一举一动都将心熨帖着,迷迷糊糊地睡去,一会儿又惊醒,觉得这快乐给睡埋没了,忍住不睡,重新温一遍白天的景象”;
第一次收到唐小姐的信,他“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中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
”这是何等的痴情和喜悦啊,让我们回想起寤寐思服的初恋。
可惜,他好日子没好过,又没有禁受住苏小姐的诱惑,让苏文纨坚信他已非她不娶,最后闹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一段纯真美丽的恋情,只能成为他和唐小姐心中一生也抚不平的伤痛。
从此以后,方鸿渐在一切的关系中都不顺利:
与挂名的岳丈岳母闹翻;
负气远走三闾大学,领导不重视,同事瞧不起;
中了孙柔嘉的道儿与她成婚,摆不平婚姻生活,最后黯然分手;
新的职业也是勉强维持生计,还很快失了业;
甚至同自己原先的大家庭也再难和睦相处……
“这简短的一怒把余劲都使尽了,软弱得要傻哭个不歇。
和衣倒在床上,觉得房屋旋转,想不得了!
万万生不得病!
明天要去找那位经理,说妥了再筹旅费,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
心里又生希望,象湿火柴虽点不着火,而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
不知不觉中黑地昏天合拢、裹紧,象灭尽灯火的夜,他睡着了。
最初睡得脆薄,饥饿象镊子要镊破他的昏迷,他潜意识挡住它。
渐渐这镊子松了、钝了,他的睡也坚实得镊不破了,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本。
这是书中对方鸿渐最后的描述,“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本”,是不是全文将尽,在作者心目中,方鸿渐这个人物也已然死去了呢。
但是,“心里又生希望,象湿火柴虽点不着火,而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我宁愿祝福他还有希望,能去重庆成功地投奔老友赵辛楣吧。
其实,方鸿渐在同龄人当中,也应该算是个佼佼者了。
他“家学渊源”,“家世头衔都不错”,而且留过洋,人也生得一表人材,为人正直,谈吐幽默,还颇讨女人喜欢,为什么人生的道路就这么不顺利呢?
我认为,是他的性格造成的。
“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他与赵辛楣最不相同的地方,就是出身。
“父亲是前清举人,在本乡江南一个小县里做大绅士。
他们那县里人侨居在大都市的,干三种行业的十居其九:
打铁,磨豆腐、抬轿子。
土产中艺术品以泥娃娃为最出名;
年轻人进大学,以学土木工程为最多。
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上泥土气,这算是他们的民风。
”“一命、二运、三风水”,方鸿渐的运气好,但是他的命不好,他的出生就被打上了烙印,纵然日后出国留洋,也难脱局限性,加上他自己又贪图享受,不好学习,把个留学生做成“游学生”,买个假文凭,骗得了家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和社会。
方鸿渐至多只能算个文人――自古文人多磨难,百无一用是书生。
他自视颇高,品位不凡,愤世嫉俗,实际却做不成什么具体的工作,“心比天高,身为下贱”。
其实,这正是许多小知识分子的共同的命运,过去是,现在也一样。
赵辛楣
赵辛楣应当是《围城》中完美男人的典范。
这个人物在书中出现的篇幅并不是很多,在鸿渐留学回来初期和漫长的(其实不过三个月,但对于他来说,心理空间是漫长的)婚姻生活中,都没有正面出现,但是作为故事中的“男二号”,赵辛楣无疑会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作者设计了这样一个人物,仿佛就是为了反衬方鸿渐的。
首先,他富有。
男人是千万穷不得的(当然并不是必须有多少财富,而是他至少在心里从未认为自己穷,就可以了),人穷志短,底气如果不足的话,性情上总会有欠缺,隐藏得再深,也会有暴露的时刻。
据说,三代才能培养出贵族,赵辛楣应该是一户有文化的官宦大家的第三代(至少是第三代),所以,他的富没有暴发户的浅陋,也没有商人的算计,他的富有在书中从未刻意交待过,但是让人觉得出来,财富是他与生俱来且相生相伴的,应该说,赵辛楣有贵族的风范。
其次,赵辛楣有才,也有本领,在任何时候都是意气风发,事业通达,即使在三闾大学败走麦城,狼狈一时,也是很快就翻得身来,让书中人物和读者再也不会想起他当初闹的笑话。
他是个头脑清醒、目光敏锐、意志坚定而且颇有行动力的人,高智商、高情商,任何时候都不会让人轻视,也难以击败。
第三,赵辛楣为人豪爽豁达,幽默风趣,颇重朋友情谊,是个可交的朋友。
第四,赵辛楣还痴情。
他不象方鸿渐那么有“异性缘”,也不象方鸿渐那么能“将就”(文中与方有关系的四个女性可是性格迥异),用孙柔嘉(听鸿渐说赵辛楣新结婚后)的话来说:
“辛楣看中的女人,汪太太、苏小姐,我全瞻仰过了。
想来也是那一派。
”他喜欢的就是一个类型的女性,苦苦追求苏文纨不成,能够令他再次心动的女人,都是有些似苏小姐的。
第五,赵辛楣的外形也不错啊,书中是这么说他的:
“这时候进来一个近三十岁,身材高大、神气轩昂的人”、“他父亲信算命相面,他十三四岁时带他去见一个有名的女相士,那女相士赞他:
火星方,土形厚,牛眼,狮鼻,棋子耳,四字口,正合《麻衣相法》所说南方贵宦之相,将来名位非凡,远在老子之上”。
虽然这“牛眼,狮鼻,棋子耳,四字口”组合起来不是很英俊,但是“身材高大、神气轩昂”自是他给人的感官印象。
总之,赵辛楣是一个有智慧、有本领、有情义、有情趣的魅力十足的成熟男人。
孤傲自赏的苏文纨
作者一开始是从自己的观察角度用夹叙夹议的方法来介绍她的:
“那个戴太阳镜、身上摊本小说的女人,衣服极斯文讲究。
皮肤在东方人里,要算得白,可惜这白色不顶新鲜,带些干滞。
她去掉了黑眼镜,眉清目秀,只是嘴唇嫌薄,擦了口红还不够丰厚。
假使她从帆布躺椅上站起来,会见到身段瘦削,也许轮廓的线条太硬,像方头钢笔划成的。
直接把一个有文化的已过妙龄的矜持女人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尤其讲她身段瘦削“像方头钢笔划成的”这一句,令人感到苏小姐似乎站立坐下都有一种默守陈规的姿势——直挺挺的身子,比不上鲍小姐那样风情万种,为下文写“苏小姐理想的自己是:
‘艳如桃李,冷如冰霜’,让方鸿渐卑逊得仰慕而后屈服地求爱。
谁知道气候虽然每天华氏一XX左右,这种又甜又冷的冰淇淋作风全行不通。
鲍小姐只轻松一句话就把方鸿渐勾住了”埋下伏笔。
之后,作者为了加深读者对苏小姐孤芳自赏、落落寡合的印象,连番使用神奇的比喻讲故事,如:
方鸿渐到苏家拜访,“她冷淡的笑容,像阴寒欲雪天的淡日,拉拉手,说:
‘方先生好久不见,今天怎么会来?
’鸿渐想去年分别时拉手,何等亲热;
今天握她的手像捏着冷血的鱼翅。
”。
又如:
在遇见方鸿渐夫妇时“她站起来,提了大草帽的缨,仿佛希腊的打猎女神提着盾牌……对鸿渐点点头,伸手让柔嘉拉一拉,姿态就仿佛伸指头到热水里去烫不烫,脸上的神情仿佛比柔嘉高出一个头的人拉手,眼光超越柔嘉头上”等等,把这个高傲自负的苏小姐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跃然纸上。
特别是“仿佛希腊的打猎女神提着盾牌”这句经典之笔,使这个可鄙又可笑的苏小姐浮雕般显现在读者的眼前,并永存于读者记忆中。
当然,苏小姐的这种品性也不是绝对孤立、一成不变的。
有时,她会顾影自怜,如,在大学的时候“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能随便施与。
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
”有时,她会娇羞扭捏,如,在九龙上岸前她为了给方鸿渐一个亲近的机会,就一反常态“装扮得袅袅婷婷”,方鸿渐神差鬼使地对她说:
“要奉陪你,就怕没福气呀,没资格呀!
”“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
她眼皮有些抬不起似的说:
‘我们没有那么大的面子呀!
’”这两处比喻和前面所举的例子形成鲜明的对照,把苏小姐复杂、多面的性格特征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使人物形象真实、生动起来。
同时,也直截了当地透露了作者对她的鄙视态度,向人们暗示:
人性如苏小姐一类的人,并不会因她留过洋,拿过博士学位而受到良好熏陶和影响,只会助长她们的娇气,没什么可仰慕和追求的。
洁如明镜的唐晓芙
她纯真可爱,是钱钟书在《围城》这本书中唯一不带讽刺语气去描写的人物,作者对她的形象美精雕细刻,从身材、脸形、酒窝、脸色、眼睛、牙齿、头发、眉毛、口,到表情,一一细细写来,好象一架电影摄影机对着唐小姐外形的各个部分作特写式的拍摄,极其细腻、具体,但又丝毫不觉得冗长、烦琐、平板。
不妨仔细看看钱钟书在《围城》中是怎样描述的:
苏小姐领了个二十左右的娇小女孩子出来,介绍道:
“这是我表妹唐晓芙。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
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谗,仿佛是好水果。
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
她头发没烫,眉毛没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
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方鸿渐立刻想在她心上造个好印象。
……方鸿渐看唐小姐不笑的时候,脸上还依恋着笑意,像音乐停止后袅袅空中的余音。
许多女人会笑得这样甜,但她们的笑容只是脸部肌肉柔软操,仿佛有教练在喊口令:
“一!
”忽然满脸堆笑,“二!
”忽然不知去向,只余个空脸,像电影开映前的布幕。
从这一段肖像描写中,我们不难看出,作者借助了大量新奇、丰富、巧妙、贴切的比喻,从正面、侧面对唐小姐的肖像进行描写,并运用对比的方法来突出人物肖像的主要特征,获得了最佳的艺术效果。
假使我们从中删去比喻成分,那么唐小姐的形象就会失去粗略,空洞,了无生气。
像唐晓芙这样的人,她的语言应有异于鲍小姐、苏小姐,作者在这方面下的工夫也令笔者佩服。
请看下面三例对话:
(1)方鸿渐对唐晓芙说:
“也许你表姐有她的心思,遣将不如激将,非有大敌当前,赵先生的本领不肯显出来。
可惜我们这种老弱残兵,不经打,并且不愿打——”唐小姐接口“可是,战败者常常得到旁人更大的同情——我意思说,表姐也许是赞助弱小民族的。
(2)方鸿渐向她要住址,看她写了电话号数,便说:
“决不跟你通电话。
我最恨朋友间通电话,宁可写信。
”唐小姐“对了,我也有这样一种感觉。
做了朋友应当彼此爱见面;
通过电话算接触过了,可是面没有见,所说的话又不能像信那样留着反复看几遍。
电话是偷懒人的拜访,吝啬人的通信,最不够朋友!
并且,你注意到么?
一个人的声音往往在电话里变得认不出,变得难听。
(3)曹元朗一听完方鸿渐说:
“苏小姐那本《十八家白话诗人》再版的时候,准会添进你算十九家了。
”就道:
“那决不会,我跟他们太不同了,合不起来。
昨天苏小姐就对我说,她为了得学位写这本书,其实她并不瞧得起那些人的诗。
……她序上明明引着julestellierd的比喻,说有个生脱发病的人去理发,那剃头的对他说不用剪发,等不了几天,头发压根儿全掉光了;
大部分现代文学也同样的不值批评。
这比喻还算俏皮。
”唐小姐机灵的说道:
“表姐书里讲的是十八根脱下的头发,将来曹先生就像一毛不拔的守财奴那根毛。
从以上唐小姐说话时所用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