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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事故致因理论分析煤矿安全事故.doc

河北工程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河北工程大学

毕业论文

题目:

基于事故致因理论分析煤矿安全事故

作者郭瑞虎

学号31143438807

学院河北工程大学

专业采矿工程系

基于事故致因理论分析煤矿安全事故

摘要

随着我国煤矿开采量的不断增加,煤矿安全问题变的越来越多,重大特大煤矿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探求煤矿事故的发生机理,分析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以指导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本文分析了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并以事故致因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煤矿事故发生的规律,从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出发,根据事故致因理论分析了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阐述了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虽然中国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在逐年下降,但与国外相比,我国煤矿还是事故多发地、死亡人数占世界总数的80%。

用经济学的视角和观点来分析和探讨我国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原因与症结,从而寻找治理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经济措施。

实例分析了1起煤矿安全事故,以便为煤矿安全隐患提供预防指导。

关键词:

事故致因理论煤矿安全事故分析事故

目录

绪论 1

第1章我国煤矿安全现状 2

第2章煤矿生产中的主要问题 2

2.1主观因素2

2.2客观因素3

第3章事故致因理论 3

3.1事故致因理论的由来3

3.2几种常见的事故致因理论4

第4章煤矿事故致因理论4

4.1直接原因 4

4.2间接原因 4

第5章案例分析 5

5.1陕西神木某煤矿烟尘扩散事故 5

5.1.1直接原因5

5.1.2间接原因5

5.2贵州水城某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5

5.2.1直接原因5

5.2.2间接原因5

第6章结语6

参考文献 7

绪论

安全是人类最重要和最根本的需求,是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的基本保障,可以说,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更是人类社会文明的标志。

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在确保矿工个的生命安全的基础上寻求煤炭工业的发展,是煤炭工业发展的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国家财产和工人生命安全,是创造和谐社会的基础。

然而,我国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至今成效欠佳,煤矿事故频繁发生,每年约有六七千人因煤矿事故而亡。

原因之一是人们对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缺乏理论指导,不能找出导致煤矿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从而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

频繁的事故发生与我国建设密切联系。

第1章我国煤矿安全现状

在我国的能源工业中,煤炭占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的7O%左右,预计到2050年还将占50%以上。

因此煤炭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

当前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对煤炭工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确保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国95%的煤矿开采是地下作业煤矿事故占工矿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72.8%至89.6%(2002-2005年);煤矿企业一次死亡1O人以上事故中,瓦斯事故占死亡人数的71%。

煤矿所面临的重大灾害事故是相当严峻的,造成的损失是极其惨重的。

由于煤矿事故多,死亡人数多造成了我国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

特别是煤矿重大度特大瓦斯(煤尘)灾害事故的频发。

不但造成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的巨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声誉。

实际上这些瓦斯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它是以往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集中暴露,涉度许多方面。

既有自然因素、科技投入和研究的不足。

也有人为因素以度国家的体制、管理、经济政策。

社会的传统观念、煤矿企业的文化素质等等。

第2章煤矿生产中的主要问题

我国煤层自然赋存备件复杂多变,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多,是造成事故的客观因素。

我国煤矿开采的煤层大多瓦斯含量大、透气性低且地质构造复杂不易在开采前抽放瓦斯。

但在采掘时,瓦斯放散量大,再加上开采煤层地质条件复杂和开采规模的扩大、开采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导致采动诱发的应力场、煤岩体裂隙场度瓦斯流动场的变化更加复杂多变,在一定条件下,容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的突然涌出现象,造成瓦斯事故。

在目前的能源供应条件下,对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突出矿井。

不可能采取停产关闭的措施。

为此,只能是自主开发与之相应的安全技术,以确保高瓦斯矿井和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生产。

2.1主观因素

长期以来,煤矿在的心目中是技术水平不高、要求比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因而长期以来。

技术投入不足、装备水平差、产业技术人才匮乏、劳动效率低。

把”千军万马”的队伍放在高度危险的作业环境中劳动,一旦出现瓦斯(煤尘)爆炸、矿井火灾等事故时,棼易导致惨重损失,甚至全矿毁灭的现象。

而美国、澳大利亚等先进国家的煤矿。

实现了高度机械化,井下工作人员少,全矿的巷道布局简洁。

巷道面积大、风流通畅,一旦发生灾变时。

易于撤离。

伤亡人员少。

另外,在煤矿井下工作的人员,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危险源,一旦出现违章作业(有意或者无意),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所以对高危行业,应最大可能实现机械化,尽量减少人员。

这一点在社会上长期未能得到共识。

为此,建议国家应当将煤矿列入高危行业。

给予必要的投入,建立煤矿行业准入制度,甚至在新矿井设计时,就要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率。

大多数煤矿技术水平低下,从业人员素质低。

工程技术人员缺口多,难以适应高危环境的要求。

由于煤矿劳动生产率低。

全行业的工资收入差,在全国20多个行业中排名倒数第2,而且工作危险、作业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

这就造成了人才的大量流失。

出现了工程、技术、管理人才缺口多。

愿意到煤矿长期工作的一线人才少的现象。

基础工作薄弱.安全技术装备不足是客观存在的现实。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的重视和投入,矿井安全装备有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但还有许多矿井的安全设施迭不到要求为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煤矿安全的投入,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2.2客观因素

煤矿的税制不够完善是客观现实。

在我们的印象中,税制改革时,统一采用17%的增值税。

由于煤炭属于初级产品,不同于机电产品没有附加值,是原料产品。

这显然是不适用的,所以税率下调了三四个百分点。

但笔者认为还不够,应当进一步下调税率。

另外.为了保护国有资源和减少资源开采所造成的污染,我们认为对煤炭应征收资源费和环境保护费以补偿国家的投入.收费的标准应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煤质的优劣程度和煤矿开采体制(国有、集体和个体)而不同。

以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相对公平原则和提高资源的回收率。

对于高瓦斯矿井,应当将减少的税费投入到安全和环保的用途中去。

第3章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是从大量典型事故的本质原因的分折中所提炼出的事故机理和事故模型。

这些机理和模型反映了事故发生的规律性,能够为事故原因的定性、定量分析,为事故的预测预防,为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从理论上提供科学的、完整的依据。

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方式的发展,事故发生的本质规律在不断变化,人们对事故原因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因此先后出现了十几种具有代表性的事故致因理论和事故模型。

3.1事故致因理论的由来

20世纪初,世界工业生产已初具规模。

蒸汽动力(瓦特于1765~1790年不断完善蒸汽机)和电力机械(1831年10月,英国科学家法拉第发明发电机;1834德国的雅可比发明直流发动机。

1888南斯拉夫裔美国人特斯拉发明了交流电动机)取代了作坊中的手工器具。

由于当时的机器都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对工人不进行培训,日工作时间长达13个小时,伤亡事故频繁发生。

1909年美国工业死亡事故高达3万起,百万工时死亡率多达150~200人。

美国宾夕法尼亚钢铁公司,1901~1904年2200名职工中竟有1600人在事故中受到伤害。

面对工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企业主态度消极。

第一个单因素理论“事故频发倾向论”应运而生。

3.2几种常见的事故致因理论

1936年由美国人海因里希(W.H.Heinrich)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海因里希认为,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的事件,按一定因果关系依次发生的结果。

他用五块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说明这种因果关系,即第一块倒下后,会引起后面的牌连锁反应而倒下,最后一块即为伤害事故。

因此,该理论称为“多米诺骨牌”理论。

多米诺骨牌理论建立了事故致因的事件链这一重要概念,并为后来者研究事故机理提供了一种有价值的方法。

海因里希曾经调查了75000件工伤事故,发现其中有98%是可以预防的。

在可预防的工伤事故中,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主要原因的事故占89.8%,而以设备的、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为主要原因的只占10.2%。

按照这种统计结果,绝大部分工伤事故都是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

海因里希还认为,即使有些事故是由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的,其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工人的错误所致。

因此,这一理论与事故倾向性格论一样,将事件链中的原因大部分归于工人的错误,表现出时代的局限性。

博德事故因果连锁理论介绍与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的差异

在海因里希的事故因果连锁中,把遗传和社会环境看作事故的根本原因。

尽管遗传因素和人员成长的社会环境对人员的行为有一定的影响,却不是影响人员行为的主要因素。

博德认为,在企业中,如果管理者能够充分发挥管理机能中的控制机能,则可以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第4章煤矿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告诉我们,煤矿事故之所以发生,是因为生产过程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和众多的社会因素及环境条件。

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促成物的不安全因素,而物的不安全因素会在客观上造成不安全行为,事故就必然发生。

具体说来,事故的原因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1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煤矿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了详细分类。

其中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等属于物的不安全状态。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使用不安全设备,造成安全装置失效;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忽视使用个人防护用具等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

4.2间接原因

煤矿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主要包括: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教育培训不到位、管理上的缺陷、身体及精神方面原因、社会历史原因等。

如:

一些煤矿为提高产量,盲目憎设工作面,造成矿井整体布局不合理,加之作业环境复杂,事故一旦发生,工人难以迅速撤离矿井;有的矿工在身体不适,加疲劳、醉酒、药物的作用下下井作用,这也是由于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所致;有的煤矿领导人对生产安全责任心不强,作业标准不明确,缺乏检查保养制度,人事配备不完善,这些都是管理上的缺陷;也存在有关安全法规或行政管理机构不完善等社会历史原因。

第5章案例分析

5.1陕西神木某煤矿42102综采区工作面放炮进行强制放顶时导致烟尘扩散,工作面严重缺氧,致使作业人员受困,从而发生有毒气体中毒事件。

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

下面运用本文提出的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对此次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5.1.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

自行组织施救不当造成人员伤亡。

在接到井下报告后,地面工作人员在没有严格防护措施下自行组织搜救,大多也被困井下。

18人中至少5人由于自行施救不当死亡。

(2)物的不安全因素。

爆炸引起停电后导致2台局部风扇停止工作,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放炮产生大量有毒气体不能及时排放,导致事故发生。

5.1.2间接原因

(1)矿井违规建设、非法生产。

该矿建成后,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经过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在2个综采工作面生产出煤。

(2)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

在2个工作面同时生产期间,42102综采工作面没有独立回风风道,造成42102综采工作面和42103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

(3)生产安全管理混乱。

该矿为国有地方建井,井下回采、掘进、巷道等工程建设分别有几家公司承担,虽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但缺乏统一的管理和有效地制约。

5.2贵州水城某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分析

贵州水城某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3人,重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

下面运用本文提出的煤矿事故致因理论对此次事故进行原因分析。

5.2.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

事故当天,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均未开启的情况下,生产矿长安排工人入井生产,井下无风,造成瓦斯积聚超限达到爆炸界限。

(2)物的不安全因素。

井下物体放置混乱或者不当,现场动力电缆接头随处可见,水泵电缆明接头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5.2.2简接原因

(1)非法违法生产。

该矿属于国务院明令关闭对象,但是矿长通过非法手段伪造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并违法申报和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

(2)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

该矿井虽有风井并安装主要通风机,但井下仍为独眼井且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时开时停。

(3)安全意识不足。

矿主要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置各级管理部门要求停产整顿不顾,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停开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4)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相关部门虽早已发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并下达安全责令书要求停产整改,但对该矿没有认真进行整改监管,执法不严,打击不力,致使隐患整改不到位、治理不彻底,为事故发生埋下了祸根。

第六章结语

人的不安全行为还玩物的不安全因素是引发煤矿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教育培训不到位、管理上的缺陷、身体及精神方面的原因、社会历史原因等是事故隐患的间接原因。

利用事故致因理论对2起典型煤矿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

加强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参考文献

[1]张秀慧,钟红军,煤矿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与应对策略,煤炭技术,2008(8):

3-5

[2]刘星魁,谢金亮,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煤炭技术,2008

(1):

139-141。

[3]林伯泉,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分析,能源技术与管理,2006

(2)(卷首语)

[4]林伯泉,安全学原理,北京:

煤炭工业出版社,2002。

[5]吴穹,许开立,安全管理学,北京:

煤炭工业出版社,2002。

[6]林柏泉.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分析[J].能源技术与管理,2006

(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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