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Word文档格式.docx
《专业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Word文档格式.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4.1、按承包人通知各单体日期开始施工并满足承包人整体进度需要(附工期计划表)。
4.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人工及时进场施工,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体分包工程按时完成,任一区段的工期延误都应视为工期延误。
4.3、非乙方原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长,实际工期予以顺延。
4.4、因专业(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4.5、其他约定详见第十五条
5、合同价款
5.1合同暂估价款:
元,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的结算数据为准。
5.2固定综合单价: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详见附表(含税)
5.3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所需的相应人工费、除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有明确清单,没有明确注明的由专业(劳务)分包人承担)以外的工程材料费、中小型机具使用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该分包单价已包含一切可能发生的调整费用,其中措施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组织措施费和技术措施费,包含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各级检查时现场清理、治安保卫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场地清理费、检验试验配合费、临时停水停电费、二次搬运费、材料水平运输垂直运输费用、加工场地搭拆费、垃圾清运费(专业(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施工范围及生活区)、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的卸车及保管费等费用。
5.4、预计因符合合同条款及要求、工程规范与标准、图纸要求、为执行和完成本工程
项目及其他未在本列表内说明之任何必需的项目或工程之费用已被视为已包括在固定综合单价内,因专业(劳务)分包人的忽视、误解、遗漏、错误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将不能得到补偿和赔偿。
5.5、固定综合单价已考虑了现场的施工条件,工期要求、施工期的气象条件等因素,
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将不再做任何费用调整,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务承包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增加分包结算造价
5.6、工程外零工单价为:
110元/工日(按8小时计算),见附表三
5.7、施工中专业(劳务)分包人生活及生产用水、电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所有临时设施照明、用水等设施由承包人一次统一配齐;
易耗材料(如灯具等材料)、生活用品等均由专业(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专业(劳务)分包人负责所属生活区及施工区域内的卫生清理,费用由专业(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专业分包(劳务)挂账
6.1、挂账:
执行专业(劳务)分包月进度挂账流程,挂账周期为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
6.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专业(劳务)分包竣工结算流程进行完工总结算。
6.3、专业(劳务)分包挂账金额=∑实际完成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材料的超领-各种扣款、罚款-其他
特别提示:
1、如分包方中途退场,按已完工程量的80%结算,并扣除因分包方原因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2、质量不合格的不予挂账,待专业(劳务)分包人修复合格并通过业主及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扣罚款)下月予以挂账。
7、付款:
7.1、预付款:
无
7.2、次月15日前按每月挂账金额的%支付进度款(在进度款中扣除合同总价的10%做为履约保证金)
7.3、每逢麦收(6月份)、秋收(11月份)、春节(2月份)付至已完工程量的%(仅限劳务分包)
7.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扣除10%为质量保证金
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人全部撤场且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并经承包人经营部门审核完成后6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
7.6、付款前专业(劳务)分包人应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工程发票
专业(劳务)分包人应该有一定的垫资能力,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保证如因工程承包人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发放,保证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
每发生一次讨薪事件,扣罚合同总价3%履约保证金,并纳入不良客户,不允许再承接新的工程。
8、专业(劳务)分包人支付保证
8.1、专业(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专业(劳务)分包人应按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的报酬,如专业(劳务)分包人发生拖欠劳务作业人员报酬事件,工程承包人可在专业(劳务)分包人履约保证金中限额代为支付,劳务费余额不足支付部分,专业(劳务)分包人自己负责。
8.2双方约定,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在15日内向工程承包人上报劳务作业人员报酬发放的有效证明和详细清单(必须有作业人员的亲笔签字)。
专业(劳务)分包人在此期间不得拒绝、延缓、中止施工等行为,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合同义务;
否则,视为专业(劳务)分包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9、专业(劳务)分包人人员保证
9.1有效提供、组织劳动力队伍,是专业(劳务)分包人的基本任务之一,专业(劳务)分包人需从劳动力数量、各工种伍配、专业素质、职业素养等方面达到工程的要求。
分包队伍日常不低于工程承包人计划人数的95%,收秋收麦期间,不低于70%,且满足生产要求,如果专业(劳务)分包人不能满足本工程劳动力保障,工程承包人有权更换劳力专业(劳务)分包人,承包人按专业(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量80%结算并承担专业(劳务)分包人给工程承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10、材料供应和施工机具
10.1、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范围包括:
,其它一切辅材专业(劳务)分包人自采,自采材料费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
专业(劳务)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应附有合格证明。
10.2、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机械包括施工电梯、三级配电箱以上供电系统、工程照明大灯、垂直运输机械和水平运输机械(或专业(劳务)分包人负责),其它机械费用包括在本合同价款中,专业(劳务)分包人自备。
10.3、对于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及机械的使用,专业(劳务)分包人应按施工进度计划提前7天上报需求计划,材料进场后,专业(劳务)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将使用材料指定地点卸车。
本工程实行限额领料制度,专业(劳务)分包人应合理计划材料使用量,损耗率为控制在%以内,专业(劳务)分包人超领的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损毁丢失的工程材料及机具以承包人以双方现场确认的数据为准,超领部分按承包人采购价格的1.2倍赔偿,工程承包人在专业(劳务)分包人的分包结算中扣除;
10.4、专业(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承包人有关施工机具设备、工程材料、周转材料的管理规定,专业(劳务)分包人在使用由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周转材料前,必须经工程承包人主管人员批准,当面清点,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如果专业(劳务)分包人不按承包人的规定办理材料领用手续,结算时按承包人材料管理部门数据为准,丢失损耗的数量按合同约定在分包结算中扣除。
11、质量标准
11.1、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认真按国家、行业的施工规范、标准、操作规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
执行工程承包人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专业(劳务)分包人按上述要求、标准施工,每道工序完工后,需认真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请专检验收,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承包人要求等级。
11.2、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遵守工程承包人的质量管理规定,工程承包人有权按照质量管理规定对专业(劳务)分包人处以罚款。
11.3、具体质量事故处理决定执行工程承包人质量管理规定,因专业(劳务)分包人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由专业(劳务)分包人承担并承担工程承包人的损失。
具体处罚标准执行《中润滨海建设集团质量奖惩办法》
12、安全生产保障及事故处理
12.1、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认真履行国家、行业及施工所在地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
必须认真履行工程承包人施工现场、生活区的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要求及以安全施工生产为目的的其他要求。
详见双方签订的安全合同。
12.2、承包人应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专业(劳务)分包人使用的各类自备机械设备及防护设施,经确认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使用。
由工程承包人主管部门(或指定责任人)进行校验,并做好校验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操作人员方可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3、专业(劳务)分包人的施工人员发生人身伤亡安全事故时,双方应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由工程承包人统计、上报事故情况。
因专业(劳务)分包人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由于专业(劳务)分包人的施工人员不服从工程承包人管理所导致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专业(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专业(劳务)分包人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进行经济补偿。
因工程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人员进行经济补偿。
具体处罚标准执行《中润滨海建设集团安全奖惩办法》
13、工程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工程承包人要对专业(劳务)分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健康、环境、消防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2、工程承包人按时提供专业(劳务)分包人施工所必须的各种技术资料,并向专业(劳务)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
13.3、工程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按时提供按本合同约定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供应的材料。
13.4、工程承包人为专业(劳务)分包人提供宿舍、但专业(劳务)分包人的生活、办公及医疗用具的费用由专业(劳务)分包人承担。
13.5、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专业(劳务)分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
13.6、工程承包人有权依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临时调配施工人员,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7工程承包人将组织专业(劳务)分包人进场人员备案,专业(劳务)分包人需带领进场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进场登记并录入指纹等相关信息。
工程承包人在项目部设置指纹打卡机,专业(劳务)分包人进入现场施工人员每天必须到指定的打卡机打卡,未通过打卡机打卡的人员承包人将不视为在本项目施工人员,将来发生伤亡、工资拖欠等问题承包人将不予确认。
14、专业(劳务)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4.1、专业(劳务)分包人在开工前,必须在分包工程所在地安监局备案,当地主管部门有其它要求的,按规定执行,并取得相应的有效资证。
14.2、专业(劳务)分包人对本合同劳务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组织具有
相应资格的施工人员投入工作,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14.3、专业(劳务)分包人人员的管理
14.3.1、专业(劳务)分包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专业(劳务)分包人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且为健康人员。
专业(劳务)分包人所属施工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并将其人员登记造册(注明各种证件的编号),报工程承包人备案。
14.3.2、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每月工资表复印件报送至工程承包人存档备案(工资表人员名单必须与指定打卡机所录信息一致)
14.3.3、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与所有职工(包括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送复印件至承包人存档备案;
14.3.4、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作好施工现场农民工考勤工作,每月20日将考勤表复印件报送至承包人存档备案;
14.3.5、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并做到动态管理,每月20日将花名册复印件报送至承包人与存档备案;
14.3.6、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将与各班组签订的承包合同(协议)复印件报送至承包人存档备案;
14.3.7、专业(劳务)分包人负责同进入施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签订工资付款协议,若专业(劳务)分包人施工人员因工资问题反映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时,由专业(劳务)分包人负责出面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沟通并积极妥善处理解决该问题。
14.4、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在工程承包人注册人员,保证工程按期、保质、按量的完成本劳务分包合同确定的工程内容,服从工程承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当工程承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专业(劳务)分包人在不影响工程承包人工程内容完成的前提下,经工程承包人同意方可将队伍进行临时变更,对变更人员应向工程承包人出据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4.5、专业(劳务)分包人需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防火、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
专业(劳务)分包人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程承包人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服从工程承包人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工程承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4.6、专业(劳务)分包人所属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正确佩戴、使用工程承包人统一要求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并承担相关费用。
14.7、专业(劳务)分包人应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统筹兼顾全局。
14.8、专业(劳务)分包人应注意保护工程成品、半成品,有责任保护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按计划用料,如发生损坏、丢失和浪费,应按工程承包人的采购价的2倍赔偿。
如造成施工进度影响,应接受工程承包人的处罚。
14.9、专业(劳务)分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工程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满足工期要求;
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返工、工期拖延等带来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4.10、专业(劳务)分包人必须全部完成本合同的工作内容,因专业(劳务)分包人原因没有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作内容,在劳务费用结算时,工程承包人仅就专业(劳务)分包人已完成工作内容劳务费用的80%进行结算,另外20%做为专业(劳务)分包人的违约罚金不予结算。
劳务分包未完成的工作内容不予结算。
14.11、由于专业(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专业(劳务)分包人修复并达到质量要求,由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修复发生的费用由专业(劳务)分包人承担;
除此之外,还须由专业(劳务)分包人支付给工程承包人分包工程总价的10%违约金。
14.12、专业(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
如专业(劳务)分包人转包或再分包,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有权对专业(劳务)分包人转包和再分包的工作内容按70%结算,专业(劳务)分包人承担由此给实际施工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4.13、专业(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之间因结算或资金问题有争议,专业(劳务)分包人可安排专人与工程承包人共同协商解决。
如专业(劳务)分包人恶意讨薪、煽动作业人员聚众扰乱政府、工程承包人及上级机关的工作秩序,由此给工程承包人造成损失及工程承包人解决事件发生的费用由专业(劳务)分包人承担,工程承包人有权在其结算款中扣除。
14.14、专业(劳务)分包人需提供劳务资质复印件一份。
14.15、劳务专业(劳务)分包人需提供现场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复印件(至少两名),并保证上岗操作证为在场施工人员。
14.16、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费用5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自行负责,超出5000元外的部分由责任方承担。
15、工期延误
15.1、合同签订后,专业(劳务)分包人的施工人员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造成工期延误,按延误天数占工期的比例扣除劳务费。
15.2、专业(劳务)分包人在合同约定进场时间后3日内仍未进场,工程承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专业(劳务)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专业(劳务)分包人无故撤走部分或全部工人,并因此对合同工期造成影响时,工程承包人可书面通知专业(劳务)分包人立即恢复全面工作,在1日内专业(劳务)分包人未予以书面答复,工程承包人有权拒付其未领的劳务费及终止合同,并有权索赔。
15.3、专业(劳务)分包人的施工人员不符合要求,工程承包人有权要求专业(劳务)分包人进行调整,专业(劳务)分包人不进行调整时,工程承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专业(劳务)分包人自负。
15.4、因专业(劳务)分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拖延工期,专业(劳务)分包人除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质量事故处理的停工时间或拖延工期的时间,专业(劳务)分包人需赔偿工程承包人的机械、周转材料停滞费用及业主的罚款费用。
16、现场
16.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联系电话:
。
16.2、专业(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现场代表为,联系电话:
17、其它
17.1、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政策或业主等原因造成本工程缓建、停建,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7.2、如因业主原因致使本工程延期开工,本分包合同延期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17.3、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及补充协议中,对本合同实质性内容修改的约定无效。
17.4、本合同未尽事项执行工程承包人相关管理规定。
17.5、工程承包人和专业(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工程承包人住所地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7.6、本分包合同执行中,工程承包人对工程专业(劳务)分包人出具的有关工程确认资料,加盖本章(项目部公章)生效,仅有签字无本章或加盖其它印章无效。
17.7、本分包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17.8、本合同共4份,工程承包人3份(公司财务部一份、经营部一份、项目部一份),专业(劳务)分包人执1份。
17.9、合同签订地:
河北省唐山市。
18、补充条款
见附件(必须打印,不得手写)
此页无正文
工程承包人:
(合同专用章) 专业(劳务)分包人:
(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手印):
(签字手印):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住所:
住所: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附专业(劳务)分包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
附专业分包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工程月份形象进度挂账单
单位工程名称:
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名称:
分包专业:
本月审批工程量
累计审批工程量
本月挂账金额(元):
(大写):
累计挂账金额(元):
(大写):
专业(劳务)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施工员(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经营部审批:
附表:
专业(劳务)分包单位工程形象进度确认单
施工完成情况:
此表由现场施工员负责填写,每一个单位工程填写一份,不同单位工程不能填写在一张表格内,分包班组形象进度描述清楚、准确,民用建筑按基础或层数,工业建筑每个单位工程按基础、柱、梁、板,或轴线或施工缝等做节点,便于结算与审核(现场自行掌握,不做统一规定,描述时避免交叉或重复)
形象进度的准确性由施工员负责,因形象进度描述错误造成结算错误将追究施工员责任。
此表进度节点截止到每月20日,21日必须将此表交预算员核量。
项目经理监督执行。
施工队长(签字):
专业(劳务)、直营分包单位工程完工结算审批表
专业(劳务)、直营分包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扣款明细
扣罚款
扣水电费
扣饭费
扣其他
扣代采材料款
项目质量员安全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会计:
项目库管员:
施工队长
单位工程结算总额(元)
小写:
单位工程扣款合计
大写:
单位工程最终应付款合计:
注:
等于=单位工程结算总额-单位工程扣款合计
预算员: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专业(劳务)、直营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手印):
经营部审核意见:
分管预算专员:
预算经营部长:
督查部审核意见:
督查专员(签字):
督查部长(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各项扣款明细需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附扣款明细表
现场签证单
签证单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及施工部位
计量单位
实际用工
实际工程量
单价
合价(元)
发生签证原因
1
2
合计
签证工程费用金额:
施工单位经办人:
工程承包人意见:
经办人:
技术负责人:
预算员审核:
项目经理:
经营部意见:
备注:
1、签证单业主发出变更或签证单,或项目部原因说明。
2、须附工程量计算书。
分包固定综合单价表
工程名称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合价
计算规则
说明:
1、以上工程量为合同暂估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