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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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配电综合楼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土方开挖
施工单位
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王琪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7.1.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要求
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1999)
3.7.2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7.3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3.7.5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1999)要求
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一份,施工项目部存一份。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配电综合楼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模板
施工单位
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王琪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5.1.6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压构件长细比:
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200;
2、受拉构件长细比:
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6.1.9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和板的立柱,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称倍数。
2.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3.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
可调支托底部的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
无处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4.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mm×50mm木条或25mm×80mm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
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Ф48mm×3.5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
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用两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6.2.4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安装构造应符合本下列规定:
1.钢管规格、间距、扣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2.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本规定第6.1.9条的规定。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两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
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要求
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要求
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验收记录
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验收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一份,施工项目部存一份。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配电综合楼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钢筋
施工单位
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王琪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2对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要求
1、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5.1.7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R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mm²;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接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
当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
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
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
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4.1.3在工程形式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以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配电。
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5.1.8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机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5.1.8的规定
钢筋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符合要求
钢筋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符合要求
1、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3.0.5I级、II级、III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6.0.5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表3.0.5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评合格。
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II级钢筋符合规程要求
1、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一份,施工项目部存一份。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配电综合楼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混凝土
施工单位
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王琪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4--2002)
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
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7.2.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8.3.1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7.4.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4--2002)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普通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7.1.4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
7.2.3进行抗冻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冻融性能试验
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普通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1.0.3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3.1.10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2对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普通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3.1.7未经处理的海水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
混凝土使用自来水搅拌
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普通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2.1.2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7.2.2含亚硝酸盐、碳酸盐无机盐类的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6.2.3下列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氯盐配制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相对湿度大于80%环境中使用的结构、处于水位变化部位的结构、露天结构及经常受雨淋、受水冲刷的结构;
3大体积混凝土;
4直接接触酸、碱或其他侵蚀性介质的结构;
5经常处于温度为60℃以上结构,需经蒸养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6有装饰要求的混凝土,特别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属装饰的混凝土;
7薄壁混凝土结构,中级和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梁、屋架、落锤及锻锤混凝土基础等结构;
8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结构;
9骨料具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构
6.2.4在下列混凝土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类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1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结构,以及有外露钢筋预埋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结构;
2使用直流电源的结构以及距高压直流电源100m以内的结构
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普通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一份,施工项目部存一份。
SZLB23:
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配电综合楼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主体
分项工程名称
模板
施工单位
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王琪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5.1.6模板结构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压构件长细比:
支架立柱及桁架,不应大于150;拉条、缀条、斜撑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200;
2、受拉构件长细比:
钢杆件,不应大于350;木杆件,不应大于250。
6.1.9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梁和板的立柱,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2.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3.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
可调支托底部的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
无处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4.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mm×50mm木条或25mm×80mm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
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Ф48mm×3.5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
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用两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6.2.4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安装构造应符合本下列规定:
1.钢管规格、间距、扣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2.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本规定第6.1.9条的规定。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两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3.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4.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
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要求
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要求
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验收记录
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验收记录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一份,施工项目部存一份。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配电综合楼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主体
分项工程名称
钢筋
施工单位
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王琪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2对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要求
1、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
5.1.7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R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mm²;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接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
当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
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
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
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4.1.3在工程形式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以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5.1.8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机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5.1.8的规定
闪光对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符合要求
1、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2、钢筋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3、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3.0.5I级、II级、III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6.0.5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表3.0.5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评合格。
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要求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三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一份,施工项目部存一份。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110kV石河变电站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配电综合楼
分部(子分部)
工程名称
主体
分项工程名称
混凝土
施工单位
山东天润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王琪
序号
强制性条文规定执行标准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50204--2002)
7.2.1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