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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学五定律的演绎

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学五定律的演绎

李明理

2013-4-1821:

12:

56  来源:

《情报资料工作》2013年01期

  【作者简介】李明理,男,1966年生,河南理工大学图书馆副研究馆员,焦作454003

  【内容提要】文章从图书馆学五定律的精神实质出发,结合图书馆的时代特征,演绎出了五定律的新版本,并阐述了如何运用新版五定律对泛在知识环境下的图书馆工作进行理论指导。

  【关键词】泛在知识环境/图书馆学五定律/演绎

  1931年,阮冈纳赞的“图书馆学五定律”(以下均称为五定律)面世后,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被誉为图书馆行业最简明的表达[1]。

随着泛在知识环境的逐步形成,使得图书馆的形态、工作方式和服务模式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是否超出了原有的概念范畴?

五定律是否仍然适用新环境下的图书馆?

如果不适用,究竟需要提出新的理论,还是可以在原有定律基础上进行演绎?

针对这些困惑,许多研究者都进行了探讨。

  在众多的探讨论文当中,认为五定律具有局限性,提出新理论的有:

米切尔·戈曼的“新五定律”、老槐的“图书馆学五定律之2.0版”、龚连英和袁漪雯的“图书馆五原则”、黄俊贵的“图书馆五原理”等,也有直接用“信息”替换关键字“图书”进行扩展的观点[2],而更多的是应用五定律对新环境下图书馆工作的阐释。

但是,这些新定律、概念扩展、新的阐释均不能较好地用于指导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工作。

笔者认为,图书馆五定律并未过时,而是和其他任何理论一样,需要结合不断发展着的实际进行修订和完善。

  1问题的提出

  1.1泛在知识环境的概念

  泛在知识环境(UbiquitousKnowledgeEnvironment)是由美国密歇根大学DanielAtkins提出的,是指由网络设施、硬件、软件、信息资源、人等有机组成的新一代科技知识基础结构,是未来知识型社会的一种综合的、全面的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是通过计算、存储和通信方面的最大便利,使人、数据、信息、工具、设备等资源能够更为完全彻底地发挥作用而构建的一种普遍的、综合性的知识环境[3]。

  1.2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五定律的适用性

  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的实体馆舍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虚拟化的环境,收藏对象也不再是文献单元,而是具体到文献中的知识单元。

图书馆无论从工作内容还是服务方式的转变,无不印证了“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的论断。

但图书馆作为“生长着的有机体”,其“生命细胞”仍然是“信息处理”。

通常我们都认为信息是一种工具,图书馆是一种媒介,只是方便我们检索和获取知识而存在的中介机构。

泛在知识环境下,信息的收集、整理、标引、指导与服务等传统图书馆的职能依然存在,只不过图书馆已经不是一种传统图书馆的形态,也不是物理存在的实体,而是借用了图书馆的组织模式和服务模型,建立在虚拟现实技术基础之上而已[4]。

可见,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依然属于五定律中图书馆概念的范畴。

  1.3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五定律的局限性

  五定律最明显的局限是前四个定律均以“图书”为关注对象,尽管阮冈纳赞在其著作中早已提出“谁能够预言图书馆传播知识这一重要功能是否能够通过印刷图书以外的手段实现”,说明其对文献载体发展趋势早有预测。

但毕竟在电子化、数字化、知识泛在化趋势下,用“图书”一词来表述定律缺乏时代的适应性。

在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随着信息产业化和信息资源数据库商业化运作模式的推行,“数字鸿沟”问题日益彰显,也就是说越是符合第三定律的方便快捷,就越违背第二定律所倡导的平等理念[5],这是五定律自身无法直接回答的。

  2泛在知识环境下五定律的演绎

  2.1第一定律:

知识的自由利用(Freeaccesstoknowledge)

  五定律中的第一定律表述为“书是为了用的”。

在古代图书馆时期,图书的生产方式落后,手抄图书的效率低下,印刷图书成本高,图书非常珍贵,收藏与保管图书成为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因此图书馆非常重视对图书的收藏和保存。

到了20世纪30年代初,随着图书馆藏书量的不断增加,图书的“藏”与“用”自然就成为当时图书馆工作的主要矛盾。

五定律正是抓住了这一主要矛盾,提出了“书是为了用的”这一正确论断。

  追求知识共享的最大化是一切公共知识机构必然的最终目标。

在泛在知识环境下,人们建设知识库的使用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但怎么用却看法不。

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产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于知识是否能够自由地利用这一问题的争论逐步升温,免费服务的观点是主流,但也不乏过分夸大“有偿服务”的重要性,提出“以文养文”服务的理念[6]。

当然,介于两者之间的就是“区别对待”的原则[7]。

除此之外,商业化运作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发行模式更使得知识自由利用障碍重重。

对于信息资源数据库生产商来说,知识是为了获取利润。

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他们对知识产品在图书馆中的应用作了许多苛刻的限定,其结果必然与知识自由利用的理念相背离。

信息数据库生产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与人们渴望自由地利用知识之间的矛盾已逐渐成为阻碍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瓶颈。

  在图书馆的发展历史进程中,始终贯穿一种强大的愿景,那就是知识服务的公平。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1994年)开宗明义地宣称:

“社会和个人的自由、繁荣与发展是人类的基本价值。

人类基本价值的实现取决于信息灵通的公民在社会中行使民主权利和发挥积极作用的能力。

人们的建设性参与和民主社会的发展有赖于令人满意的教育和自由与无限制地利用知识、思想、文化和信息”。

由此可见,人类的基本价值在图书馆领域的具体体现就是自由平等地利用信息资源,而免费服务是自由平等利用图书馆信息资源的基本保障[8]。

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人们阅读习惯的改变,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但鉴于网络信息的质量良莠不齐,来源可靠性缺乏有效甄别等负面因素的存在,通过图书馆利用知识仍是人们获得系统、及时、准确、权威知识的主要途径。

因此,在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学第一定律可表述为“知识的自由利用”。

  2.2第二定律:

知识的无障碍获取(Accessibilityaccesstoknowledge)

  五定律中的第二定律表述为“每位读者有其书”。

第二定律改变了“书为特定的少数人”的概念,它表明图书馆应向一切人开放,要使所有人都享有利用图书馆的平等权利。

平等阅读的原则是国际上共同遵循的重要原则,它实际上是图书馆开放性原则的延伸,是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一种反映[9]。

阮冈纳赞的第二定律贯穿着一种民主精神,即:

无论是什么人,高贵贫贱、健康伤残、无论什么时候、身处何方,只要有获取知识的意愿,就可以进行操作并获得知识。

然而,在泛在知识环境下,不但没有体现“书是为了用的”这一理念,反而又重新回到了“书是为了少数人用”的时代、“区别服务”的时代。

要实现第一定律所描述的知识自由获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创造一切条件以方便读者获取知识。

  知识自由是人权的一种,是人类的自由权利在图书馆领域的体现。

信息资源共享的最终目标形象地概括为“5A”理论:

任何用户(Anyuser)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均可以获得任何图书馆(Anylibrary)拥有的任何信息资源(Anyinformationresource)[8]。

这种5A理论实质上表述的就是“消除人们获取知识过程中的一切障碍”的精神。

因此,在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学第二定律可表述为“知识的无障碍获取”。

  2.3第三定律:

智能化的知识系统(Intelligentsystemtoknowledge)

  五定律中的第三定律表述为“每本书都有其读者”,是对第二定律的补充。

图书馆不仅要注意“可得性”,而且还要注意“揭示性”,其基本思想就是为每本书找到潜在的读者,也就是业内人所说的“为书找人”[10]。

  每本书都有其读者的实质是对知识系统的充分揭示,让读者容易发现。

在泛在知识环境中,就是要避免死知识的存在,除了充分揭示以外,知识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至关重要。

随着数字洪流时代的来临,对知识的生产、收集、整理、保存、揭示将成为图书馆员的主要任务。

首先就是要对知识进行选择收录,而非全部拿来,以保证知识库的权威性;其次,对如此庞大的知识库,需要管理系统具备智能化的功能。

例如:

自动抽词、自动标引、知识关联、推送服务、智能搜索、数据挖掘、知识发现等,以保证读者获取知识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在泛在知识环境下,用户的需求将是全方位和智能化的知识服务。

面对用户新的知识需求,图书馆能否及时开发出新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机制,将成为维持用户的关键。

因此,在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学第三定律可表述为“智能化的知识系统”。

  2.4第四定律:

无限的知识服务(Unlimitedservicetoknowledge)

  五定律中的第四定律表述为“节约读者的时间”。

郑重指出在满足读者需求的前提下,还要节省读者的宝贵时间。

这就要求图书馆工作必须考虑到工作效率,强调读者的利益高于一切。

节约读者时间,实际上就是考验馆员的服务效率。

  泛在知识环境是一个庞大的知识服务系统。

时间上是全天候的服务,空间上是无处不在的服务,层次上是多分层的服务,专业上需要提供针对性较强的服务。

图书馆员要在方便读者使用方面下工夫,注重终端多样性和知识的易获得性,泛在知识系统要以易学、易用、高速、高效为目标。

否则,获取渠道越是畅通,获取方式越是便捷,知识贫富差别就会越大。

数字图书馆没有书架空间和其他供应瓶颈的限制,面向特定用户群体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给用户提供无限选择的空间,这将是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具有竞争力的未来。

泛在知识环境的未来不属于那些仅仅提供虚拟空间的导航者,也不属于那些堆积数字信息的提供者,而属于那些帮助人们获取、利用所有知识者[11]。

读者培训,知识的有效、创新,读者交流,营造优美环境等,只要是有利于知识的传承和创新,都是未来图书馆需要做好的服务。

因此,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学第四定律可表述为“无限的知识服务”。

  2.5第五定律:

开放的知识系统(Opensystemtoknowledge)

  五定律中的第五定律表述为“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是对图书馆生长状态及发展规律的深刻揭示,即图书馆必须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与时俱进,不断调整自我。

与时俱进是一个体系具有生命力的优秀品质。

通过“邀请参与”、“用户体验”等方式促进图书馆的不断发展,更好地为用户服务,促进知识资源与知识系统的不断更新,即永远的beta版[12]。

  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的发展必须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技术、人才、设施,建设一种开放的知识系统。

在这个系统中,知识单元的建设体系是开放的,人人可以参与知识的加入、编辑、纠错、完善;知识的服务体系是开放的,人人可以解惑答疑、实时提供服务;知识管理与发布系统是开放的,技术人员可以修补漏洞,完善功能;知识交流平台是开放的,读者可以面对面地进行交流,促进知识的交流和传播。

因此,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学第五定律可表述为“开放的知识系统”。

  3新版五定律的指导意义

  3.1第一定律:

知识的自由利用

  第一定律明确地指出,知识不但是为了用,而且还要被自由地利用。

知识的自由利用,既不是某些网站提供的付费下载方式,也不是某些网站提供的先看广告再免费下载的方式,而是完全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利用知识的方式。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有利用知识的需求,那么就在此时、此地,有适合的终端设备,以用户喜欢的方式,检索、浏览、下载需要的知识。

  知识自由获取这一鲜明观点,彻底批判了图书馆的有偿服务、区别服务的落后观念,它倡导图书馆服务的公平,使图书馆回归理性和自我。

到目前为止,仍然有图书馆对学生出售有限的阅览座位、设置区别身份的阅览室等区别服务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产生,均与平等的服务理念相悖。

从认识的层面看,20世纪80年代重视效率是顺理成章的,在21世纪之初,对效率、技术、设备的重视也非常自然。

但是,发展到了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仅看见效率和技术,显然已经不够了,目前正是需要解决知识公平问题的时候。

  需要注意的是,知识的自由利用不能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原则。

相反,为了鼓励创造,激发更高的创作热情,使得知识库不断创新,还必须更加注重对知识的生产者、出版者的权益保护,但这种保护不能以牺牲人们自由地利用知识为代价。

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要找出知识利用者的获益与知识利用者所在群体的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把个人成长作为社会目标的追求,作为社会福利施之于人,对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补偿资金由使用者所属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支付。

商业信息数据库采用各种限定措施只能用于判断读者所属,统计访问次数、下载数量,以计算知识产权的价值,而不能限定读者利用知识的自由。

  同时还要防止知识垄断和知识暴利现象的产生。

目前,图书馆越来越受制于信息资源建设的商业化运作模式,这种现象必须解决。

可以从国家层面设置相关的法律法规,取消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和资源捆绑的商业数据库运作模式,否则,知识的自由获取将寸步难行。

知识的创新是作者的创新,知识组织和有效利用则是商业公司的创新,这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程的两个方面。

必须解决商业信息数据库不断发展着的资源和技术不断扩大的垄断趋势,加大图书馆立法进程,明确图书馆对知识传播和人们利用知识的自由权力的保障。

当然,这种自由利用知识的权力,是以对知识的创作积极性保护为前提的。

人们利用知识的操作记录将被系统保存,作为评价知识优劣、知识贡献者的劳动价值的重要指标,除此之外,再加上专家评价的不同权重,即可制定出对知识贡献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标准,以激发知识贡献者的创作热情。

只有这样,才能够创建人类知识服务体系的和谐局面。

  3.2第二定律:

知识的无障碍获取

  知识的自由利用,必须消除人们获取知识过程中的一切障碍,这些障碍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

在古代和近代图书馆时期,读者公平利用图书馆的客观障碍有交通不便、身份限定、馆藏资源有限、服务能力不足等;在泛在知识环境下,这一障碍主要体现在网络问题、阅读终端问题、身份限定等。

与获取知识能力相关的心理、生理、智力因素等属于主观方面的。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等不断发展,图书馆通过网络传递知识成为可能,而且能够提供全天候的不间断服务,家庭终端、社区图书馆、移动终端的普及将实现随时随地的访问。

除此之外,还应该对读者进行获取知识能力的培训,以提高其利用知识的能力。

  3.3第三定律:

智能化的知识系统

  智能化知识系统就是一个由一系列高速的互联网络、丰富的计算资源、各种应用软件以及专门技能构建起来的综合的知识服务平台。

智能化知识系统的终极目标是提高知识获取效率,首先要注重信息资源的建设质量,在信息资源的系统性、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以及信息“粒度”标准方面要有所提高。

其次要注重解决软件系统人性化,在检索词分析、主题参照、结果相关度排序、服务定制、服务推送等方面进行设计。

最后注重易用性,要简化点击层次,建立友好的用户界面,真正做到让读者用得上、用得好、喜欢用。

  泛在智能环境下,用户不需要具备太过专业的检索知识,仅需要能简单表达出自己的知识需求,智能化知识服务系统便能感知和判断用户的意图,实现对用户需求快速、准确的应答。

同时,由于具备泛在智能的支持,知识服务系统可以破除用户获取知识过程中的种种障碍,注重人文关怀,建立人性化的用户友好型服务环境[13]。

  3.4第四定律:

无限的知识服务

  “一切为了读者”是图书馆的工作目标,读者对知识的需求是无止境的,因此,图书馆的服务也应该是无限的。

信息资源建设方面,要追求信息需求“全覆盖”的理想目标。

信息加工深度要达到知识的最小粒度,并且要确保其准确性;信息加工速度要尽可能地及时,从而体现信息服务的效率。

服务对象要面向所有的知识需求者,无国界[14]。

知识服务要关注整个知识生命周期的全过程,注意检查和监控知识生命周期中的各个步骤,了解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从而使各项知识活动流畅进行,并实现其自身的价值[15]。

  泛在知识环境下,人们越来越习惯通过Google、Yahoo!

等搜索引擎来获得信息,Blog、Wiki、电子数据库等也逐渐受到青睐[16],使得图书馆的信息中介作用被削弱。

因此,在泛在知识环境下,图书馆更需要在服务上面下工夫,必须要建设好知识环境,要填入有用知识,缩短知识的发布时间。

要提供一站式服务、电子参考资料、研究咨询(一对一式咨询服务)、分层次服务、特殊人群服务(特服终端、特服网站、特服功能)、个性化服务(定制、推送)、培训服务、故障处理、用户沟通(邮件、实时问答、电话、残疾人专用、传真等)、意见反馈与答复、服务效果评价、建立参考咨询联盟等[17]。

  3.5第五定律:

开放的知识系统

  开放体系拒绝保守,是对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挑战。

网络、软件、资源、服务这四种主要的知识系统组成部分本应各司其职,但往往是搭车收费。

目前存在着软件+资源、软件+网络+资源、资源+服务等捆绑的服务模式。

商业信息数据库和商业知识服务平台等均有不断扩大自身垄断地位的趋势。

不但不愿意开放,而且在资源独占、技术控制以及协议限定诸方面对图书馆施加压力,在建设开放知识服务体系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种趋势必须改变。

  不同系统、不同类型、不同地区之间的各图书馆要打破原有的隶属关系,加强联系、共建共享。

开放是任何一个系统与时俱进和开放发展的本质要求,闭关自守只能阻碍发展甚至倒退。

构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泛在建设与泛在服务的开放知识体系,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高效的智力支持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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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陈静,郑建明.国外数字图书馆建设模式探究[J].情报资料工作,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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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白世盛.阮冈纳赞二、三法则的当代解读[J].图书馆杂志,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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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于鸣镝.图书馆学实用研究方法[M].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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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姜永常.泛在知识环境与数字图书馆的危机管理[J].图书情报知识,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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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吴晓骏.Lib2.0与阮冈纳赞《图书馆学五定律》的当代实现[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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