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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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求可包括: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学科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邻学科知识等;

能力要求可以包括:

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和管理、公关能力等;

素质要求可包括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等。

不同专业方向应有不同的培养要求的表述。

(二)学制、学时与学分

1.学制、学时与学分要求

各本科专业标准学制均为4年。

本科专业总学时应严格控制在2600学时以内,总学时不包括专业见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集中实践环节课程学时。

毕业以获取的学分来衡量,各专业修读毕业总学分应严格控制在160学分。

2.学期安排

每学年分秋季、春季两个学期。

春、秋季每学期20周,其中复习考试一般2周。

3.学分计算

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

计算学分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学分最小计算单位为0.5学分。

学时与学分的折算办法如下:

(1)课堂讲授课程:

严格按照16学时计1学分,课程总学时安排应为8的倍数。

(2)大学英语听说、大学体育技能课、实验、实训、上机等课程:

严格按照32学时计1学分,课程总学时安排应为16的倍数。

(3)实习环节:

如集中进行实习,一般1周计1学分;

如分散进行,32学时计1学分。

(4)综合设计与论文环节:

集中进行的课程设计一般1周计1学分,分散进行的课程设计每32学时计1分;

学年论文每次计1学分;

毕业设计(论文)6学分。

(5)学生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活动可获得创新创业奖励学分。

学分计算规则和方法按照《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管理规定》执行。

(三)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

1.总体要求

(1)坚持“理论与实践、选修与必修、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体现教育教学各环节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作用;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丰富实践教学的内容、方式和途径,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出发,对课堂练习、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第二课堂等进行优化设计,做到理论与实践、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

将专业能力培养主线与职业能力培养主线贯穿教学全过程,逐步完善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体系。

(2)课程设置由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学科教育平台课程、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创新创业平台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构成,形成我校“五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实施分段培养,前1至1.5年按类培养,开设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类基础课程;

之后分专业开展专业教育。

具体要求见表1。

表1“五位一体”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本科)

课程结构体系

学分要求

内容

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师范52.5学分/非师45学分)

通识教育必修课(师范类42.5学分,非师范类35学分)

思想政治课程16学分,大学体育4学分,大学英语12学分,应用写作1学分,军事理论2学分。

另:

师范类专业开设教育学2学分,心理学2学分,普通话2学分,现代教育技术1.5学分。

思想政治课程包括: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6学分、中国近代史纲要2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课包括:

人文类、科技类、艺术体育类、经济生活类和教育类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10学分)

限选:

《鲁南区域文化概论》1学分、《经济生活导论》1学分各本科专业限选;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2学分理工类专业限选;

《现代科学技术导论》2学分文科类专业限选;

《中外文化精神》1学分外国语、音乐、美术、传媒学院限选。

任选:

5-6学分

学科教育平台课程(至少18学分)

学科教育必修课

学科划分见表2。

各专业应根据学科特点设置合适的计算机类课程。

学科教育选修课

专业教育平台课程(至少40学分)

专业教育必修课

必修总学分不高于专业平台课程总学分的70%。

根据专业特点,一般每个专业设置2个专业方向模块,每个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学分应一致。

专业方向设置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专业方向选修课

XX方向

选修总学分不低于专业平台课程总学分的30%。

创新创业平台课程(至少8学分)

必修

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1学分、就业指导1学分、创业基础2学分

开设科研创新训练、创业训练、科技竞赛、人文素养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课程。

选修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至少22学分)

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

社会实践2学分;

毕业教育1学分。

师范类专业教育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

2.通识教育平台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采取课堂授课和课外自主学习、课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教学方案由学校政治思想教学部研究确定。

《大学英语》实行分类、分层次教学,每学期同时开设各级别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实际修读相应级别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设置旨在实现我校学生拓宽基础、沟通文理、增强能力、健全人格的目的,使学生全面理解人类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掌握各类学科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形成均衡的知识结构,获得必要的能力训练,具备创新的综合素质。

要求学生至少修满10个学分,其中,《鲁南区域文化概论》(1学分)、《经济生活导论》(1学分)各本科专业限选;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2学分)理工类专业限选;

《现代科学技术导论》(2学分)文科类专业限选;

《中外文化精神》(1学分)外国语、音乐、美术、传媒学院限选。

学生任选5-6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第八学期(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再开设。

3.学科教育平台课程

学校以学科相近、基础融通为原则,对各本科专业所属学科类做出适度划分,开设学科教育平台课程。

学科分类一般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的专业类进行划分。

学校设置“文化与艺术创意”、“信息与机电工程”专业平台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学科教育平台课程设置应考虑学科课程统一性和前瞻性,除特殊专业外,一个学科平台内的不同专业,其学科课程一般应保持一致。

鼓励各专业在此平台选修课中除开设本学科课程的同时,开设部分跨学科课程。

各专业应根据学科特点设置合适的信息技术课程,加强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养。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数学等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学校设立部分学科教育平台备选课程(见表2),各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灵活设置其他课程。

表2学科类教育平台部分备选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周学时

建议适用专业

D121001-

D121002

高等数学A1-A2

6+6

理、工科类本科各专业

D121003-

D121004

高等数学B1-B2

6+4

D121005-D121006

高等数学C1-C2

经管类本科各专业

D121007-D121008

高等数学D1-D2

4+4

D121009

线性代数A

4

理、工、经、管类本科各专业

D121010

线性代数B

3

D121011

概率统计

D121012

离散数学

4.专业教育平台课程

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分为专业教育必修课程与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两部分,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应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中设定的核心课程,并参照相关专业的评估与认证指标体系。

有行业准入要求的专业,可以结合社会与行业需要,适当设置一些与行业要求相关的课程。

与经济建设紧密相关的专业应制定科学的学历教育内容与职业(执业)资格培训内容相衔接的“双证书”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教育平台中的必修课程一般在第2-3学年进行;

专业方向选修课程建议从第二学年开始。

各专业应根据专业特点酌情设置合适的应用外语类课程,提高学生外语应用能力。

一般每个专业设置2个专业方向,每个方向学分数应一致。

各专业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适时对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做出必要调整,调整方案应报教务处同意。

5.创新创业平台课程

创新创业平台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而开设的课程,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针对科研创新训练、创业训练、科技竞赛、人文素养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开设课程,每个学生均应修满至少8学分。

另设创新创业奖励学分,奖励学分认定办法参见《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管理规定》。

6.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科学研究、第二课堂等。

集中性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习、社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集中开设的实践教学环节。

对隐含在各门课程中的实验、课程设计、第二课堂等实践教学环节,在相应的通识教育平台、学科教育平台、专业教育平台或创新创业平台中设置。

《军事技能训练》课程2学分,第一学期集中开设,含防空防灾知识教育4课时。

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

经济与管理类、法政文史类、体育类、艺术类、外语类专业不少于25%;

自然科学类、建筑规划类、工程技术类不少于30%;

偏重应用型的专业不少于30%。

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设置理论教学课程,如确需安排课程教学,建议采取“自学+辅导”的课程形式。

鼓励有条件的应用型本科专业第四学年主要开展顶岗实习(带薪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四、相关说明

(一)课程设置的其他要求

1.提高选修课比例。

各平台课程根据修读要求分成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原则上,每个专业总学分中的选修(包括限选)课程比例一般不少于20%。

2.合理设置学位课程。

为保证专业教学质量,要求每个专业在主要课程中选择2-4门课程作为学位课程(在课堂教学计划表中的课程名称前标注“★”),学生学位课程成绩原则上应在70分以上方可获得学士学位。

学位课程一般安排在专业教育平台中开设。

3.鼓励各专业开展课程体系创新探索,开设1.5学分及以下的课程,并可以根据需要集中在半学期或几周内完成教学任务。

4.鼓励开展双语教学。

本次培养方案修订中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及师资情况自行选定双语教学课程,课程教学规范具体参照《学院关于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院政字[]号)的规定执行。

5.鼓励各专业将实验课程单独开设。

各专业应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逐步扩大综合设计性与研究性的实验项目比例,减少验证或操作性实验项目的比例,鼓励各专业积极开设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

6.各学院应加强学业指导,合理安排学生每学期修读学分数与周学时数,避免出现学生周学时过于集中的情况。

(二)其他类型专业的培养方案

除普通本科专业外,2015年招生的专科专业、“3+2”专升本专业、春季招生专业、贯通培养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方向)、中外合作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方案也一并修订。

1.专科专业培养方案

专科专业标准学制为3年,毕业以获取的学分来衡量,毕业总学分应控制在120学分。

总学时控制在2000学时以内,总学时不包括专业见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教育实习等集中实践环节课程学时。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要求,高职高专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50%,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即18周)。

专科专业的课程结构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教育平台课程、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创新创业平台课程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部分构成,具体要求参考普通本科执行。

在通识教育选修课中,《中国传统文化概论》1学分专科理工科学生限选。

五年一贯制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参照普通专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相关文件修订。

2.“3+2”专升本专业培养方案

“3+2”专升本专业标准学制为2年,毕业以获取的学分来衡量,毕业总学分应控制在75学分。

总学时控制在1200学时之内,总学时不包括专业见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集中实践环节课程学时。

专升本专业的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见表4。

原则上,其课程设置与该本专业后两年或三年的课程基本一致,实践教学所占比例也与该专业基本一致,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大致控制在1:

1。

表4“3+2”专升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结构体系及学分要求

通识教育必修平台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平台课程

专业教育平台课程

创新创业平台课程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7学分左右

10学分

28学分左右

不少于6学分

20学分左右

3.其他特殊类型的培养方案

国际合作项目的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所属二级学院会同国际交流处,在参考现有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订,须报教务处同意。

在制订国际合作项目人才培养方案时,应积极引进境外优质教学资源与先进教育理念。

双方学校签订的合作协议涉及学分互认的,应事先报教务处审核。

校企合作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在参考现有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会同合作单位共同制订。

(三)课程(实验)教学大纲修订

各院部应根据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组织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大纲,明确各教学环节(课堂讲授、课堂讨论、自主学习、作业、考试等)对于人才培养目标的贡献。

(四)专业及课程编号

1.学院及专业编号

为适应教务管理信息化的需要,统一规定专业编号为4位数:

第1、2位为学院编号;

第3位为专业层次识别码,普通本科专业为1,普通专科专业为2,二年制本科(3+2)专业为3,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为4,中外合作办学专科专业为5,其他类型为6;

第4位为专业设置顺序码。

各学院及专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编号见附件6。

2.课程编号

统一规定每门课程的编号为7位数:

第1位为开课院部编号,分别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详见表5第一列);

第2位为课程层次代码,0表示本专科统开课程(仅限通修课程编号),1表示本科课程,2表示专科课程;

第3位为课程类型代码,1表示通识教育平台课程,2表示学科教育平台课程,3表示专业教育平台课程,4表示创新创业平台课程,5表示集中实践环节课程;

第4位为课程性质代码,1表示必修课,2表示选修课;

第5、6、7位为课程序号,从001开始(在通识教育选修课中,第5位为课程类别代码,1为人文素质类课程,2为科学技术类课程,3为艺术体育类课程,4为教育素质类课程,5为经济生活类;

第6、7位为课程序号)。

具体说明如下:

通识教育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号,具体课程及编号见附件1。

部分学科教育平台课程、创新模块课程和公共实践课程编号如下:

高等数学A1

D121001

高等数学A2

高等数学B1

D121003

高等数学B2

高等数学C1

D121005

高等数学C2

D121006

高等数学D1

D121007

高等数学D2

D121008

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

Z041001

就业指导

Z041002

军事技能训练

Z051001

社会实践

Z051002-Z051008

毕业教育

Z051009

毕业设计(论文)

Z151002

教育实习

Z151003

学科教育平台课程、专业教育平台课程、创新创业平台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编号由各学院按上述编号规则制定。

五、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该项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和各院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各院部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和进度安排,积极开展调研论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1.各学院应成立专业理事会,其中至少有2人为行业(企业、社会、政府、相关协会、学会等部门)的校外专家;

同时明确专业负责人,具体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2.各专业应紧紧围绕我校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任务,通过查阅资料、走访企事业单位、回访毕业生、召开师生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调研,分析专业所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明确专业培养目标规格和培养模式,确定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提炼主要职业岗位的关键能力,按照其内在逻辑关系将关键能力分解成由浅入深、环环相扣的“能力要素”,据此构建各专业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人才培养方案的草稿。

3. 

各专业理事会对人才培养方案的草稿进行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形成初稿,提交学校教务处。

4. 

学校组织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并经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研究审批后执行。

附件:

1.四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样例

2.二年制本科(3+2)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样例

3.三年制专科人才培养方案参考样例

4.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通识教育必修课学分分配表

5.专科人才培养方案通识教育必修课学分分配表

6.学院及专业编号一览表

附件1:

学院

专业四年制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一、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培养目标

(要求:

业务培养目标要能体现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

(二)培养规格

业务培养要求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写明毕业生应该具有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

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学科和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知识;

相邻学科知识等。

获取知识的能力;

运用知识的能力;

创新能力;

表达能力和管理、公关能力等。

素质要求可包括思想品德;

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等。

二、学制及学分要求

学制4年,修满160学分方能毕业。

其中通识教育课程学分,学科教育课程学分,专业教育课程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

三、授予学位

学学士学位

四、核心课程

(核心课程设置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中设定的核心课程,可根据我校办学特点做适当调整。

样例:

现代汉语语音、现代汉语、古代汉语、逻辑学、写作、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概论。

五、教学计划表

附表1

专业(本科)各学期时间分配表

上课

复习

考试

教育

实习

专业

军事

训练

毕业

设计

(论文)

总计

第一学期

2

5

25

第二学期

7

27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第七学期

第八学期

12

1

总计

16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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