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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镇六五普法规划

 

勉武党发【2011】69号

 

中共武侯镇委员会

武侯镇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的

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养,推进依法治镇、建设平安武侯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校要把法制宣传和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抓手,各村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减少矛盾纠纷的长久之策常抓不懈。

在工作各个重点环节中充分体现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的法制意识,传播法律知识,培育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加快推进依法治镇进程,继续推进“平安武侯”、“和谐武侯”建设,实现镇域经济和社会在更高水平上突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现将《关于在全镇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勉县武侯镇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了切实做好全镇“十二五”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勉县县委、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勉发【2011】6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武侯强镇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三)遵循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按照“十二五”时期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平安武侯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镇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根据不同村、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镇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和义务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促进我镇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基本构成、基本特征。

结合我镇实际,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土地法、婚姻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促使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镇、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较快平稳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服务;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激发广大干部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契机,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发展步伐,为国家西部战略发展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人群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我镇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以各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各村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镇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

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

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镇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镇村、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实效性。

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

武侯司法所、武侯法庭、武侯派出所要相互协调,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镇建设。

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开展法治勉县及基层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推进法治武侯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开展“法治村"、“法治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重点加强对镇村干部、驻镇单位干部、在校学生、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各村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健全并落实镇中心学习组集体学法、镇政府机关例会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镇村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干部考核考评机制。

加强对村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

加强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镇村干部依法办事情况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加强调委会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

加强中小学校的普法教育,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建立法制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责任制。

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把法制培训纳入村镇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平安企业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宣传与村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我镇村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依法参与公共社会事务的能力。

司法所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

开展农村家庭“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

注重农村法制宣传效果,利用文化站、黑板报等多种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分为以下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1月至9月。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镇本部门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落实计划,报送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村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查漏补缺,确保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5月至10月。

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初验,然后提请县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十二五”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完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

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镇司法所承担,具体负责“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

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宣传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环境。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把“六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纳入各村各单位综合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抓好队伍建设。

司法所牵头,组织武侯法庭、派出所,利用典型案例举办现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现有调委会、综治网络的法制宣传队伍培训,提高其政法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

同时,要加强普法志愿者等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加快阵地建设。

各村及驻镇单位、学校要书写固定标语,定期办法制黑板报、通过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搞好法律宣传,镇司法所、综治办要为各村做好法律宣传服务指导工作,监督和指导好我镇法制宣传工作,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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