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轮岗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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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轮岗调研报告

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轮岗调研报告

实行市直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交流,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利于改善市直部门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的生机与活力,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证。

但目前来说,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交流还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没有形成完整的制度,影响了这项工作的进展。

为此,我们结合近几年有关统计数据,采取专题调查、座谈了解、相关资料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深入分析,找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如何开展这项工作提出了初步设想。

  

  近几年来,我们按照国家公务员轮岗的一、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基本情况与特点要求和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日常干部调配工作,积极推行干部轮岗交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999至XX年的三年中,市直党政群机关共交流干部93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52人,占16.3%;科级(中层)干部388人,占41.7%;科员以下干部391人,占42%。

从交流干部的情况看,有以下三个突出特点:

  1、交流干部的数量明显增加。

XX年全市推行公务员制度时,市直部门仅交流干部48人,XX年增加到201人,XX年为154人,三年共交流干部403人。

XX年以来,我们把轮岗交流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不断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近三年共交流干部931人,是前三年交流干部数量的2.3倍。

  2、单位内部轮岗成绩突出。

近三年市直部门交流的931名干部中,属内部岗位轮换的578人,占62.1%。

交流的388名科级干部中,内部轮岗259人,占66.8%。

这说明内部轮岗已成为干部交流的主体。

  3、交流干部的政治素质、知识层次比较高,年龄结构比较合理。

市直部门交流的931名干部中,党员干部689人,占74%;大专以上学历的687人,占73.8%;年龄在45岁以下的610人,占65.5%,均高于市直部门干部相应指标。

  以上数字表明,我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尤其是交流对象以党员干部、年轻干部和高学历人才为主,对于培养锻炼干部,发挥干部潜能,增强机关活力,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直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有关数字分析,仍然存在一些十分突出的问题。

  1、就全市而言,市直部门干部轮岗交流的比例明显偏低。

近三年全市共交流干部7778人,占党政群机关干部总数(28973人)的26.8%。

其中市直部门交流干部931人,占市直部门干部总数(4062人)的22.9%,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2、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数量偏少,跨部门轮岗数量更少。

从近三年有关统计数字看,市直部门平均每年交流科级干部数量为130人(388÷3)左右,仅占科级干部职数(以XX年底1610人计算)的8.1%。

这130人中,单位内部岗位轮换的87人,占66.9%,省内纵向交流或挂职锻炼的23人,占17.7%,市直部门之间横向交流的仅20人左右,占15.4%。

有关统计数字还表明,近三年交流的388名科级干部中,提拔任职的共101人,占交流科级干部总数的26%。

按此比例计算,每年在市直部门之间平职或降职交流的干部仅有15人(20×〔1-26%〕)左右,占科级干部总数(1610人)的0.9%。

与目前市直工作部门个数相比,每年平均4至6个部门才交流1人。

  3、“三多三少”现象比较突出。

即在干部跨部门轮岗中,个人自己联系调动的多,有计划轮岗交流的少;机关之间流动的多,到事业、企业单位任职的少;非重点部门到重点部门、小机关到大机关的多,职权部门到“清水衙门”的少。

如近三年交流的388名科级干部,除259人属单位内部轮岗外,其余129人中有104人属机关之间流动,只有25人交流到企事业单位。

平时干部调配时也发现,市直部门之间交流的干部,几乎全部是通过个人关系联系调动的,很少属于组织上统一安排的。

  以上问题表明,我市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即使已经开展的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也主要局限于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而对机关中的中层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轮岗一般只在本部门内进行,这种长期沿袭下来的做法,同新时期对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的高素质高标准要求相比,存在着明显的缺陷,不利于建设精干、廉洁、高效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队伍。

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交流工作的滞后,已成为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瓶颈”。

事实上,由于大批干部得不到及时合理的流动,只能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单位工作,不仅造成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严重影响了干部的成长。

调查中也发现,有的单位由于人员长期不流动,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本位主义”和推诿扯皮现象,缺乏主动协作精神,影响了事业的发展。

有的干部在一个岗位呆的时间太久,视野受到局限,惰性思想严重,习惯于凭老经验、老办法观察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生机和活力,工作效率比较低下。

  三、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交流工作难以开展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

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主观上,有些单位领导和交流对象观念陈旧,认识不到位。

  如有的领导干部存有“本位主义”思想,好干部舍不得放出去,怕影响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自己看不顺眼的干部则推荐轮岗交流,由此产生了误导。

也有的领导干部有临时观点,怕麻烦、图省事、求平稳,认为自己在一个单位干不了几年,只求给同志们办几件实事,留个好的结局,平平安安离开或退下来就行,而没有把轮岗交流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去认识,缺乏长远眼光。

而对交流对象来说,有的把被轮岗交流看作是工作没有干好,是受排挤,受惩罚,是不光彩的事,也有的担心交流到一个新的单位,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人生地不熟,会影响政治上的进步。

因此,对干部跨部门轮岗问题,从领导干部到一般群众,认识还不够一致,即使认识到了,态度也不够积极,以致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形成干部轮岗交流的良好氛围。

  2、客观上,市直单位之间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影响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比如,在住房、福利待遇等方面,各单位不够平衡,有的差别很大。

有的干部进取心不强,贪图安逸,担心交流到条件差的单位受苦受累;有的干部担心新单位待遇低,将来生活难以保障,等等。

种种顾虑,给干部轮岗交流带来一定困难。

现实情况看,从经济条件差的单位交流干部到条件较好的单位,工作比较好做,有的干部不用组织安排,自己就会去找门路、求领导;但从重要部门到一般性部门,尽管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或予以提拔使用,工作也很难开展。

  3、组织领导上,没有形成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的长效机制。

面对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的种种困难,作为组织人事部门,也持观望态度,顾虑重重。

担心一旦出台了政策,形成了制度,如果执行不下去,是给自己出难题,还是稳妥一些比较好。

因而即使是看准了的问题,也迟迟下不了决心,没有建立起长效机制,更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划和措施,从而使这项工作始终处于“自由经济”阶段,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更形不成规模和气候。

  四、推进干部跨部门轮岗的几点思考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必须有人才作保证。

我们要从落实“三个代表”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需要出发,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和时不我待的责任感,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实现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工作的新突破。

(一)大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努力提高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轮岗的自觉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搞好跨部门轮岗交流工作,必须大胆解放思想,提高认识。

长期以来,我国干部制度在事实上形成了干部部门所有的陈旧观念,本部门干部“只能进、不能出”、上级部门“调不出、派不进”、干部本人“只能上、不能下”的现象比较突出,“人往高处走”的观念根深蒂固。

这种观念极大地影响了干部的正常流动,也阻碍了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的形成。

我们必须按照十六大报告关于“三个解放”的要求,大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提高轮岗的自觉性上下功夫。

  

(1)努力提升理论认识。

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锻炼干部,历来是我们党培养和造就优秀干部的重要方法,也是干部成长最广阔的道路。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交流一下对干部都有好处。

相熟的人搞到一块太久了,语言听习惯了,对事物的感觉就迟钝了,考虑问题就马虎了。

有点新的语言、新感觉,比较好。

干部在这里呆一呆,接触面广一些,知识也多一点”。

这说明干部轮岗交流很有必要。

世人常常称道的“鲶鱼效应”,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活力来自压力,压力来自跨槽交流。

尽管《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暂行办法》目前尚未对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作出具体规定,但它作为公务员轮岗范围的扩大和延伸,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是轮岗制度发展与完善的必然趋势。

如果定期将公务员轮岗,尤其是中层干部轮岗推向部门外部,由于环境的改变,压力的增强,对轮岗者来说,必然会产生“而今迈步从头越”的事业观和“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起点感,从而消除惰性,以百倍的努力做好工作。

因此,我们应当提高对干部轮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去。

  

(2)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用人导向。

首先是部门领导要从思想XX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

越是发展潜力大、有培养前途的干部,越要舍得轮岗交流,使他们在不同环境中得到锻炼提高,成长成才。

其次要加强引导,树立正确的导向。

这就要求部门领导在工作中出以公心,以大局为重,把提高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和培养锻炼干部作为轮岗的根本目的,客观公正地确定轮岗对象,自觉维护轮岗的声誉。

防止以轮岗为名打击报复,克服借轮岗之机安排亲信、排斥异己的倾向。

对各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干部,要大胆提拔使用,以此形成正确的导向。

再次,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和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干部轮岗交流的共识,使人们从根本上转变对干部轮岗交流的传统观念,尽快形成有利于干部轮岗交流的社会舆论环境。

  (3)做好思想工作,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要加强对干部的正面教育,教育广大干部破除旧的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要注意激发中层干部自身的积极性,把轮岗同他们的培养锻炼和提拔使用结合起来,把他们本人利益、发展和愿望联在一起,变组织上让他们轮岗为他们自己主动要求轮岗,使轮岗成为他们的意愿和期盼。

还要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组织轮岗的同志介绍体会等方式,缩短他们的适应过程。

对那些从“热点”单位轮换到“冷门”单位,从重要机关交流到一般部门的人员,要注意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教育干部以锻炼提高为准则,不论机关、基层、事业、企业,还是热点、冷门,综合、专业部门,都要勇于去干一干,闯一闯。

让干部认识到,谁敢于这样做,谁早于这样做,谁就能在轮岗中增长才干,大有作为,从而使这项工作正常地开展起来。

  

(二)积极探索和建立行之有效的交流轮岗制度。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要使轮岗交流经常化、规范化,关键是建立科学有效的轮岗交流制度。

因此,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规范这项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已经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这个规定明确了交流的指导思想、范围、对象、纪律及配套措施等,对搞好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同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因此,在制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时,应以《规定》为基本依据。

同时,跨部门轮岗是一项新的工作,又有其自身的特点,不论是交流的范围或对象,都有其特殊性。

一旦形成制度,既要有必要性,又要有可行性,做到积极稳妥、便于操作和组织实施。

这就必须从市直部门实际出发,从干部思想状况出发,作出切合实际的规定。

  

(1)轮岗的指导思想。

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理论依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突出以培养锻炼干部、丰富阅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目的。

  

(2)轮岗的范围和对象。

可分为这样几种情况:

一是需要重点培养的。

即年纪较轻、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的市直单位中层干部,要有组织地进行跨部门交流,以尽快使其丰富经验,全面提高素质。

二是对工作不够适应或专业不太对口的干部,可有针对性地轮岗,以便发挥其特长,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

三是对在开展年度工作考核、部门综合评比等活动中,群众意见相对较多的单位或职能处室的中层干部,经考核,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有一定问题的,除符合作降、免职处理的外,也可进行跨部门交流;四是对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市直单位中层干部,要进行跨部门交流;五是需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和工作特别需要的干部,也可进行跨部门交流。

轮岗单位的确定,可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重点考虑业务相近、流动性小、权力比较集中和需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的部门。

交流人选,应本着单位推荐和尊重个人意愿的原则确定。

  (3)具体操作规程。

可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①由组织人事部门拟定跨部门交流干部工作方案,制定交流计划;②征求干部调出、调入单位意见,由干部所在单位集体研究提出交流人选。

必要时也可征求本人意见;③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免;④干部调出前,党组(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干部与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要求他们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考虑到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与个人利益关系也比较密切,工作难度、工作量都比较大,不宜过于频繁,可每1-2年集中组织一次,交流数量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三)搞好试点,总结经验,规范程序,认真抓好实施工作。

  市直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是一件新事物,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加之各单位基础条件、客观环境以及人们对跨部门轮岗的认识程度也不尽相同,工作中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可先选取部分业务相近的单位或在某行业、某系统内开展干部轮岗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以指导和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要善于发现本部门、本单位在推行轮岗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及时培养,通过让交流轮岗人员谈认识、谈体会等方式,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轮岗,基本形成共识后再在面上铺开。

  

(2)抓住轮岗的有利时机。

跨部门轮岗如能选择适当时机,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适时进行,就能相互促进,减少阻力。

比如,轮岗可与培养锻炼后备干部结合进行,优先选拔年轻优秀有培养前途的中层干部,有意识地轮换到新的岗位任职锻炼,使他们丰富经验,锻炼成长;可与机构改革、中层职位调整结合进行,通过轮岗,充实领导,改善结构,加强中层,优化组合,配好队伍。

也可结合回避工作进行,通过轮岗,落实回避的有关规定,减少和消除亲属聚集现象,简化一个单位和部门复杂的人际关系。

还可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改善队伍结构、竞争上岗、年度考核、总结工作、调整不称职干部等进行。

  (3)明确组织人事纪律。

市直部门中层干部轮岗交流是一项政策性强、非常严肃的工作,如果宣传、组织不到位,很容易造成误导,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前功尽弃。

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广泛宣传市直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搞好组织实施。

对中层干部交流工作纪律,要做出明确的规定。

比如:

任何单位必须坚决执行上级做出的干部轮岗交流决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调出或接收跨部门交流干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公道正派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集体研究确定交流对象,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不准借干部交流突击提拔干部;要认真做好交流干部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愉快服从组织安排。

人选一旦确定,必须按期到位。

对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按时报到任职的中层干部,要进行严肃批评,经教育仍不服从组织调动的,要免去其职务,并在几年(一般3或5年)内不得提拔使用等等,都是必要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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