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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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
惠水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
王恩伟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强调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指导下,煤矿没有安全,就没有生产、没有效益、没有矿区的稳定发展和职工的家庭幸福。
因此,只有抓好煤矿安全工作,才能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才能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企业的财产安全,确保企业安全建设、生产,促进经济发展,才能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才能更好地保持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势头。
本文结合惠水县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惠水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谈一些认识和看法。
一、惠水县煤矿现状
我县共有20家煤矿企业。
(一)、按分布11个乡镇来分:
1、长田乡有长田煤矿、小凤山煤矿、大冲煤矿、金顺煤矿、天峨煤矿等5家企业;
2、断杉镇有沙坝煤矿、大坡煤矿、昱城煤矿、王佑煤矿等4家企业;
3、三都镇有紫马冲煤矿、大龙煤矿等2家企业;
4、和平镇有画眉冲煤矿1家企业;
5、大龙乡有一碗井煤矿1家企业;
6、芦山镇有芦山煤矿1家企业;
7、摆金镇有甲烈煤矿1家企业;
8、鸭绒乡有鸭绒煤矿1家企业;
9、甲戎乡有打引煤矿1家企业;
10、岗度乡有岗度煤矿1家企业;
11、宁旺乡有鑫朋煤矿、宁旺煤矿等2家企业。
(二)按设计能力来分:
1、15WT∕年:
小凤山煤矿1家企业;
2、9WT∕年:
长田煤矿、大冲煤矿、金顺煤矿、沙坝煤矿、大坡煤矿、昱城煤矿、王佑煤矿、紫马冲煤矿、大龙煤矿、画眉冲煤矿、一碗井煤矿、芦山煤矿、甲烈煤矿、鸭绒煤矿、岗度煤矿、鑫朋煤矿、宁旺煤矿等17家企业;
3、打引煤矿为9WT∕年的采矿许可证,开工手续未完善,未批准井下建设;
4、天峨煤矿为探矿权。
(三)按煤矿企业属于集团公司或私营企业来分:
1、属于贵州天府矿业有限公司有:
沙坝煤矿、大龙煤矿、一碗井煤矿、岗度煤矿、鑫朋煤矿、宁旺煤矿、甲烈煤矿、芦山煤矿、画眉冲煤矿、小凤山煤矿、长田煤矿、打引煤矿、天峨煤矿等13家企业;
2、属于私营企业有:
大冲煤矿、金顺煤矿、大坡煤矿、昱城煤矿、王佑煤矿、紫马冲煤矿、鸭绒煤矿等7家企业。
(四)按建设情况来分:
1、建设已完成,“六证”齐全的生产矿井有:
鑫朋煤矿1家企业;
2、建设快完成,取得“五证”的待煤炭生产许可证验收的矿井有:
沙坝煤矿、大龙煤矿、一碗井煤矿、岗度煤矿、宁旺煤矿、大冲煤矿、金顺煤矿、大坡煤矿等8家企业;
3、2011年6月政策性停建待复建的矿井有:
芦山煤矿、画眉冲煤矿、小凤山煤矿、长田煤矿、昱城煤矿、王佑煤矿、紫马冲煤矿、鸭绒煤矿等8家企业;
4、被暂停联合试运转的矿井有:
甲烈煤矿1家企业;
5、其它矿井有2家企业:
打引煤矿为9WT∕年的采矿许可证,开工手续未完善,未批准井下开工建设,天峨煤矿为探矿权。
(五)按开拓系统来分:
1、平硐开拓:
鑫朋煤矿、岗度煤矿、宁旺煤矿等3家企业;
2、平硐暗斜井开拓:
甲烈煤矿1家企业;
3、斜井开拓:
沙坝煤矿、大龙煤矿、一碗井煤矿、芦山煤矿、画眉冲煤矿、小凤山煤矿、长田煤矿、大冲煤矿、金顺煤矿、大坡煤矿、昱城煤矿、王佑煤矿、紫马冲煤矿、鸭绒煤矿等14家企业。
二、矿井五大灾害对我县煤矿企业的威胁
(一)水。
1、平硐开拓的鑫朋煤矿、岗度煤矿、宁旺煤矿等3家煤矿企业,采掘工程不受水害影响,防治水工作简单,矿井水通过自流排到井外,并且正常涌水量都在5m3∕h;
2、甲烈煤矿、鸭绒煤矿等2家煤矿企业,矿井偶遇溶洞水,采掘工程受水害影响,但不威胁矿井安全,防治水工作易于进行,并且正常涌水量都在100m3∕h;
3、沙坝煤矿、大龙煤矿、一碗井煤矿、长田煤矿、大冲煤矿、金顺煤矿、大坡煤矿、昱城煤矿、王佑煤矿、紫马冲煤矿等10家煤矿企业,其中大冲煤矿、沙坝煤矿涌水量较大,部分矿井偶遇透水,有顶板裂隙水、溶洞水,采掘工程、矿井安全受水害威胁,防治水工程量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害防治工作,并且正常涌水量都在100-600m3∕h;
4、芦山煤矿、画眉冲煤矿、小凤山煤矿等5家门口企业,矿井在建设过程中遇见较大的突水,采掘工程、矿井安全受水害严重威胁,防治水工程量大,难度高,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水害防治工作,并且正常涌水量都在600m3∕h;
(二)顶板。
1、平硐开拓的鑫朋煤矿、岗度煤矿、宁旺煤矿等3家煤矿企业,矿井顶板为难冒落到坚硬顶板,顶板管理工作容易;
2、甲烈煤矿、鸭绒煤矿、大龙煤矿等3家煤矿企业,矿井常有底鼓现象,巷道容易变形,甲烈煤矿优为明显,顶板管理工作较难;
3、沙坝煤矿、一碗井煤矿、长田煤矿、大冲煤矿、金顺煤矿、大坡煤矿、昱城煤矿、王佑煤矿、紫马冲煤矿、芦山煤矿、画眉冲煤矿、小凤山煤矿等12家煤矿企业,偶然遇溶洞、松散的泥沙,无底鼓,顶板管理工作容易偏难;
4、其中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巷道未完全淘汰木支护的煤矿企业有:
长田煤矿排水井、小凤山煤矿的老系统部分、金顺煤矿老采空区的排水巷道、画眉冲煤矿的老系统部分、芦山煤矿102回风巷、沙坝煤矿的宜令老系统、部分煤矿与设计无关联的巷道等7家以上的煤矿企业的部分巷道。
(三)火、瓦斯、煤尘。
从现在各煤矿企业的鉴定报告和开采情况来看我县的煤矿都为低瓦斯矿井,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类,不易自然,煤尘无爆炸性。
矿井基本不受火、瓦斯、煤尘这三类矿井灾害威胁。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
⑴各煤矿企业要建立防治水机构、专业的探放水队伍。
⑵各煤矿企业要进行详细的水害调查及防治水专项设计。
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的防治水内容的要求,在全县煤矿开展一次详细的井上、下水害调查,再根据水害调查的水害程度情况作防治水专项设计。
详细的井上、下水害调查必须请有水害防治资质的单位,安排采矿、水文、地质、测量类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调查。
井上调查:
老窑、村庄、水塘、湖泊、水库、溪流、水井、农田、山地、污水排放路线、溶洞、主要山体的等高线等内容,将调查出的详细情况编写到调查报告里及填绘到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上,以便指导矿井安全开采,解决矿群纠纷;井下调查:
采空区水,溶洞水、含水层、承压水、裂隙水、导水断层等内容,将将调查出的详细情况编写到调查报告里及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出相应的图件。
根据水害调查的水害程度情况,作有针对性的防治水专项设计,设计要求要高于专篇、高于现状,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专项设计》落实防治水工作
⑶探放水现场监管。
井上有探放水设计、措施,探放水记录;井下有探放水钻孔,有探放水管理板牌、标注探水起始点(同时标注到采掘工程平面)和防治水害的避灾路线;煤矿企业每次进行探水工作时,必须有乡镇分管领导或者驻矿安全监管员现场验收钻杆长度,确定探水孔的真实长度。
⑷配备必要的防治水装备、探放水钻机、井下物探设备。
⑸加强水仓、水泵房、吸排水管路监管。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应当在井底车场周围设置防水闸门或在正常排水系统基础上另外安设具有独立供电系统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水仓的容量,进行重新验收;主副水仓、水泵、吸排水管路要互为备用。
2、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
⑴立即淘汰木支护。
⑵严禁空顶、裸巷。
⑶尽快改变不合理的采煤工作面的支护形式及采煤工艺。
多数煤矿煤层倾角在40度到50度,但是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要求支护为单体支柱加铰接顶梁,已经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应尽快更换为柔性掩护支架,目前大坡煤矿做得较好。
未建成应该申请变更采煤工作面的支护形式,并到相关部门申请、备案。
县级监管部门、主管部门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建议采取:
企业自愿申请,编制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报县安监局、县工信局、林东分局审批同意,备案,企业实施变更支护形式。
⑷掘进工作面支护要求:
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必须采用3条工字钢、长4.5-6米、挂三套环、有备用的支护材料及支柱,临时支护不得超过10米,10米以外永久支护必须跟上。
3、进一步加强通风管理工作。
⑴按期进行通风阻力测定,主要通风机的检测,反风演习。
⑵加强现场测风管理工作。
⑶加强通风设施管,防漏风、风门连锁工作。
4、进一步加强运输管理工作。
⑴提升绞车完好,绞车工持证上岗,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警示标志完善。
⑵轨道、道叉型号符合要求,并安装合格。
⑶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升级。
⑷完善信号硐室、信号设施。
5、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供电系统管理工作。
⑴机电设备是否淘汰。
⑵机电设备是否安装规范,安全、正常运行。
⑶供电系统是否符合规定,满足矿井用电需要。
6、进一步加强井下安全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工作。
⑴按照矿井安全设施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要求,矿井安全设施设备没有安装到位,并且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暂停建设、生产。
⑵其他要求,通信系统确保井下个作业点、硐室与井上各调度室、办公室保持畅通,五职矿长、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必须24小时不得关机、停机。
7、进一步加强打非工作。
⑴对照开采设计方案,将与开采设计方案无关联的巷道进行永久密闭,并编号、上图。
⑵在矿井建设中,严禁出现边建设边生产的现象;
⑶不执行省、州、县监管指令的,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⑷各煤矿企业要规范自己的建设行为,坚决杜绝出现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活动,做好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检查。
⑸加强对未复建的停建煤矿检查、巡查。
8、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编制、落实。
⑴办公室软件资料、图件的管理及存放。
⑵各硐室、机房等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图件、警示标语。
9、进一步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⑴已经通过三级质量标准化的9家煤矿企业,2012年底必须达到二级质量标准化,否则2013年不得生产,力争2家达到一家质量标准化。
⑵复建的煤矿企业直接按照二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建设,避免重复投入、施工,否则不得参与竣工验收。
10、进一步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培训学习。
⑴正常建设的煤矿企业必须配齐持有效证件的“五职”矿长、办公室主任,真正意义的配足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
⑵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应至少配有中级职称以上的采矿工程师3人、水文地质工程师2人、机电工程师3人、测量工程师3人、通风工程师2人。
⑶监管及主管部门应至少配有3人采矿、地质、通风专业的技术人员、总工程师1人、办公室及监控系统3人、技术干部股长2人、副局长2人,驾驶员及越野车3人3辆、安监站2-3人(车1辆)、煤矿各有1人专职驻矿安全监管员。
⑷培训、学习。
企业、公司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矿级、高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加强矿与矿之间、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交流学习;监管及主管部门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专业知识,坚持法律法规是监管的武器,技术技能是弹药的理念,到企业监管检查做到不说白话、大话,有礼有节,从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层面去管住监管对象,加强与周边县市、上级业务部门交流、请教学习。
11、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
⑴煤炭资源的整合。
⑵技术人力资源的整合。
⑶监管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整合。
12、应急救援预案及演习
⑴各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⑵组织学习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习。
⑶加强安全消防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