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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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临时安全用电专项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

肥西华南城路网一期道路工程施工2标段

致:

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根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完成了肥西华南城路网一期道路工程施工2标段临时安全用电专项方案的编制,并经我单位上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

临时安全用电专项方案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肥西华南城路网一期道路工程施工2标段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派和大道起点繁华大道,终点为创新大道,是一条自西北向东南走向的主干道,沿繁华大道从西北向东南,依次经华一路、华二路、华三路、汤口路、国五路、国六路、国七路、国八路,道路全长3.445km。

道路沿线设有一桥四涵,桥涵标准为城-A级,桥梁宽度和道路一致。

设计时速60Km/h,路宽60米,城市主干路,机动车道为双向8车道。

路面结构为沥青砼路面。

本工程包括: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供电排管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等。

为保证施工用电安全,特制定如下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我单位与当地供电部门协调,从K3+300处临近供电网10KV电力线引至施工现场配电房,设一台300KVA变压器,负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供电。

备用电源:

考虑断电时,为满足局部重要部位的供电,在配电房处安装2台2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以保证施工应急需要。

二、确定电源进出线、用电设备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1、根据施工现场场地情况、工程量及工期要求确定机械的需求量,合理布置配电室、总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2、从临近供电网10KV电力线引至现场设置的变压器,再引线至配电室,配电室设总配电柜,从总配电柜引至各个供电系统,供应施工机械、生活照明用电。

三、用电负荷计算及变压器选配

1.变压器(300KVA)用电量验算

当两台大功率设备同时启用时,为施工用电高峰期,此时作为申请供电量依据。

(1)变压器主要供电对象

 

表1水稳拌合站(P1=150kW)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容量(kW)

1

500水稳拌合站

500

1

127

2

水泵

2

8

3

其它

15

表2梁场(P2=58kW)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容量(kW)

1

钢筋切断机

GT40

1

3

2

钢筋调直机

GT4--8

1

4.5

3

钢筋弯曲机

GW40A

1

3

4

交流电焊机

BX-300

3

18

5

碘钨灯

4

4

6

振动棒

ZX50

4

6

7

其他

19.5

表3照明(P3=69kW)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容量(kW)

1

生活区照明及空调

69

(2)施工用电量计算

P计=1.1×(K1hP1+K2hP2)

=1.1×(0.6×208+0.8×69)=198kW

(3)变压器容量验算

P变=1.05P计/cosα

=1.05×198/0.75

=277.2kVA<300kVA

(根据施工现场用电情况以上K取值为K1=0.6K2=0.5K3=0.8

=0.75,下同)

故变压器(300kVA)满足要求。

四、施工用电系统图

施工区主干线路系统图

 

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示意图说明

1.本工程低压配电系统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如下图所示:

 

 

1—工作接地;2—重复接地;3—电气设备外露导电部分

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

2.施工现场用电设备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不作保护接地。

3.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4.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5.保护零线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6.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两色线。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7.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Ω,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8.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各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五、配电室的建造

1.配电室宜在临近变压器、进出线方便、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无震动、不易积水的地方建造。

2.配电室建造的要求

(1)配电室一般不小于9m2,地坪上应铺设绝缘脚垫,配备绝缘用具和用品。

(2)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防雨、防雪、防汛、防小动物和通风良好。

(3)室门应向外开,有锁,金属门要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配电室内设的值班室距电屏(盘)的距离应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灭火机用干粉或CO2等灭火器,严禁使用清水泡沫导电灭火器,灭火器挂于门外便于使用,不要放在配电间。

3.配电屏(盘)及配电装置四周的安全距离

(1)配电屏(盘)正面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2)配电装置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3)配电室内的裸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应采用遮栏隔离。

4.配电屏的安全技术措施

(1)成列的配电屏(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作电气连接。

(2)配电屏上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3)配电屏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4)配电屏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标志牌。

(5)配电屏上分设零线桥与保护零线或地线桥;电器进出线带电体不得外露。

(6)配电室内的导线优先选用绝缘导线。

如用裸露材料,必须严格按规范采取防护措施。

(7)室内照明应从开关上端引出,防止拉闸灭灯。

六、配电箱与开关箱

1.本工程临时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极保护。

三级配电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

两极保护指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2.配电箱的材质和安置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2)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及维修工作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必须有门锁。

3.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电器要求

(1)常规的箱内安装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和熔断器装设在左面,小容量的开关电器安装在右面。

(2)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

(3)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及专用接线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应有明显的区别。

(4)配电箱、开关箱电源导线的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或侧面,更不应当从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

(5)导线的进、出口处,应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6)配电箱、开关箱内优先选用铜线。

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7)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8)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本工程用电采用TN–S系统。

因本工程现场较大,临时线路较多,所以总配电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器(FQ)。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5.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6.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第一级,也是最主要的防漏电措施,所以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七、安全用电管理

1、前期准备

(1)工程开工时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组织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内容有专项电气安全设计,包括申请用电容量、输电线路走向、现场施工装机容量、用电设备平面布置图及有针对性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写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组织实施。

2、主线路管理

(1)电工每天对主线路进行巡查,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2)电工定期对主线路进行检查、维修,保证用电线路的安全、畅通。

(3)电工应做好日常主线路的检查、维修等记录工作。

3、用电设备管理

(1)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及移动电动工具的安装使用必须执行国家电气安全技术规程。

(2)选购的建筑机械、电动机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3)所有设备开始投入使用之前,必须对电器设备的绝缘进行测试,绝缘电阻低于0.5MΩ的低压电器设备禁止使用,必须经过绝缘处理,达到0.5MΩ以上后方可使用。

(4)施工现场所有交流电焊机(硅整流除外)必须加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电焊机一次侧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m,二次侧电缆线不得大于30m,一、二次侧的接线柱必须有防护罩,禁止雨天进行露天作业。

(5)所有用电设备的电缆不得破损和老化,电缆接头不得多于三处,潜水电机负荷应采用YHS型潜水钻机用防水橡套电缆,并应按要求对潮湿场所使用漏电保护器。

(6)木工和钢筋车间应安装防爆灯具,禁止安装碘钨灯具当照明使用。

一般场所正常湿度时,可选用开启式220V照明灯具,潮湿场所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特别潮湿的场所还必修选用密封型防尘器具,对有爆炸和火灾的场所必修按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灯具。

(7)室外灯具距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钠、铊、铟和金属卤化物灯具距地面高度宜在5m以上。

4、操作人员管理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相应等级的电工完成,并持证上岗。

电工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未经培训和无证上岗的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和修理工作。

(2)电工对施工现场的配电柜实行统一管理并及时上锁。

(3)安装、使用、维修或拆除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或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5、一般规定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起重机端部与外电架空线路不能满足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安全措施,若架设与外电线路相隔离的安全防护设施(护线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架设。

护线架必须采用木(竹)等绝缘材料搭设,上端应设置红色警示灯,隔离处还应悬挂醒目的警示牌,护线架应牢固稳定。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为电工配备防护用品和电工工具、万用表、摇表、接地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器检测仪等测量器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的安装、巡查、维修和拆除作业,必须由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电工承担,作业时必须设有监护人。

(3)电动机械设备、手持电动机具的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气装置、设备及线路,试运行无误后,方可操作。

若电气装置、设备及线路发生故障,应由电工进行检修和排除,非电工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所购置、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经国家3C认证和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

安全技术人员和电工必须对采购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质量进行审查,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临时用电工程。

(5)施工现场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

电工应认真做好安装、巡查、维修和拆除等日常工作记录,每周经项目经理审查认可后,归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6、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TN-S接零保护、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的原则。

(2)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RCD)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采用TN系统作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7、施工现场用电工程采用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方式,应遵循分级分路、动照分设、压缩配电间距的原则

(1)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配电可以分路。

即:

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每一分路也可分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

(2)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一个分配电箱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每一分路也可以支接或链接若干开关箱。

但链接线路的总长度不得超过30米。

(3)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不得分路,实行“一机一闸”制,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其独立专用的开关箱,每一开关箱只能联接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每一照明开关箱的容量不超过30A负荷的照明器。

(4)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内动力与照明合置共箱配电,动力与照明必须分路配电,分配电箱的分路应动、照分设,设置动力开关箱和照明开关箱。

(5)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压缩配电间距:

1)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3)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m。

(6)施工现场供配电线路宜选用电缆,电缆的类型、电缆芯线及截面、电缆的敷设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1)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分配电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2)钻机、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供电开关箱必须使用五芯电缆。

3)电缆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保护零线(PE线),五芯电缆芯线绝缘色标为绿/黄双色、淡蓝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其中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为相线色标,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工作零线(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保护零线(PE线),N线、PE线绝缘色标同样适用于四芯、三芯电缆。

(7)室内配线的敷设,架空线路的电杆、横担、绝缘子、绝缘导线的材质、规格及其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8、重复接地及防雷接地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供电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配电室(总配电箱、配电柜)电源进线零线必须作重复接地,引出保护零线(PE线),保护零线(PE线)应贯穿于各分路至用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

(2)施工现场供配电系统保护零线(PE线)的重复接地的数量不少于2n+1(n—代表支路数量),分别设置于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重复接地连接线应选用绿/黄双色多股软铜线,其截面为相线的1/2,且不得小于2.5平方mm。

连接线应与配电箱、开关箱内的(PE线)端子板连接,保护零线(PE线)设置重复接地的部位:

1)总配电箱(配电柜)处;

2)总配电箱(配电柜)至各分路分配电箱处;

3)分配电箱(分路)至最远端用电设备控制开关箱处;

4)混凝土搅拌站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处或开关箱处。

3)总配电箱(配电柜)三相五线制电源进线零线的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与电源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工作接地电阻值(≯4Ω)保持一致。

保护零线(PE线)的重复接地,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4)混凝土搅拌站和震动性机械设备的重复接地应对角设置不少于2处接地体,保护零线(PE线)与各接地体引出线直接连接。

(5)接地装置可充分利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中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非燃气金属管道、铠装电缆金属外皮等自然接地体,严禁利用不能保证电气连接和有引起爆炸危险的自然接地体及其接地线。

(6)无自然接地体及其接地线可利用,应设置人工接地装置,人工接地体垂直敷设时,接地极相互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倍,顶部埋深一般为0.8m;水平敷设时,接地极相互间距不宜小于5m,顶部埋深一般为0.8m。

每一组接地装置(若干接地极)应采用2根扁铁或圆钢与接地体不同点焊接。

人工接地体与接地线的材料、规格及其敷设应遵守规范相关要求。

(7)施工现场内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重复接地与其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

当处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防雷装置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时,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以及高架脚手架等金属设施应按“滚球法”确定和安装接闪器(避雷针),接闪器设置于其最顶端,可采用φ20以上钢筋、圆钢,长度应为1-2m,其机体可作为防雷引下线。

(8)所有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通过保护零线(PE线)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均与大地保持等电位。

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接地保护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和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保护,另一部分设备采用接地保护。

9、配电装置

(1)施工现场的配电装置是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统称:

配电箱)、开关箱。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箱体材质、规格、安装板电器安装尺寸、电气配线等应符合JGJ46—2005规范和本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关规定要求。

(2)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气元件设置:

1)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和分路断路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同时,还应装设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等仪器,电流表与计费电度表不得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

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各分路应装设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

3)开关箱必须设置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4)配电箱、开关箱主要电器配置次序:

①总配电箱:

A、电源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总漏电保护器;各分路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

B、电源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各分路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漏电保护器。

②分配电箱:

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各分路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

③开关箱:

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应配置紧急停电按钮和应急照明隔离开关。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匹配。

(3)施工现场供配电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总配电箱(配电柜)和开关箱配电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其设置要求:

1)漏电保护器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侧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

2)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类别(相线或零线)必须与其进线端标记相对应,不允许交叉混接,将PE线当N线接入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的结构选型,优先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若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必须同时设置与其相配套的缺相保护装置。

交流弧焊机应选用具有一次侧漏电保护和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

5)开关箱和总配电箱(配电柜)内配置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

①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一般场所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0.1s。

施工降水、夯实、振捣、地面抹光、水泵供水、Ⅰ类和Ⅱ类(非塑料外壳)手持电动工具、施工与生活设施照明和腐蚀介质场所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0.1s。

②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的超过安全界限值30mAs。

(4)施工现场选用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经过计算,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配电连接应根据施工规模、用电机械设备数量和用电负荷选用放射式、树干式、链式、环形形式。

采用电缆线路,由总配电箱至分配电箱宜采用放射式配线,由分配电箱至开关箱也宜采用放射式配线,或放射—链式配线。

链式配线应从配电箱进线端依次联接,链接配线截面应分别按计算负荷选择。

(5)施工现场露天设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其箱体顶部应加设防雨棚,箱体周边应设置能够满足2个人同时作业空间的遮拦,配电箱、开关箱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10、照明

(1)施工现场的生活照明应从配电箱设置分路照明分配电箱或照明开关箱,照明配电线路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放射式、树干式和链式配电方式。

简易宿舍楼、食堂等场所均应设置分配电箱,分配电箱设置位置为用电负荷中心处,办公室、平房宿舍、简易楼每层应设分路照明开关箱。

(2)施工照明应与生活照明分设。

施工照明可从总配电箱或照明分配电箱处分设分配电箱和开关箱,露天施工照明应采用机械强度和防水性能较好得橡胶软电缆。

夜间高处作业工程及自然采光较差等场所还必须装设由独立自备电源供电的应急照明。

现场安全保卫也应设置不受停电影响照明。

(3)特殊要求需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其供电电源线应从总配电箱进线端引出,并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原则供配电。

(4)潮湿场所施工(生活)照明或低于2.5m的室内照明,必须配置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照明器电压不得大于36V。

潮湿场所施工(生活)照明线路、灯具应符合防水要求。

(5)施工现场照明系统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其电源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

一般场所的照明线路保护零线(PE线)应贯穿到各路照明器具金属外罩和插座,保护零线(PE线)也应作重复接地。

八、主要事故预防措施

1、防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变压器、配电箱等均应挂设安全警示标志。

(2)变压器、配电箱、电焊机等均要进行良好接地保护装置。

(3)维修作业时,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佩戴绝缘手套,地上垫好平板胶。

(4)对已埋入的电缆线我部均设置安全警示标示,防止开挖触碰电缆发生事故。

(5)办公、宿舍区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项目部经常性检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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