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行抵质押品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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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抵质押品管理办法

银行支行抵质押品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第二中心支行授信业务抵质押品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授信风险,保障授信资产安全,根据《ⅩⅩ银行代保管物品管理办法》(ⅩⅩ银发【】284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支行本外币表内、表外授信业务的抵质押品管理。

三、定义与分类

(一)本办法所称抵质押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借款人在办理抵质押类授信业务时,由借款人或第三方向银行提供的符合银行要求的可用于清偿银行授信本息的合法动产、不动产或财产性权利,当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银行授信本息时,银行有权依法处置该抵质押品获得清偿。

(二)本办法所称抵质押品权属证书主要指抵(质)押契证和有价证券及押品契证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本/外币存单、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公司股票/股权、政府和公司债券、保险批单、提货单、收费权/经营权的权利证明、产权证或他项权益证书及其他抵(质)押物的物权凭证等。

(三)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押品分为抵押品和质押品两类。

1、抵押是指抵押人在不转移对特定财产占有的情况下,以该财产作为我行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我行依照有关法律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

因办理抵押登记而产生的权属证书等相关权利凭证称为抵押品。

2、质押是指出质人将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我行占有或依法登记,作为我行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我行依照有关法律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形式。

移交我行占有的动产或权利凭证称为质押品。

四、职责与权酿

部门/岗位职责与权限

岗位/客户经理1、双人办理抵质押相关手续的职责

客户经理应当双人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双人领取抵质押品权证,双人办理押品入库、调阅、结清出库等工作,并对押品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2、配合办理抵质押品出(入)库手续的职责

客户经理应当在出账前或业务结清后配合会计人员共同办理押品入库或出库手续。

岗位/信贷管理部押品管理人员1、审核信贷系统中抵质押品信息的职责

押品管理人员对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已录入的押品信息应参照押品原件信息或有效的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及时补充相关信息;

2、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审批操作和抵质押品系统出(入)库的职责押品管理人员根据相关业务人员提供的押品信息和有效证明文件在信贷系统中完成审批操作及押品的系统出(入)库相关工作;

3、抵质押品台账登记的职责

押品管理人员应建立抵(质)押品出入库台账,逐户逐笔及时登记;

4、对抵质押品检查的职责

对抵质押品进行定期核查,形成核查报告。

对抵质押品保管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对抵质押品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预警信号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5、完成与抵质押品管理相关工作的职责。

岗位/会计岗位1、对封包的完整性及签封情况进行检查职责

2、对抵质押品在核心系统记账职责

根据抵质押品清单,填写表外科目传票登记“704抵押及质押品”

3、登记“代保管物品登记簿”、编写代保管编号职责

4、定期检查职责

每周对抵质押品进行检查,并与“代保管物品登记簿”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部门/支行业务部门1、审核押品登记有效性的职责

确保移交的抵质押品及相关入库材料完整、合法、真实、有效,并与贷前报告中对担保方式表述一致;

2、配合相关人员完成抵质押品出(入)库手续的职责

3、抵质押品台账登记的职责

建立抵(质)押品出入库台账,逐户逐笔及时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信贷评价与管理部1、抵质押品出入库相关的管理职责

根据总行及中心支行抵质押品管理相关规定,依据正确的程序办理对公抵质押品的核对,并做好对公抵质押品台账的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2、对抵质押品检查的职责

认真履行抵质押品核查职责,积极配合总行及中心支行相关部门对对公抵质押品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

部门/个人银行部1、配合相关人员完成对私押品出(入)库手续的职责

2、押品台账登记的职责

建立对私抵(质)押品出入库台账,逐户逐笔及时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3、定期组织人员对对私抵质押品存在的状态和具体实物与台账中所记载的内容进行检查的职责

部门/运营部1、定期组织检查职责

按照检查频率组织对抵质押品进行检查,并与“代保管物品登记簿”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2、完成与抵质押品会计部门管理相关工作的职责。

五、押品管理基本规定

(一)抵质押品入库应遵循“谁的物品,谁封包,双人经办,双人盖章”的原则。

(二)抵质押品封包须由双人办理出、入库手续,双人保管,密码、钥匙分开保管和使用。

(三)抵质押品原封完好,封包内实物发生多缺由原封包人负责;封包破损,封包内实物发生多缺由会计部门负责;会计部门在搬运或整理时发生封包破损时,应及时通知原封包人重新封包。

(四)客户经理在办理抵(质)押品权属证书原件核对、入库、调阅、结清出库等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循“账实分管”的原则,在监控下进行双人封包。

如客户经理取得抵押品权证后当天不能办理出账的,必须于当天入支行业务部门的金柜进行保管,该操作应由客户经理双人完成。

(五)支行及中心支行业务管理部门均应建立抵质押品管理台帐,及时完成台帐更新。

业务部门在进行台账登记、会计人员在进行相关会计表外科目记账时,应按抵(质)押品的评估价或面值全额记账,做到账实相符。

(六)保管期间,业务部门因业务需要,借用代保管的抵押品单证中的有关资料时,须按照代保管抵押品单证出库与提取的规定办理。

(七)抵押品检查频率及内容

1、会计保管人员应每周对代保管抵押品进行检查,并与“代保管物品登记簿”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2、支行会计主管每月至少对代保管抵押品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3、支行会计主管行长每季至少对代保管抵押品进行一次监视查库。

4、授信押品管理岗至少每半年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抵押品权证与抵押实物是否相符,并对抵质押品的真实性、抵质押品的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内容进行检查。

5、支行会计主管行长年终决算日前必须对代保管抵押品进行全面盘查。

7、业务部门需对已入库保管的质押物或抵押品单证进行检查时,须由业务部门按照代保管质押物或抵押品单证出库的规定进行办理出库手续。

8、会计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在“查库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并签章。

授信押品管理人员须对每次的账实核对结果以及事后的处理情况做好书面记录,记载账账核对或实际盘点情况。

六、具体操作流程

(一)对公授信抵质押品出入库管理操作流程

1、抵质押品入库

对公(含公司、小企业)授信业务申请出账前,客户经理应持抵质押品权属证书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原件到中心支行信贷管理部押品管理岗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客户经理将权属证书及法律文件的相关信息录入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并由客户经理负责办理《抵(质)押品出(入)库清单》的逐级签章手续,负责将逐级签章确认的《抵(质)押品出(入)库清单》及权证原件等资料移交至会计部门。

支行客户经理在指定监控下双人进行封包,与会计人员在监控下进行交接,经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双方在《代保管登记薄》上签章确认。

会计人员应向客户经理返还《抵(质)押品出(入)库清单》(业务部门留存联),并在会计核心系统中将押品入库信息记入相关表外科目核算。

抵质押品权证的入库操作由会计管库人员、客户经理共同到场办理。

押品完成实际入库操作及相关手续后,客户经理需将《抵(质)押品出(入)库清单》传真给中心支行押品管理员,中心支行押品管理员接到《抵(质)押品出(入)库清单》后,方可在对公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完成入库审批操作。

2、抵质押品出库

抵质押品出库时,客户经理应当持放款收回凭证、《ⅩⅩ银行第二中心支相关业务审批表》等相关资料,负责办理出(入)库清单的逐级签章手续;

客户经理(双人)持上述全部资料共同至会计部门办理权证出库手续,会计部门对出库申请及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与客户经理共同完成《代保管登记薄》的登记和签章手续,并及时进行核心系统操作。

抵质押品出库由客户经理、会计人员共同办理抵质押品权证的出库手续。

抵质押品完成权证出库操作及相关手续后,客户经理需将《抵(质)押品出(入)库清单》传真给中心支行押品管理员,中心支行押品管理员接到《抵(质)押品出(入)库清单》后,方可在对公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完成出库审批操作及台账登记工作。

(二)个人授信抵质押品出入库管理操作流程

1、抵质押品入库

零售客户经理对需代保管抵质押品在指定监控下双人进行审核封包(骑缝处须加盖零售客户经理双人名章),填写“抵质押品清单”一式三联,加盖个人银行部经办员、复核员、零售客户经理(双人)名章后,由个人银行部人员连同实物封包送交会计部门,其中“抵质押品清单”须经主管行长和个人银行部经理签字。

会计部门接到实物封包和“抵质押品清单”后,由会计经办员和复核员对封包的完整性及签封情况进行检查,无误后在“抵质押品清单”会计经办、复核处签章,加盖会计业务公章,并在“抵质押品清单”和封包右上角编写代保管编号,同时由会计经办员登记“代保管物品登记簿”,复核员复核后共同签章,并由个人银行部经办员、复核员在“代保管物品登记簿”

“业务部门经办”栏签章。

会计按照“抵质押品清单”中注明的价值进行核心系统录入。

“抵质押品清单”第一联由会计经办员留存专夹保管,第二联做表外收入传票的附件,第三联由个人业务部妥善保管,同时登记抵质押品台账。

2、抵质押品出库

因业务需要提取抵质押物时,由客户经理提交“ⅩⅩ银行第二中心支行信贷相关业务审批表”,详细注明提取抵质押物的原因、用途等,逐级上报,审批同意后,持“审批表”到个人银行部申请提取抵质押品。

个人业务部门依据业务“审批表”意见,持“抵质押品清单”第三联,到会计部门办理提取抵质押品手续。

其中“抵质押品清单”第三联必须经个人银行部经办员、复核员及个人银行部部门经理和主管行长签章。

会计经办员将专夹保管的“抵质押品清单”第一联抽出与“抵质押品清单”第三联核对无误,加盖会计业务公章及会计经办员和复核员名章,并根据“抵质押品清单”所记载的代保管编码取出封包,同时由会计经办员登记“代保管物品登记簿”,复核员复核后共同签章。

个人业务部门对封包检查无误后在“代保管物品登记簿”业务部门经办、复核栏签收。

个人业务部登记“抵质押品登记台账”,注明领取时间、原因,由客户经理签收。

个人业务部门保管的“抵质押品清单”第三联遗失,提取质押物或抵押品单证时,须有个人业务部门出具遗失说明,经业务部门主管和行长审批后,做“抵质押品清单”第三联办理出库提取手续。

抵质押物临时出库,依照抵质押物出库流程办理,由个人银行部跟踪管理,督促收回。

(三)特殊情况出(入)库流程

遇到抵质押物变更,如追加或减少抵质押物、部分解除抵质押担保等影响授信项目担保价值的情况,相关业务部门应出具《ⅩⅩ银行第二中心支行相关业务审批表》或者《ⅩⅩ银行相关业务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出(入)库操作,出入库手续参照上述流程办理。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八、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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