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项目实施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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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石油信[2008]37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信息技术项目实施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规定》,借鉴国际规范的项目管理方法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技术项目包括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信息技术研究项目。
第三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按照“试点、制定标准模板,分期推广”的模式实施,确保建成集成统一的信息系统。
第四条项目试点和推广过程包括项目准备、项目启动、现状调研、方案设计、系统配置与测试、数据准备与培训、系统上线七个阶段。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公司)和地区分(全资子)公司、直属单位(以下统称地区公司)。
第二章项目准备
第六条专业公司、地区公司依据股份公司信息技术总体规划及本单位业务需求,向信息管理部提出项目试点或推广申请。
第七条信息管理部依据申请单位业务的代表性以及信息技术基础情况等,确定试点建设单位和推广建设单位。
第八条信息管理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指导委员会和项目经理部组成方案。
项目指导委员会由信息技术主管领导、业务主管领导,信息管理部、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组成;项目经理部由信息管理部、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内部支持队伍的业务和技术骨干联合组成。
第九条项目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审查和批准项目技术方案;审查和批准项目实施计划;审查和批准项目阶段工作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关系;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为:
制定项目章程和工作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向项目指导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信息管理部组织起草启动项目实施的请示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准备情况、项目组织、实施计划和启动会方案,报股份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三章项目启动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部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宣布项目指导委员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安排布置项目实施任务,提出项目实施要求。
第十三条项目启动会分总部和项目建设单位两级召开。
参加人员包括信息主管领导、业务主管领导,信息部门、业务部门和内部支持队伍负责人。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并宣贯项目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项目范围、进度、人员、沟通、培训、成本、质量及风险。
确定工作目标及主要可交付成果,分解任务并明确职责分工。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组织内部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知识和方法论、可行性研究成果、主流技术和最佳实践。
第四章现状调研
第十六条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的安排,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现状调研和需求分析计划,包括目的、任务、方法与工具、调研提纲。
调研模式包括调研问卷、访谈和研讨。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应当对建设单位进行调研。
包括建设单位组织结构,业务现状、发展计划及行业发展趋势,信息技术应用现状、最佳实践及发展趋势。
形成现状调研报告。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进行需求分析。
包括业务需求分析、功能需求分析、技术需求分析。
分析组织机构、业务流程,绘制业务和数据流程图;详细阐述系统功能需求及优先级;详细描述网络、服务器、客户化、系统安全、系统管理、灾难恢复各项技术需求。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进行差距分析。
将系统可以实现的功能与收集来的用户实际需求进行比对,界定项目范围,明确系统功能。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当编制现状调研与需求分析报告。
包括建设单位业务综述、业务系统评估、信息技术评估、趋势概述,业务需求、功能需求、技术需求,差距分析,范围描述。
第二十一条现状调研与需求分析报告应经项目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后,由信息管理部报信息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章方案设计
第二十二条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方案设计计划,确定设计思路、原则,进行系统总体架构设计、逻辑设计、详细方案设计。
第二十三条系统总体架构设计包括应用、技术和数据架构设计;系统逻辑设计包括应用拓扑结构、业务及功能模块关系、数据流动关系。
第二十四条系统详细方案设计包括业务描述、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关键点,系统功能描述、功能模块组成和相互关系,应用集成设计,用户界面设计,主要算法设计,异常处理设计,安全性设计,硬件平台解决方案。
第二十五条详细方案设计报告由信息管理部组织审查后,报信息主管领导审批。
第六章系统配置与测试
第二十六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系统配置与测试计划,进行系统集成、功能配置、客户化开发、系统测试。
第二十七条系统集成包括硬件设备安装与调试、软件系统安装与调试、软硬件系统集成。
第二十八条功能配置包括参数设置、流程定制、角色定义、权限分配,记录配置步骤,形成配置文档。
对调整配置,必须及时更新配置文档。
第二十九条客户化开发包括编制开发说明书、建立开发标准、按标准进行程序开发。
第三十条系统测试包括建立与生产环境隔离的测试环境,编制测试用例,进行原型系统测试、单元测试、模块测试、集成测试、压力测试、用户满意测试,编制测试报告。
测试中还要考虑与内部控制相关的系统安全访问、系统接口、数据输入/输出和数据完整性等关键控制点。
测试后的系统源代码交信息管理部,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十一条测试报告应经相关用户检验并签字确认后,由信息管理部报信息主管领导审批。
第七章数据准备及培训
第三十二条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数据准备计划和用户培训计划,进行数据准备、数据迁移、用户培训及考核。
第三十三条数据准备包括数据分析,引用或制定数据管理标准与规范,设计数据格式,进行数据收集、数据清理和质量控制。
第三十四条数据迁移包括明确迁移格式和范围,编制完整性和准确性测试方法以及意外情况处理程序,实施数据迁移,由用户对迁移结果进行检验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五条用户培训包括编制用户手册,培训系统功能和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实际操作演练。
第三十六条考核是对经过培训的业务用户及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测评,通过后颁发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八章系统上线
第三十七条项目经理部与项目建设单位共同组织制定系统上线计划,经信息管理部审核并报信息主管领导与项目指导委员会审批后,进行上线准备,实施系统上线,提出运行维护建议。
第三十八条上线准备包括编制上线检查清单,确定上线时间,明确人员分工,制定回退机制,进行数据检查,进行上线动员。
第三十九条实施系统上线包括填写上线检查清单,确认系统环境准备就绪,召开系统上线会议,下达上线指令,启动系统。
第四十条系统上线后要提出运行维护方案,包括运行维护方式、维护机制、维护队伍、年度维护费用。
第四十一条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项目总结报告,做验收准备,归整纸质及电子项目资料,交信息管理部。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专业公司、地区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0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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