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施工合同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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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大写):
暂定元(以国家审计机关审定金额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_
本合同双方约定_签字盖章_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大竹林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注:
除国家另外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
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篇二: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
×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造园工程经网上招标确定由(以下称乙方)施工,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政园林工程施工的有关规定和招投标文件达成本合同,双方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造园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①包工包料(部分材料甲控,不含甲供材料);
②包工期;
③保安全;
④包质量;
⑤文明施工。
本合同工程严禁乙方转包、分包,如有特殊要求,则必须由乙方提前申报,并经甲方文字许可。
4、质量标准:
达到土建、市政、园林工程优良标准。
5、工程内容:
本工程范围内道路铺装、景观小品制作安装、苗木种植与养护、水电工程等,包括残土外运、管线敷设、路床基础、绿化、道路广场砖铺装、景观小品制作等。
具体工程内容为招标时甲方提供图纸和附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并负责到政府建筑质量管理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6、合同金额:
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总价为:
元,即整,本价格包含上述第五条所要求的一切内容。
甲方有权对合同工程图纸内容进行增减或方案调整,并依据合同附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对总价进行调整。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总工期天,暂定乙方于进场,竣工验收结束。
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了停水、停电、节假日、高低温天气等各种因素,除出现以下情况:
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②重大设计变更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的,否则竣工日期不予调整。
第三条:
施工准备
1、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地、施工用水源(苗木灌溉用水由乙方自理)、电源和运输道路的通畅;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的园林工程图纸。
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方案,进行现场实测,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
3、乙方于开工前5日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待甲方核定审批,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审批后的规定执行:
(1)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及资金证明
(3)施工组织及技术方案(4)质量保证措施及体系(5)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四条:
物资供应
本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及有关物品的供应方式如下:
1、甲供材料
甲供材料系指由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
甲方保证其质量、数量达到工程需要,并保证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提供,否则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影响的工期由甲方承担。
本工程除庭院灯具、园区活动座椅外原则上无甲供材料,如工程中某材料确实有必要为甲供,则需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甲供材料要求:
乙方必须提前20天向甲方提交材料使用计划,否则因材料不能及时进场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由于乙方计划不足造成影响工期及价格和重复采购的,由乙方自行承担风险责任。
甲供材料到场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质量、数量),并由甲方向乙方交接,乙方配合甲方办理甲供材料出、入库存手续,并负责保管。
结算时甲供材料仅计取营业税(3.44%),超额用量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2、甲控材料
甲控材料系指材料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甲方确认材料的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及质量、材料价格,由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
不符合甲方认定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也不可将其使用在本工程中,否则全部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影响的工期不予顺延。
3、确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和物品,乙方应保证其质量、数量达到工程需要,否则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影响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乙供材料在使用到工程项目前,必须持相关审核资料申报甲方进行验收。
相关审核资料包括原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等。
乙供材料中按规定需要复试的品种,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试。
复试委托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供材料中按规定不需要复试的品种,如甲方根据经验判断需要进行复试或检测,复试委托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复试结果合格,费用甲方承担,如复试结果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如未对该类材料提出复试要求而导致乙方直接将该类材料使用到工程中,出现的一切后果仍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乙方代表
甲方委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委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共同履行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乙方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允许私自更换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六条:
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
1、本工程质量乙方同意达到工程行业现行标准规定的优良标准。
2、乙方必须选派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人员任项目经理,选派现场专业技术负责人。
选派专职质量检查员。
3、乙方应严格遵循国家现行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健全质量检验制度,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建立一整套自检、互检、交接制度、测试、材料试验等管理制度,并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批准认可。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基础上,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违反施工程序、施工操作工艺的施工,或材料不合格的,责令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质量问题通知单后,应及时迅速整改完毕,并请甲方人员复查,复查仍不合格时,视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甲方将有权以每处每次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1000至3000元作为违约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调换现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直至甲方提出更换施工队伍,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分部工程验收必须按规范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指令停工整改,待达到优良标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工期。
6、双方发生技术质量争议时,由双方共同指定沈阳市工程质量检测部门检测。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于一个月内提交全套竣工资料二套。
8、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①乙方在现场的用水用电需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②施工结束后,根据抄表结果甲乙双方进行结算,从工程款中扣除。
③施工现场发现有偷、漏水电等行为乙方应按5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
①乙方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
自开工之日起,直到双方签定竣工验收单,人员伤亡以及对财产(包括工程本身、设备、材料和施工机械)的损失或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乙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并避免由于其操作方法所造成的污染、噪音或其它问题而对人员或公私财产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如乙方未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造园施工方案、图纸、说明、经甲方认可的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双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方案、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双方签证,方能有效;
乙方无权擅自更改设计,可提出参考设计意见,若擅自变更,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发生的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3、施工中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有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做出设计修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4、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按甲方有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和保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组织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
2、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
3、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由于修补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做出纪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做好纪录,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如甲方和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应事先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5、竣工工程验收以行业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①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它洽商纪录;
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纪录;
③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并交甲方存档。
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绘制竣工图。
6、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无条件将工程移交,即十日内移交施工现场,二十日内撤出全部施工人员(维修人员除外)、机械和剩余材料
7、工程保修
甲方从工程总结算价款中预扣5%作为质量保修金。
苗木养护要求:
质保期内所有苗木保活,质保期以移交物业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一年。
花草养护要求:
质保期内所有花草保活,质保期为移交物业之日前。
质保期间,对于出现的路面塌陷、苗木死亡、铺装材料脱落、开裂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通知维修后24小时内组织维修,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合格,如乙方出现维修不及时或乙方的维修质量达不到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对该部分维修工程另行委托施工,所发生的款项从质保金中扣除,当质保金不够抵扣时,乙方同意支付差额。
第九条:
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
1、结算有关规定:
本工程竣工报告经甲方认定批准后,乙方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真实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两套、竣工资料两套、结算书两份)办理工程结算。
①本工程结算形式为总价包干。
②对于总价调整限于以下方面,其它不得调整:
?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实调整;
甲方有权对合同工程图纸内容进行增减或方案调整,并依据合同附件中的《投标报价表》对总价进行调整;
其它甲方认为有必要调整的项目;
③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结算依据:
工程量清单中已含项目按工程量清单项目单价结算
工程量清单中未含但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单价参照工程量清单中单价执行
工程量清单中未含且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项目的单价,参照现行辽宁省定额有关规定执行四类取费总价下浮3%;
④如工程中甲乙双方协商某分部分项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结算的,结算单价执行双方协商后的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⑤签证变更零星点工:
25元/工日,不计其他费用,需套用定额脚手架工程结算时一律计取钢管脚手架,模板工程,按复合木模板钢支撑结算。
⑥施工用水电费按实际发生计量,若无计量条件按工程结算总价的0.7%扣除(水按工程总造价的0.3%;
电按工程总造价的0.4%)。
⑦报价表中未涵盖且与完成本合同工程总体目标无关,但属于乙方有条件和有能力完成的工程内容,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施工,乙方同意绝不推托,并在不影响本合同工程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结算执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的结算方式。
⑧树木计算胸径规格由甲方根据设计确定,如乙方提供的树木实际胸径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只能选用大于设计胸径规格的树木替代,但是计算胸径仍按原设计胸径计算。
但是根据实际需要需选用≥200mm胸径的树木材料费和种植费双方可另议价格。
⑨土坨计算直径按苗木计算胸径的8倍计算,如实际需要取大于8倍的土陀,种植费仍按计算土坨直径计算。
⑩树木种植费套价规则:
60cm&
lt;
d≤80cm,按报价单中d=60cm计算;
80cm&
d≤100cm,按报价单中d=80cm计算;
100cm&
d≤120cm,按报价单中d=100cm计算;
d&
gt;
120cm,按报价单中d=120cm计算,其中“d”为计算土陀直径。
○11甲控材料与工程项目单价报价表中相应工程项目主材找正负差,差价部分只计取税金。
材料损耗计算规则:
除草皮计取10%的材料损耗外,其它材料不另计损耗。
○12工程竣工报告经甲方认定批准后,乙方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真实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两套、竣工资料两套、结算书三份)办理工程结算,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的结算报告,作为工程款拔付的最终依据。
○13结算时乙方根据工程实际发生情况、设计变更及有关说明等资料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但乙方须认真计算工程量并按合同要求进行套价,不可高估冒算。
如经甲方审核下浮超过10%,则乙方将按超过部分的10%交纳造价咨询费用。
此部分费用甲方将直接从工程总结算价款中扣除。
2、工程款支付
工程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甲方按工程形象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具体方式为:
1)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本合同预付款。
2)合同范围内土建工程基本完成,且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达到合同的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合同工程全部竣工,且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达到合同的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5%。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招标人将于六个月内完成结算工作,并于决算完成后15日内,向乙方付款至总结算价款的95%。
5)另外5%的工程结算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结束后15日内支付乙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及本地区有关条例的规定执行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2、如乙方非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逾期超过5日不能完成工程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能完成工程20%的违约赔偿金,并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损失。
3、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分项工期完成的,则乙方应按实际竣工日期晚于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天数,按规定违约金金额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额度,每拖期一天,按单体楼盘工程分部工程结算金额的篇三:
景观园林绿化施工合同
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景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青岛亚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甲方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技术文件:
1、甲方发出的招标文件。
2、乙方递交给甲方的报价书。
3、施工图纸。
以上技术文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施工范围:
按规划局审批通过的环境设计图纸为准的景观绿化内容进行施工。
第三条、工期要求及开工日期
1、合同工期:
日历天数天。
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同时必须满足总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要求。
3、乙方已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对工期的影响,不得对因此而延误的工期进行索赔。
4、乙方已到工地踏勘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批准。
5、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
工程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验收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
6、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
①、因甲方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关键工序)的。
②、甲方指令增加的工程量超出图纸原设计工程量的10%的。
③、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的。
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2、植物草坪初次成活率达到98%以上,不出现秃斑,其余在一年内补种并验收合格交付。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图纸范围内一次性包死。
合同金额为(rmb):
。
并做以下说明。
1、包含所有材料的采购和施工费用。
2、包含所有的机械和工具使用费。
3、包含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4、包含所有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5、包含所有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和验收费用,并保证验收合格。
6、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内容以改变造价。
7、在没有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时,本合同单价及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8、若甲方要求增减施工部位或材料,乙方必须接受,由此改变的工程量办理签证以纳入结算。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将施工技术、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进度计划等资料经甲方审批后,乙方进入现场施工。
种植土全部填埋现场及苗木(大树、灌木、乔木等)运至现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30%;
2、铺装工程施工完毕,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
3、工程竣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将竣工资料、备案竣工图等备齐,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4、保质期两年满,含两个冬季(其中草坪保质期为一年),其苗木成活率达100%(未成活苗木更换后养护期延顺),移交给物业公司,并经物业公司签字盖章同意移交后,甲方付清余款10%。
第七条、工程结算
1、结算形式:
按双方确认的绿化图和绿化图提供的工程量,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即结算。
若草坪绿化面积小于图纸提供的工程量及质量降低时,则按实扣减,若草坪绿化面积大于图纸面积则按实结算。
2、绿化系统苗木种植养护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
3、乙方承揽绿化工程应及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揽工程所有的原材料试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及后期养护的供水、供电源,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如甲方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水电源,则由乙方提供,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对乙方各种材料及施工的验收。
二、乙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化验现有土壤成分,并承担化验费用。
如因建筑垃圾原因需换土,其工程量和费用经甲方认可后计算支付。
2、负责根据甲方所在地的情况,选择合理的种植品种,并严格按照绿化总平面图、施工图、小景图及绿色植物配置表配置种植品种标准。
3、开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工作进度计划和相应的进度报表。
4、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照明、围栏、看守和警卫等设施。
5、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市容环境卫生及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
坚持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竣工时做到工完场清。
6、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大面积开挖时应通知各配套单位,协助处理相关事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缮。
7、对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负责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害的修复工作及费用。
8、所提供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规格、品种都必须经甲方看样认可后方能进场施工。
并保证树形丰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确保种植后成活率,必须制定出具体的措施并进行后续期内的草坪苗木修剪、施肥、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抗旱抗涝、防冻等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
草坪选用移植时间达两年以上的长绿型栽植,草坪成坪后,能耐寒、耐旱,抗病力强,绿期长,确保草地质量效果。
9、负责将甲方堆放在工地现场100米范围内的土方运送、堆垒,草坪要求多起伏。
10、因乙方在质量控制方面造成的工程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费用。
11、工程结束由乙方负责联系竣工验收,并将所有详细的资料竣工图备齐,做备案验收。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及总承包人的管理和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13、乙方负责场区回填或开挖至室内坪。
14、总承包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第九条、质量事故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