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行政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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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行政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管理制度

1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生物安全级别、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2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应有明显的区域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3实验室主任应对同一时间内进入实验室的人数进行限制,以减少偶然事件发生的危险性。

4实验室工作人员收集本底血清,进行生化检测和免疫学检测,以后每一年采血复查一次。

实验室人员还应接受适当的免疫接种和测试,并做好登记记录。

5进修人员必须学习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参观人员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

第二节检验人员上岗资格

1具备检验师技术职称。

2从事检验专业2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检验技术操作能力和较高的微生物和免疫学知识,了解生物实验的危害性。

3熟悉实验室的布局和操作流程并熟练掌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操作技术。

4经上岗前培训、考核、审查和批准,取得资格证书。

第三节检验人员准入制度

1检验人员必须自愿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本手册的各项内容,并填写相关文件。

2检验人员必须具有处理病原体的工作经历,经过生物安全知识、个人防护和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经资格认证,并经检验科主任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3实验室及其辅助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新的培训。

4在进入实验室前,检验科主任有责任向所有检验人员提供标准生物学操作规程和技术、仪器操作规程。

5检验科主任有权决定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检验人员名单,并让所有检验人员了解实验室的特殊危险,检验人员要阅读并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6检验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并定期检查。

7应收集实验室检验人员的基本血清样本并保存,以后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标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8检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工作完毕必须按顺序脱下个人防护用品,就地消毒,不得穿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9孕妇、不健康人员、未成年人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

禁止将无关的动植物带入实验室。

第四节检验人员行为管理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为专用实验室,只允许进行实验目的所规定的操作,不得进行与此无关任何活动。

2进入实验室严格个人防护,方可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

3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访客和喧哗。

4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每项工作完成之后,必须清洁台面,严格消毒,恢复实验室的待运行状态;

5注意个人的健康状况,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严禁带病坚持工作。

6实验完成后按规定离开实验室。

第五节检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

2检验人员出现任何不适时,应及时向安全员或实验室负责人报告,由安全员或实验室负责人决定能否继续上岗。

3禁止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检验人员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工作。

4按要求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并定期进行免疫接种。

第六节检验人员体格检查制度

1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检验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格检查。

2检验人员取得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资格后,应一年进行一次

全面体检。

3检验人员体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血液检验等。

4应收集检验人员的本底血清,进行生化检测和免疫学检测,每一年复查一次,应有检测报告。

5检验人员血清检测的主要内容是HIV抗体、梅毒抗体、HAV抗体、HBsAg、HCV抗体、结核抗体等。

6建立检验人员的健康管理档案。

第七节检验人员免疫接种制度

1检验人员应定期接受常规免疫接种。

第八节标本污染报告制度

1检验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必须及时消毒处理,并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或生物安全员,同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法。

2检验人员在实验室内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决定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3检验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潜在危险的知识培训,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

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培训。

第九节实验室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与规程

1实验室清洁的原则:

实验室的清洁工作要在保证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符合生物安全防护的要求,遵守先消毒后清洁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生物安全实验室由专门人员进行消毒清洁,但每一名实验室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2清洁和消毒用品:

实验室应备有必要的清洁和消毒用品,主要包括拖把、海绵擦、抹布或纱布、水桶、消毒液、配好的70%乙醇等。

3消毒剂:

主要有含氯消毒剂(健之素)等。

4消毒器械:

消毒器械主要是紫外线灯,紫外线的穿透能力特别弱,因此,必须定时定期对紫外灯进行清洁。

一般情况下每月使用含有70%乙醇的抹布擦拭灯管一次,擦拭前,先拔掉插头并冷却10分钟。

还应经常检查紫外线灯的照射累计时间,当累计时间达到标准工作时间时,就应由专业人员更换灯管。

重新记录紫外线灯的照射累计时间。

5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

每项工作完成之后,必须清洁台面,恢复实验室的待运行状态。

实验室台面和器械应在每次实验操作完成后及时使用消毒液擦拭表面。

6消毒方法

6.1实验室内空气的消毒用的室内悬吊式紫外线灯对无人室内空气照射60min。

6.2实验室表面消毒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健之素液喷洒或拖地,消毒液的用量不得少于100毫升/平方米。

污染区和清洁区拖把应专用,不得混用。

使用后,用上述消毒液浸泡30min,再用水清洗干净,悬挂晾干,最好放在阳光下曝晒后备用。

6.3物体表面的消毒

实验台、桌、椅、凳、床头柜、门把手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健之素液喷洒、擦拭,作用10-15min。

对易腐蚀表面,应及时用清水擦洗以除去残留消毒液。

6.4手的消毒

实验室工作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手部清洗和消毒。

水龙头开关用脚踏式或感应式水龙头。

标准的洗手方法,见下图

1.掌心对掌心搓擦

2.手指交错掌心对手背搓擦

3.手指交错掌心对掌心搓擦

4.两手互握互搓指背

5.拇指在掌中转动搓擦

6.指尖在掌心中搓擦

6.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污水消毒:

严格执行GB8466-2001《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严禁未消毒的污水进入公共下水道。

7纺织品的清洁:

棉织工作服、帽子、口罩等放入专用的污物袋中,用70℃以上热水加洗涤剂洗涤、有明显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随时喷洒消毒液消毒或放入专用的污物袋中,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8仪器设备类的清洁:

可用消毒液或70%乙醇擦拭表面消毒后,再用中性洗涤剂和清水擦洗去污。

 

第十节消毒隔离制度

1及时消毒

1.1当试验微生物污染实验环境时,应立即停止实验,用相应有效的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

1.2实验室被空气和气溶胶传播的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立即关闭实验室进行消毒处理。

1.3可疑污染的物品带出生物安全实验室前,应该进行彻底灭菌或消毒处理。

菌毒株和相关样本应对样本的载体和包装容器表面进行严格灭菌或消毒处理后,才可带出。

且在取出样本时应对载体进行再次消毒处理,对包装容器进行灭菌或消毒处理。

1.4盛装污染微生物实验耗材的容器应有足量的消毒液,用过的耗材立即浸没在消毒液中。

1.5实验结束后,应立即对实验环境进行消毒处理,擦洗、消毒工作台面、地面,开启紫外线灯照射1小时以上。

1.6实验完成后,对实验废弃物应立即进行灭菌或消毒等无害化处理。

1.7试验人员在实验结束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双手,洗脸,必要时应洗澡、更衣。

2彻底消毒

2.1对需消毒的物品应采取彻底的消毒措施,不留死角。

2.2消毒液浸泡消毒时,要将被消毒物品全部浸泡在消毒剂中,对有

管腔的物品,应将消毒液灌入管腔,排除气栓。

2.3消毒剂擦拭消毒时,要将消毒液擦拭需要消毒物品的所有表面并

保持充分作用时间。

2.4消毒对象的选择要根据试验情况而定,凡是可能接触试验微生物的实验器材、试验环境(包括台面、地面、墙壁、空气)、人员(人体及防护用品等)均应采取相应消毒处理。

3有效消毒

3.1要根据消毒对象和微生物的种类选择合适的消毒和灭菌方法。

3.1.1对受到细菌芽胞、真菌孢子污染的物品,选用灭菌法。

对于受到高抗力致病因子污染的器材必须用压力蒸汽(136℃,60min)进行灭菌处理。

3.1.2存在较多有机物(如血液、分泌物、排泄物)的物品消毒时,应加大消毒药物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3.1.3消毒物品上微生物污染特别严重时,应加大消毒剂的使用剂量和/或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3.1.4选择表面消毒方法,应考虑表面性质,光滑表面可选择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或消毒液擦拭,多孔材料表面可采用喷雾消毒法。

3.2消毒器械和消毒液应有卫生部门许可批文。

3.2.1消毒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应按照说明书标示的作用浓度(或

强度)、作用时间和使用方法进行消毒操作。

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应定期测试有效成分含量并及时更换。

3.2.2灭菌设备应定期测定灭菌效果。

灭菌设备在正式使用前和大修后,应通过性能检测,证明可以有效使用。

4注意事项

4.1要减少消毒处理对人体的伤害、对物品的破坏、对环境的影响。

4.2根据被消毒物品的理化性状,选择相容性好的消毒剂。

耐高温、耐湿的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金属、玻璃器材、油剂类和干粉类等可选用干热灭菌。

畏热、畏湿;畏腐蚀以及贵重物品,可选择环氧乙烷气体消毒、灭菌.

4.2用于人体消毒的消毒剂应选择对人体皮肤粘膜刺激性较小的消毒剂。

4.3用于环境消毒的消毒剂,要严格按照消毒对象、目标污染物种类以及污染程度,以其达到有效消毒、又不污染环境为前提;合理选择消毒剂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

第十一节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

1.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例立即上报防保科,防保科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

2.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例6小时内上报防保科,由防保科进行网络直报;

3.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例24小时内上报防保科,由防保科进行网络直报。

4.法定传染病的报告由该岗操作人员以不同方式(电话等)上报防保科,并填写报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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