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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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大连理工大学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费用报销,提高财务服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学部、学院,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中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是指科研人员开展野外考察或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邀请外国专家来校参加学术活动、科研项目经费外拨等事项。

第四条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对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应加强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费用审批和把关,并承担审批及监管责任。

第二章经费报销

第五条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期间,确因工作地点欠发达、条件艰苦等原因需要在农户、厂矿、农场、林场等地方住宿的,住宿费标准执行《大连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大连理工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明细表》的规定,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或财政性票据时,可凭以下材料报销住宿费:

1.经费报销单。

2.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或财政性票据情况的说明(模板见附件1,自财务处网站下载)。

3.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期间住宿费收款证明(模板见附件2,自财务处网站下载)。

4.收款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照片。

5.住宿地点照片。

6.住宿费1000元及以上的,原则上应以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非现金方式结算,报销时应附支付界面截图。

7.住宿费3000元及以上的原则上应提供住宿协议。

住宿协议应由住宿地点出租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当地村委会、街道等基层单位公章。

第六条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确需在当地临时租用个人车船、牲畜、耕(林)地等,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可凭以下材料报销租金费用:

1.经费报销单。

2.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临时租用个人车船、牲畜、耕(林)地等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3,自财务处网站下载)。

3.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临时租用个人车船、牲畜、耕(林)地等费用收款证明(模板见附件4,自财务处网站下载)。

4.收款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照片。

5.租赁的车船、牲畜、耕(林)地等的照片。

6.租金1000元及以上的原则上应以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结算,报销时应附支付界面截图。

7.租金3000元及以上的原则上应提供租赁协议。

协议应由出租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当地村委会、街道等基层单位公章。

第七条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业务雇用临时劳动力发生的劳务费,原则上应以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非现金方式结算,科研人员返校后应按已支付劳务费的税前金额填报《校外人员一次性临时劳务收入申请表》,税款由科研项目承担。

报销劳务费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费报销单。

2.校外人员一次性临时劳务收入申请表。

3.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雇用临时劳动力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5,自财务处网站下载)。

4.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雇用临时劳动力劳务费收款证明(模板见附件6,自财务处网站下载)。

5.受雇人员身份证的复印件或照片。

6.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结算界面截图。

第八条邀请外国专家来校参加学术活动,应事先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并填列《短期来访境外人员经费报销/借款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报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费报销单。

报销单需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

2.短期来访境外人员经费报销/借款申请表(模板见附件7,自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下载)。

3.国际航空机票、出入境登机牌(入境登机牌原件、离境登机牌复印件或传真件)。

4.外请专家护照基本信息页及入境页复印件。

第九条科研项目外拨经费报销执行《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科研项目一个自然年度内向同一个第三方独立法人单位外拨经费总额2万元以下的,应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下载并填列《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外拨经费审核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审批并留存备查,报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费报销单。

2.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外拨经费审核登记表(模板见附件8,自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3.委托测试化验加工等费用发票。

4.委托测试化验加工等费用明细。

明细需要加盖受托单位有关印章。

(二)科研项目一个自然年度内向同一个第三方独立法人单位外拨经费总额2万元及以上的,应按规定格式签订经费外拨合同,报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费报销单。

2.委托测试化验加工等合同。

合同需要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并加盖学校技术合同章。

3.委托测试化验加工等费用发票。

50万元及以上的还应按学校采购招标管理规定执行。

(三)纵向科研项目外拨合作研究经费,必须严格按照预算书(计划书、合同书等)中的相关内容签订科研项目合作研究合同,报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经费报销单。

2.科研项目合作研究合同书。

合同书需要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

3.收款收据或银行收款凭条。

银行收款凭条需要加盖对方单位财务专用章。

4.项目拨款单位下达的科研任务书复印件。

年度外拨经费达到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集中采购额度且未在预算书或合同中明确对外委托单位的,签订外委合同前须按学校采购招标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费用报销执行“一事一单”制度,一项业务发生的费用应一次性报销,不得拆分或合并。

第三章监督问责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费用报销内控管理,对违反国家财经政策、学校经费管理办法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自觉接受国家及学校对相关经费支出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财务处应严格按规定审核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费用开支,对手续不齐全、事实不清晰的费用有权要求补充报销手续,对违反国家财经政策、学校经费管理办法的费用有权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审计、财务、科学技术研究院等部门对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相关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纠正。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伪造、变造说明材料或收款证明虚报费用的。

(二)租赁与项目组成员或其亲属等有直接利益关系人员的车船等,租金明显高于公允价值且无合理理由的。

(三)违反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报销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科研业务接待费等的。

(四)故意拆分规避采购与招标相关规定的。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务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学校科研人员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按《大连理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事项费用报销,本办法有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按学校已有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无法

取得住宿费发票或财政性票据的情况说明

说明人姓名:

课题名称:

经费项目账号:

住宿期间:

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具体内容:

 

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或财政性票据具体原因: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情况说明人签字:

年月日

全体住宿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

 

学部(学院)负责人审批签字:

学部(学院)公章:

年月日

 

附件2:

开展野外考察等

科研业务期间住宿费收款证明

收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结算方式:

收款金额(大小写):

 

以上款项确已收到,特此证明。

 

收款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月日

 

注:

报销时还需要提供收款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照片。

 

附件3:

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临时租用

个人车船、牲畜、耕(林)地等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

票据的情况说明

说明人姓名:

课题名称:

经费项目账号:

租赁物品:

租赁期间:

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具体内容:

 

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具体原因: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情况说明人签字: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

 

学部(学院)负责人审批签字:

学部(学院)公章:

年月日

 

附件4:

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临时租用

个人车船、牲畜、耕(林)地等费用收款证明

收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结算方式:

收款金额(大小写):

以上款项已经收到,特此证明。

 

收款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月日

 

注:

报销时还需要提供收款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照片。

 

附件5:

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

雇用临时劳动力情况说明

 

说明人姓名:

课题名称:

经费项目账号:

雇用期间:

受雇人员姓名:

 

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具体内容:

 

受雇期间从事业务:

 

以上情况,特此说明。

情况说明人签字: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

 

学部(学院)负责人审批签字:

学部(学院)公章:

年月日

 

附件6:

开展野外考察等科研业务

雇用临时劳动力劳务费收款证明

 

收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结算方式:

收款金额(大小写):

 

以上款项已经收到,特此证明。

 

收款人签字并按手印:

年月日

注:

1.如收款人数量为多人的,可另附明细表,明细表内容应包含本收款证明中的所有信息;

2.报销时还需要提供收款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或照片。

 

附件7:

短期来访境外人员经费报销/借款申请表

 

专家姓名

中文

性别

外文

出生年月

国籍

护照号码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及研究方向

来访类别

□交流访问□合作研究□国际会议

□学术报告□培训展览□其它:

来校日期

离校日期

经费负担办法

账号:

经费负责人签字:

借款□

报销□

金额:

境外机票:

劳务费:

合计:

学部(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行政公章

 

年月日

邀请人姓名:

签字:

经办人姓名:

签字:

联系电话

备注:

纸质版申请表(原件)和专家护照信息页及入境页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交国际处,一份交财务处。

附件8:

大连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外拨经费审核登记表

(外拨经费2万元以下,不含2万元)

外拨经费来源信息

项目类型

国家自然基金、重大专项、横向等

项目(合同)编号

项目(合同)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部(学院)

财务账号

外转金额

外拨单位

(须与发票完全一致)

外拨任务简介(须写明与研究工作的关联性、外转必要性及外转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

项目负责人声明

1、本人承诺本次外拨经费为研究工作开展所需,双方约定内容属实,对方企业具备履行合同资质条件及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能力,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造成学校资产流失等问题。

2、本人声明受托方与本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及其亲属等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并且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及其亲属未从该单位中取得任何形式的利益。

3、本人承诺外拨经费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学校科研项目外拨经费及财务、资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不对外委任务进行分拆。

如违背上述承诺所造成的后果及带来的经济和法律风险由本人承担。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月日

所在学部(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学部(学院)留存备查,一份与发票一起交财务处报销。

项目(合同)编号应为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系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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