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尔市建成区北扩区龙泉路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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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市建成区北扩区龙泉路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Word文档格式.docx

根据农一师发改委于2012年5月23日下发《关于下达师市2012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师发改发[2012]180号,批准该项目的实施。

根据《使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用地单位申请使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使用林地,应当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2年7月,受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委托,兵团林园新技术开发中心承担了阿拉尔市建成区北扩区龙泉路建设(青松路至希望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

1.1.10项目建设的意义

工程建成后,完善了阿拉尔市的城市路网,改善城市整体的投资环境和人居环境,推进区块的城市化建设,更好地形成城市框架;

对城区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均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2拟使用林地概况

阿拉尔市建成区北扩区龙泉路建设(青松路至希望路)项目占用阿拉尔农场五连龙泉路北侧的农田牧场防护林,占用小班数共计6个,使用林地总面积为2.2040hm2,使用林地类型为永久使用,地类为有林地和宜林地,其中:

有林地2.1040hm2,宜林地0.1000hm2。

需采伐林木3138株,林木蓄积840.9m3。

1.3报告编写依据

1.3.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国森林法》1998-04-29;

(2)《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78号2000年1月29日);

(3)《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1998-08-29;

(4)《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5)《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1991-06;

(6)《中华人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85-07-06;

(7)《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11-08;

(8)《中华人民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2-03-01;

(9)《中华人民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7-01-01。

1.3.2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规、办法、文件

(1)国家林业局《使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2)国家林业局《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的通知(林资发〔2003〕139号);

(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

(5)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

(6)国家林业局关于执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02〕275号);

(7)自治区计委、财政厅《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整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

(9)《关于同意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批复》(新政函[2010]323号);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11】19号)。

1.3.3项目文件

1、《关于下达师市2012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投资计划的通知》,师发改发[2012]180号;

2、《关于同意阿拉尔建成区北扩区龙泉路建设项目立项并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通知》,阿发改函[2012]8号。

第二章项目区基本情况及项目背景

2.1项目的由来及提出

阿拉尔市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南部,地处天山中段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东经80°

30′至8l°

58′,北纬40°

22′至40°

57′之间,东邻沙雅县,西依阿瓦提县,南北靠阿克苏市,东北接新河县。

阿拉尔市是农一师的核心垦区,垦区由农一师七团、八团、九团、十团、十一团、十二团、十三团、十四团、十五团、十六团等10个农牧团场和塔里木灌区水利管理处、水利水电工程处及阿克苏市托喀依乡和托海牧场(乡场合一)等单位组成,行政区域总面积约4196km2。

阿拉尔市是一个新兴城市,为逐步完成城市建设,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先行。

现阶段阿拉尔市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不合理,已有道路设施较为落后,部分道路行车道较窄、路面发生严重的盐胀和冻胀,还有部分城区道路未设置非机动车道(包括主干道),机非混行、杂乱无章、路面凹凸不平,已不能满足近期和远期建设项目的需要。

道路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把城市中各个组成部分有机的连接起来,使城市各部分之间有便捷、安全的交通联系,同时对城区建设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龙泉路为阿拉尔市城市北扩发展的一条重要道路,由于拟建道路所处的新疆阿拉尔市尚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城区路网骨架已基本建成,但根据阿拉尔城市发展规划,今后城区需北扩,扩建后道路工程要先行,本次建设工程中,龙泉路为城区北扩后的一条重要城市次干路,必将对整个城市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在此背景下提出了本项目。

2.2项目区自然地理

2.2.1地理位置

阿拉尔市行政区域总面积约4196km2,其中城区规划控制面积879.85km2,建成区面积33km2,阿拉尔市是农一师的核心垦区,垦区由农一师七团、八团、九团、十团、十一团、十二团、十三团、十四团、十五团、十六团等10个农牧团场和塔里木灌区水利管理处、水利水电工程处、新农开发公司、塔河种业公司及阿克苏市托喀依乡和托海牧场(乡场合一)等单位组成。

2.2.2地形地貌

阿拉尔市市域围主要为农一师塔里木灌区,灌区地形受天山和塔里木河的影响北高南低,沿河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高程1000~1047m,大区地形平坦,微区起伏严重,多沙丘冲沟。

以塔里木河为界,塔里木灌区分为塔南、塔北两大灌区,塔北灌区属冲积平原与天山南麓山前洪积平原相接地带,地势平坦,地下水位较高,地形北高南低,地势沿塔河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面纵坡1/1000~1/3000。

塔南灌区属塔里木河干流上游冲风积平原,地形南高北低,沿塔河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面纵坡1/3000~1/6000。

土壤质地轻,灌区大区地形平坦,微区起伏,多河丘、古河道遗迹。

本项目工程建设地点处于塔南灌区。

2.2.3气候条件

项目区属暖温带极端大陆性干旱气候,具有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降水稀少、蒸发量大、气温较差悬殊等特点,据阿拉尔中心气象站资料:

(1)光照和太阳辐射:

灌区年均日照时数为2935.0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6%,太阳辐射611.16KJ/cm2。

(2)气温:

年均气温10.8℃,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为25.0℃,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8.4℃,10℃有效积温4000℃以上,95%保证率为4168℃,无霜期209天。

(3)相对湿度:

平均相对湿度为51%。

(4)降水和蒸发:

灌区平均年降水量47.3mm,年均蒸发量2044.6mm,是降水量的43倍。

(5)风向和风速:

常风向东北风,平均风速1.8m/s,最大风速m/s。

(6)冻深:

最大冻土深度78cm。

(7)灾害性天气:

多为沙尘暴干热风,冰雹、暴雨、春旱等。

2.2.4水资源

项目区属塔河干流冲积平原。

表层地下水径流与地表水径流基本相似,由西向东折向南沿地形坡降方向流动。

塔河在缓慢相对沉降的地质环境中,历经漫长地质时期的迁移摆动,使水流携带的大量泥沙物质得以堆积。

据石油钻井数据第四纪松散堆积层厚度达500m以上。

构成统一的松散层孔隙水赋存场所和空间。

300m以上均为中上更新统冲湖积粉细砂、中细砂层夹多层厚度约0.5~4m的粉土、粉质粘土层。

因此,含水层岩性基本一致,其透水性、富水性变化不大,分布均匀。

据钻孔揭露和抽水试验成果,塔河干流上游地层结构简单,地下水类型单一,大部分为潜水,局部具有承压水特性,含水层单位涌水量1~4L/s.m,渗透系数2~9m/d,属中等富水区。

2.3社会经济条件

2.3.1人口状况

农一师阿拉尔市总人口16.99万人,总户数5.26万户,农村人口0.37万人。

年末从业人数4.2万人,其中第一产业3万人,第二产业0.46万人,第三产业0.74万人。

2.3.2国民经济状况

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57.83亿元,比上年增长16.2%;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36.31亿元,增长12.8%;

第二产业增加值12.26亿元,增长29.8%(工业增加值9.36亿元,增长39.3%);

第三产业增加值9.25亿元,增长12.3%。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4242元。

全年实现财政收入1.96亿元,增长24.7%;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1亿元,增长29.7%;

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09亿元,增长36.2%。

年末,金融存款余额38.81亿元;

金融各项贷款余额5.17亿元。

实现税收收入1.23亿元,增长28.6%。

2.4项目区森林资源概况

阿拉尔市林地总面积182181.93hm2,其中:

有林地面积22265.31hm2,疏林地1601.13hm2,灌木林地90501.5hm2,未成林造林地8657.99hm2,无立木林地6997.12hm2,宜林地52158.88hm2。

活立木蓄积量2069291m3,其中:

有林地蓄积1820149m3,疏林地蓄积38643m3,四旁树蓄积206630m3,散生木蓄积3869m3。

2.5拟建项目的位置

经现地勘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阿拉尔农场五连龙泉路北侧。

表2-1使用林地坐标表

序号

林班—小班

起点坐标

终点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1

10-49

522479

4492373

523371

4492301

2

10-95

523380

4492288

523578

4492276

3

10-96

523722

4492253

4

10-100

523729

4492214

524145

4492202

5

10-83

524695

4492185

524182

4492237

6

10-103

524934

4492181

525448

4492125

第三章项目区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

3.1调查对象、围及方法

3.1.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项目建设拟使用的林地,占地类型以农一师阿拉尔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土地利用规划和项目建设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依据,为有林地和宜林地。

有关技术标准均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和原林业部《森林资源采伐更新作业调查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执行。

3.1.2调查围

阿拉尔市建成区北扩区龙泉路建设(青松路至希望路)需使用的林地,全部为工程建设永久性占地。

3.1.3调查方法

本次外业调查,由本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组成员和阿拉尔市城市建设管理处技术人员共同完成,调查组对占用林地进行了面积、树种、林种、地类等因子的现地调查,利用GPS定点调查的方法,在调查的林地进行实测林分覆盖度。

3.2调查结果

3.2.1拟使用林地现状

项目区共使用林地2.2040hm2。

(1)拟使用林地按林地权属划分

该项目需使用林地权属全部为国有。

(2)拟使用林地按地类统计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地类为有林地和宜林地,其中:

(3)拟使用林地按林种统计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林种全部为农田牧场防护林。

(4)拟使用林地按树种统计

该项目拟采伐林木3138株,其中胡1540株,新疆1598株。

3.2.2项目区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

项目区属于人类活动频繁区域,野生植物资源相对稀少。

经实地调查,项目涉及区域未发现有古树名木和国家及省级保护植物。

3.2.3项目区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项目区域很少有野生动物活动也不利于野生动物资源的生长和繁育,项目实施围无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国家及地方重点保护的。

3.2.4拟使用林地的四项补偿费用

按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7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新计价房〔2001〕500号《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补偿费用总计1256760.00元,其中林地补偿费385920.00元;

林木补偿费121640.00元;

安置补助费578880.00元;

森林植被恢复费170320.00元。

3.3森林资源分析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位于阿拉尔农场五连龙泉路北侧,使用林地林种为农场农田防护林,拟占用有林地面积2.2040hm2,树种为胡和新疆,龄组为幼龄林、中龄林和过熟林。

地类为有林地和宜林地。

所占用林地仅占阿拉尔市林地资源的0.012‰,对区域森林资源的影响是级微小的。

第四章使用林地对环境的影响

4.1对森林资源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中会使占用林地小班受到损坏,而导致林地面积和森林资源的减少。

经现地调查,工程使用林地面积2.2040hm2,仅占项目区域林地面积比例较小,项目建设对森林资源的影响是局部面积的减少和所有者的经济损失,总体上对森林资源不会造成大的破坏,影响只是局部的、暂时的。

按照《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可向用地者收取植被恢复费,通过异地造林的方式对使用部分的森林资源进行补偿,能够最大限度弥补项目建设对项目区森林资源的影响,保证项目区整体森林资源的稳定。

4.2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项目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围,且建设区域位于阿拉尔市城区阿拉尔农场五连龙泉路北侧,人员活动频繁,区域野生动物活动极少,不涉及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和迁徙。

因此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甚微,并且考虑了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尽量少占林地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拟建项目是属于市政道路建设,不存在外来物种侵入。

对生物多样性影响非常小。

4.3对生态效能的影响

近几年来,随着重点公益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政策的深入实施,乱砍滥伐得到有效禁止,区域森林植被恢复较快,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遏制,森林覆盖率较高,自然生态较好。

拟建项目占用的林地地类为2.1040hm2有林地和0.1000hm2宜林地,所占项目总面积比例较少,所以,项目使用林地对区域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效能影响较小。

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需按国家森林、环境保护等要求尽可能降低对沿路的植被、土壤、水源等生态的破坏,施工完成后道路周边的绿化及植被恢复可使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4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道路建设与运输会给周围自然环境造成多方面的生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建设,建设期间对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机械及运行期的汽车噪音、粉尘、汽车尾气和废弃物等。

对项目区域及周边区域的水资源和空气可能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施工机械及运行期的汽车噪音对项目区域的野生动物栖息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应采取一定的减震降噪措施,在野生动物活动较多的区域应设置野生动物保护牌和禁鸣标志等,尽量减免噪音对野生动物栖息的影响。

在施工区域配备洒水车从而降低粉尘污染,通过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和施工期的结束,这种影响将会逐步减轻。

第五章综合评价

5.1工程建设使用林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建设条件完全具备,规划选择科学合理,设计中进行了多方案的分析论证和选优,施工设计已基本完成,各项措施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积极采用各种水保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且工程建设所使用的少量林地并没有给项目区的森林植被造成较大的破坏和影响,因此工程建设使用少量林地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

5.2项目建设对环境和林业发展影响评价

本项目在设计阶段、施工期阶段、营运期阶段的环境保护工程都做了规划设计,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以避免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域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对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水土流失进行了科学的评价与分析,并设计了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的方案,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包括美化绿化、取土场的临时性防护、料场的临时性防护、风季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监测等,以避免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域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林地保护主要采取异地造林等植被恢复措施,尽量避免林地的损失和森林资源的减少。

工程建设不存在制约性环境因子,对林业发展和生物多样性无明显的不利影响。

针对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可能造成局部水土流失问题,已制定了具体的防治保护措施,并将保护费用列入了工程投资估算中。

因此,从环境和林业发展角度分析,工程是可行的。

5.3效益分析

5.3.1社会效益

阿拉尔市的道路刚刚起步,已有道路设施较为落后,部分道路车行道发生盐涨和冻胀,这对城市发展很不利,本工程的建设将极大的完善阿拉尔市道路的连接,改善城市道路运输环境和人居环境,推进区块的城市化建设,更好地形成城市框架。

所以阿拉尔市城区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尤为重要、紧迫。

同时项目的建设对于阿拉尔市的发展,繁荣区域经济,增进区域民族团结,促进垦区农、工、建、贸、商的迅速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5.3.2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为城区国民经济产业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对于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发展区域社会经济均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项目的建设将为逐步完成城市建设,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先行。

随着阿拉尔市的建设,将带动阿拉尔市整个区域经济,项目建设能够直接带动建筑、运输等行业的发展,对发展第三产业、解决剩余劳动力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进而带动地方经济的稳步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同时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及师市党委的对阿拉尔市总体规划的布局,对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极为深远的推动作用。

5.4项目建设综合评价

(1)国家政策的扶持

国家政策的扶持,为项目的正式实施创造了机遇和条件。

这些战略的实施,必将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二、三产业的快速增长,势必造成货运和客运交通量的迅猛增加,因此征占林用地修建阿拉尔市道路是切实可行的。

(2)资金保障

本项目的资金筹措方式为本市财政资金。

近几年阿拉尔市的国民生产总值、主要经济指标都在上升,有能力进行本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做到项目建设过程中降低污染,减少对生态及环境的影响。

(3)规划设计技术合理

本项目是根据阿拉尔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并结合沿线的地形、地质、水文和交通特点进行设计的,因此该工程在技术上是合理的。

(4)基础设施及劳动力保障

本项目所在地施工单位技术力量雄厚,劳动力资源丰富,当地工程建设材料充足,具备实施该项目的施工条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征占用林地占区域森林资源的比重较少,对区域生态的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

实施本项目既可以拓展场镇发展空间,改善城市的交通条件,提高路网的通行能力,又改善投资环境,带动沿线经济的开发建设,促进场镇的经济发展。

因此建设此项目是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

第六章保障措施

6.1政策保障

项目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已由相关单位编制完成,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城镇发展规划。

6.2技术保障

阿拉尔市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造林作业设计,尽快完成植被恢复等造林措施,进行异地造林,以弥补因项目建设造成的林地和森林资源的损失,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林业和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相关的环境保护和造林技术可以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兵团林园新技术开发中心为依托,为项目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6.3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保障措施

项目区所在地阿拉尔市已经采取了异地造林的措施,进行了作业设计。

以保林地资源不因被征占而受到影响。

工程建设单位要制订有关林地林木的管理办法,落实人员,明确职责,防止施工期间乱占林地现象发生,切实做好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

工程建设单位应按有关标准缴纳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安置补助费等使用征用林地的四项费用。

森林植被恢复费必须专款专用,统一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前作好造林作业设计,植被恢复到位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应在项目区或异地安排面积不少于2.2040hm2的植树造林,以恢复森林植被和森林生态环境,使森林的综合效益不因本项目使用林地后而降低。

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必须100%处理后方可排放;

施工单位应合理配置施工机械,加强管理,降低噪音和粉尘;

认真做好垃圾清理工作。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施工期间项目区周围有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对料场开采和弃渣进行合理规划,尽量减少了开挖面,并采取相应的水保措施,搞好植树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6.4资金保障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资金全部来源于阿拉尔市财政投资,完全能够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土流失治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第七章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为城区国民经济产业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对于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发展区域社会经济均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拟建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施工设计充分体现了生态与环境保护意识,在施工方案选择、设计等方面,均考虑尽量少占林地,并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以保护林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的原则,对生态环境进行了科学的预测和评价,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容,有利于生态与环境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设计科学合理,技术措施得当。

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项目建设使用部分林地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报批项目建设所需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等相关手续。

本次使用的林地属于永久性使用林地。

在项目建设中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建设单位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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