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7318825 上传时间:2023-05-1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48.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doc

《关于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和《实施方案》

关于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

 

为深化集团公司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以扩大民主性为重点,健全完善干部“能上”的机制

1、扩大干部推荐中的民主性。

要重点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干部推荐程序,坚持民主推荐、组织推荐、职工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署名推荐和无记名推荐相结合,凡未经推荐的人选不予考察和提拔。

积极实行民主推荐结果通报制度,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推荐情况,使干部推荐真正公平、公开、公正。

继续做好基层车间工会主席直选的试点工作。

积极探索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基层党委推荐相结合办法,试点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直接选举制度。

2、扩大干部考察中的民主性。

(1)完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

进一步设置考绩指标准确、层面完整、程序严谨、档次合理的测评内容,区别测评对象的不同岗位、不同职责,合理确定测评项目和参评人员。

联系纪检、监察、审计、计生等部门,对干部的日常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

完善测评结果的公开反馈形式,适时公开反馈测评结果,提高参评人员的积极性。

坚持平时考察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职工群众评价相结合,综合分析考评数据,力求测评意见客观公正。

(2)推行差额考察制度。

完善差额考察,在确定考察人选上,应采取多于拟任职位人选的差额考察方式,做到好中选优。

积极改进考察方法,在谈话范围上,尽量扩大谈话视野,在评价方式上,可采取自我评价、组织评价和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在手段运用上,除了个别谈话外,还可以通过面试面谈方法提出问题,考察其思维应变和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

根据以上情况,认真比较衡量,从考察人选的工作政绩、个人素质和群众公认程度等三方面进行重点分析,从中找出差别,提出考察评价意见。

(3)建立考察对象述职制度。

探索实行考察对象述职制度,要求考察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一年来本人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主要不足、努力方向等述职材料,全面把握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4)建立书面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制度。

在干部考察中,向相关职工群众发放考察意见表,以书面的形式征求职工群众意见,让职工群众在意见表中独立地向党组织提供个人意见,从而全面把握考察对象的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5)建立科级干部任前报批和事前备案制度。

各单位党委对本单位党委组织部正、副部长,纪委副书记,监察科正、副科长,财务科长,工会副主席进行聘、任、免职时,按照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制度》规定,将相关材料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意。

提拔其他正、副科级干部(含部门主管),需在本单位召开党委会之前,将拟任人选基本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根据岗位职数情况审查备案,对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职数要求的人选,不得提任。

3、扩大干部选拔中的民主性。

进一步完善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

今后,各单位干部岗位空缺都可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原则上公开选拔干部应占当年提拔干部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公开选拔范围可在本单位、也可扩展到整个集团公司。

严格公开选拔纪律,切实按照公开选拔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过程监督,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认真督查核实,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

4、扩大干部任用中的民主性。

按照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权限和任免方式。

加强“一把手”建设,特别是对“一把手”进行干部选用民主性和选用程序的教育,使“一把手”带头落实好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带头坚持干部选用的民主性。

积极推行党委任用干部票决制办法,对拟任人选实行无记名投票,拟任人选赞同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履行任职程序。

继续坚持完善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干部交流和回避制度,对从事财经、审计、供应、销售、组织人事、劳资、征迁等岗位负责人一般5年内重点交流。

继续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的干部,坚持任前公示,对职工群众反映有问题,经过调查核实,不宜提拔任职的,取消任用。

二、以干部考核为着力点,疏通干部“能下”的渠道

5、强化考核制度建设。

推行干部能上能下,最关键和最根本的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干部动态考核办法。

(1)健全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对新提拔的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不胜任的免除职务。

(2)坚持干部待岗制度和干部诫勉制度。

对不胜任岗位要求、职工群众意见大,违反有关规定的干部,实行待岗处理或者诫勉处理。

对待岗和诫勉干部,待岗和诫勉期间,不得交流调动,属于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3)完善干部调研员制度。

严格科级调研员准入条件和准入办法。

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三总师副职、正、副科级干部,必须改任科级调研员。

科级调研员不占所在单位管技人员编制指标,其它任何原因不得改任调研员。

科级调研员工资待遇,按照岗效工资同级地面A档标准执行,奖金等其他待遇不再享受。

各单位科级调研员的增减情况,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4)建立干部自主退出机制。

实行科级干部岗位退养制度,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的三总师副职、正、副科级干部,可自主申请岗位退养,单位党委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批准。

待遇在执行原岗效工资基础上,月度增加10%岗效工资,工资性补助照常发放。

到达科级调研员年龄时,执行同级科级调研员待遇。

鼓励从事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男年未满53周岁,女年未满48周岁的三总师副职、正、副科级干部,同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申请改任专业技术职务,单位党委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批准。

待遇执行原岗效工资基础上,月度增加20%岗效工资。

实行科级岗位退出补助政策。

男年未满53周岁,女年未满48周岁的三总师副职、正、副科级干部,自主退出科级岗位,单位党委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批准。

待遇执行个人原岗效工资标准,同时实行一年科级岗位补助,正科级发放补助18000元,副科级发放补助15000元。

一年后根据岗位设置情况,重新参加科级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按照新任岗位执行待遇。

申请科级岗位退出人员不得同时申请改任专业技术职务,不能享受科级干部任命制度。

(5)严格干部职数管理。

各矿三总师副职职数原则设置4-5名。

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制度规定,对拟提拔单位三总师副职,拟任前要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对照职数情况,严格把关后,研究审批,其他副总待遇和岗位一律不得设置,凡已设置的单位应取消。

认真贯彻《矿处级干部职数及后备干部选拔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矿处级干部职数,同时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推荐矿处级后备干部。

各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机构设置及定编定岗计划,加强对科级干部职数的管理,党政一把手对科级干部职数管理负总责,不允许超职数、超规格配备科级干部,凡违反规定的,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

(6)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

严格干部考评制度和淘汰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干部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对综合考评为不称职的干部给予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认真执行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不断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6、加强干部动态考核。

要积极完善干部动态考核办法,制订和完善可操作性的量化考核指标,科学界定“能下”的标准。

积极推进干部聘期制管理,探索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干部管理措施,对新提任的干部聘期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分别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对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予以解聘职务,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享受原岗位级别待遇;对三年聘期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依据岗位情况和个人履职能力,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对在同一职位连续任满二个聘期者,原则上进行岗位交流。

要加大干部执行力情况的考评和监督,完善干部跟班值班制度、干部下井及下井带班制度。

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干部,给予降职、撤职等处理,降职、撤职一年期满考核后,视岗位情况和履职能力,决定是否任用。

如任用,需重新履行任职程序。

7、强化和完善岗位管理。

本着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按照集团公司“三减”工作目标,严格机构设置和定编定岗,进一步整合管理机构,精简管理人员。

继续推进和健全扁平化管理,各生产一线单位及辅助单位的科级岗位原则设置3-4人;机关科室原则设置一个正科、一个副科级岗位,其中5人以下科室原则只设置一个科级岗位;机关科室不设置专职党支部书记或车间工会主席,机关党支部书记、车间工会主席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兼任。

提倡工会、安监部门科级管理人员内部兼职。

建立非领导职务岗位管理制度,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科级后备干部中,选任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并实行事前备案制度,按照科级人员选拔和管理规定执行。

部门主管纳入管技人员指标,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机构及岗位编制情况,下达指标、严格控制,同时推行动态管理,实行优胜劣汰。

完善调配干部岗位管理办法,凡申请单一调动的管技人员,调出单位要同时附原岗位说明,调入单位依据岗位情况安排工作,实行易岗易薪,并按照新任岗位执行工资待遇。

由成建制调配的科级管理人员,原则上调入单位统一安排岗位,1年内享受原职级待遇,1年后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并按照新任岗位执行待遇。

各单位要在三工并存、动态转换基础上,继续制定和完善岗位考评办法,真正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岗位考核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各单位要结合岗位现状,制定设计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同时建立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干部进行全方位立体化考核,对考核淘汰干部不得享受原岗位级别待遇。

加强工作激励,重点运用好干部考评结果,真正把岗位考评与奖惩挂钩,与薪酬挂钩、与职务升降挂钩。

8、严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以“三减”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式,做到高职低聘、低职高聘。

积极推行评聘分开,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情况,实施聘期制管理,每三年一聘,在聘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当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聘或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整个聘期考核合格者实行续聘,不合格者解聘,真正做到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

目前,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虽多,但结构不平衡性问题突出,实行岗位定编后,各单位必须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并结合实际和编制指标,科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动态考核与淘汰办法,每年度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应分别制定一定的淘汰比例,原则上总体淘汰比例不低于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总数的3%,真正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

加强管技人员奖励力度,在“三减”工作中,完成机构和管技人员指标单位设立3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基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奖励基金由集团公司拨付,奖励人员经单位评审后,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准。

三、以完善监督机制为关键点,大力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9、健全干部教育监督机制。

大力加强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

坚持“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强化干部的经常性学习。

进一步完善干部“两书两考”制度,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对干部思想作风状况进行了解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严格执行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10、要建立干部管理违规责任追究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单位主要负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

积极探索实行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和考察分工负责制度。

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选拔任用干部监督责任制,不断强化责任追究。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有效落实

11、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一项难度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正确看待上与下、进与退,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营造良好氛围。

党委组织部门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主动地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分析干部队伍状况,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

12、严格能上能下机制工作的考核。

结合精细化管理和“三减”工作,严格机构设置和定编定岗工作。

不断加大对能上能下机制工作的考核力度,并把能上能下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纳入党委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推进力度不大,落实效果较差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党委。

13、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意见》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以往同本《意见》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本《意见》规定执行。

 

 

 

《关于健全和完善干部能上能下

机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健全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干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的需要。

健全和完善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是集团公司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矿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制度》,干部教育、使用和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干部队伍建设为集团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但从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推进和完善程度上看,干部队伍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干部选用观念相对滞后,存在着论资排辈现象;干部选用过程存在程序不严、民主性不够现象;干部上下通道相对失衡,干部“上”易“下”难现象普遍存在;管技岗位设置不够科学,岗位职责不够明晰,超职数配备现象仍然存在等。

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工作机制性问题,《意见》的制定和实施,就是为了从机制上解决干部的能上能下问题,从机制上健全和完善集团公司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有效管理。

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是加强干部队伍精细化管理,实现集团公司“三减”工作目标需要,也是确保集团公司人才战略实施,促进集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今年是集团公司实施“十一五”规划,推进精细化管理非常关键的一年,强化干部的表率和引领作用,畅通干部队伍的入口机制和出口机制显得十分重要。

《意见》明确了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途径,是指导集团公司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

各单位一定要从集团公司未来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干部的选拔、使用和管理,不断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意见》的实施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阶段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做到措施稳妥、工作稳步,扎实有效的推进《意见》的实施。

1、宣传发动(4月1日-4月30日)。

各单位要重视《意见》的宣传和学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局域网、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开辟宣传专栏。

要利用多种会议,向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宣传《意见》的实施意义和重要内容,为《意见》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各项政策规定,学习领会《意见》实施方案、学习领会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制度》等,为《意见》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制定方案(5月1日-5月31日)。

各单位要根据《意见》精神,结合单位岗位实际和管理现状,制定本单位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经单位党委研究通过,于5月31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基建矿井原则上比照《意见》,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提倡方案创新。

3、全面实施(6月1日—9月30)。

各单位公布本单位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和领会方案精神,采取稳妥的措施,分步实施方案。

在方案实施后,各单位要注重工作自查,善于“回头看”,对在落实《意见》和本单位方案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反思自纠。

同时,集团公司党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交流(10月1日-12月31日)。

在《意见》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善于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并注意单位间对《意见》落实情况的沟通和交流,学人之长,避己之短。

集团公司将适时组织召开贯彻落实《意见》现场会,交流、通报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稳步发展。

三、规范操作,认真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政策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和“三减”工作目标,努力克服《意见》实施中的保守思想和畏难情绪,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编制、实施好本单位方案,并准确把握“四个坚持”的原则,切实做到规范操作、突出重点、严格落实:

1、坚持干部选用的民主性。

在干部选用中,《意见》充分体现了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任用过程中民主性原则,建立了民主推荐结果通报制度、考察对象述职制度、书面征求职工群众意见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

《意见》加大了干部公开选拔的力度,规定公开选拔干部原则上应占当年提拔干部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继续完善基层车间工会主席直选工作,直选重点在专职车间工会主席中推行。

试点推行党支部书记直接选举制度和党委任用干部票决制办法。

在党委任用干部票决制中,参加会议党委委员必须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票决,对拟任人选应实行无记名投票,拟任人选赞同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才能履行任职程序。

严格科级干部任前报批和事前备案制度,各单位要分别按照任前报批和事前备案规定的科级干部范围,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和审批事项,坚决杜绝越权任用。

2、坚持动态考核的程序性。

强化干部动态考核,通过动态考核这一连结点,理顺干部的入口和出口,疏通能上能下的渠道。

在干部出口方面,要严格执行科级调研员准入条件,同时积极运用自主退出机制,重点抓好“科级干部岗位退养”政策、“鼓励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政策、“科级岗位退出补助”政策等“三项政策”。

自主退出科级岗位人员,只能单独享受“三项政策”中的其中一种;享受“科级岗位退出补助”人员,一年后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参加竞聘,不能享受科级干部任命制度。

自主申请“三项政策”人员,必须在岗位竞聘前个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党委研究同意,上报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批准。

各单位在执行“三项政策”中,既要积极推动,又要慎重操作,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程序规定,同时相应落实好退出人员的各项待遇。

认真落实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制度。

在管理人员聘期制中,推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对新提任的干部聘期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分别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淘汰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级别待遇。

在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制中,实行三年一聘,聘期内当年考核不合格者解聘或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整个聘期考核合格者实行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3、坚持岗位管理的科学性。

各单位要根据《意见》精神,结合年度“三减”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编制好机构及管技人员岗位。

要围绕本单位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实际,在充分借鉴一、二线扁平化管理成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精简合并职能相近的单位,超前考虑人力资源供给情况,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及管技人员岗位。

加强干部职数管理,各矿三总师副职职数原则设置4-5名,其他副总待遇和岗位一律不得设置,凡已设置的单位应取消。

各生产一线单位及辅助单位的科级岗位原则设置3-4人;机关科室原则设置一个正科、一个副科级岗位,其中5人以下科室原则只设置一个科级岗位;机关不设置专职党支部书记或车间工会主席,机关党支部书记、车间工会主席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兼任。

提倡工会、安监部门科级管理人员内部兼职。

严格非领导职务岗位管理,部门主管岗位纳入管技人员指标,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下达指标,严格控制。

非领导职务岗位政策是集团公司实施“三减”工作中的一项过渡性政策,非领导岗位指标每年度应逐步减少,三年后不再设置非领导职务岗位。

完善调配干部岗位管理,凡单一调动的管技人员,实行易岗易薪原则,成建制调配的科级管理人员,原则上1年内享受原职级待遇,1年后重新参加岗位竞聘,并执行新任岗位待遇。

4、坚持制度落实的规范性。

《意见》对干部能上能下进行详细规定,明确了各项具体原则和程序,各单位要从严执行、准确把握、规范落实。

在执行《意见》过程中,要严明组织纪律,切实做到“四个严禁”,即:

严禁因人设岗;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严禁擅自降低科级调研员、部门主管准入条件;严禁违规执行落聘人员待遇。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四、明确责任,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态度坚决、安排慎密、步伐加快、工作稳妥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工作。

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干部能上能下各项工作制度,使能上能下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逐步形成能上能下长效机制。

党委组织部门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负有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的职责,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协同有关部门狠抓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协调配合,逐步在矿区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良好用人环境。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干部的“上”“下”与干部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各单位要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上的安心,下的顺心。

对淘汰和落聘干部既要避免采用简单、粗暴的安置方式,又要按照新任岗位落实好相关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真正做到关注、关心、关爱淘汰和落聘人员。

要建立淘汰和落聘人员跟踪管理制度,在妥善安置的同时,积极跟踪了解淘汰和落聘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使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爱护。

3、注重工作衔接。

干部能上能下涉及到干部岗位接替,在实施《意见》过程中,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注意岗位的有机衔接。

特别是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注重抓好科区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递和延续,确保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4、强化责任追究。

为保证《意见》的顺利实施,集团公司党委将强化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的监督,对工作不主动,组织不得力,贯彻落实《意见》不彻底、执行政策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对违反《意见》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各单位在贯彻实施《意见》中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反馈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营销活动策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