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招投标中心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告范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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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定自查自纠的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并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
排,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并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和责任部室,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
门抓,全体同志一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
有序推进。
二、查找问题情况
(一)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摸底。
中心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为了使自查自纠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我们进行了
深刻的剖析查找存在问题,努力做到不留死角,清除盲区。
首先,中心党组找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
;
其次,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摸清招投标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分析确定在办理招投标过程中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和其他
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
确定的重点环节有:
信息发布、报名信息、标书制作
、专家抽取、开标评标。
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为:
从事招投标方面事务的业务一部和业务二部工作人员;
第三,召开生活会,结合中心确
定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求每个工作人员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认识、自身行为、制度建设等方面,撰写个人自查报告
,并在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查分析和表态。
(二)结合工作实际,分析存在问题。
通过客观、公正查找,也确实发现一些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
1、个别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一是认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科室的事情,存在与己无关思想。
二是认为现在我们招投标
统一平台建设已经很规范了,反腐保廉体系基本形成,想腐败也没有机会,根本谈不上出现商业贿赂现象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三是目前仍有少
数党员干部还没有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为这项工作只是一个阶段性工作,是“一阵风”,“今年来,
明年走”,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2、招投标具体工作开展存在阻力。
应该说经过四年多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有力推动了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向前发展,招投标领域
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也清醒地看到,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是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
工程,是对现有行政管理模式的重要改革,是权力的再分配、利益的再调整,我区的招投标工作同全国一样还处于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阶段
,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如:
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复杂化;
公开招标意识不强,规避招标多样化;
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专家评
标形式化;
招投标监督力量不强,行业监督管理分散化;
体制机制不健全,挂靠串标隐蔽化。
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影响招投标工作整
体功能的发挥,影响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执行,影响反腐保廉体系建设,影响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
三、分类处理情况
针对查找出的不正当行为和问题,我们及时分析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1、规范信息发布,杜绝暗箱操作。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信息,并在发布前须经分管主任审核。
2、切实做好投标报名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包括招标单位和中心领导。
3、依法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重点抓好潜在投标人的确定和评分标准的设置两个环节。
潜在投标人的确定要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的需求,不
得故意提高准入的门槛。
评分标准的设置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特别是综合评分法的价格部分采用最低价得分最高的,应最大限度的减少人
为因素,且标书要经过会审和分管主任审核后才能发售。
4、严肃专家抽取行为,按照专家抽取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抽取工作,在开标前24小时内抽取专家,并与业务人员和业主分离,杜绝专家与
业主和投标人接触,专家抽取后密封,开标时由公证人员当场拆封。
5、完善投标入围办法,目前对市政、绿化项目采取由原来投标报名时按规定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改为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按规定公开
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待入围名单确定后,立即进入开标环节。
通过这样举措,入围投标人之间就没有空余时间进行串标、围标。
有力地规范了
招投标市场环境,完善了投标人行为。
6、为了在评标过程中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平、公正,一般情况业主参加开标只介绍项目的具体情况,不直接参加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杜绝业主
的倾向性。
7、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的各种要求和做法坚决予以抵制纠正。
同时,我们在内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采取把专项治理工作与行风窗口评议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工作相
结合,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整改方案。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继续组织全体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
强自觉性和紧迫感。
二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导全体干部学习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等英雄模范人物以及身边优秀人员的先进事迹
,牢记“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三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全体干部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四
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要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以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的力度
。
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更加注重研究探索招投标中心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通过深化改革
,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三)要把防治商业贿赂工作与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
1、注重约束性,在强化监管力度方面下功夫。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要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招投标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就必须强化
监督管理,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
(1)整合监管力量。
尽快完善现有招投标监督管理体制。
现行的招投标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多个部门各司其职。
从实际工作来看,这种情况
严重削弱了监管力量,影响了监管的效果。
因此,必须整合监督管理力量,把分散在各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职权,进行有效整合,建立
一支相对集中统一的监管队伍。
建议将现有的建设、水利、交通、财政、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办公室统一纳入区监管办,把区监
管办建成独立的区政府直属机构,明确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工作职能,人员统一从这些行业主管部门调剂,这样一来,有利于统一监管标准
、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人员和增强监管力度。
(2)完善监管制度。
要建立健全以招投标交易信息统一发布等制度为重点的规范招标人招标行为的监管制度;
以投标市场准入等制度为重点的
规范投标行为的监管制度;
以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等制度为重点的招投标操作监管制度;
以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招投标投诉处理等制度
为重点的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管制度。
努力做到监管有据、监管有责、监管有力。
(3)明确监管职责。
要从制度上明确招投标监管机构、操作机构、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
既要分工,更要协作,重点要严把五个关:
一是
备案关,着重抓好招投标备案内容合法性审查和招投标流程的跟踪监督,特别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备案审查和现场监督,不能
含有歧视潜在投标人的条款。
二是标底关,规范标底设置形式,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实行明标底或无标底办法,不再采用暗标形式,其中
明标底必须经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
三是开标关,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与当场开标时间相一致,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书加盖有效印章后密封,送达区招投标中心由招标人签收,并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在规定时间到会的,均视作放弃投标。
四是评标关
,评标委员会要按规定产生,评标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能随意指定。
在评标过程中,必须监督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标标准
和方法进行评标;
五是定标关,中标结果必须在区招投标中心网站公示三天,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以确保中标结果得到招标人和社会各方的
监督。
这五个环节环环相连,犹如一根链条,只要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整个链条就会断裂。
因此,必须保证每个环节都能公平、公开、公正的
进行。
2、注重规范性,在完善政策法规方面下功夫。
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招投标运作,是有效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保证。
当前,重点要针对招投
标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五个方面的制度,着力规范五个方面的行为。
(1)完善业主招标制度,规范招标人行为。
招标人是招标活动的责任主体,对招标活动能否依法公开、公正、诚信地进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要解决好“逼着”招和自觉自愿招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形式招标、实质议标”问题发生。
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
模标准,凡是按规定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2)完善投标入围,规范投标人行为。
要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投标人挂靠、串标、围标等扰乱招投标市场的有效办法。
改革现有投标入
围办法,将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由现在投标报名时确定入围名单改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确定入围名单,报名时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都免
费获得招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当即按规定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入围者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同时确定入围名单后立即进入开标
环节,这样一来,入围投标人之间就没有空余时间进行串标、围标。
(3)完善招标代理公司管理制度,规范中介代理行为。
要用制度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并对其实行严格的准入和清除制度。
对委托招标代理的建
设工程项目,凡是有规避招投标或招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4)完善建设市场准入和清除制度,规范施工企业行为。
通过加强企业年检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等管理手段,对未达到规定的、
技术指标和业绩及有违法乱纪行为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或清除出建设市场。
(5)完善评标管理制度,规范评标行为。
要在原有取消业主推荐,采用技术标通过办法,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实行明标底等基础上。
进一
步探索有效评标办法,可尝试推行工程无标底中标、合理低价中标、工程量清单等做法。
同时要建立完善统一评标专家库,严把专家准入关,
保证专家数量和质量,并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电子档案,推行年检和奖惩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
3、注重廉洁性,在惩治腐败方面下功夫。
推行招投标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招投标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发生。
实
践已证明,招投标对反腐败产生了重大作用,规范的招投标等于筑起了一道预防腐败的“防火墙”。
但是,作为政府投资项目领域反腐败的载
体,招投标领域的反腐败任务还任重道远,必须加大监管力度。
一要深入研究招投标领域的腐败特点和规律,制定正确的防治策略。
二要认真
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要建立信用档案,要在现有检察院建立的“黑名单”基础上,
加强与工商、税务、银行及保险、担保机构的合作,将各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对企业和专业人员的处罚决定、不良行为记录和履行合同的
载入数据库,列入招投标市场“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使其在市场准入时受到限制,以加大企业或人员违法违规的成本。
通过多种途径有效防治商业贿赂现象,才能确保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让服务对象、让群众真正看到专项治理工作实实在在的效果
——区招投标中心
二00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