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亮绩评绩比绩核绩活动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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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亮绩评绩比绩核绩活动实施办法

滁农效[2011]232号

关于开展“亮绩、评绩、比绩、核绩活动”

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局、室、科,直属各单位:

市效能办《关于印发<在市直单位开展亮绩、评绩、比绩、核绩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非常明确,标准非常严格,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

要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经研究,现将委开展亮绩、评绩、比绩、核绩活动实施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亮绩

1、亮单位业绩。

各局、科、室和二级机构要围绕所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效能办部署的重点工作、委中心工作和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规定的序时进度、量化指标和工作要求,对工作业绩进行公开公布。

其中全委亮绩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委办公室负责。

每季度由委效能办进行一次亮绩活动检查。

各局、科、室、二级机构每月进行一次亮绩活动,并上委“三农网”公示。

2、亮个人业绩。

委党组成员和各局、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围绕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岗位职责,适时做出公开亮绩。

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亮绩一次。

各局、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每季度亮绩一次,并书面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关于评绩

1、自己评。

每月各局、科、室和二级机构进行一次内部评议,并要做好会议记要。

每季度由委效能办进行一次内部评议。

2、效能评。

委效能办在年终对各委局、室、科和二级机构进行测评。

3、领导评。

委各分管领导每月召开一次所分管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点评会,及时分析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三、关于比绩

1、横向比。

跟省内同系统(行业)单位、追赶对象的差距在哪?

是否达到“省内争先进位?

2、纵向比。

看单位和个人的工作与过去相比有哪些进步?

有哪些突破、亮点在哪、难点在哪?

3、单项比。

看重点工作进展、成效是否达到要求?

在全省的位次是否进入前列?

4、综合比。

看整体工作、综合业绩是否突出?

在全省、全市排位如何?

影响力多大?

四、关于核绩

1、日常考核。

委效能办加强对承担全委重点工作的各单位和部门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认真做好周督办、月督查调度、季通报工作。

推进实名考核、实名问效、实名问责、实名奖惩机制完善。

2、定期评估。

委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点评会,委效能办对全委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各单位和部门半年的工作绩效进行全面的梳理、考核,提出评估意见,委党组成员分别点评,评出实绩。

委局、科、室和二级机构每月要召开一次点评会,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完成情况和内部机构工作质量进行深入分析、开展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上报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3、年度考评。

按照《2011年滁州市市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委效能办对委局、科、室和二级机构全年工作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四绩”纳入考核内容,分类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等次。

附:

市效能办《关于印发<在市直单位开展亮绩、评绩、比绩、核绩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滁效办[2011]40号)

 

滁州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关于印发《在市直单位开展亮绩、评绩、比绩、

核绩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七大重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经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研究同意,现将《在市直单位开展亮绩、评绩、比绩、核绩活动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2011年8月3日

在市直单位开展亮绩、评绩、比绩、核绩

活动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2011年滁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研究决定,在市直单位开展亮绩、评绩、比绩、核绩(以下简称“四绩”)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为目标,以“亮绩、评绩、比绩、核绩”为内容,探索建立客观公正、科学民主、导向鲜明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热情,推进滁州科学发展,加速追赶跨越,为深度融入长三角,率先起飞进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实施

市直单位亮绩、评绩、比绩、核绩活动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领导下,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效能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活动内容

(一)亮绩

1、亮单位业绩。

市直各单位要围绕承担的“661”行动计划、“三个年”活动、“十大战役”等重点工作和其它目标任务,按照规定的序时进度、量化指标和工作要求,通过公开述职、媒体发布、内部公示等形式,对工作业绩进行公开公布。

亮绩活动分级按步骤进行,其中全市亮绩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市直单位亮绩活动每季度进行一次,各单位二级机构、科室亮绩每月进行一次。

2、亮个人业绩。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等各级干部要围绕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岗位职责和对社会做出的公开承诺,通过一定形式,公开展示个人实绩,彰显个性特色,突出创新创造,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和评价。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亮绩一次,各单位二级机构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每月亮绩一次。

(二)评绩

1、自己评。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评和互评工作,通过召开工作评议会、业务分析会、民主测评会等,对本单位和广大干部的履职尽责、承诺兑现、实际业绩等情况进行评议,集思广益,查找问题,正视不足,改进工作。

市直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内部评议,各单位二级机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内部评议。

通过评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竞争意识、执行意识、危机意识,把压力和动力传递到每一个角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干部。

2、社会评。

市效能办在市直单位深入开展“十百千万”评议活动,即十个部门正职公开述职、百名副职公开承诺、千家企业评“窗口”、万名群众评科长,通过评议不断促进效能建设向重点领域推进、向关键岗位拓展、向基层“窗口”延伸,不断提升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服务创业、服务民生的意识和能力。

市直各单位特别是与企业、群众利益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三民”工程大走访活动,主动深入基层和企业,深入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和监督对象,认真开展一次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的民意调查和社会评议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认真梳理反馈,切实整改落实。

3、领导评。

“661”行动计划、“三个年”活动、“十大战役”等重点工作牵头市领导,每月要开展一次会办和点评,及时分析并协调解决工作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市委、市政府对市直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半年集中点评,分析形势,查摆问题,加压加力,确保各项工作项目顺利推进,全面完成。

(三)比绩

1、横向比。

跟省内同系统(行业)单位、追赶对象的差距在哪?

是否达到“省内争先进位,省外对标苏北平均水平”的标准?

2、纵向比。

看单位和个人的工作与过去相比有哪些进步?

有哪些突破、亮点在哪、难点在哪?

3、单项比。

看重点工作进展、成效是否达到要求?

在全省的位次是否进入前列?

4、综合比。

看整体工作、综合业绩是否突出?

在全省、全市排位如何?

影响力多大?

(四)核绩

1、日常考核。

市效能办要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作和各单位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办,坚持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督办就跟进到哪里,对照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密度和强度,推进实名考核、实名问效、实名问责、实名奖惩机制完善,强化动态管理、过程控制和日常考核,每次督查督办的结果都要记录在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评价的依据。

市直各单位也要建立内部督查和考核制度,通过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现场督查等形式,对干部工作实绩进行核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推进机制和压力传递机制。

2、专项考核。

市七大重点工作指挥部、市招商引资委员会、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市帮办帮扶中心等机构,要充分运用和发挥督办、考核职责,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解决问题不力的个人予以通报,共同形成监督、考核合力,力促中心工作、重点工程优质高效推进。

3、定期评估。

市委、市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点评会,市效能办对全市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各单位半年工作绩效进行全面梳理、考核,提出评估意见,市几个班子领导分别点评,点出症结,评出实效。

市直各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点评会,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完成情况和内部机构工作质量进行深入分析、开展点评。

4、年度考评。

按照《2011年滁州市市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市效能办对市直各单位全年工作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四绩”纳入考核内容,分类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等次。

市直各单位要建立上下一致的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所属二级机构、科室进行年度考评。

四、有关要求

开展“四绩”活动,是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滁州科学发展,加快追赶跨越而做出的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方案,细化工作要求,迅速动员启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开展此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主动抓,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各级领导干部既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又要带头进行亮绩、评绩、比绩、核绩,充分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干部比学赶超,比出导向,比出标杆,比出压力,比出动力,比出责任,比出状态,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营造浓厚氛围。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内部公示栏、简报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要树立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使干的好的光彩,干的少的惭愧,干的差的不安,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价值取向和社会氛围。

(三)强化督查指导。

各单位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记录、有检查、有评定。

市效能办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调研活动,了解活动进展,及时通报情况,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四)构建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注重探索方法,研究工作规律,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

市效能办要及时收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尤其是创新创造出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加以总结推广,不断扩大活动成果。

各县、市、区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

主题词:

效能建设“四绩”活动办法通知

抄报:

市效能办

滁州市农业委员会2011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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