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度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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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度工作报告

兴文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9年度工作报告

200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精心指导下,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立足县情、科学发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了年初确定的“123456”人口计生各项工程(即:

突出一个主题,完善两个机制,抓好三个重点,加大四个力度,强化五大措施,深化六大工程)。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各项工程有序推进、人口计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良好,现将一年来人口计生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人口计生各项主体指标完成良好

按人口计生统计口径,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全县出生人口5691人,比市下达计划数5700人少9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7.21%,比市下达指标86%高1.21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100:

112,比市下达指标119低7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4.61‰,比市下达指标5.67‰低1.06个千分点;避孕措施及时率88%,比市下达指标85%高3个百分点;避孕措施落实率94.07%,比比市下达指标90%高4.07个百分点;落实“三结合”帮扶户1500户(其中新增户325户),完成市下达任务数1300户的115%(其中新增户完成市下达任务数200户的163%);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全部通过“一折通”的形式直发到户,兑现率达到了100%;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率实现了零误差,兑现率为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格率及个案信息下载、录入、反馈率均达100%;流出人口办证率达80.5%,比市下达指标65%提高了15.5个百分点;流出已婚育能妇女建档并寄回“三查”证明率达95.3%,比市下达指标90%提高了5.3个百分点;流出已婚育能妇女签订协议率96.4%,比市下达指标90%提高了6.4个百分点;流入人口持证率91.1%,比市下达指标85%提高了6.1个百分点;流入已婚育能妇女建档并组织参加计生服务机构“三查”率达98.2%,比市下达指标90%提高了8.2个百分点;“查无此人”率5.9%,比市下达指标15%提高了9.1个百分点;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人均经费已超额完成市下达17.5元的指标。

(二)人口计生“123456”各项工程全面推进、亮点突出

1、“突出一个主题”: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突破工作年”和市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工作质量突破年”的工作要求,我局立足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在优质服务质量、节育手术质量、依法行政质量、政策落实质量、主体指标质量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寻求突破,狠抓工作落实,在全县营造了“该生的提供优质服务使之生好;不该生的严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违法生育的坚决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符合政策该奖励的按时足额兑现到位”人口计生工作氛围,全县人口计生整体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实现了新的突破,为稳定我县的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完善两个机制”: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队伍职业化建设机制。

一年来,我局着力从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协会组织)三支队伍狠下功夫,深入推进人口计生队伍管理体制改革,以进一步提高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管理服务能力,为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今年,我局对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兴文县人口计生公益金”受助对象的覆盖范围进行了深入调查,同时,在积极探索建立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制度和以“奖励、救助、保健、服务”为一体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上做了大量的调研、起草文件等前期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征求意见和完善文件阶段,待文件成熟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努力为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解决好后顾之忧,让计划生育家庭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3、“抓好三个重点”:

一是突出抓好省上对我县三年半的人口计生工作重点检查和解剖这个工作重点。

今年,为迎接省上对我县三年半的人口计生工作重点检查和解剖,我局按照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扎实开展了“五清理五落实”(即:

清理人口出生情况,落实孕前管理和服务;清理节育手术欠帐情况,落实节育手术;清理生育政策执行情况,落实利益导向政策及公民对法定义务和违法责任的知情权;清理社会抚养费征、管、用情况,落实对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清理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情况,落实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四个专项治理”(即:

节育手术、征收社会抚养费、流动人口管理、行风建设)工作,做到准确摸清情况,加强数据分析,找准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迎检任务、基本确保了迎检工作的顺利过关。

2009年9月24日至25日,我县接受了省上对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检查和解剖,省检查组采取进村入户封闭式调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分析数据等形式,对我县共乐镇、九丝城镇两个乡镇的三个村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解剖,对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给予的评价是:

孕前工作扎实、优质服务好、统计误差率低、基层基础工作扎实、低生育水平基本稳定,兴文县在宜宾市十个区(县)中属于较好的。

二是突出抓好生殖健康服务这个工作重点。

作为全省首批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今年,为不断拓展和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民心工程”服务。

我县一方面通过国债项目着力建好县和五个乡(镇)计生服务站,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更加良好的服务环境;另一方面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层次需求,大力开展生殖健康及家庭保健服务,投入100多万元增加男女生殖健康器材,建立生殖健康服务档案,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职能,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长效措施落实率,降低意外妊娠发生率,最终达到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工作效能及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突出抓好依法行政这个工作重点。

一年来,我局通过进一步严格依法管理,强化维稳信访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强化村(居)民自治,扎实抓好《四川省人口计生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从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强化执法、健全机制上入手,切实加大了对人口计生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有效地遏制了人口计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执法水平,增强了基本国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4、“加大四个力度”:

一是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召开各种大小会议、发放宣传资料、书写宣传标语、组织宣传车和文艺宣传队等,切实做到电视上有图像、电台里有声音、报刊网络里有文字,为推动全县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的落实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敢为人先的激情、争分夺秒的干劲为根本,进一步加大了奖惩激励力度。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基层干部摸实情、报实数、讲实话、做实事,更好地解决基层底数难清楚、信息难掌握、措施难落实、服务难到位、群众需求难满足的“五难”问题和手术落实难、违法生育处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管理难等诸多难题,今年,全县各乡(镇)均立足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奖惩激励机制,更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是以不断健全和完善一把手责任制、领导小组责任制、部门责任制、“三线”考核制、“一票否决”制和督查督办制为核心,进一步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

今年,通过先后召开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三结合”和流动人口履职部门工作会和全县人口计生业务工作会等,同时,通过分别以县委、县政府及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部门及重点企业履行人口计生职责,努力构建了“党政负责、部门履职、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统筹解决、标本兼治”的人口计生工作的新格局。

四是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力度。

为着力解决好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及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结合中央在全国开展的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严格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委的要求,提出了“发展经济是硬道理,控制人口是硬任务”的活动主题,不折不扣地抓好学习实践活动要求的“规定动作”的落实,努力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新的举措、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新的突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有新的发展”工作目标,真正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窗口”形象。

5、“强化五大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领导措施。

我县以目标考核的形式进一步强化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继续实行人口计生重大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工作定期交帐制,凡人口计生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人口失控、恶性案件、技术事故、重大信访和迎检造成恶劣影响等),必须严格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财政保障措施。

按照中央《决定》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国策用、国库保”的意识,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各级出台需由县财政负担的各项奖励政策、经常性工作、基础设施、免费技术服务、村(居)计生专干报酬等人口计生事业各项经费的落实,为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财政支撑。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措施。

积极探索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办法和有效模式,充分利用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延伸管理触角,畅通信息渠道,进一步加强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相互协作,今年8月,紧紧依托我县在广东中山市成立的流动党委和广东兴文县商会等有效载体,按照“党委+协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维权三位一体新模式,组建了四川兴文县广东中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使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维权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从而不断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水平。

四是进一步强化了督查督办措施。

我县继续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部门“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继续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对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部门重大工作督查督办范围,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对“党政线”、“部门线”、“业务线”履行人口计生职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及时通报,促进了人口计生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是进一步强化了考核评估措施。

以“两办”文件进一步明确、完善了乡(镇)党政领导、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部门、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及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半年对其履行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一次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认真兑现奖惩,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6、“深化六大工程”:

今年,我县继续全面、深入、扎实推进“法制计生、民主计生、温馨计生、惠民计生、合力计生、数字计生”六大计生工程,进一步健全了具有兴文特色的“法制计生取信于民、民主计生赋权于民、温馨计生服务于民、惠民计生造福于民、合力计生倾心于民、数字计生方便于民”的人口计生长效机制。

(1)在“法制计生”工程上:

重点突出“宣传形式创新”和“执法机构创新”。

“宣传形式创新”: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中央《决定》和省、市贯彻意见的宣传力度,组织了专门的宣传活动和宣传队下乡。

二是投入8万多元印发了“《决定》三字经”、“计划生育八荣八耻”、“和谐家庭十条标准”、“惠民计生·情暖人心”等人口计生宣传画10多万份;投入30万元在旅游环线公路两侧统一制作了150幅涵盖计生内容的大型人性化人口计生宣传画。

三是突出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全年共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刊物和网络媒体上发表人口计生稿件和播放46多篇。

四是全年开展了4次“法制计生进农家”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并与法院一道印制了2万份《关于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通告》,强化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五是以庆祝建国六十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文艺宣传,并在参加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歌吟比赛中获得优秀奖;六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行政执法“三公开”活动。

“执法机构创新”:

一是督促全县15个乡(镇)计生办便民维权中对“便民维权十八条”的落实;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了“人口计划生育监察执法大队”,解决了8名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强化依法法行政工作。

确保了我县已连续10年无一例计划生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2)在“民主计生”工程上:

今年,重点突出“生育文化创新”和“管理模式创新”。

“生育文化创新”:

一是投入50万元打造了50个村级示范图书屋、127个示范婚育文化大院和15个计生协会示范村,投入资金320多万元新建131个、改建100个村级计生服务室;二是全面开展了新农村“和谐计生家庭”和“诚信计生户”评选活动。

“管理模式创新”:

一是在全县每一个乡镇的每一个村(社区)均建立了人口计生信息员工作制度;二是在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上建立了“八个一”工作制度,即:

每年寄一封慰问信,每半年一次流出人口清理,每年组织一次返乡民工座谈会,每年召开一次流管区域协作工作会,在每一个乡(镇)和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省、市建立一个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站”,每月集中开展一次流动人口数据申报和注销,每季度一次互通信息汇报,每半年开展一次“流管”履职督查;三是建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全年收到的群众来信来访均进行了落实和处理,办结率达100%;四是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强化基层基础,一抓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村规民约》、《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议》,做到依法自治、合同管理。

二抓制度落实,切实做好与广大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协议》工作,让育龄群众在享有相关权利和服务的同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目前,全县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签约率90%、履约率85%以上。

三抓人口清理,通过组织发动村民自己建立《章程》和《村规民约》,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他们积极配合县、乡镇开展的“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主动提供出生人口情况,使各乡(镇)进一步摸清、掌握了本乡镇、村组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3)在“温馨计生”工程上:

为进一步巩固“国优”成果,今年,在继续扎实开展“三四五十”优质服务入户工程的基础上,以“县站为龙头,分站为骨干,乡(镇)站为依托,村(社区)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人口计生服务网络。

重点突出“优质服务创新”和“服务形式创新”。

优质服务创新: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开展了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术后随访、政策咨询、技术培训等为内容的“三关爱、四活动、五到户、十必访”人口计生入户优质服务工程;二是通过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计划生育手术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大了节育手术留存的清理和落实,一年来,全县共落实节育手术7707例(其中,男扎590例、女扎1580例、安环4845例、补救措施272例);三是通过国债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大了对县、乡(镇)计生服务站和村服务室的软硬件环境建设,完成了对共乐镇、僰王山镇、莲花镇、大坝苗族乡、古宋镇5个乡(镇)中心计生服务站的改扩建和新建规范化建设工程,为我县广大育龄妇女提供了更加优良的服务环境,同时,在县、乡(镇)计生服务站开展“四优一满意”创评活动;四是进一步加强计生技术队伍建设,选派人员参加了全省、全市培训和聘请专家来兴作专题讲座,同时,招聘了3名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到缺编乡(镇),着力提高全县技术服务人员整体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今年全市举行的“科技大练兵竞赛”竞赛中荣获团体第二名;五是切实抓好孕前服务工作,坚持公民妊娠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和随访制度,全年发放避孕药具15000盒以上,避孕药具的使用有效率达98%;全县综合避孕率达94.07%。

服务形式创新:

开展多种形式生殖健康促进活动,建立健康共享平台:

一是认真组织宣传培训工作,全年免费培训育龄群众10000人以上,经测试合格率达95%。

二是认真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全年投入5万多元为孕妇免费提供斯利安、叶酸片。

三是投入100多万元,添置了男性生殖健康、女性生殖健康、女性乳房诊断、治疗仪器等器材,今年共免费检查10000人次以上,确诊并治疗生殖健康疾病共计5069人次,治愈率达85%。

(4)在“惠民计生”工程上:

为让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政治上光荣、经济上实惠、生活上幸福、“防老”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地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实施好各级已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的落实:

一是切实抓好农村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的调查确认工作,做到了零误差,确保了全县1323个农村奖励扶助对象和114个特别扶助对象能够按时享受到扶助金;二是切实抓好对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宣传、申办、补办工作,确保了全县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顺利通过“一折通”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三是扩大了“兴文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的受益面,全县今年有341名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对象享受了29万元的人口计生公益金;四是全面推行了独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险,今年有7个家庭分别享受了0.1万元到4.2万元的补助;五是强化了人口计生关怀关爱行动,分别对流动人口建立“八个一”的关怀关爱制度、对全县375名“留守老人”和126名“留守女孩”开展了送温暖行动;六是扎实开展了计划生育术后鉴定工作,凡是申请计划生育术后鉴定的,通过市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为术后并发症的,每人每月可在县民政部门领取60元的生活补助金;六是全县43个计生“三结合”部门通过项目帮扶、物资帮扶、资金帮扶、技术帮扶、信息帮扶、人员帮扶等,全年投入项目资金200多万元、帮扶资金50多万元,建立了帮扶基地29个,开展各类培训近100次、培训新型农业适用技术人员近10000人。

通过上述工作,着力构建了我县“多元化奖励、多形式救助、多层次保障、多渠道筹资”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5)在“合力计生”工程上:

今年,我县进一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级各部门以及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把贯彻基本国策作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级各部门以及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责无旁贷的任务,加强乡(镇)与部门、部门与部门、乡(镇)与乡(镇)之间的联系、协查、合作制度,切实做到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多方共赢,强化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履职到位,进一步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格局。

(6)“数字计生”工程:

我局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三网二平台一数据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更新、分析、评估和管理,全面、真实、可靠反映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情况,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同时,我局进一步加强“兴文人口网”建设,着力加大对兴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宣传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难度越来越大;二是部门履行人口计生职责不到位,少数部门对人口计生部门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配合不够,对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畏难情绪大;三是乡(镇)与乡(镇)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人口计生工作依然发展极不平衡,少数乡(镇)和部门存在领导不力、措施不力、方法简单、工作滞后的现象;四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形势不容乐观,少数乡(镇)存在一孩率偏低、计划外二孩、多孩生育率偏高等现象;五是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部分乡(镇)频繁调整、更换计生办主任、统计和微机人员,服务站技术人员跳槽也较为频繁,导致业务工作断层和没有连续性。

兴文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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