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砼质量监督表Word格式.docx
《商品砼质量监督表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品砼质量监督表Word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商品砼质量监督表Word格式.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5/8/bf8a2b72-6ca2-40d9-b69a-e42032194aba/bf8a2b72-6ca2-40d9-b69a-e42032194aba1.gif)
特别要重视人工添加外加剂、掺合料的计量监控。
3、明确各部门质量责任和人员岗位职责。
试验室等重要岗位人员要持证上岗,完善各项操作规程。
4、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材料、生产、设备、销售四大台帐。
试验室档案、原材料档案、生产档案、设备档案应分类管理。
(二)严把原材料进场检验关
原材料进场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填写进场验收记录和材料台账。
进场验收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进场的各种原材料取样检验批次和检验指标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并建立抽样台账,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抽样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检测委托单存档备查。
混凝土中使用的无机材料均应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放射性检测。
同一材料应按不同产地或厂家分别检测,检测报告有效期为一年。
(三)严把混凝土生产配合比关
生产控制系统应根据试验室主任签发的生产配合比通知单设置生产配合比,生产配合比通知单应存档备查。
生产控制系统应保存生产数据三个月以上。
每一建设项目,同一配合比的商品混凝土第一次搅拌时,应进行开盘鉴定。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在生产地点进行开盘鉴定,并留置标准养护试件送至共同认可并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混凝土配合比,记录存档。
(四)加强检测管理,充分发挥试验室的质量控制作用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与资质登记相适应的专项试验室,且必须通过省级以上计量部门的计量认证:
1、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试验室应符合豫建建〔2011〕76号文规定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试验室的基本要求》的要求。
2、应有健全的试验室质量手册,技术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以及检测工作程序、质量控制措施。
3、试验室应实行主任负责制,必须设有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保证人。
检测人员必须持证(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专业培训并颁发的上岗证书)上岗,从事上岗证书相应检测项目(方法)的检测。
4、检测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
5、检测员不得同时从事四种或者四种以上检测方法(同一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包括检验测试、报告编写、校对、审核等)。
6、检测人员中从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得少于3人,每个检测项目的持证上岗人员不得少于3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7、试验室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安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8、试验室应根据公司质量部门的检测委托单建立完整的检测试验台帐,并记录30%对外送检情况。
应单独建立不合格试验项目台帐,当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检验项目时,应及时报告企业技术质量负责人,严禁质量不合格混凝土出厂。
9、试验室应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试配,对混凝土强度分批进行评定和统计分析,以此作为评价质量管理水平的依据。
10、各企业应严格按《河南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将企业试验室所做每个检测项目(包括混凝土试块)检测数量的30%对外送检,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应注明“30%对外送检”字样。
单位工程的结构工程验收资料中应包含30%对外送检检测报告。
无该类检测报告或该类检测报告缺项的工程,其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应增加30%检测量,否侧不准许结构验收。
11、试验室计量认证参数不全的检测项目(如外加剂等)或持证上岗试验员数量不足,不满足《预拌商品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基本要求》的企业,应将其相应检测项目的检测业务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各商品混凝土企业需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见附件2)
三、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
(一)出厂检验
商品混凝土出厂检验由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负责。
出厂检验应根据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对出厂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拌合物性能、含气量、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强度及合同特殊要求项目(如抗渗性能)等进行检验,每一罐车出厂检验记录由公司质量检查部门签发,并存档备查。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高强度混凝土和重要结构部位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还应编制商品混凝土生产、技术保证方案送至施工单位。
(二)交货检验
商品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及建设或监理单位会同生产企业对进场的每一车商品混凝土进行联合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验收内容包括:
1、确认商品混凝土类别、数量。
2、查验商品混凝土的拌和时间,记录搅拌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时间,并计算商品混凝土的运输延续时间(拌和时间至卸料时间)。
当混凝土的运输延续时间超过规定时,应当退货。
对于普通混凝土,运输延续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当室外气温高于25℃时不宜超过1.5小时。
对于掺用其他外加剂的混凝土,运输延续时间不宜超过所测得混凝土初凝时间的1/2。
3、测定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塌落度不能满足合同或泵送要求而需调整时,应征得建设(监理)单位同意后,通知生产企业调整。
其他单位不得随意加水或改变水灰比。
4、目测商品混凝土拌合物的性能。
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监理)单位和生产企业的见证下,对进场商品混凝土进行见证取样、制样,送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验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强度及合同要求的其他性能(如抗渗性能)。
取样记录由三方共同会签,不得由供货的生产企业代为制作。
联合验收记录及见证取样记录由施工单位留存并进入施工资料。
四、施工现场管理
(一)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后,生产企业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填写《安阳市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由使用单位报安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
(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商品混凝土的特点编制详细的混凝土工程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后,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实施。
对于大体积混凝土、高强度混凝土和重要结构部位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编制商品混凝土生产、技术保证方案送至施工单位。
在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结合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的生产、技术保证方案,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三)超过运送时间未卸料的混凝土和已超过初凝时间而没有卸完的混凝土,不得使用。
在泵送过程中,有计划中断时,应在预先确定的中断浇筑部位停止泵送,且中断时间不宜超过1小时。
当不允许留施工缝时,区域之间、上下层之间的混凝土浇筑间歇不宜超过1小时,且不得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
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后,应按施工缝处理。
在商品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生产企业或施工单位因故停工,均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四)混凝土浇筑振捣应采用二次复振工艺,首次振捣后应间隔20~30分钟进行二次复振。
浇筑水平结构混凝土时,不得在同一处连续布料,应在2~3m范围内水平移动布料,且宜垂直于模板布料。
振捣完成后,混凝土表面应适时用木抹子磨平搓毛两遍以上。
必要时,还应先用铁滚筒滚压两遍以上,以防止产生收缩裂缝。
(五)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小时内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特别是遇到干燥、大风、烈日暴晒的天气,要在二次抹压后,及时覆盖并保湿养护。
普通混凝土洒水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
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
第一次养护时间应尽量提前。
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m2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六)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商品混凝土浇筑、养护、检验过程进行检查验收。
必要时监理单位可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监理。
交货检验、商品混凝土浇筑时,监理单位应履行旁站监理的职责,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纠正。
(七)施工、监理单位若发现商品混凝土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安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
附件:
1、原材料抽样检验批次及检验指标要求
2、各商品混凝土企业需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
3、安阳市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通知
安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12年2月28日
附件1
原材料抽样检验批次及检验指标要求
1、水泥: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不超过500吨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
细度、安定性(雷氏夹法)、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强度。
2、砂:
按同产地、同规格以400m3或600吨为一检验批。
砂常规检验:
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密度、含水率、泥块含量、含泥量(人工砂及混合砂应检验石粉含量【亚甲蓝法】)。
3、碎石:
石常规检验:
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
4、粉煤灰及矿粉:
同产地、同品种、同等级以200吨为一检验批。
粉煤灰检验:
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安定性(C类)。
矿粉检验:
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
5、外加剂:
按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掺量大于1%(含1%)的以100吨为一检验批,掺量小于1%的以50吨为一检验批。
外加剂检验:
减水率、泌水率比、压力泌水率比、含气量、凝结时间差、抗压强度(比)、限制膨胀率(膨胀剂)和对钢筋锈蚀(防冻剂)。
6、混凝土:
按不超过100m3取样一次,且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取样不少于一次;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可不超过200m3取样一次。
混凝土检验:
混凝土配合比、抗压强度、坍落度、凝结时间、表观密度、抗渗性能、泌水率、含气量。
附件2
各商品混凝土企业需委托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
(不包含放射性检测和30%对外送检)
序号
企业名称
需委托检测项目
备注
1
安阳市金阳混凝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北外环站)
1、外加剂(膨胀剂除外)
2、矿粉
计量认证参数不全
2
安阳市金阳混凝土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义乌商贸城站)
全部委托检测机构
试验室无计量认证
3
安阳天伟混凝土有限公司
1、人工砂及混合砂石粉含量
2、外加剂(全部)3、矿粉
4
安阳市鑫海预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2、外加剂(全部)
5
安阳市建胜预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彰德路站)
试验室不具备检测条件
6
安阳市建胜预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大道站)
1、防冻剂
2、膨胀剂
7
安阳市建胜预拌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光明桥)
8
安阳市银河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9
安阳市绿野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1、外加剂(膨胀剂除外)
10
安阳鼎欣商品砼有限公司
1、防冻剂
11
河南七建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铁西站)
3、防冻剂
4、膨胀剂
12
河南七建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安楚路站)
13
安阳市建安商品砼有限公司
2、膨胀剂3、防冻剂
14
安阳市富鑫商品砼有限公司
2、矿粉3、防冻剂、膨胀剂
本表将依据监督检查情况定期进行调整,并在安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网址)上公布。
附件3
安阳市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登记表
编号:
工程名称
使用单位
工程地址
混凝土生产供应单位
工程建筑面积
开工时间
结构竣工时间
混凝土使用量(m3)
检测单位
运距
供应单位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试验室负责人
计量认证有效期
企业资质有效期
试验室仪器设备有效期
混凝土品种、强度
供应量
浇筑部位
供应单位: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年月日
使用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盖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