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水资源地表水水功能区及城乡饮用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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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水资源地表水水功能区及城乡饮用水
鄂州市水资源地表水水功能区及城乡饮用水
水质检测方案(试行)
根据《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实用手册监测技术规范》、《水环境监测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际和《鄂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修编)报告》(年月),制定本方案。
一、地表水功能区监测点分布、参数、频次
(一)省级水功能区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湖北省水功能区划的批复》(鄂政函〔〕号),我市列入省级水功能区划共个,分别是长江武汉葛店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长江武汉~鄂州~黄州保留区,长江鄂州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区,长江鄂州工业用水区,长江鄂州过渡区,长江鄂州~黄石保留区,梁子湖保留区,省水利厅关于全省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责任明确,省级水功能区监测工作现由鄂州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承担。
(二)监测点分布、参数、频次
、监测点分布
根据《鄂州市地表水功能区划(修编)报告》,全市共有个重要地表水功能区(含省级水功能区个),本方案拟对市批水功能区个,另增加省级水功能区梁子湖为监测点,共对个水功能区水质进行监测,根据湖(库)区水面面积、形状规则、径流范围、水功能服务人口数等来选定水功能区监测点位和采集样品数量,共设置个监测点位。
市级重要地表水功能区监测点位分布见附件。
、监测参数
监测参数为常规指标项要求,另增加项针对性项目,共个参数。
见附件
、监测频次
每年四次,即一季度一次。
二、城乡饮用水监测点分布、参数、频次
.水源水监测:
依据《生活饮用水水源水水质标准》(),每月对水务集团下属雨台山水厂,凤凰台水厂,葛华水厂,太和水厂等四家水厂的取水点,每季度对临江水厂、燕矶水厂、杨叶水厂和梁子湖区处小型农饮水项目等乡镇村水厂取水点,采样监测常规项指标。
.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监测:
依据《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我市城区设置个采样点,控制供水关键节点和方便水样采集等因素,拟在城区所学校、幼儿园和公共场所布点采样,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延伸的每个乡镇各设个监测点,设在当地学校或医院和村塆居民家中。
常规参数监测每月一次(项);每季度对乡镇水厂:
临江、杨叶、燕矶和梁子湖区个小水厂的出厂水和村民家中管网末梢水各采集份样品,进行常规检测(项)。
尽快开展对千吨万人以上供水能力的水厂每年两次饮用水水质项全分析(分丰水期和枯水期)。
每日水厂自检个项目参数由各水厂化验室自行组织,建立台账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