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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逻辑学》学习大纲

《趣味逻辑学》

(学习大纲)

第一章逻辑和逻辑学

一、逻辑与生活

二、逻辑学及其性质

1.“逻辑”一词的含义:

(1)语源学

(2)多义性

2.逻辑学的产生及演变:

(1)最初产生

(2)发展及演变(3)逻辑学的定义及分支:

逻辑学就是以思维形式、思维规律和思维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包括形式逻辑、辩证逻辑和数理逻辑。

3.逻辑学的性质:

(1)具有工具性

(2)具有全人类性

第二章概念

第一节概念概述

一、概念的含义:

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及其对象范围的思维形式

二、概念的逻辑特征

1.概念的内涵:

概念的本质属性2.概念的外延:

概念的对象范围3.内涵与外延的关系:

反变关系

三、概念和语词的关系

第二节概念的分类

一、单独概念:

反映独一无二的某一特定事物的概念

二、普遍概念:

反映由二个或二个以上的个别事物所组成的一类事物的概念

三、集合概念:

反映对象是集合体事物的概念。

区分普遍概念和集合概念

第三节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

一、相容关系

1.同一关系:

内涵不同而外延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即:

(A=B)∧(B=A)或(A∈B)∧(B∈A)

2.从属关系:

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或者,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被另一个概念的外延所包含的关系(真包含、真包含于)

即:

A∈B

3.交叉关系:

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同的关系

即:

有些A∈B并且有些B∈A

二、不相容关系

1.矛盾关系:

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相同,且外延之和等于它们邻近属概念的外延

即:

A∈C并且B∈C,而A≠B,但A+B=C

或者(A≠B)∧(A∈C)∧(B∈C)∧(A+B=C)

2.反对关系:

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同,其外延之和小于它们的属概念的外延,这两个概念的关系就叫做对立关系

即:

A∈C并且B∈C,而A≠B,但A+B<C

或者(A≠B)∧(A∈C)∧(B∈C)∧(A+B<C)

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一)

——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一、限制与概括

1.逻辑依据:

反变关系

2.概念的限制:

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以缩小概念的外延,从属概念推演到它所包含的某一种概念的逻辑方法

3.概念的概括:

通过减少概念扥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从种概念推演到它的属概念的逻辑方法

二、限制和概括的作用

1.有助于准确使用概念2.下定义时有重要作用3.有认识作用

第五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二)

——概念的定义法和划分法

一、定义

1.什么是定义:

用简短语句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2.定义的组成:

被定义项、定义项、定义联项

3.常用的定义方法:

属加种差定义法

4.定义的种类:

(1)实质定义

(2)语词定义

5.定义的逻辑规则

(1)必须相应相称

(2)不能循环(3)不能使用比喻形式(4)不能用否定句形式

二、划分

1.什么是划分:

按一定标准把一个属概念分成若干种概念,以明确概念全部外延的逻辑方法

2.划分的组成:

划分的母项、划分的子项和划分的标准

3.划分不同于分解

4.划分的方法:

(1)二分法和多分法

(2)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

5.划分的逻辑规则

(1)母项和子项的外延必须相应相称

(2)种概念必须不相容(3)按同一标准进行(4)必须按照属种层次进行

第三章命题(上)

——简单命题

第一节命题及其特征

一、定义

1.什么是命题:

对思维对象情况有所断定(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

2.命题的特征:

(1)有所断定

(2)有真有假

二、命题的种类

三、命题与语句的关系1.联系2.区别

四、逻辑学如何研究命题:

重点放在符号、公式及其关系上

第二节直言命题

一、直言命题

1.定义:

断定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简单命题

2.逻辑结构:

主项、谓项、联项、量项

二、直言命题的类型

1.按质区分:

肯定命题、否定命题

2.按量区分:

全称命题、特称命题、单称命题

3.按质和量的结合区分:

全称肯定命题、全称否定命题、特称肯定命题、特称否定命题、单称肯定命题、单称否定命题

命题名称

逻辑形式

逻辑符号

简称

全称肯定命题

所有S是P

SAP

A

全称否定命题

所有S不是P

SEP

E

特称肯定命题

有些S是P

SIP

I

特称否定命题

有些S不是P

SOP

O

三、直言命题的周延性问题

1.定义:

指直言命题中主项、谓项外延数量的断定情况

2.周延性问题分析:

逻辑方阵图

四、直言命题的逻辑关系

1.A、E、I、O的真假情况

同一关系

真包含于关系

真包含关系

交叉关系

全异关系

A

E

I

O

2.A、E、I、O之间的真假关系——对当关系:

逻辑方阵图

第三节关系命题

一、关系命题及结构

1.什么是关系命题:

断定对象与对象之间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关系的简单命题

2.结构:

主项、关系项、量项

3.结构式:

aRb或R(a,b)

二、关系命题的逻辑性质

1.关系的对称性:

反映两个对象之间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关系

(1)对称性关系

(2)反对称性关系(3)非对称性关系

2.关系的传递性:

反映三个对象之间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关系

(1)传递性关系

(2)反传递性关系(3)非传递性关系

第四章命题(下)

——复合命题

第一节概述

一、复合命题及其构成

1.定义:

自身还包含有其它命题的命题,

2.基本结构:

肢命题(p、q、r)+命题联结词

二、复合命题的真值联结词及其分类

命题联结词含义

并且∧(合取)

或者∨(析取)

如果,那么→(蕴涵)

只有,才←(逆蕴涵)

当且仅当←→(等值,或称“双向蕴涵”)

并非-(否定)

三、复合命题的真假值问题:

取决于其肢命题的真假值组合

第二节联言命题

一、联言命题及其构成

1.定义:

断定几种情况共同存在的复合命题

2.基本特征:

共存性

3.基本结构:

联言肢+联言联结词

结构式:

p并且q(即p∧q)

二、联言命题的类型

1.按逻辑结构:

(1)合主并谓

(2)并主合谓(3)并主并谓

2.按联结项不同:

(1)并列关系联言命题

(2)转折关系联言命题(3)递进关系联言命题

三、联言命题的真假情况

p

q

p∧q

四、运用联言命题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节选言命题

一、选言命题及其构成

1.定义:

断定可能存在的几种情况中至少有一种情况存在的复合命题

2.基本特征:

可能性或选择性

3.基本结构:

选言肢+选言联结词

二、选言命题的类型及其真假情况

1.相容选言命题:

(1)定义:

断定选言肢可以同真的选言命题

(2)结构式:

或者p或者q(即p∨q)

(3)真假情况

p

q

p∨q

2.不相容选言命题

(1)定义:

断定选言肢不可同真的选言命题

(2)结构式:

要么p要么q(即p∨q)(注:

∨上方有一个.)

(3)真假情况

p

q

p∨q(∨上方有一个.)

三、运用选言命题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节假言命题

一、假言命题及其构成

1.定义:

断定两种对象情况的存在具有条件关系的复合命题

2.基本特征:

条件性

3.基本结构:

假言肢(前件和后件)+假言联结词

二、假言命题的类型及其真假情况

1.充分条件假言命题:

(1)定义:

断定两种对象情况具有充分条件关系的假言命题

(2)充分条件关系:

有p必有q,无p未必没有q

(3)结构式:

如果p,那么q(即p→q)

(4)真假情况

p

q

p→q

2.必要条件假言命题:

(1)定义:

断定两种对象情况具有必要条件关系的假言命题

(2)必要条件关系:

无p必无q,有p未必就有q

(3)结构式:

只有p,才q(即p←q)

(4)真假情况

p

q

p←q

3.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

(1)定义:

断定两种对象情况具有充分必要条件关系的假言命题

(2)充分必要条件关系:

有p必有q,无p必无q

(3)结构式:

当且仅当p,才q(即p←→q)

(4)真假情况

p

q

p←→q

四、运用假言命题应注意的问题

第五章推理

第一节推理概述

一、什么是推理:

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命题推出一个新命题的思维形式

二、推理的组成:

前提和结论

三、推理要具备逻辑性:

前提内容真实,推理结构正确

四、推理的种类

第二节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

——命题变形推理

命题变形推理是指对一个直言命题,依据一定逻辑规则改变为一个等值的新命题的推理形式,原命题为前提,新命题为结论。

一、换质法

1.换质法的规则

(1)改变原命题的联项,即肯定变为否定,否定变为肯定。

(2)以原命题谓项的矛盾概念作新命题的谓项。

2.换质公式

SAP→SEP(注:

P上有一横线)

SEP→SAP(注:

P上有一横线)

SIP→SOP(注:

P上有一横线)

SOP→SIP(注:

P上有一横线)

二、换位法

1.换位法的规则

(1)不改变原命题的质,只是把原命题的主项置换为谓项,把谓项置换为主项。

(2)原命题中不周延的质,换位后不得周延。

2.换位公式

SAP→PIS限制换位

SEP→PES简单换位

SIP→PIS简单换位

SOP不能换位

三、换质位法

1.换质位法的规则:

(1)换质时遵循换质法规则

(2)换位时遵循换位法规则

2.换质位公式

SAP→SEP(注:

P上有一横线)→PES(注:

P上有一横线)

SEP→SAP(注:

P上有一横线)→PIS(注:

P上有一横线)

SIP→SOP(注:

P上有一横线)→不能换质位

SOP→SIP(注:

P上有一横线)→PIS(注:

P上有一横线)

第三节直言命题的间接推理

——直言三段论推理

一、什么是直言三段论:

由包含着一个共同概念的两个直言命题作前提,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为结论的演绎推理

二、直言三段论的结构:

1.三概念

(1)大项:

包含在大前提中并作结论谓项的概念(P)

(2)小项:

包含在小前提中并作结论主项的那个概念(S)

(3)中项:

在前提中出现过两次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那个概念(M)

2.三命题

(1)大前提:

包含大项的前提

(2)小前提:

包含小项的前提(3)结论:

推出的新命题

3、基本结构式

MP

SM

SP

其中,M——P是大前提,S——M是小前提,S——P是结论。

四、直言三段论的规则

1.关于词项的规则

(1)直言三段论只能有三个词项。

(2)中项在两个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

(3)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2.关于前提的规则

(1)从两个否定前提推不出结论。

(2)有一个前提是否定命题,结论必然是否定命题。

(3)从两个特称前提推不出结论。

(4)有一个前提是特称命题,结论必然是特称命题。

五、直言三段论的格

1.第一格2.第二格3.第三格4.第四格

M——PP——MM——PP——M

S——MS——MM——SM——S

S——PS——PS——PS——P

六、直言三段论的式

第四节选言推理

一、什么是选言推理:

1.定义:

根据选言命题逻辑特性进行的推理。

2.两个推理逻辑结构式:

肯定否定式、否定肯定式

二、相容的选言推理

1.定义:

根据相容选言命题的逻辑特性进行推演的选言推理。

2.推理逻辑结构式:

一个正确式

(1)正确式:

否定肯定式

(2)错误式:

肯定否定式

p∨qp∨q

-p或-q

∴q∴p

3.推理规则:

(1)否定一部分选言肢则可以肯定其余的选言肢。

(2)肯定一部分选言肢则不能否定其余的选言肢。

三、不相容的选言推理

1.定义:

根据不相容选言命题的逻辑特性进行推演的选言推理。

2.推理逻辑结构式:

两个正确式

(1)肯定否定式

(2)否定肯定式

p∨qp∨qp∨qp∨q

p或q(注:

∨上方有一点)-p或-q(注:

∨上方有一点)

∴-q∴-p∴q∴p

3.推理规则:

(1)肯定部分选言肢就可否定其余的选言肢。

(2)否定部分选言肢就可肯定其余的选言肢。

四、两种选言推理都要遵守的规则

1.选言肢一定要穷尽一切可能。

2.选言肢之间要互相排斥。

第五节假言推理

一、什么是假言推理

1.定义:

根据假言命题逻辑特性进行的推理。

2.四个推理逻辑结构式:

肯定前件式、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否定后件式

二、充分条件假言推理

1.定义:

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逻辑特性进行的假言推理。

2.推理逻辑结构式:

两个正确式,两个错误式

(1)正确式:

肯定前件式否定后件式

p→q如果p,那么qp→q如果p,那么q

p或p-q或并非q

∴q所以,q∴-p所以,并非p

(2)错误式:

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

3.推理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2)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三、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1.定义:

根据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逻辑特性进行的假言推理。

2.推理逻辑结构式:

两个正确式,两个错误式

(1)正确式:

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

p←q只有p,才qp←q只有p,才q

-p或并非pq或q

∴-q所以,并非q∴p所以,p

(2)错误式:

肯定前件式、否定后件式

3.推理规则:

(1)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2)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

四、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1.定义:

根据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命题的逻辑特性进行的假言推理。

2.推理逻辑结构式:

四个正确式

(1)肯定前件式

(2)否定前件式

p←→q当且仅当p,才qp←→q当且仅当p,才q

p或p-p或并非q

∴q所以,q∴-q所以,并非p

(3)肯定后件式(4)否定后件式

p←→q当且仅当p,才qp←→q当且仅当p,才q

q或q-q或-q

∴p所以,p∴-p所以,并非p

3.推理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

(2)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

(3)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

(4)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

第六节二难推理

一、什么是二难推理:

由两个假言命题和一个两肢的选言命题作为前提构成的推理。

二、二难推理的种类:

构成式、破坏式

1.简单构成式:

(1)定义:

两个假言前提的不同前件制约着同一个后件,结论是简单命题。

(2)推理方向:

选言前提分别肯定了两个假言命题不同的前件,而结论肯定了那一个相同的后件。

(3)推理逻辑结构式:

如果p,那么rp→r

如果q,那么r或q→r

或p或qp∨q

所以,r∴r

2.简单破坏式:

(1)定义:

两个假言前提的同一前件制约着不同的后件,结论是简单命题。

(2)推理方向:

选言前提分别否定了两个假言命题不同的后件,而结论否定了那一个相同的前件。

(3)推理逻辑结构式:

如果p,那么qp→q

如果p,那么r或p→r

非q或者非r-q∨-r

所以,非p∴-p

三、运用和驳斥的实例

第六章逻辑基本规律

第一节同一律

一、同一律的基本内容及公式

1.基本内容: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即同一时间、同一关系、同一条件),每一思想必须与其自身保持同一。

2.公式:

“A是A”或“A→A”

二、同一律的逻辑要求和违背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1.同一律对概念

(1)逻辑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维始终应在已确定的内涵和外延上使用同一概念。

(2)违背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

2.同一律对命题

(1)逻辑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运用的任一命题必须保持相同的内容。

(2)违背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

三、同一律的作用和适用范围

第二节矛盾律

一、矛盾律的基本内容及公式

1.基本内容: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反对或互相矛盾的命题不能同时都真,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

2.公式:

“A不是非A”或“-(A∧-A)”

二、矛盾律的逻辑要求和违背矛盾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1.逻辑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肯定两个相矛盾或相反对的思想,或者对思维出现的逻辑矛盾采取两可的态度。

2.违背矛盾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自相矛盾”。

三、矛盾律的作用和适用范围

第三节排中律

一、排中律的基本内容及公式

1.基本内容: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都不肯定具有矛盾关系的思想。

2.公式:

A∨-A

二、排中律的逻辑要求和违背排中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1.逻辑要求: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否定两个相矛盾的思想,也不能不置可否,故意回避,必须给以明确的选择。

2.违背排中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两不可”和“含糊其辞”。

三、排中律的作用和适用范围

第四节充足理由律

一、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及公式

1.基本内容:

在同一论证过程中,要确定一个判断是真的,必须有充足理由

2.公式:

B∧(B→A)→A

二、充足理由律的逻辑要求和违背充足理由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1.逻辑要求:

(1)论断只有提出充足理由才是可信的;

(2)作为理由的命题自身必须是真实的;

(3)理由与论断之间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即从理由能够必然地推出所要论证的论断,具有蕴涵关系。

2.违背充足理由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1)“言之无理”。

(2)“虚假理由”。

(3)“推不出来”。

三、充足理由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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