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7548680 上传时间:2023-05-08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模拟法庭实习心得文档格式.docx

  也就是说,法医学文证审查报告是否能够作为证据,直接影响着案件的定性。

  由此,看以看出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我也因此更加深刻的理解到老师以往告诉我们的那句话,打官司首先打的就是证据。

  最后判处判处被告人郑某和王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两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其次,对案件背后问题的思考。

  在这两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一直在思考一些表面看来和案件无关,但是在我看来却代表了所有案件内涵的问题。

  一、诉讼的起因。

  诉讼源于纷争。

  那么,纷争又源于什么呢?

我认为,源于两点:

一是过分要求,一是无知。

  1、过分要求。

  何所谓过分要求呢?

因为一方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另外一方,于是抓住了一些看上去好象冠冕堂皇的而其实是不能成立的理由,向对方要求本来不应该是自己的东西。

  这是极不诚信的行为。

  比如,在这次民事模拟法庭中的被告河南万隆方正置业有限公司。

  总有那么一些人这样子想:

反正纠纷已经形成,这可不是天天都有的。

  我有的是精力,水混了还不乘机摸上几尾鱼,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也!

难得的机会,不用白不用,用了白用也就白用。

  反正败诉的成本不高,抓紧机会告上一状,胜诉了就是发横财,败诉了就当是逛了一回街,区别不过是这个商场或店铺是法庭罢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那些死皮赖脸不肯承认错误的人,在产生纠纷的时候,明明知道自己存在过错,就是不肯低下自己高贵的头。

  他们应该是这样子想的:

反正你又不能把我怎么样,你要是敢动我一根毫毛我就首先去法庭告你一状。

  你要是没有本事使用暴力,不敢动我的毫毛,我就赖着不承认,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当然了,这样子的人,在确定的法律事实面前,在公正的法律制度之下,除了灰溜溜地低下自己高贵的头之外,是没有其他任何事情可以做的。

  生动的奴性主义的阐述。

  另外,很多人感叹社会多纷争。

  在感叹之余,我们是否想过至少在自己一方,很多纷争都是可以避免的。

  只要我们坦然点,只要我们阔达点,不该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

是自己的东西,但是不涉及原则性根本性的,并且可以让以的东西,我们适当让与。

  这样,至少在我们自己的生活中减去了因为过分要求而带来的纷争。

  生活需要智慧。

  把人家的东西争抢过来只能满足自己的小心眼,懂得放弃往往是更大的智慧。

  话说到这一点子上,我倒觉得生活得智慧点也很容易。

  想着欺诈或者欺负别人时勇于放弃就可以了。

  更何况,放弃的又不是自己的东西。

  这个借花献佛貌似也是很高的智慧。

  2、无知。

  那什么又是无知呢?

因为当事人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当其遇上了一些看似不平的事情,就想当然的以为应该怎么样,于是蠢蠢欲动的、或者是贸贸然的糊里糊涂的就进行诉讼了。

  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当事人认识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之后,就不会坚持自己的立场,以至于悻悻然地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了。

  还是伟大领袖毛泽东说得好,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也就是说,没有相应的认识就不应该作相关的发言。

  因为无知而导致纷争。

  所以应该多学习,认识多了,愚昧和无知就少了,相应的纷争就消除了。

  再者,当我们忙于学习与进步,还有空去纷争吗?

二、诉讼的解决。

  解决纠纷为何非得到法庭不可?

同样的事理,为什么原告和被告之间说不清楚,非得要到法庭去不可?

去到了法庭,跟在自己的家里,有什么区别呢?

多了一个国徽,多了几个法官。

  仅此而已!

我们不得不拜倒于国徽的威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多了几个法官,至少我们的诉讼费用增加不少。

  原告和被告双方,在出现纠纷的时候,在自己家里协商为什么就不能像在法庭上辩论一样呢?

既然在法庭上可以克制自己的情绪,心平气和的摆事实讲道理,那么为什么当事人之间私下就不能这样呢?

如果在自己家里协商就像在法庭上辩论一样,我们将会省却多少的心力,多少的时间,多少的金钱。

  人性的弱点,为什么就不能为着共同的利益而至少暂时克服呢!

呵呵,人就是这样,在是是非非面前往往不明智,甚至是愚蠢。

  但是话也还是得说回来,面对纠纷,与其争吵得面红耳赤还是久拖不决,还不如狠心一点追加一时的成本,上法庭去。

  威严的国徽之下,严格的法律面前,把问题解决了,还乐得心安理得、高枕无忧。

  神圣的诉讼,原来还是效率与公正的妥协的结果。

  三、诉讼的主持者。

  首先,说到法官,法官的职责就是公正审判:

不告不理是我国法院受理民事纠纷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民事纠纷需要当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会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当事人告什么法院就受理什么,当事人不告的部分或者全部法庭万不能自作主张。

  真可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然后法院根据审出来的事实依法判决。

  既然法官正确的认定事实,并且依法判决,那么同样的法律事实又为什么还会有不同的判决呢?

因为不同的律师或者不同的当事人会有不同的诉讼请求。

  法官是根据认定的法律事实,依照法律条文,结合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来判决的。

  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三者任何一个有所不同,都将可能导致最后判决的不同。

  其实法官也不是想像中那么难当。

  为什么?

因为,法官并不必要让每一个判决都是绝对公平的。

  法官判决还不必要公平?

对!

公正就行。

  正如上文所述,抛开人为的因素,一个判决是由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决定的。

  法官只需要公正审理、公正判决就可以了。

  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判决不是应该有的公平,也是合法合理的。

  也就是说,法官往往也不需要刻意还原每一个审判最应该有的判决。

  法官只要让判决符合法律事实,符合法律条文,并且与诉讼请求相对应就可以了。

  至于判决是否符合事实上的公平,法官往往也是身不由己。

  由于从小受从事法律工作的父亲的影响,我对于法官有一种特别的感情,对于法官的认识,我用一句话表达:

一个正直之人,不仅是谨守法律之人,也不仅仅是忠实法律之人,我们不常说所谓"

谨守法律的"

法官,而只是谈"

正直的法官"

因为,一位谨守法律的法官本应如此而且只有如此,也本是一位正直的法官。

  只有本应该去从事法官职业的人,自己才苛刻地意识到:

法官不是正义的奴仆,而仅仅是法的安定性的侍者。

  四、诉讼的关键者。

  诉讼的关键在于律师,律师的关键在于斗法也斗谋。

  律师不但应该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还应该具备出色的谋略。

  怎么说呢?

业务素质不好的律师非常容易糊里糊涂的就输掉了官司,所以也就不必多说这一点了。

  具备了好的业务素质,为什么还必须具备出色的谋略呢?

在此我们先抛弃人的因素,一个判决是由法律条文,法律事实与诉讼请求决定的。

  三者任何一个变化,都将可能导致最后判决的变化。

  那么,如何把握好三者的关系,从而让最后的判决朝着我们设计的方向迈进呢?

这就是需要谋略来解决的问题了。

  同样的法律事实,着眼于不同的角度,就可以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

同样,不同的诉讼请求,也会引导法官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文,从而影响着判决的走向。

  所以说,为了赢得诉讼,一个好的律师对于当事人来说,真可谓非常重要。

  面对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问问自己我们理想的判决是怎么样的。

  为了取得我们理想的判决,面对这一系列的法律事实,我们应该把握好诉讼请求的切入点,以便适用有利于我们的法律条文,从而达到取得我们理想的判决的目标。

  律师,学好法律,也应该学好谋略。

  最好是用谋略来做我们的事业!

五、幽默的法庭审判。

  法庭审判,在庄严的国徽之下,在严明的法律面前,通常都是严肃的。

  君不见,各个大法官一上法庭来就都是板着脸的。

  严肃成了法庭审判留给人们最鲜明最深刻的印象之一。

  也正因为这样,才恰恰表现了法庭的幽默。

  试试想象一下,一个幽默的法官,又或者一个幽默的陪审员,上到法庭来,却不能笑,并且还不能逗其他任何人笑,甚至连律师和其他当事人也不能应用幽默的语言。

  在一个缺失幽默的地方,着本身也是一个非常大的幽默。

  法庭的幽默还表现在整个审判过程中。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你说是法官起主导作用,整个法庭审判就按照法官的意图来进行;

还是律师和当事人起主导作用,整个法庭审判他们的意图来进行呢?

答案非常幽默,整个法庭审判并不是按照某一方的意图来进行的,而是在他们相互拉扯的同时而进行的。

  威严的法官与犀利的律师相互拉扯着进行法着庄严的法庭审判。

  因为我们国家的民事审判制度之一是不告不理,也就是说民事纠纷需要当事人告上了法庭,法庭才会受理,也即是告了才理,告什么就受理什么。

  也就是说法庭审判一开始,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就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的制约,法官审理什么得由律师和当事人说了算。

  从而也可以这么说:

法官是被律师和当事人拉扯进该案件来的。

  但是,在整个审判过程当中,律师和当事人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样的话,有什么样的话不能说,得完全由法官说了算。

  所以说,这个过程是不是他们相互之间拉扯之下进行的。

  再次,感受的浓缩总结。

  这次模拟法庭教给了我太多平时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特别是是从宏观整体上对法律和法学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我总结了一些短小的却能表达很多意思的类似法谚的东西老表达。

  一、在对待法律的时候,不能什么都想当然。

  二、与别的学科相比较相比,法学更训练人的逻辑思维。

  三、一叶障目,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这属于法学的不可抛弃的本性。

  四、一种纯粹似是而非的知识无论在哪个地方都不会比在法学上更可怕。

  五、法律思维要求人们既着眼于具体的生活又反过来注意生活的抽象轮廓。

  六、从事法律是一种理智的工作,是通过概念的条分缕析来调控混乱模糊的人际关系。

  七、对我们习法者而言,最难做到的事情是:

既要对我们的赖以生存的职业有所信仰,而同时又在我们的深层本质中一再地对此加以审问。

  最后,模拟法庭的意义。

  我认为,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总结了以下几条特点和意义:

一、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

  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学生必须像律师那样接手模拟案件。

  他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

  他们的角色已经不是学生,而是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也就必须像律师那样工作。

  这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问题,而且是学生的地位和视角的转换。

  它对学生产生的潜在而深远的影响远远超出传统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的作用。

  二、学生不仅要处理法律问题,而且必须处理事实问题。

  这正是任何一个实际案件都遇到的情况,但是,我们传统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法恰恰忽视了这方面的训练。

  事实材料应当以当事人为律师提供的素材和诉讼请求为主要形式。

  当学生接触案件时,他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

  三、学生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

  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

  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

  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四、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

  如果运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学生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

  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学生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

  因此学生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

  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学生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

  最后综述。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枯燥无味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让学员们易于接受、领会、理解、消化。

  同时,熟悉庭审的程序,掌握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实践能力得到很大的提高。

  同时,我对于法律的整体认知有了长足的进步,我懂得了:

法不仅是生活之需,而且也是一种精神;

法律学术,不仅是一门手艺,而且也是一种陶冶价值;

不能说这是对立的:

严肃者,法术,轻快者,艺术;

也有些法律学术,它们本身也是轻快的艺术,是法学经典作家的法律节日之书,人们学习这些书不是为了工作,而是为了陶冶身心和寻得乐趣。

  一千个观众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当然也会用不同的眼光来审视法庭审判。

  生活在永远的进行,而笔却总应该停下来了,言有尽而意无穷。

  关于模拟法庭的感想,言尽于此。

  最后,感谢学校安排的这次模拟法庭,让我有了这一次丰富的历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电脑基础知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