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水南输变电站工程监理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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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水南输变电站工程
220kV绿洲变电站扩建工程(水南站对侧)
监理规划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0KV水南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
日期:
二〇〇九年月
批准:
日期
审核日期
编写:
日期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范围
三、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五、监理工作依据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七、监理工作制度
八、监理工作程序
九、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
十、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计划
十一、项目监理部的人员岗位职责
十二、监理设施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地点与有关参与建设的单位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从化供电局
设计单位:
广州电力设计院
运行单位:
变电二部
施工单位:
从化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广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工程项目简况:
广州从化市从化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太平工业区南部建设一座110千伏水南变电站,主变本期容量2×40MVA,最终3×40MVA。
110千伏出线4回。
110千伏侧采用单母线隔离开关分段接线,10千伏侧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全站采用户外布置(标准设计的A2类甲3型建筑型式)。
根据电网规划,水南变电站110千伏进线终期按四回考虑,其中两回从拟建的220千伏绿洲站引接,一回与110千伏太平变电站联络,一回与110千伏人和变电站联络。
由于与太平变电站、人和变电站的110千伏联络线实施困难,本期拟建设2回绿洲至水南的110千伏进线。
220千伏绿洲变电站站址位于广州从化区,此次扩建工程共扩建110kV出线间隔两个:
水南甲线间隔、水南乙线间隔,为110kV水南站供电。
工程要求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1年9月22日。
总日历工期约52天。
1.1.2工程规模:
220千伏绿洲变电站扩建工程本期工程建设110kV出线间隔两个,共计安装刀闸6组、110kV三相断路器2台、线路CT6只、线路避雷器2组、单相TYD两只及相关设备之间的软母线。
1.1.3工程承包范围:
安装工程包工和部分包料,建设单位提供电气一、二次设备、端子箱、及二次电缆,其余设备材料由施工单位提供。
二、 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变电站土建工程施工、电气安装工程、线路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有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三、 监理工作目标
1 质量目标:
为了贯彻公司质量手册“向业主持续不断地提供优良的监理服务,业主满意”的质量方针,确保公司各项工程建设质量目标及监理合同中质量责任实现,本工程必须达到以下质量目标:
土建工程:
各分部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具体应包括:
1)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评分不应少于85%;
6)及时收集、整理、移交工程资料。
电气装置安装各单位工程、线路工程:
优良
具体应包括:
1)所属分部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应全部合格
2)配电装置受电应一次成功
3)所属设备、系统带电或试运转应正常,并已签字验收
4)工程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签字齐全、可查性强
5)未因施工原因,造成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6)在分部试运转过程中,未因电气的原因,而造成设备严重损坏
2 进度目标:
控制在合同工期内
3 投资控制目标:
控制工程中标价。
4 安全目标
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严格监理,杜绝承包方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
落实本公司《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杜绝现场监理人员人身伤亡事故及发生职业健康风险。
四、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开工审查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监理工作制度中的《工程开工审查制度》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开工准备工作进行审查,符合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报告,准许开工。
参与、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施工图纸会审会议,图纸会审应由承包单位记录、整理。
施工过程中对于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安排施工图会审计划并主持施工图会审,签署施工图会审记录或工程变更洽商记录。
未经图纸会审的施工图纸,承包单位不得进行工程施工。
2) 施工图纸会审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运行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参加,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应由以上有关人员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纸会审,监理单位可以主持施工图纸会审。
3) 项目监理部应确认符合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的所有设计文件并进行登记管理。
工程分包审查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监理工作制度中的《工程分包审查制度》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分包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总承包合同及有关规定时,签发分包工程开工报告,准许开工。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以下7个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向项目监理部报审:
1)桩基础施工组织设计;
2)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模板高支撑施工方案;
5)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6)外墙脚手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7)物料提升机安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8)防雷接地工程(主地网)施工方案。
9)主变压器设备安装方案
10)全站直流系统设备安装方案
11)220kV及110kV配电装置安装方案
12)无功补偿装置安装方案
14)线路工程施工方案(按标段编制)
15)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工程变更、为保证安全施工或发生工程索赔时,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单位报审相应工程施工方案。
工程测量放线验线
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验证书。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复核《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记录》(放线册)。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另外,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各楼层轴线、标高的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审查
进场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工程设备、材料、构配件进场检查、检验制度》,对所有进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检查与隐蔽工程验收
为了实现本工程质量目标,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不合格品控制制度》及《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按照公司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本工程以下内容以列为重点、关键施工过程:
土建部分
A钻(冲)孔灌注桩工程
b钢筋工程
c砼浇筑工程
d土方及室外工程
变电部分
a主变压器系统设备安装
b主控及直流设备安装
c220kV及110kV配电装置安装
d无功补偿装置安装
e全站电缆施工
f全站防雷及接地安装
g通信系统设备安装
h全站电气设备交接试验、高压试验
i全站继电保护联合调试
线路部分
a基础工程
b铁塔组立工程
c架线工程
d防雷接地工程
组织工程中间、交安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 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完成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各方签署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进入下一分部工程施工。
桩基础、主体结构2个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部验收需按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中间验收监督管理规定》重点控制。
电气设备安装与高压试验工程质量验收需符合广东省电力工程质监中心站的要求。
2) 土建工程完成后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土建工程交安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各方签署工程中间验收交接记录,工程移交设备安装施工。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运行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货单位等召开工程中间、交安验收专题会议,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4) 土建工程完成后,工程投产送电前,承包单位应提交土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土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验申请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土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5)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交提供相关监理资料。
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施工进度款支付审查、工程造价变更审查及工程索赔审查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或委托,依据监理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经济标及其有关合同文件,按照《工程投资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
投资控制是依业主授权的行为,项目临理部在处理工程造价事项时,应征得建设单位的授权、许可或同意并取得有关合同、经济标书等资料。
工程进度控制
1) 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a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b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计划;c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d当实际工程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工程进度滞后或提前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以适当方式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或提前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当实际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或提前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的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安全施工控制
项目监理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要求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市质监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广州市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确保实现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监理部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向监理公司报告。
其它未尽事项详见本工程《安全监理规划》。
信息管理
按项目监理部《信息管理制度》。
组织召开工程例会
按项目监理部《工程例会制度》。
协调各方单位的关系
按工程监理合同中监理范围的规定,项目监理部主要职责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与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下:
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规定,完成建设单位委托的合同义务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监理责任。
2)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与监理单位是合作关系,当工程需要设计单位、勘察单位配合时,项目监理部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通知其到工地。
3)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项目监理部对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严格监理,实现工程监理“四控制”预期目标。
4)材料、设备供应商与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当材料供应由承包单位供应时时,凡材料、设备进场,项目监理部均得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向项目监理部报审。
当材料、设备供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时,凡材料、设备进场,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
五、监理工作依据
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 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3 本工程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4 本工程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5 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等。
6 国家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和质量验评标准等(包括达标投产考核指标)。
7 《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手册》QB/OEM--2003
8 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QM/GZDJ-2005B版9 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安装工作指导书。
10 施工过程中设计承包商、项目法人及上级单位对本工程所发有关文件(包括施工图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交底及项目法人对工程提出的要求)。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按监理合同的要求选派优秀的监理工程师组建项目监理部并进驻工地,充分投入现场监理设施,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监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认真做好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理工作。
按照《广东省广电集团公司质量控制标准》的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采用巡视(P)、旁站(S)、见证(W)、停工待检(H)的方法,对工程施工进行控制。
工程开工前,制定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以明确工程质量进行检查与验收的具体实施工作。
对工程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实施旁站监理。
当工程控制目标(投资、质量、进度或安全)发生偏离时,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或管理措施对工程控制目标进行纠偏。
(四) 贯彻落实《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手册》(QB/OEM—2003)、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QM/GZDJ-2005B版)及本工程《安全监理规划》的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健康、环境风险,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辨识、控制,避免产生项目监理人员有关间接或直接的监理责任。
(五) 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要求整理工程质量、安全技术资料。
七、监理工作制度
(一)开工审查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审查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及安全时予以确认。
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机构;
2) 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监理规范》附录A2表的格式。
3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规划部门放线已完成并出具《放线册》,施工单位已做好高程点及平面坐标点的引测、保护及轴线放线、验线等工作。
6) 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满足要求。
(二)工程分包审查制度
1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分包单位近期业绩等有关料,符合施工合同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监理规范》附录A3表的格式。
2 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核以下内容:
1) 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外地企业在本省或本市内承包工程许可证明。
2) 分包单位的业绩。
3) 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允许分包,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3 工程分包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并应将分包合同报送项目监理部备案。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
1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7日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严禁工程开工。
2 总监理工程师在3日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重新审查。
3 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指技术标)、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5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上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对承包单位提出比较明确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控制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a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b应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c应具有针对性,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应具有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措施;
d具有可操作性、切实可行,能够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
e技术方案先进、适用;
f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
g满足施工合同及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 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施工组织设计应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项目监理部组织专题或专家论证,经审核后予以签认。
(四)工程例会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需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 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 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提出影响工程施工的主要问题;
5) 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6) 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落实上述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
项目监理部应落实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资料,如附表。
8) 各单位商定解决工程开工存在的其它问题。
2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需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理,并应发放有关各单位。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 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4 各单位参加工程例会,应在工程例会签到表上签字。
工程例会除与会单位要求外,不实行会签制度。
如工程例会发放后,有关单位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工程例会生效,应予以执行。
(五)工程变更审查制度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项目监理部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2对于图纸会审记录中有关工程变更内容或工程设计变更文件,承包单位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规定提出工程造价变更请求的,项目监理部应予以审核。
如承包单位未及时提出工程造价变更申请的,视为不发生工程造价变更。
因承包单位自身原因发生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部应拒绝其提出的工程造价变更申请。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按工程承包合同)。
4)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调,确定工程造价变更。
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符合《监理规范》附录C2表的格式,并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4项目监理部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1)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2) 在项目监理部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5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6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有权不予计量。
(六)工程设备、材料、构配件进场检查、检验制度
1项目监理部应注意经常检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进场情况,核查承包单位采购的设备、材料、加工预制件的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书、试验报告、加工图纸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对于新材料或不常见的材料,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提供材料检验、验收标准。
2专业监理工程师需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建筑工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