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工程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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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施工安全防范措施19
十、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保证措施19
10.1安全保证体系19
10.2保证安全组织机构20
10.3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20
10.4安全保证措施21
十一、防止轨道质量通病的措施24
11.1防治道床几何尺寸不足:
24
11.2防治螺旋道钉锚固不规范:
11.3防治钢轨扣件扭力不足:
京沪高铁
轨道工程施工方案
1、《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2、《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
3、《京沪高速铁路济南西客站及相关工程施工交底》
4、《济南西客站联络线工程实施性施组》
5、《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下册)》
6、济南铁路局印发的《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7、铁道部印发的《铁路工务安全细则》;
区间轨道工程K351+636.5-K354+000段,拆除既有线、上碴、铺轨、整道作业。
济沪南联络线自南端引入济南站贯通胶济四线引起车站既有设施改建,其中包括:
K351+636.5-354+000区间线路调整,北联线、北联1线、货车走行线线位调整。
主要工程数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工程数量
1
拆除线路
m
6754
Ⅰ级道碴
m3
28204
2
Ⅲ型轨枕
根
5543
3
60轨
9454
4
Ⅲ型混凝土桥枕
1640
5
护轮轨
m
193
四、施工总体方案
4.1施工组织结构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控制施工成本,确保工程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建设目标全面实现,针对该区间轨道工程质量要求高、技术难度大的特点,成立以项目经理负责的施工组织机构负责总体组织管理。
为管理项目施工,项目部安排生产副经理、总工及工程技术科、安全质量科、物资设备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担任施工组织工作。
下设三个施工架子队,该区间轨道工程由第一架子队承担。
第一架子队人员机构
4.2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
(1)材料运输
本工程道碴及枕木采用大型自卸车运输,长轨条适用长轨推送车推送。
主材为甲供材料,其他材料如水泥、硫磺等材料由汽车运至施工现场。
(2)运输便道
在经十路南侧两线间修建临时施工便道,进场便道交通条件较好。
(3)电力
为方便施工修建箱型变电站,设置200KVA变压器,联系供电部门,电源直接接入引入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用电。
并备有发电设备应对紧急情况。
(4)小临工程
沿线临时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布置,以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并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临时占地。
各种临时房屋和设施的布置注意防洪、防砸、防沉陷、防火等;
生产房屋、生活房屋分片布设,尽量集中,便于管理。
(5)施工用水
沿线城市供水、地面、地下水源丰富,可作为施工用水。
施工用水采取在就地边设置过滤池和泵站,铺设水管至工地蓄水池,而后再用水管接至各作业面。
五、安全、质量、创优总体目标
5.1总体建设目标
京沪高速铁路的建设遵循“整体设计、系统建设、优质高效、一次建成”的建设方针,实现“一流的设计、一流的工程、一流的技术装备、一流的运营管理”的总体建设目标。
5.2安全目标
杜绝责任一般C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杜绝建设工程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
杜绝责任从业人员死亡事故;
杜绝责任特种设备、交通道路、火灾爆炸等事故;
杜绝责任旅客重伤级以上事故。
5.3质量目标
主体工程质量“零缺陷”,竣工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100%。
杜绝建设工程质量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5.4环保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和《水土保持法》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落实“三同时”,采取各种工程防护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将京沪高速铁路建成绿色环保工程。
六、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
6.1施工总体方案
根据征地拆迁情况,还建津浦左线段路基工程已经完成且验收通过,可先预铺还建津浦左线。
待过渡后施工济沪南上下行联络线。
6.2铺设道碴
1、准备工作
铺碴前按设计文件规定对路基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基整修等技术参数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按直线地段40m,圆曲线地段20m,缓和曲线地段10m放出线路中心桩,并放出边桩。
用坐标法测设出桩位后,必须更换置镜点重新测设一次,然后置镜ZH、HY、YH、HZ点复核曲线必须保证曲线闭合差在5cm以内,两侧和既有线连接的曲线测设后必须符合和既有线的关系,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部施工。
道碴采用汽车运至路基表面,推土机推开,平地机刮平,人工开槽、重型压路机碾压压实的办法,实施中道床分层铺设、碾压。
2、道碴铺设
道床顶面应与轨枕中部顶面平齐,单线碎石道床顶宽3.4m,碴肩堆高15cm,道床边坡1:
1.75。
根据线路中心线桩,按设计底碴宽度放出两侧底碴边线,设置底碴厚度控制桩。
道床均采用一级碎石道碴,材质级配必须符合部颁标准,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实验员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
底碴一次铺至设计厚度20cm,人工摊铺整形,压路机压实。
底碴采用自卸汽车运输。
采用压路机进行道砟碾压时,由外侧向内侧纵向作业,重叠压实不小于50cm,达到平整无明显压痕。
压实后,检查道床底砟几何尺寸、表面平整度,砟顶标高及密实度,达到规范要求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底碴摊铺流程图
面碴汽车运碴的地段分两层铺设,第一次铺设厚度为15cm,第二次为15cm,摊铺整平后用压路机压实。
作业时采取中线桩挂线控制道碴摊铺厚度及平面位置,确保道碴的摊铺纵坡与线路设计纵坡一致,并在轨枕中部60cm范围拉成凹槽,防止铺轨作业时,轨枕产生负弯距。
预铺道碴应采用压强不小于160kPa的机械碾压,采用压路机进行道碴碾压时,由外侧向内侧纵向作业,重叠压实不小于50cm,达到平整无明显压痕。
道碴摊铺施工工艺流程详见图
必须严格控制道碴顶面标高,并做到顶面平整,位置正确,做好顺坡,严禁铺设尺寸超限的大石块。
道碴必须根据道床结构汽车运输一次上足,平整至低于枕底设计标高5~8cm(留足大机养道综合整修时抬道空间),多余部分暂堆放在路肩。
股道铺设完成后作为补充面碴用料,避免人力挑抬补碴。
3.铺碴作业机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碴车辆不宜长距离频繁行使在基床表面上,不得破坏路基基床表层。
(2)道碴车辆在基床表面行使时,应做到缓行缓停,禁止突然加速、急刹车和急速转弯。
载重运行速度宜控制在15Km/h左右。
(3)雨天禁止车辆在基床表面上行驶。
(4)分段卸碴时,应防止卸后车辆偏载脱线。
(5)装卸道碴时,人员不得站、坐在两车之间。
6.3铺枕
线路上砟压实完毕进行轨枕摆放作业。
利用工程列车或汽车运轨枕至路基上,现场硫磺锚固。
人工配合吊车摆放轨枕。
1、轨枕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线路上碴压实完毕进行轨枕摆放作业。
利用汽车运轨枕至路基上,人工配合汽车吊卸车。
现场硫磺锚固。
轨枕搬运严禁抛摔,以免损伤轨枕。
2、轨枕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枕锚固:
采用锚固架进行螺旋道钉锚固。
基本程序:
制浆清孔、封底锚固清理涂防锈绝缘料质量评定
(2)施工方法:
材料规格:
硫磺一般为一级工业用粉状或块状硫磺,含硫量在95%以上,不得混有木屑、石块、泥土等杂物。
水泥可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砂子粒径不得大于2mm,污泥量不得超过5%。
石蜡采用一般工业用石蜡。
①配置硫磺水泥浆。
按选定的配合比称好一次锚固使用的硫磺水泥砂浆的各种材料数量。
先将砂子单独用铁锅加热到100°
C~120°
C。
将炒好的砂子倒运到熔浆锅内再进行加热炒拌,当砂子温度达到130°
C,再加入硫磺和石蜡继续加热搅拌,使其均匀的溶化。
拌合物由稀变稠呈液胶状,当温度升高到160°
C即可使用。
加热的火力不可过猛,砂浆温度不可超过180°
②将放置平稳的混凝土轨枕锚孔内的杂物清除干净,保证孔内干燥,用粘土将孔底填堵捣实,不使灌入的硫磺水泥砂浆漏失。
保证锚固孔深度≥160mm。
③将螺纹道钉插入锚固架上卡紧放正以保证插入锚固孔后道钉位置正确。
④将熔制好温度不低于130°
C的硫磺水泥砂浆,用灌浆勺注入混凝土枕锚固孔内,灌至离轨枕承轨槽面约20mm左右,使插入螺纹道钉后锚固砂浆液面与承轨槽面相平。
⑤将锚固架上插好的螺纹道钉插入灌好浆的锚固孔中,用力不宜过大,锚固架不得歪放。
待硫磺水泥砂浆凝固后取下锚固架,及时将轨枕承轨槽面溢出的砂浆结块铲除干净。
⑥做防腐绝缘处理,在锚固孔顶面道钉圆盘以下四周,均匀涂刷防腐绝缘层,涂层厚度0.5mm。
3、铺轨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轨枕扣件要安装正确,螺栓扭力不小于120KN。
轨枕铺设间距为600mm。
由人工抬运摆枕,按设计数量散布均匀。
摆枕时每25m摆放一根定位枕,采取人工撬拉的办法使轨枕中心位置对准线路中线,并使轨枕与线路中线垂直,在定位枕端拉上麻绳,其余轨枕用撬棍按轨枕间距拨正摆齐。
轨枕间距应均匀,允许偏差为±
20mm;
连续6根轨枕的间距为3m,允许偏差为±
30mm。
轨枕应正位,并与轨道中心线垂直。
(2)铺设时用自制的抬轨钳人工抬入承轨槽,并进行联接。
轨枕位置用白漆标于一侧钢轨轨腰内侧,曲线地段标于外股钢轨轨腰内侧,另一侧用方尺定位。
一侧钢轨扣件上紧后,用轨距尺按规定的轨距调整另一股钢轨位置。
轨缝宽度根据铺设时的温度计算预留。
6.4上碴整道
人工上碴整道时分两次进行,第一遍上碴整道,道碴填盒后,进行起道、拨道、串碴作业,使轨道基本平直圆顺,消除三角坑和反超高。
补碴后进行第二遍起道、方枕、串碴、拔正轨道方向,用液压捣固机振捣后整理道床,使轨道各部尺寸逐步达到验收规范要求。
上碴整道顺序:
每次上碴整道应先补充枕盒内部分道碴,然后起道、方枕、串碴、拔正轨道方向、捣固道床、回填清理道碴和稳定线路。
轨道各部尺寸应在第二遍上碴整道后,经线路整修逐步达到验收规范要求。
具体做法如下:
整道前应先设置水平桩用于起道时控制标高,水平桩在直线上每50米设一个,在曲线上每20米设一个。
上碴填盒:
用平板车将道碴沿线均匀卸车。
人工进行上碴填盒。
起道:
起道时按水平桩将一股轨面起至设计标高(第一遍按面碴厚度15cm控制标高),曲线先起内股,再用道尺调整另一股标高,左右均匀进行,校正好左右水平,找平坑洼。
曲线外轨超高必须在缓和曲线全长范围内顺接,岔后附带曲线(无缓和曲线)超高必须在直线上按不大于2‰坡度顺接。
不允许出现三角坑及反超高。
串碴:
整节钢轨抬起后,立即向轨枕下面串碴,串满串实,没有悬空吊板现象,串碴时注意砼枕的中部必须留出一定宽度的凹坑。
拨道:
先将线路中心桩处拨移到位,然后目视指挥拔直拔顺,曲线按中心桩拨道到位圆顺后,再用弦线(圆曲线用20米弦线,缓和曲线用10米弦线)检查正矢,超过允许误差时及时调整,不允许有反弯及“鹅头”。
拨道前必须预先检查拨道地段的轨缝,进行必要的调整轨缝工作。
道床捣固:
砼轨枕应在钢轨两侧各450毫米范围内均匀捣固,钢轨下、钢轨接头处、曲线外股应加强捣固。
但轨枕中部60cm范围内严禁捣实。
道床捣实后及时补填轨枕端部碴间及轨枕盒内的道碴,使道床达到基本稳定。
整理道床后,使盒内道碴面比木枕低30mm,砼枕端埋入道床的深度不小于为150mm。
防爬设备安装:
防爬支撑要符合设计强度,断面不得小于120cm2。
在混凝土枕线路上安装在钢轨下。
防爬器承力板与混凝土枕木间,用防腐处理厚度大于3cm的楔形木挤严。
质量检查:
上碴整道过程中,应对线路的方向、标高、水平、轨距、轨缝、接头错牙、曲线正矢及超高、枕木方正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直至达到规范要求。
(1)将线路两侧道碴回填至枕木盒内,安装全部扣件,人工整道,液压捣固机捣固。
线路铺设完成及时利用专用卸碴车进行补碴,保证满足断面要求。
然后人工对轨道平面位置(线路和曲线正矢)进行拨正,调整轨枕间距和方正轨枕。
利用人工配合小型机具整道作业。
(2)详见人工配合小型机具养路整道作业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线路经过大型养路机械整道、轧道,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后及时向项目管理机构提出验收交接申请;
项目管理机构检查确认达到验收条件后,向路局验委会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由路局验委会按照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组织验收。
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
七、营业线施工有关要求
7.1一般要求
1、既有线施工项目开工前应申报审批,未经审批严禁施工。
2、开工前要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及时协调施工与运营的关系,解决行车与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或未经上级批准,不得擅自开工,否则追究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施工中涉及到既有设备的施工项目,要协助设备管理单位核查,施工前双方应对地下管、线、电缆设施的位置予以确认,划定防护范围,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4、既有线施工中,应经常监视与保持线路、桥涵、隧道、房屋、通信、信号等建筑物和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工处理。
施工地段既有线设备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组织抢修,必要时要请求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5、要与设备管理单位派驻到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员搞好配合工作,对安全检查员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要立即执行,对有可能危及到设备和行车安全时,要立即停工整顿,严禁有不听劝阻继续施工而造成事故的现象发生,否则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安全员、防护员、带班员和工班长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发生事故,按规定列责和处罚。
7、参与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在上道前进行必要的行车、人身安全教育培训。
上道必须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禁止劳务工担任爆破员、防护员、带班及有明确技术等级要求的工作。
对未按规定安排工作人员,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或施工中发生意外,危及行车安全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以“安全第一”为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
9、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10、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或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行车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11、在施工地段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12、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有关规范等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对施工前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施工后,线路未达到临时补修标准及放行列车条件放行列车,开通后整修线路不及时,机械和料具侵限、违章使用封联线或手摇把等易发事故或可能危及到行车安全的问题,要制定各项“卡死”制度,坚决杜绝。
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时派人看守。
对影响行车的各个环节,必须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确保行车安全。
13、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并提前向设备管理和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和隐蔽工程;
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禁超范围作业,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完成后,必须达到线路临时补修标准和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申请开通线路。
14、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施工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
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严格把关,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
慢行开通后的线路应尽快恢复正常速度,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
15、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开工72小时以前通知车站施工内容、影响范围以及配合要求等,以便车站安排行车作业、安全把关等工作,必要时应共同商定配合事宜。
16、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班人员)带领。
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
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由于对劳务工使用管理不严造成行车事故的,列施工单位责任,追究施工单位领导及带班人员的责任。
17、运输部门要根据线路通过能力、运行图规定的慢行附加时分和施工需要,合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
18、施工单位根据年度施工计划安排,提前调查、研究次月施工计划,填写次月施工计划申请表,内容包括:
施工地点、内容、等级、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工期、要点时间、放行列车条件、影响范围、施工负责人等,于每月5前将次月施工计划申请表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部门。
19、提报的月度施工计划应包括:
①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方案、验收安排、应急预案和三图一表,在电气化区段,施工方案中必须注明是否有需要接触网停电后方可进行的施工作业和项目)、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主体单位、配合单位、施工组织及负责人、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及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③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20、施工单位申报施工申请计划前,要与配合的设备管理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严禁施工。
凡局外单位涉及铁路的施工,均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站段)和行车组织单位(站段)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1、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不准施工。
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书面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部门审查。
须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由运输处安排施工。
22、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
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
23、严格施工联系、登记制度。
(1)、施工单位在施工项目开工72小时以前通知车站施工内容、影响范围以及配合要求等,以便车站安排行车作业、安全把关等工作,必要时应共同商定配合事宜。
(2)、施工手续应由施工领导人指派的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办理,并担当驻站防护联络员。
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领导人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提前40min到车站联系(接触网施工在作业车到达施工区间的相邻车站后与车站办理),封锁施工前1小时有慢行要求的应提前100min到车站联系,并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登记,车站值班员据此如实向列车调度员报告。
24、在施工地段因施工原因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并及时配合抢修,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抢修,不能因费用等问题而延误抢修工作,要树立抢通意识,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
25、在营业线上或与营业线相关的施工必须做到:
“八不准”
(1)、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
(2)、不登记要不准施工。
(3)、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
(4)、领导不到位不准施工。
(5)、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6)、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7)、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
(8)、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道施工。
“四严禁”
(1)、严禁无计划施工。
(2)、严禁点前超量准备。
(3)、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
(4)、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
26、施工前准备工作。
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组织召开施工预备会进行交底,安排施工方案及方法、交代技术标准和要求、布置具体施工任务、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和控制措施,检查落实图纸、材料、工具、技术、劳力、通讯联络器材是否完备,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各施工小组带班人员、联络员姓名、位置、联络办法及各项安全预想工作。
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施工人员到岗,技术人员到位。
27、施工的组织实施。
(1)、车站值班员接收调度命令后,必须向车站有关人员、施工负责人或驻站防护员传达调度命令,交代注意事项,确认把关(加岗)人员到岗后,方可通知施工单位开始施工。
(2)、多个施工(维修)单位在同一区间或车站同一范围内综合利用同一天窗时间进行作业时,使用同一调度命令。
(3)、各施工单位,必须严守调度命令规定的时间,不得延时。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时,要及时向调度员提出延时申请。
(4)、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施工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检查,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确认全部施工项目已完成且已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指定人员)、设备管理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管理位指定人员)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中办理开通登记。
施工中,局部行车设备先完工,提前开通使用不影响其它部分施工可先申请开通使用。
(5)、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单位的驻站防护员(施工领导人)应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汇报,分别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注明轨道车、检修车全部回站方可)“销记”,并注明开通后列车运行的限制条件。
车站值班员必须确认各施工单位已全部“销记”(进入区间的轨道车、检修车全部回站)后,方可向列车调度员汇报请求施工结束恢复行车或请求发布开通区间(线路)、施工结束后恢复常速前需限速运行及恢复基本闭塞设备使用的调度命令。
28、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既有设施、设备,如有特殊需要动用既有设施、设备时,必须征得设备管理部门的同意。
29、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在铁路线路上铺设平交道口或人行过道。
7.2施工防护
1、施工前,提前一个月向行车组织部门提出申请慢行或封锁计划,并必须与有关工务、车务部门签订好“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施工中需拆除或改移既有线设备时,必须与行车管理部门联系取得同意,并签订保行车安全施工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
该段施工时,在爆破开挖前,不需要向行车组织部门申请慢行。
2、根据铁道部(2008)226号文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有关规定必须设置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安全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以便时刻了解既有线行车情况,便于施工地点的施工组织安排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现场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防护人员均采用对讲机联络。
3、根据铁道部(2008)226号文《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